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融 监 管 基 本 程 序 与 主 要 环 节
金融监管是一个连续、完整、循环的过程,是由市场准入监管、日常运营监
管、风险评价、风险处置以及市场退出等相关要素和环节组成。虽然各类金融机
构在功能定位和业务风险特征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其监管具有各自的特殊性,
但在监管的基本程序与环节上也存在许多共性。本部分着重阐述金融监管所遵循
的具有共性的基本程序与环节。根据各类金融机构不同特征形成的监管特殊性及
具体的监管操作,将在第三部分予以介绍。
图 2-1 展示了对各类金融机构监管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
图 2-1 金 融 监 管 的 基 本 环 节 与 程 序
一、机构功能定位
所谓功能定位,是指各类金融机构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以
及运作、发展的空间。具体体现为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和服务方式等方式的差异。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对象,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
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由于上述金融机构的性质、服务对象等
中国人民银行
监管对象
市场准入
业务运营监
管
非现场监管 现场检查信息综合分析
风险处置—纠正
风
险
处
置
—
救
助
风险处置—市场退
出
追
究
责
任
人
的
责
任
风险评价
收 购 兼
并
撤销
破产
监
管
报
告
反馈
跟
踪
监
控
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它们在功能定位上也有所不同。
(一)明确机构功能定位的意义
明确各类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有利于科学制定各类金融机构的准标准,把
好市场准入关;有利于形成合理的金融布局和适度竞争,防止金融机构盲目经营
和恶性竞争,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保障金融机构自身的稳健
发展;有利于金融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提高金融服务的持量和效率,促进金融机
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有利于确定各类金融机构的风险特征和监管重点,合理
分配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二)确定机构功能定位的主要原则
1、满足经济发展和社会公众的多种不同需要
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多元性,以及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产生了对金融服
务的多重需要。因而,需要有不同类别、具有不同功能的金融机构为其提供多种
金融服务。
2、符合金融分业经营要求
在目前中国金融业仍实行分业经营体制的情况下,各类金融机构应在此框架
下确定自己的功能定位。但各类金融机构可以在从事主业,做好主营业务的同时,
积极开拓各种中间性业务,包括各种表外业务和代理业务,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
向综合经营过渡。
3、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合理竞争
在确定各类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时,应充分考虑发挥其专业优势和竞争优势,
形成合理的金融布局,以促进各类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和合理竞争。
二、市场准入
(一)市场准入监管的内容
广义上,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包括三个方面,即: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高
级管理人员准入。机构准入,是指依据法定标准,批准金融机构法人或其分支机
构的设立;业务准入,是指按照审慎性标准,批准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开办新
的业务品种;高级管理人员的准入,是指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或认可。
市场准入是金融监管的首要环节。把好市场准入关是保障金融机构稳健运行
和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基础。批准高质量的金融机构和金融高级管理人员进入市
场,并根据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的审慎性标准,审批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将有
利于降低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提高金融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准,促进金融机构的
稳健发展和金融体系的稳定。
(二)市场准入的标准
1、法人机构准入标准
(1)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2)符合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方向,符合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公平竞争的原
则;
(3)符合最低资本金及股权结构和股东资格要求;
(4)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金融从业人员比例要求;
