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意向书
尊敬的 a先生:根据 abc公司提供 xyz投资公司的信息和预测数据,xyz
投资公司与 abc公司同意 xyz投资公司将在完全稀释后的基础上以八百万
美元的中小企业融资后作价(或六百万美元的中小企业融资前作价)投资
abc公司的 a系列优先股票。投资条件如下: 1股票的购买 双方同意
xyz投资公司投资二百万美元购买 abc公司的 a系列优先股,此项投资将
换取 abc公司 25%的的完全稀释后的股权(“完全稀释后”的意思是已
经考虑计算了员工股票期权和其它认股权等可能性之后)。2 四周的限制
期 abc公司同意给 xyz投资公司四周的限制时间完成尽职调查,时间从
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这段时间结束时 xyz投资公司对尽职调查
的结果感到满意并决定投资,abc公司将根据附件的条款清单所列条件出
售 a系列优先股给 xyz投资公司。本条款不限制其他投资公司在此同一期
间内对 abc公司做尽职调查。 3投资前提条件 a) 双方最后签订令 xyz
投资公司满意的投资合同; b) 对 abc公司的法律、公司业务和财务等方
面尽职调查令 xyz投资公司满意; c) 投资案最后得到 xyz投资公司投资
决策委员会的批准; d) abc公司的业务没有发生本质变化; e) abc公
司在香港(或英属维京群岛或开曼群岛)重新注册,本地的 abc公司变成
一个境外公司的子公司。4保密约定 在双方认可(或否决)投资许诺之
前,双方有关人士及其代理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对外泄露谈判内容及进展
。如果现行法律或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披露信息的一方在此情况下需预
先通知另一方,并尽可能把披露内容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5免责声明 双
方均放弃基于本条款清单和投资意向而向法院起诉的企图和权力。6无约
束力声明 本投资意向书不是 xyz投资公司的许诺书。正式的投资承诺必
须在签订投资合同之后才能生效。 7适用法律 本投资意向书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 本协议信件所附之条款清单只作为进一步调查和谈判的
基础,不是任何一方对所提及的投资交易的许诺。如果你同意以上条件及
所附条款清单的投资条件,并愿意以此为基础继续往下做,那么请在下面
适当的地方签字,并递交一份正式副本给 xyz投资公司。时间最迟不能超
过本地时间 XX年 10月 31日,否则上述建议将自行终止。 同意并接受上
述条件: abc公司代表 签字: . 日期: .xyz投资公司代表 签字:
*** . 日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