科学界的奖励系统与越轨行为
——默顿学派对默顿科学规范论的丰富和发展(二)
徐梦秋 欧阳锋
(厦门大学哲学系,福建厦门 361005)
摘 要: 本文阐述了默顿学派关于科学奖励系统的本质、类型、功能以及奖励与越轨行为的关系的思
想,阐述了朱克曼对科学中的越轨行为及其社会控制的研究。
关 键 词:科学规范 科学的奖励系统 越轨行为 默顿学派
[中图分类号] G301 [文献标识] A [文章编号]
科学的奖励系统是默顿科学社会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也是科学规范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默顿学派把科学的规范系统与奖励系统结合起来考量,揭示了科学家遵循科学规范和违规行
为的内在机制。
默顿在《科学的规范结构》发表后的大约 15 年中,没有继续探讨科学规范问题。直到
1957 年,他才在美国社会学年会的主席致辞中,发表了关于《科学发现的优先权》的演讲,
重新回到了科学规范这一主题,并从科学中的优先权冲突这个侧面引出科学的奖励系统的概
念,阐述了“科学的规范结构与奖励结构之间互动的基本思想”[1] 。默顿十分关注“科学制度
以何种方式塑造了科学家的动机、热情和社会关系”[2]这一问题,他的基本观点是,在社会
化的过程中,科学家内化了科学的精神特质(即内化了科学的规范系统),科学的精神特质
成为他们内在的品质,而这一切都通过以奖励系统为中介的社会控制机制而得到加强。
一、奖励的本质和类型
默顿认为,科学奖励系统的本质是科学共同体根据科学家的角色表现来分配承认和荣
誉。换言之,科学奖励主要是荣誉性的奖励(最典型的是美国国家科学奖,没有一分钱奖
金),其基本形式是对科学贡献特别是原创性成果的承认,所有别的奖励形式皆源于此。诚
如默顿和科尔兄弟所言:“承认是科学王国中的基本通货”[3],“承认是财产的功能等价物” [4]。
承认问题是科学奖励系统的中心问题。默顿指出:“科学领域中的分级奖励,主要是根
据科学同行对研究的承认这一通货来分配的。这种承认因等级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层级。”[5]在
《科学发现的优先权》(1957)一文中,默顿主要阐述了以姓氏命名、授予科学奖章(及奖
金)、赋予荣誉称号等三种形式的荣誉性承认。其中讲得最详细并引人注意的是以姓氏命名
的承认方式。默顿认为,“以姓氏命名可能是科学界中一种最持久、而且也许是声望最高的制
度化的承认方式”[6]。他把它定义为:“把科学家的名字加在他的发现的全部或部分东西之前”
[7] ,如哥白尼体系、胡克定律、普朗克常数、哈雷慧星,等等。通过这种方式,科学家会
名垂青史。默顿进而讨论了这一命名体系的三个层次:最高的是极少数给他们那个时代的科
学和思想留下了他们烙印的人。有时整个时代都以他们的名字命名,如牛顿时代、达尔文时
代、爱因斯坦时代、弗洛伊德时代、凯恩斯时代,等等。其次是某一门新的科学领域或分支
科学的创始人,如电工学之父法拉第、生物统计学之父皮尔逊、社会学之父孔德,等等。第
三是成千上万以姓氏命名的定律、理论、定理、假设、仪器、常数和贡献。如布朗运动,塞
曼效应、洛伦兹曲线、帕累托分布,等等。
本文为徐梦秋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默顿的科学规范论与我国科学规范系统的当代建构》(06BZX027)
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 徐梦秋(1954-),男,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规范论、认识论和科
学规范论。欧阳锋(1962-),男,哲学博士,厦门大学哲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
默顿还对承认问题做了更一般的研究,主要是区分了荣誉性与工具性承认。荣誉性承认
主要指通过社会的公共机构或私人机构对已取得的成就所作的肯定评价。这种承认注意对已
取得的成就的奖励。工具性承认就是指对一个人的品质、潜能的察觉、认可和开发。“它使我
们注意到这样的可能性,即在一定的未知范围内,许多可获得具有社会价值的成就的能力,
仍然处于潜在的和未开发的状态”[8]。因此,有必要找到可揭示潜在优异并尽早施以帮助使
潜能变为现实的方式。例如,对鉴别天才的方法加以研究,消除阻碍天才发展的障碍。如果
说荣誉性承认关注已证实的优异,那么工具性承认重视的则是潜在的优异及其鉴定与开发。