(5)符合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要求;
(6)符合经济核算的要求,确定的综合经营计划和预期财务指标水平比
(7)符合办公和营业场所的安全要求。
在法人机构的市场准入标准中,要特别强调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
度的要求。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根据其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相应的组织机
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董
事长、监事长和行长的职责与权限,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决策体制和相互制
约、相互监督的内部约束机制。为保证决策的独立性和民主性,保护小股东的权
益,董事会成员要有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为更好实施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加强
银行内部风险控制与监督,还应设立监督委员会(或监事会)、稽核审计委员会、
信贷审查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等。同时,要建立与经营业绩和风险挂钩
的干部管理,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完善的内控制度包括:建立并认真实施统一、严格的业务标准和程序;建立
并严格实行统一、有效的授权、授信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估和
控制系统,具有独立、高效的内部稽核审计系统,完善的内部报告及住处系统,
以及重要岗位的监督、制约机制。
2、分支机构准入标准
(1)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2)符合合理布局、适度竞争的要求;
(3)申请者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4)与申请者的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相适应;
(5)符合成本核算及经济效益的要求;
(6)符合营运并且资金的要求;
(7)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营业场所的要求。
3、业务准入标准
(1)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2)符合金融分业经营的法律规定与政策;
(3)符合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与业务发展能力;
(4)根据业务风险特征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系统;
(5)已建立严格科学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
(6)符合对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的要求;
(7)与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能力相适应。
4、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基本标准
(1)能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
(2)熟悉并严格遵守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
(3)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学历与经历;
(4)具备与担任职务相称的专业知识、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5)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市场准入程序
按照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责任制,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准
入、业务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分别规定了具体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参见本书第三部的有关介绍)。
三、业务运营监管
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监管,主要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
查,以及借助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外部审计,及时发现、识别、评价和
纠正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风险。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文件中,将银行业务经
营所面临的金融风险归为八类:信用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
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对象无力履约而造成的风险。信用风险不仅存
在于贷款中,也存在于其他表内与表外业务,如担保、承兑和证券投资中。另外,
对单个借款人或一组相关借款人的大额风险暴露,也反映了信用风险的集中。
国家和转移风险,是指与借款人所在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环境方面有关的
风险。当向外国政府或政府机构提供贷款时,由于这种贷款一般没有担保,当借