对荣誉性承认来说,默顿认为,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成就的“单位”问
题,即什么样的成果将得到承认,它是一个发现,一篇论文,一部著作,一幅画,一个建筑,
一座塑像,还是一首交响乐或者一个维护和平的行为?第二个问题是,对一项所谓的成就应
从哪些质的方面加以判断?即用什么标准进行评价。第三个问题是,谁做出判断?是专家还
是官员,公众还是出资者?这几个问题涉及到成就评价的普遍主义规范和同行评价制度,是
默顿后来研究科学界评价的制度化模式的前奏。
后来科尔兄弟、加斯顿等人把论文的引用率作为承认的基本形式进行研究。(请参见《本
系列论文之三《普遍主义规范的经验性研究》的有关内容)
为什么在科学中同行的承认是如此重要?在默顿学派看来,原因很简单,因为来自有
资格的同行的承认,是衡量科学家为知识的扩展所作的贡献的表征。在增进知识的过程中,
原创性极为重要,因为恰恰是通过原创性,新知识才得以产生。为此,科学的奖励制度把原
创性确立为一种最高的价值,并且把奖励授予有原创性的成果,从而使得对原创性或优先权
的承认成为一个事关重大的问题。默顿指出:“对原创性的承认成了得到社会确认的证明,
它证明一个人已经成功地实现了对一个科学家最严格的角色要求。科学家的个人形象也在很
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所在领域的科学家同仁对他的评价,看他在多大程度上履行了其角色的最
关键的方面。”[9] 因此,科学家非常看重对原创性的承认,并力争获得优先权。
(二)奖励系统的功能
在默顿看来,作为科学奖励的基本形式的同行承认,是科学中其他各种外部奖励的最终
源泉,“它为科学中的‘公有主义’提供了制度化的动机基础”[10]。就是说,通过同行对优先权
的承认这一奖励形式,保证了科学成果的迅速公开和交流,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公有主义规范
的实施。默顿进而指出:“这一过程为科学中的财产权这一独特特征所加强,该财产权‘被削
减到只剩下这样一点:他人的承认,即承认某科学家在导致这一成就上起了与众不同的作用。
科学家一旦‘贡献’他的成果(像人们生动描述的那样),他就拥有对该成果的排他性权利。
相应地,对于科学家把个人的劳动成果慷慨地贡献出来而成为科学的公共财富的行为,社会
组织的激励机制就对那些利用了这些贡献的人施加一个相关的义务,即要求他们通过承认其
获得的公共知识的来源而提供同行承认这一奖励。”[11]默顿认为,“奖励是按照成就的大小分
配的。当科学制度有效运转时,知识的扩展与个人名望的增加携手并进;制度性目标与对个
人的奖励结合在一起”[12]。这也就是说有效的奖励会产生双重效应:其一是被奖励者受益后
更加努力工作;其二是激发其他科学家努力工作。两重效应合在一起共同促进科学的制度性
目标的实现,即扩展了被证实的知识,并形成个人受到奖励和知识得到增长的良性循环。在
这里,默顿揭示了对优先权的承认的激励与调控功能。这种激励是必不可少的“能源”,它维
持着科学系统的有效运转,即引导科学家遵循科学规范,努力实现科学的目标。斯托勒说:
“这(指自主的科学奖励系统,引者注)就是驱动这一系统的能量,通过它可以说明科学家
定向于科学的精神特质并愿意接受其近于苛求的约束。”[13]
默顿学派中人对上述观点做了进一步的发挥。例如,科尔兄弟在《科学的社会分层》
(1973)一书中,就精辟阐述了科学奖励的作用。他们认为,奖励的有双重作用,一是激励
作用。“具有不同声望的奖励对处于科学分层体系中不同层次的科学家具有刺激作用” [14] 。
一般而言,一个奖励的刺激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奖励的价值与取得奖励的概率之乘积。如果一
个奖励的价值较高,且科学家有较高的概率获得该奖励,那么该奖励就对科学家就有较大的
激励作用。一个奖励的价值虽很高,但获得它的希望非常渺茫,其激励作用就不会太大。同
样,那些唾手可得的奖励的激励作用也会大打折扣。因此,科尔兄弟认为,在科学系统的每
一层次上,要使奖励有重要的激励意义,应满足三个条件:奖励“必须为该阶层成员所了解,
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声望,必须是在能力可及的范围之内” [15]。奖励的另一作用是奖励成
为角色实现的确认因素。科尔兄弟指出:“分配荣誉奖励的方式是这样的,即通过这种方式,
科学的社会系统确认过去的表现并证明一位科学家的潜力。” [16]
除激励科学家做出原创性贡献,促进实证知识的增长之外,科学的奖励系统(严格地说
是奖惩系统)在科学的社会控制方面也是不可或缺的。这也就是说,“在科学中不同的奖励分
配是动机维持和对社会重要行为进行控制的必需手段” [17] 。对促进科学发展的行为进行奖
励,对危害科学发展的越轨行为进行惩处,是科学的社会控制的互为里表的两个方面。默顿
对于科学中越轨行为的惩处讲得不多,因为他认为,与其他社会制度相比,科学中的越轨行
为是非常少见的。其原因是,科学中存在一个“制度化的警戒系统”,“科学共同体的每个成员
都是潜在的督察员”[18] 。“科学研究,即使并不总是,但却很典型地是处在同行专家的严格
监督之下的……科学探索实际上是处于严厉的控管之下,其程度也许是人类活动的任何其他
领域都无法比拟的。个人的诚实是由科学的公开的、可检验的特性来支持的。如巴贝奇所说:
‘欺瞒者(至多)获得一时的声望……却付出了永远名声扫地的代价’”1 [19] 。由于有这样一
个机制的存在,科学界中所发生的欺骗等现象就不多见了。这显然过于乐观了。
需指出的是,默顿所讲的科学奖励系统主要是指科学系统内部的奖励结构和功能,奖励
与控制都源于科学共同体。然而,随着科学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的关系日益紧密,来自科学
系统外部的对科学家的精神的、物质的奖励已成为激励和调控科学发展的重要的方面。
(三)奖励系统与越轨行为
默顿高度关注 “奖励系统以什么方式运行加剧了规范结构的组成部分的紧张和矛盾,以
致于导致了科学家之间的内部冲突”[20]。例如,对原创性的强调与 “谦逊”规范就可能产生
矛盾:前者驱使科学家强烈要求承认他们的优先权,后者使科学家认为自己能够取得的成就
是很小的。“科学的社会组织分配荣誉的方式(对原创性价值的高度强调,引者注),常常会
使对谦逊的制 度 性 强 调 归 于 失 效 ” [21]。 当 然 , 科 学 规 范 系 统 和 奖 励 系 统 中 某 些
价 值 因 素 之 间 的 矛 盾 或 冲 突 只 是 潜 在 的 , 仅是一种可能性,并非不可避免。
对原创性的强调还可能诱致科学中越轨行为。默顿指出:“对原创性得到承认这一目标
的强烈关心,可能会在游戏规则的范围之内产生剧烈的行为,甚至会产生远远超出游戏规则
范围的更剧烈的行为(即越轨行为,引者注)。”[22]在默顿看来,典型的越轨行为有:欺骗、
剽窃或指责别人剽窃、武断地自作主张、恶语中伤、谴责竞争对手等形式。这些越轨行为的
产生,是对科学制度、科学文化强调原创性的一种反应。他说:“科学文化对原创性的高度
强调,与许多科学家对于做出一项原创性发现具有实际困难之间存在着矛盾,越轨行为就是
对这种矛盾的反应。在这种压力之下,各种方式的适应行为都会被采用,其中某些行为可能
会远远超出了科学惯例。”[23]比如说,有的人会采用“退却主义”的行为方式,其极端形式是
自杀;而有的人则会采用“进取”的方式,即冒险进行伪造、剽窃等。这体现了科学制度的一
个自我矛盾:“对原创性的奖赏既加强了拓展科学知识前沿的动机,又包含着致病的诱因”[24]。
就是说,对一个价值观或规范的过度强调而达到极端的地步时,其效果就会走向反面,表现
1原译文把“the cook”译为“享饪者”似有误,“cook”还有“篡改”、“捏造”、“伪造”之意。考虑到巴贝奇(《关
于英格兰科学衰落和原因的反思》一书的作者)把“cooking”定义为“做出大量的观测结果而只选用那些与某
个假说相符的结果”,我们在此把“the cook”译为“欺瞒者”。
出反功能。为此,默顿告诫性地指出:“把价值观绝对化本身可能就像价值观的衰微一样,
对社会中人的生活是危险的”[25]。显然,默顿是应用他的“失范理论”来解释科学中的越轨行
为的,即主张手段与目标之间的差异导致了越轨行为。这对于我们全面理解越轨行为的根源
是颇有意义的,斯托勒在默顿的《科学社会学》的导读中指出:“无论是对科学规范的抽象
陈述,还是把职业承认作为对科学成就的制度性核心奖励的构想,都不能单独地指明科学中
各种越轨行为的根源。但是把这二者结合起来,就像这里所做的那样,就能增加说明那些涉
及科学家‘不幸的’错误行为的维度和机理,而在此之前,这些行为只不过是一堆毫无联系的
偶然事件。” [26]1默顿关于科学越轨行为的观点,后来在朱克曼那里得到了更具体的阐述。
(四)越轨的类型和社会控制
上个世纪 60 年代末以来,默顿学派内外的一些学者,如马尔凯、加斯顿、哈格斯特龙、
朱克曼等,开始关注科学中的越轨行为。最具代表性的是朱克曼。1977 年,朱克曼发表了