款国的经济和政治发生严重危机或波动时,就可能发生贷款违约的风险。国家风
险的一种表现形式是“转移风险”,即当借款人的债务不是以本币计值时,不管借
款人的财务状况如何,但因借款人可能一时无法得到外币而无力偿还贷款。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汇率、利率、证券价格及商品价格)的变动,
使银行的表内和表外头寸面临 受损失的风险。不管是债务或股本工具,还是外汇
或商品头寸,都存在着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银行的财务状况在利率出现不利的波动时所面对的风险,包
括利率变动对银行资产、负债及表外金融工具的经济价值及对银行收益的影响。
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即当银行
流动性不足时,它无力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得足够的资金,
从而影响其支付能力和盈利水平。在严重情况下,流动性不足会造成银行的清偿
问题。
操作风险,是指银行因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失效而形成的损失风险。这
种失效状态可能因为失误、欺诈、未能及时作出反应而导致银行财务损失,或使
银行的利益在其他方面受到损失。如银行交易员、信贷员、其他工作人员越权或
从事职业道德不允许的或风险过高的业务。操作风险的其他形式包括信息技术系
统的重大失效或其他灾难等事件。
法律人有不同形式,包括因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文件而造成预计情
况相比资产价值下降或负债加大的。同时,现在法律可能无法解决与银行有关的
法律问题;有关某一银行的法庭案例可能对整个银行业务产生更广泛的影响,从
而增加该行本身乃至其他或所有银行的成本。影响银行和其他商业机构的法律有
可能发生变化。在开拓新业务时,或交易对象的法律权力未能界定时,银行尤其
容易受法律风险的影响。
声誉风险产生于操作上的失误、违反有关法规和其他问题。声誉风险银行损
害极大,因为银行的业务性质要求它能够维持在存款人、贷款人和整个市场中的
信用。
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监管,就是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手段,及时
发现、识别和判断金融机构是否存在上述风险以及风险的严重程度。
(一)非现场监管
非现场监管,是指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报送的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以及
通过其他渠道(如媒体、定期会谈等)取得的信息,进行整理和综合分析,并通
过一系列风险监测和评价指标,对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作出初步评价和早期预警。
非现场监管是金融监管的重要方式和手段,通过非现场监管,能够及时和连
续监测金融机构的经营和风险状况;运用非现场分析,有助于明确现场检查的对
象和重点,从而有利于合理分本监管力量,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1、非现场监管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
图 2-2 展示了各类金融机构实施非现场监管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
图 2-2 非 现 场 监 管 的 基 本 程 序 和 主 要 环 节
(1)采集数据
被监管对象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格式和口径报送基础报表和数据,形
成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基础数据库;中国人民银行各监管部门从数据中采集所
需要的数据,以进行非现场分析。
(2)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对、整理
中国人民银行统计部门和监管部门在金融机构所报送数据口径、连续性和准
确性进行初步核对的基础上,按照非现场监管指标及风险分析的要求,进行分类
和归并。
(3)生成风险监管指标值
将基础数据加以分类、归并后,按照事先已经设计出的软件系统和一套风险
监测、控制指标,自动生成资产质量、流动性、资本充足率、盈利(亏损)水平
和市场风险水平等一系列指标值。根据这些指标值,进行风险监测与分析。
(4)风险监测分析
非现场风险监测分析的基本方法包括:
①水平比较分析法。将金融机构当期有关数据和监测指标值,与中国人民银
行规定的审慎性指标水平进行比较,以判断其经营风险是否超过了正常水平,以
及风险的程度。例如,某一商业银行的当期资本充足率为 4%,流动性比率为
15%,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两项监控指标水平分别为 8%和 25%以上。通过这一
比较,就可以初步判断这家商业银行在这两个领域的风险已经超出正常水平,而
且风险已经相当严重。
①历史比较分析。将金融机构当期有关数据和指标值,与历史(至少前 2 年)
同期水平进行比较,由此判断其风险发展趋势是处于改善还是在进一步恶化。例
如,某家商业银行当期不良贷款比率为 15%,而去年同期的比率为 12%,前年同
期的比率为 10%,通过这一比较分析,就可判断出:虽然该银行的当期不良贷款
比率仍控制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水平内,但从历史发展趋势来看,该行的资产质量
在不断地恶化,风险在不断增大,因此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和跟踪监控。
①行业比较分析法。将金融机构当期有关数据和监测指标值,与同类别金融
机构的当期同类指标水平进行比较,以判断其在同行业中的经营业绩和风险水平,
监管部门可由此确定是否给是特别关注。在进行横向比较时,应注意剔除不可比
因素。
(5)风险初步评价与早期在警
采集数据
核对、整理数据
生成风险监管指标值
进行风险监测分析
风险初步评价与早期预警
为风险的综合评价
提供依据
指导现场检查
监管者要对水平分析、历史分析和行业分析的结果、差异,以及导致上述结
果与差异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最后得出对该金融机构风险水平及发展趋势的初
步综合评价,并及时向金融机构发出早期预警信号,同时启动和指导现场检查,
对其风险进行确认和评估。
(6)指导现场检查
根据非现场监管发两年主要风险信号和存在的疑问,制定现场检查计划,确
定现场检查的对象、范围和重点,并合理分配监管力量,从而提高现场检查的效
率和质量。
2、非现场风险分析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质量分析
根据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资产结构,资产质量分析的重点是贷款质量,主要
分析以下几方面内容: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或现行四级分类方法,分析当期不
良贷款的水平及发展趋势(增长或下降的幅度);不良贷款结构性比率的水平及发
展趋势;贷款的集中程度,主要包括:贷款的期限结构、客户的结构(包括单一
客户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的比重)、行业结构、地区结构及国家结构等;
股东贷款数额及比重;信贷管理合规情况。
除贷款质量外,通过非现场监管还要分金融机构资产组合的质量,并对表外
资产的质量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从而对金融机构的整体资产质量作出全面、客
观的判断。
(2)资本充足性分析
主要分析以下几方面内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6]450 号和银发
[1997]549 号文的规定分别计算资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构成及总额,风险
资产(表内资产和表外资产)构成总额,同时应按规定从资本中扣除下降因素,
包括在其他银行资本中的投资、已在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中的投资、已对工商企
业的参股投资、已对非自用不动产的投资和呆账损失尚未冲减部分;资产风险加
权后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及发展趋势;核心资本充足率水平及发展趋势;资产增长
率与资本增长率的比较及发展趋势。
在资本充足性分析中,资本总额是指一家金融机构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之和。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包括呆账
准备(呆账准备、坏账准备和投资风险准备统一合称为呆账准备)和五年期以上
的长期债券。
资本充足率与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为:
核心资本+附属资本—扣除因素
资本充足率= ≥8%
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期末总额
核心资本
核心资本充足率= ≥4%
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期末总额
(3)流动性分析
主要分析以下几方面内容:资产的流动能力,包括:备付金比率、短期资产
占全部资产的比重、高流动性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重、中长期贷款比率以及资产
可随时出售变现的能力等;负债的流动能力,包括:短期负债占全部负债的比重、
稳定性负债占全部负债的比重以及从市场上筹集资金的能力等;资产与负债的期
限匹配情况,以及资产与负债不同到期日的缺口情况,包括:短期资产与短期负
债比率、存贷款比率、短期负债用于长期资产比率、拆入资金与拆出资金比率、
不良贷款比率(即到期偿还的比率);现金流入情况的分析;流动性管理合规情况
等。
就分析方法而言,可运用静态和动态两种方法进行流动性分析。
静态流动性分析,即流动性比率分析方法,具有简单实用的优点,其缺点是
不能直观地观察和分析不同资产负债项目的期限匹配结构,分析的立足点是当前
和以往流动性状况,而不是预测未来的流动性状况。
动态流动性分析,即资产负债到期日结构分析(缺口分析)方法,该方法通
过比较在不同时段到期的资产和负债,以确定缺口大小(即每个时段内资金来源
不足的程度或者资产过剩的大小)。该方法要用于未来流动性分析,分析的内容更
加详细,结果更中客观,但操作相对复杂,对数据的要求较高。巴塞尔银行监管
委员会在公布的流动性评估准则中推荐使用该办法。
资产负债到期日结构分析方法的具体操作过程是,监管人员针对每个分析时
段,计算合同反映的流入资金与可以合法地提走的资金之间的缺口。为简便起见,
分析时通常不考虑金额较小、对流动性影响不大的项目工因素。对于那些并未立
即到期、但被认为可以不蒙受较大损失就能出售的资产,应被归入缺口分析表的第
一个时段,但要与在第一个时段内正式到期的资产分开列示。举例说明如表 2—1:
表 2-1 非现场外资银行资产负债到期曰结构表
7 天以内
(含 7
天)到期
7~30 天
(含 30
天)到期
1~3 个月
(含 3 个
月)到期
3 个月~1
年(含 1
年)到期
1 年~3
年(含 3
年)到期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人民银行款
项
存放同业
拆放同业
联行往来
附属机构往来
贴现
押汇
贷款
投资
其他
合计(1)
负债:
同业存款
拆入同业
向央行借款
联行往来
附属机构往来
存款
应付利息
借入款
其他应付款
合计(2)
净缺口(1)-(2)
缺 口 率 ( % ) [ ( 1 ) -
(2)]/(2)
监管人员应当了解,在上述分析中,如果金融机构要盈利,那么在距现在较
近的时段内的负债与资产差额当是负数,但即期差额和一周以内的差额应得到控
制,这是金融机构最缺乏控制能力的时段,监管人员应密切关注。
(4)市场风险的分析
主要分析以下几方面内容:利率风险,指在一定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下,利率
变化给金融机构成本及收益造成的影响;汇率风险,指在金融机构外汇存在敞口
的情况下,由于汇率波动给金融机构支付和收益造成的影响;价格风险,指由于
商品价格和证券价格变化可能给金融机构成本及收益造成的影响。当前引起广泛