题为《越轨行为和社会控制》的长篇论文,她遵循默顿的思路,对科学中的越轨现象及其社
会控制做了系统的分析和讨论。朱克曼认为,科学中的越轨行为及其社会控制不但是科学社
会学的基本问题,而且为检验科学规范的施行提供了一个战略研究场所。
1.越轨行为的类型
朱克曼把越轨行为分为两大类:违反认识规范的行为和违反社会规范(道德规范)的行
为。当然,“它们只是在观念上可区分的,实际上它们是纠缠在一起的”[27] 。
认识规范既包括方法论的或技术性的基本准则——要求逻辑的一致性和经验上的可证
实性或可证伪性,也包括特殊学科或专业的特定规范。朱克曼又区分了科学研究中的两类不
同的错误:体面的错误(reputable errors)和不体面的错误(disreputable errors)。前者是遵
循了科学的认识规范仍不能避免的错误(如斯塔尔的燃素学,又如最初对光速的测量的巨大
误差);后者是无视或忽视认识规范而产生的疏忽大意的错误。[28] 不体面的错误包括:不
使用适当的实验控制手段、不采取措施防止样品污染、不进行随机取样、不安排双盲设计、
不利用可重复的观察和测量等。聚化水 2的错误就是违反认识规范的典型不体面的错误。违
反区分科学与非科学的方法论准则的行为也包括冒险进入像神秘主义、占星学、超心理学那
样的领域。这些领域的工作不可重复检验,不符合科学的标准,因此都是违反认识规范的。
在朱克曼看来,违反社会规范规范的行为包括三类:一类是欺骗,它的表现形式是伪造、
篡改和隐瞒资料。第二类是各种形式的剽窃。第三类是“教条主义”和学术垄断。在这三类行
为中,欺骗的危害性最严重。此外,还有较次要的违规行为,如不承认或贬低合作者的贡献、
带偏见的话语攻击、为吸引公众注意的广告行为,以及偶尔出现的对成果的自我命名等。
朱克曼区分了三类越轨行为并把它们与默顿的四个规范对应起来:
1原文为:“Neither the abstract statement of the norms of science nor the conception of professional recognition as
the institutionally central reward for scientific achievement could separately point to sources of various forms of
deviant behavior in science. But in combination, as here, they add dimension and organization to what had
previously been little more than a congeries of unconnected incidents involving the “unfortunate” misbehavior of
particular scientists.”原译文为:“无论是关于科学规范的抽象陈述,还是对奖励科学成就是一种重要制度这
一职业认识的构想,都不能单独地说明科学中各种形式的越轨行为的根源。但是把这二者结合起来,就像
这里所做的那样,它们就能确定那些涉及个别科学家‘不幸的’不良行为的偶然事件的结构和范围,而在此
之前,这些事件简直就是一堆毫无联系的大杂烩”。(默顿:《科学社会学》,鲁旭东、林聚任,商务印书
馆,2003年.379) 把“the conception of professional recognition as the institutionally central reward for scientific
achievement”译为“对奖励科学成就是一种重要制度这一职业认识的构想”,不妥。应译为:“把职业承认作
为对科学成就的制度性核心奖励的构想。”
2 1966年,前苏联科学家.杰尔扎金在英格兰报告,一种新形态的水即“聚化水”,已经被另一名前苏联科
学家.费久金发现。据报告将水加热让其在石英毛细管冷凝,这种新形态的水就产生了,它的密度比普
通水高,粘性为普通水的15倍,沸点和凝固点都不同于普通的水。随后的几年中,科学杂志上发表了几百
篇关于“聚合水”的性质的论文。但是,最终证明“聚合水”并不存在。费久金等科学家是被控制不好的实验
和实验方法所误导,他们所采用的样品被其他物质污染了。
违规类型 违反的规范
Ⅰ欺骗行为 非谋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
Ⅰ剽窃行为 公有主义和普遍主义
Ⅰ教条主义、垄断行为 有组织的怀疑主义和普遍主义