关注的是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①利率风险
重新定价缺口分析是衡量利率风险的最常用方法,即将任何给定期限内重新
定价的资产金融与同期重新定价的负债金融相比较,确定资金有正缺口和负缺口,
并进行利率敏感性测试,判断利率风险的大小。操作举例见表 2-2。
表 2-2 重新定价缺口报告
≤3 个月 >3 个月≤1 年 >1 年≤5 年 >5 年 合计
利率敏感性资产
存放同业款项
证券
拆放同业
贷款
利率敏感性资产合计
累计数
利率敏感性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同业存放款项
定期存款
活动存款
利率敏感性负债合计
累计数
期间缺口
累计缺口
缺口率(利率敏感性资
产
/利率敏感性负债)
累计缺口/盈利资产
因为不同货币的利率不一样,因此必须分币种编制重新定价缺口报告。监管
人员根据计算出来的缺口,以假设的利率变动幅度(例如利率变动 1%)乘以缺口,
可以得到利率变动对金融机构收益影响程度的估计值。例如,一年期利率风险收
益公式为:
利率风险收益=利率变动幅度×一年期累计缺口
监管人遇通常不实际计算风险资金的绝对数,而是着眼于分析一年期累计缺口占
资产的比重。因为金融机构类型不同,所处市场环境不同,对这个比率不能规定
统一的标准。监管人员通过与行业平均水平对比,并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金融
机构的利率风险水平。
①汇率风险
对于汇率风险,监管人员首先关注的是如何度量外汇风险暴露的状况,在此
基础上分析汇率变动所产生的影响。这分为两个步骤:首先度量单一货币的外汇
风险暴露,确定金融机构持有该种货币的头寸是多头还是空头,以及敞口头寸的
大小;第二步,监管人员需要综合反映多种外币总体上为多头或空头其敞口,以
考核总体外汇风险暴露状况。在广为采用的几种计算总体头寸的方法中,有一种
是计算累计头寸额,它等于所有多头头寸和空头头寸的总和。还有一种是计算累
计头寸净额,它等于多头头寸总额与空头头总额的差额。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推荐使用“短边法”衡量总体头寸,其计算步骤是,分别加总所有的空头头寸和多
头头寸并进行比较,将较大的一个总数作为总体敞口头寸。在上述几种方法算得
的总体头寸中,累计头寸最大,短边法算出的次之,累计头寸净额最小。
为衡量汇率风险,监管人员通常将单一货币或所有货币的总体风险暴露与酱
相比较,并规定限额。这些限额通常是针对每个交易日结束时的敞口头寸,即所
谓隔夜限额,其作用是控制在金融机构停止营业、因而无法对市场变化作出反应
期间的外汇风险暴露。
但由于目前非现场数据实行定期报送制度,监管当局无法进行实时监控,因
而监控汇率风险的难度较大。
(5)盈亏分析
主要分析以下几方面内容:利息收入总额及增长情况;利息支出总额及增长
情况;净利息收增长情况;非利息收入及增长情况;净营业收入及增长情况;呆
账准备是否充足;营业费用支出及增长情况;税前利润(亏损)及增长情况;资
同本利润和资产利润率水平及趋势;影响本期收益的特殊因素。
计算利润要若干个步骤,以分析不同因素对收益的影响。
第一步计算净利息收入。它反映了金融机构核心业务的经营成果,计算公工
式为:净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第二步计算净中介收入。提取准备金会减少金融机构作为中介人获得的净收
入。计算公式为:净中介收入=净利息收入-呆账准备金。
第三步计算营业毛利。它反映了金融机构的整体业绩。它等于金融机构的净
中介收入加上各项非利息收入,包括担保、各种手续费、托收费用、保险箱业务
收费等。计算公式为:营业毛利=净中介收入+其他银行业务收入-与其他银行业务
有关的费用。
第四步计算净营业利润。它等于营业毛利减去营业费用,即减去银行经营的
各项成本,例如员工成本、房租、折旧折旧和通讯费等等。计算公式为:净营业
利润=营业毛利-营业费用。
第五步计算税前利润。进一步考虑了所有的非常项目,例如出售不动产所产
生的损益,或者其他任何不具有再生性的损益项目。计算公式为:税前利润=净营
业利润+非常收益-非常损失。
第六步计算税后利润。计算公式为:税后利润=税前利润-各项税收。
为从多角度考核盈利,监管人员还可参照以下指标进行分析:
结构性比率。主要包括:利息收入/营业收入;非利息收入/营业收入;利息支
出/营业支出;非利息支出/营业支出;利润总额/营业收入。
效率性比率。主要包括:成本率,营业支出/营业收入;资金成本率,利息支
出/付息资金;费用率业务管理费/营业收入;人均利润,利润总额/职工人数。
盈利性比率。主要包括: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资产利润率,
利润总额/平均资产总额;生息资产盈利率,利息收入/平均生息资产。
利息回收率:本期实收利息总额/到期应收利息总额。
贷款损失抵补率:(呆账准备金=核心资本)/风险加权贷款总额。(注:该指
标仅粗略描述了呆账准备金和核心资本弥补贷款内在损失的程度,尚未涵盖其他
损失。)
(二)现场检查
1、现场检查的作用
现场是指监管人员直接深入到金融机构进行业务检查和风险判断分析。现场
检查是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方式。通过实施现场检查,有助于全面、深入了解
金融机构的经营和风险状况;核实和查清非现场监管中发现的总是问题和疑点;
有助于对金融机构的风险作出客观、全面的判断和评价。
2、现场检查的主要方式及频率
根据检查的目的、范围和重点,现场检查分为常规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全
面现场检查要涵盖被检查铁各项主要业务及风险,以及管理内控的各个领域,要
对金融机构的总体经营和风险状况作出判断。专项检查是指对金融机构的一项或
几项业务进行的重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对金融机构的常规性全面检查应至少一年或一年半进行一次。对关注的高风
险或有问题的金融机构,对其现场检查的频率应更高。
3、现场检查程序(流程)
尽管对各类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检查的方法和重点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程序流
程大体相同。图 2-3 给出了现场检查的基本流程:
根
据
非
现
场
分
析
结
果
确
定
现
场
检
查
对
象
发送现场
检查前问卷
制定现场
检查方案
下发现场
检查通知
进入被检
查机构
开始现场检查
会谈、核查账
表和档案等
制作工作底
稿(及取证)
形成检
查结论
意见反馈
现场检查
报告
转
入
风
险
评
价
系
统
图 2-3 现场检查流程图
(1)根据非现场分析和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确定现场检查的具体对象和时
间。
(2)向被检查机构发出《检查前问卷》,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包括所经营
的主要业务,最新开展的业务,自上次现场检查以来了生的重要变化,上次现场
检查提出的监管建议是否已经实施,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纠正,最近一次的内部
稽核审计是什么时间进行的,有什么具体发现,通过自我评估,认为在控制上还
有哪些薄弱五节等。
(3)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根据上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分析返回的《检
查前问卷》,进一步了解被检查机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明
确检查的主要领域及重点,同量确定具体的检查工作时间、检查人员及分工。
(4)向被检查机构发出现场检查通知。通知检查的时间、内容,应准备提供
的有关资料、报表及文件,以及需要谈话的人员等。
(5)进入现场开始检查。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和确定的检查重点,运用《现
场检查手册》等现场检查工具和方法,通过谈话、查阅文件、核查账表和档案等,
对被检查机构的资产质量、流动能力、财务状况、管理和内控情况的综合评价,
形成现场检查结论。
(6)向被检查机构反馈检查意见,核实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情况。
(7)完成现场检查报告,向被检查机构反馈监管建议和处理决定。
(8)综合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情况,为综合评价金融机构的风险,完成综
合监管报告提供依据。
4、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常规性的现场检查,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资产质量和资产损失准备金充足
程度,实际资本充足水平,资产负债结构及流动性状况,收益结构及真实盈利水
平,市场风险水平主管理能力,管理与内控完善程度,以及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通过现场检查,除要核实非现场监管的一些主要数据和信息,对上述内容或
项目进行检查外,还检查非现场监管难以监管和发现的问题,如有关的贷款标准
和政策,贷款的基本程序与风险控制,不良贷款的划分标准和确认程度,呆账准
备金提取和坏账核销的标准与政策,管理人员的素质与水平,内部报告与信息系
统等。
在现场检查中,由于检查目的和要求不同,检查内容和方法也会有所区别。
以下介绍常规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资产质量检查
资产质量检查的内容:一是贷款,主要检查一逾两呆的真实结构划五级分类
的实际分布状况;二是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对外担保等表外业务,主要检查
各项表外业务垫款的数额、变化情况;三是拆借、投资、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
其它资产,主要检查这些资产的实际金额和风险情况;四是通过以上检查,分析
不良资产的数量、结构和变化趋势,对资产质量作出总体评价;同时,检查各项
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贷款管理状况、规章制度的有效性以及各项业
务的合规性作出评价。
在检查资产质量时,首先要认真分析检查前已掌握的非现场报表等资料,进
点以后听取被检查单位的自查汇报,并根据检查目的和要求,确定抽样方案。其
次,调阅有关报表、账册和规章制度。再次,进行总账和分户账核对,对抽样资
产时行分类、计算和分析,检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填写作业记录和操作表。最
后,汇总数据,对违规事实或发现的问题进行认定,对资产质量、风险情况和管
理状况作出评价。
以贷款检查为例,检查人员在确定贷款利息余额抽查清单以后,要调阅贷款
台账、贷款档案、贷款余额表和贷款利息余额表等资料。然后,对借款合同和贷
款余额表进行核对,核实贷款质量形态的反映是否正确,确定一逾两呆的划分、
认定和统计上报是否真实、可靠。在详细阅读贷款档案的基础上,对贷款进行分
类,与信贷员进行信贷讨论,确定五级分类结果。最后,对数据进行汇总,对发
现的问题进行认定,填写作业记录和操作表,对贷款质量作出总体评价,并完成
贷款质量检查报告。
在对贷款质量检查的同时,要对被检查单位的贷款管理状况和经营合规性进
行检查和评价。首先,检查人员要认真阅读被检查单位的贷款政策和程序,掌握
贷款业务流程中各个环节的规定的要求,并根据检查目的,拟定检查要点。其次,
在检查贷款质量过程中,要把贷前调查、贷时审批和贷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
记录下来,还要与信贷人员进行会谈,了解贷款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特别是
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授权授信、审贷分离、贷款三查等制度。再次,填写作业记录
和操作表,收集典型案例,对违法违规问题要进行取证,并请被检查单位作出解
释。最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对贷款管理状况作出评价。
(2)资本充足状况检查
资本充足状况检查的内容:一是资本充足率数据的真实性,主要核实被检查
单位报送的资本总额、加权风险资产等非现场数据是否真实,资本充足率的计算
是否正确;二是结合被检查单位的财务状况、风险特征和管理状况,对资本充足
状况进行评价;三是审查被检查单位资本账户和股权结构的变化、收益留存的政