她解释道:“欺骗通常涉及违反非谋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的社会规范。它在科学家
为了获得同行承认或经济利益时发生。剽窃触犯公有主义和普遍主义规范,因为那些有合法
资格的科学家的荣誉被剽窃者所剥夺。”[29] 教条主义的偶像崇拜和对权威的盲目遵从,显然
违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 ,而垄断行为则有悖于要求平等公正的普遍主义规范。
违反认识规范的错误或科学上的疏忽大意的错误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但在性质上与违
反社会规范的伪造等不端行为是不同的。科学共同体对这两类越轨行为的反应也不一样,如
朱克曼所说:“当不体面的错误如聚化水之类的错误被曝光时,科学家们往往是欣然喝彩,
并对那些越轨者示以嘲笑和轻视,视他们为拙劣的手艺人。但是,欺骗行为触犯的是有道德
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科学家们对它的反应是,带着道德义愤的刺痛,谴责它是骗子和恶棍所
为的一种犯罪行为,因为科学的道德秩序被侵害了”[30]。
2.越轨行为的根源和社会控制
一般认为,背离科学规范的行为是源于社会化的失败,或者内化了与科学的精神特质相
对立的规范。但是,朱克曼按默顿思路,对违规现象做出了另一种解释。她指出:“我们已
经注意到,科学对优先权和承认的高度强调,导致激烈竞争。在那些认为自己不能合法地实
现其目标的人之中,有人就转向采用非法的方式……于是有机会时,一些科学家就伪造证据、
窃取别人成果、隐瞒信息或指控他人剽窃,以使自己获得承认。这似乎有些自相矛盾,越轨
行为的根源不在于对科学价值观的信奉的不足而是对它的过度的信奉。”[31] 显然,朱克曼是
应用默顿的“失范理论”来解释科学中的越轨现象的。这种理论把越轨看作是文化上普遍欲求
的目标与实现目标的合法手段之间的差距和矛盾的结果。科学制度非常强调原创性这一价值
目标(取得原创性成果的科学家会得到相应的承认和奖励),给科学家施加巨大的压力促使
他们努力实现这一目标。但一些科学家没有能力通过合乎规范的手段来实现它,就只好采用
不正当的手段,于是科学中的越轨行为就产生了。默顿早就指出:“科学制度把原创性看得
至为宝贵,间接地激发了一些科学家的越轨行为。”[32]1
科学中的种种越轨行为具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性,必须对其加以合理的控制。早在上个世
纪 50 年代初,巴伯就提出了“科学的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 of science)这一概念,主要
指对科学的社会影响的调控。“科学的社会后果是社会和政治的问题,它们只能通过社会和政
治的过程加以控制,在某种程度上它们完全可以被控制。”[33] 然而,作为科学社会学的一个
专门研究领域——科学界的社会控制问题,主要是指科学共同体旨在防止越轨并鼓励遵从规
范的调控机制。
与哈格斯特龙有所不同,在朱克曼看来,社会控制是指,在越轨行为发生之前施予威慑,
在它发生之后及时发觉并施加惩罚的机制。朱克曼注意到,科学中的社会控制系统,主要是
一种非正式的控制系统,远没有别的专门职业如法律、医疗等部门那么精密、发达。朱克曼
认为,科学制度要有效地运行,有赖于外在控制(他律性的,包含对违规者的制裁)和内在
控制(自律性的,包含对规范的认同、内化)的结合。她说:“遵从社会规范永远不能只依
1 译文有改动。该句的原文是:“…the institution of science, with its premium upon originality, indirectly
motivates just that kind of deviant behavior among some scientists.”原中译文为:“科学的制度及其对独创性的
奖励,是导致科学家的越轨行为的间接动机。”( 默顿:《科学社会学》,鲁旭东、林聚任,商务印书馆,
)这不符合默顿的本意,“科学的制度……是……的动机”讲不通。故改译为:“科学制度把原创性
看得至为宝贵,间接地激发了一些科学家的越轨行为”。
靠社会控制(有组织的怀疑主义的施行)来担保,也不能仅靠规范的内化(科学家的道德品
质)来担保……但把它们两者结合起来,加以应用,就会更加有效地减少越轨行为。”[34]在
这里,朱克曼强调了“自律”与“他律”的统一。朱克曼认识到,一个人自律的意识、能力和方
法,是在长期实践中受他律制约的经验的积淀,因此,她更加强调了科学的社会控制作用。