策和程序,以及进行资本市场和通过其他渠道融资能力。
在检查资本充足状况时,首先要认真分析检查前已掌握的非现场报表等资料,
了解资本构成、风险资产的种类、表内和表外资产的结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
结果进行初步核实。其次,调阅被检查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分户账、风险资产余额
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表以及资本充足率对外披露说明,进行总账和分户账核对,
查清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是否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各项总账余额是否与
明细相符,资本的扣除项、风险资产的计算是否准确。再次,根据监管要求,并
考虑资产质量、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管理能力和业务发展前景等因素,对
被检查单位的资本充足状况作出评价,完成作业记录。最后,通过与管理层的会
谈,调阅资本预算、增资扩股计划、股东大会关于分红的决议等资料,检查资本
结构是否合理,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派息方案是否适当,是否能够根据资产增长
和新业务的风险维持充足的资本,是否能够采取多种方式来扩充资本,融资渠道
是否畅通。
(3)流动性检查
流动性检查的内容:一是流动性数据的真实性,主要核实被检查单位报送的
备付金比率、中长期贷款比率、存贷款比率等非现场数据的准确性;二是流动性
来源的结构和稳定性,主要分析被检查单位资产负债结构、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变
化趋势,对流动性状况作出评价;三是评价流动性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充分性,流
动性应急方案以及流动性管理的能力。
在检查流动性状况时,首先要认真分析检查自己掌握的非现场报表等资料,
了解被检查单位的资产负债结构、流动性管理的部门和报告关系,对被检查单位
的流动性状况形成初步判断。其次,调阅资产负债到期日结构表、流动性比率计
算表、主要存款和贷款项目余额表,以及流动性分析报告,进行总几和分户账核
对,查清各项流动性指标的计算方法是否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各项总账余
额是否与明细相符,流动性比率的计算是否准确。再次,根据掌握的报表资料,
分析存款的构成和稳定性、持有债券的种类和质量、资产负债到期日匹配情况,
考察资金头寸的变化趋势和影响因素,对流动性状况作出评价。最后,调阅流动
性管理的规章制度,对照检查方案,评价政策和程序的充分性,与管理层进行会
谈,了解资金头寸的匡算方法和调度程序,审查资金管理战略、融资渠道、方式
以及应急流动性方案,对流动性管理能力作出评价。
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指标作出了规定,但从本质上,对流
动性的检查是一个分析、判断的过程,检查人员需要对影响流动性的各种因素进
行全面、综合分析,从总体上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状况作出判断。
(4)市场风险检查
市场风险检查的内容:一是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是否健全,模型和方
法是否可靠,是否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防范系统;二是管理层
对市场风险的认识程度,市场风险管理策略是否适当;三是被检查单位的市场风
险状况,对市场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评价。
在检查市场风险时,检查人员首先要认真学习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有
关文件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熟悉市场风险的含义、市场风险管理的原理和方
法,并根据检查要求拟定检查要点。其次,调阅被检查单位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
和程序,了解市场风险管理的模型和方法。实地观察市场风险管理系统的操作和
演示,并对照检查提纲,评价市场风险的管理政策、标准、操作手段和分析方法
是否科学,与市场风险有关的会计与信息标准是否完善,与市场风险相关的内部
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再次,调阅被检查单位的市场风险分析报告,对市场
风险敏感性进行分析,检查市场风险指标是否超过规定的限额,是否按规定对市
场风险计提准备金,并计算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最后,在以上工作基础上,通
过调阅有关会议记录,与管理层会谈,检查管理层是否了解各项业务和产品包含
的市场风险,在管理市场方面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市场风险管理策略在目前
的经济环境经营领域是否适当,对市场风险管理能力作出评价。
由于市场风险比较复杂,应强调管理层对市场风险的认识和管理责任;被检
查单位应该定期对市场风险进行监测分析,如果自身专业能力不足,应请外部中
介机构提供咨询,并定期提交分析报告。
(5)盈亏状况检查
盈亏状况检查的内容:一是财务经营成果是否真实,有无多计或少计收入,
少提或乱挤、乱摊成本的问题,主要检查应收未收利息、应付利息的核算是否符
合规定,呆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是否合规;二是检查负债成本结构、生
息资产和非生息资产所占比重,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合理性作出评价;三是评价经
营效益状况,分析利润总额的变化趋势和原因。
在检查盈亏情况时,首先要认真分析检查前已掌握的非现场报表等资料,根
据检查目的和要求,确定主要抽查项目,如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应收未收利息、
应付利息、呆账准备金等。其次,根据抽样清单,调阅被检查单位的会计科目说
明、决算说明、损益、余额表和记账凭证等报表资料。再次,针对被检查项目,
进行总账和分户账核对,查清当期发生的收支是否纳入当期损益,当期应计入损
益的款项有无在过渡性科目和临时性科目挂账,预提和待摊费用的核算是否符合
规定,以及应收未利息、应付利息、呆账准备金的核算是否符合规定等。最后,
汇总数据,填写作业记录和操作表,就发现的问题请被检查单位进行确认,对盈
亏真实性作出总体评价。
检查人员还要结合被检查单位的资产负债结构,对损益明细表进行分析,对
盈利的来源和稳定性进行分析评价,检查主要有哪些因素影响当期利润,如非生
息资产的水平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额的非经常收入等等。分析利润总额的变化
趋势,对比同行业数据和历史数据,对盈利能力作出评价。
(6)管理与内控检查
管理与内控检查的内容:一是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是否健全,是否根据业
务发展变化对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进行了修订;二是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程
序是否得到严格执行;三是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充分性,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
处理情况;四是考察被检查单位的计划、决策、控制和报告系统的有效性,并结
合以上进行的对内部控制、资产质量、盈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流动性等方面
的检查,通过综合各项检查结果和各方面的信息,对管理层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
平作出评价。
在检查内部控制状况时,首先在进点前,要认真阅读被检查单位提供的各项
规章、制度和办法,并根据检查要求,拟定内部控制检查要点。其次在进点后,
进一步调阅有关的文件,对照内部控制检查要点,检查被检查单位的组织机构是
否健全,各项业务规定是否符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是否覆盖了所有的
风险点,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有哪些与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相抵触,这一阶段的
工作在审计上称为“符合性测试”。再次,通过与管理层和业务人员的会谈、实地
观察、抽查等方式,检查各级管理人员、一般员工是否熟悉本岗位的规章制度和
操作程序,在上岗前是否进行了相关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的培训,其业务水
平和工作能力是否符合本岗位的任职要求,查清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有
无违法违规问题,这一阶段的工作在审计上称为“实质性测试”。最后,调阅内部
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内审报告,并与内审人员进行会谈,检查内审部门的独立
性是否增强,内审的频率、范围是否充分,内审查出的问题是否得以及时纠正和
处理;对严重违规行为和大案、要案是否进行了严肃处理,有无隐瞒不报和大事
化小、相互推诿等问题。
在检查管理状况时,首先要调阅检查单位的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工作报告
以及董事会、管理层和各个管理委员会的会议纪要,还要调阅被检查单位的外部
经营环境方面的资料,拟定详细的检查和会谈提纲。其次,通过对以上资料的分
析,并与管理层进行会谈,对计划、决策、控制和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性作出评
价。最后,结合非现场分析结果,以及对内部控制、资产质量、盈利状况、资本
充足状况、流动性等方面的检查和结果,在综合各方面信息的基础上,对被检查
单位的管理状况作出总体评价。
(三)借助中介机构对金融机构实施审计监督
可借助的社会中介机构,包括外部审计师、外部会计师、律师和外部评级机
构等。
1、中介机构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
金融监管当局可借助中介机构发挥以下作用:审计、核实金融机构的财务会
计报表及相关数据;对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对金融机构进行外部评级;提高
金融信息披露的客观性和权威性,强化市场约束。
2、中介机构从事金融监管业务的资格标准
根据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中介机构协助金融监管当局从事金融监管
业务,必须取得金融监管当局的资格认可,其资格标准主要有:
(1)有相当数量的具有金融业务知识或经验的注册会计册(或审计师、律师、
评估师);
(2)具有较好的金融审计记录和声誉;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规范;
(4)能够与金融监管当局积极配合。
3、中介机构与金融监管当局的关系
经金融监管当局资格认定,中介机构可协助监管当局承担部分金融监管职责,
包括报表审计和现场检查等。监管当局有责任监督中介机构的行为和金融审计(评
估)报告的质量,有权根据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提供不真实的审计(评估)
报告,取消其从事金融机构审计(评估)业务的资格。
中介机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诚实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中介机构接受
金融机构委托进行审计和评价,向金融机构收取费用,但必须向金融监管当局和
社会公众负责,及时、客观地向监管当局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