由于科学家对认识规范和社会规范的信奉与遵守的程度是不相同的,因此社会控制对他们的
作用也不尽相同。对于一个高度认同规范又高度具备科学能力的科学家而言,这种控制的作
用可能是非常有限的,但对大部分科学家来说,它就是必不可少的、非常重要的机制。
在默顿学派之中,朱克曼似乎更强调科学工作的可再现性和科学实验应可重复这一认识
规范在科学中的社会控制的作用。她说:“科学工作必须是可再现的原则性要求是科学中社
会控制的一个有力的机制。”[35]“社会化过程中的谆谆教侮是一种威慑的方式,一般来说它是
不可缺少的,尽管它不能完全有效地防止越轨行为。也许更有效、一定更有趣的社会学意义
上的措施,在于可再现性(reproducibility)和可重复性的方法论准则。可再现性的要求可充
当对欺骗性证据产生威慑的机制;实验的可重复性要求可作为察觉欺骗的一种手段” [36]。
不过,由于科学研究的可再现性的程度和范围是随学科不同、时代不同而变化的。因此,可
再现性作为对越轨行为的威慑和察觉的方式,其效果决不是在一切领域、一切时间都相同的。
前面我们已指出,朱克曼是采用默顿的“失范理论”来解释越轨行为的。在运用这一理论
的过程中,朱克曼还看到了科学中的竞争对社会控制的双重效应。她指出:“为了做出原创
性贡献,或者说为了优先权、同行承认而产生的激烈竞争,带来种种压力而诱发越轨行
为……但是,这种作为系统之特征的激烈竞争,也使科学家的注意力会聚于特定的重要问题,
加强在这些方面对别人工作的批评性审查,并更多地通过可重复性来检查重要的新成果。”
[37] 这种双重效应表明:一方面,竞争的加剧,会给科学家们施加更大的压力,使他们滑向
越轨行为;另一方面,竞争的加剧,又会使同行监督得到强化,又使科学家们不敢轻易越轨。
由于这种控制机制的存在,科学界中的越轨行为不会随着竞争加剧而越来越多。
对科学中越轨行为的社会控制,同行监督、同行审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但是有效的科
研也离不开同行专家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朱克曼认为在科学共同体中不仅存在一个
社会控制的机制,还存有一个“社会契约”的形式。她指出:“实际上科学家倾向于相信彼此
工作的可靠性——就是说,在我看来,科学中存有一个‘社会契约’(social contract),而且这
个倾向是有坚实的实用基础的。”[38]她进一步解释道:“如果每一新工作赖以为基的成果,连
同取得它们用过的每一技术和设备,在利用它之前,必须独立地被每一个体科学家所检查或
重新检查的话,进行科学研究是不可能的。” [39] 因此,科学家通常假定同行的成果是可靠
的,从而假定他们“能依靠可信赖的其他同事”。
朱克曼也考察了科学中的奖励系统与社会控制之间的关系,加强了默顿的观点——通过
对遵从的激励和对违反的惩罚,奖励系统促使科学家忠于科学的认识规范和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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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ward system and deviant behaviors in scienc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heory on norms of science by the Mertonian
school(ⅱ)
XU Meng-Qiu OUYANG Feng
This article discusses Merton’s idea on the essential character, the functions of the
reward system in science and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reward and deviant behaviors.
Likewise, Zuckerman’s formulation of the norms of science and her analyses of the
deviant behaviors in science are review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