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四年第4期北方论丛,2(脑3(总第180期)1HE NOR1HERN FORUM Total 朋[文擎编号]1000-细1(21:阳}制-0021-02经济法主体与民事法律主体的区别张~J秋,邬云霞2(1.牡丹江师范学院,黑龙江牡丹江157012;2.北京工业大学经济法系,北京川剧。[摘要]经济法与民法产生的背景不同,二者体现的价值也不同,导数二者对法律主体的认识也不同,二者的主体种类是不同的,主体取得资格的方式也有所区别。[关键词]白发;自主;经济管理主体;企业内部组织[中固分类号]DF07[文献标识码]A能会牺牲或限制个体的利益。一、经济法与民法产生的比较二、经济法主体与民事法律主体种类的区别经济法是在生产的高度社会化,而市场这一美妙的经济组织机制面对这一现状却日益显行无能的背景下应运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即经济法主体,是指国家在调节经而生的。经济发展的要求,迫使立法者授权市场外的主体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1]【川经济法的主体通常包括国家经济管理的机关、--政府伸出"有形之手飞帮助市场消除其仅靠价值规律这只"无形之子"调节经济的缺陷,恢复功能。从西方主要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企业的内部组织,自然人等。发达国家经济法产生发展过程来看,从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济,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调节,避免政府干预,到政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合伙、府主动进行干预并起到相当的效果,再到政府失败的防止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等。与改善。这一系列的过程都是伴随着经济法的发展。而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法律主体与法律的调整对象民法的产生则相对较早,在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走向奴隶虽然有直接的关系,但二者是截然不同的。经济法的调整社会的同时,伴随着商品而进行的生产和交换、国家的产对象之一是企业管理关系,这已经形成共识。企业管理关生,民法就已经产生了。即使是在原始社会,也存在着简系是指在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管理单的民事习惯,具有法律的性质。因此,二者产生的时间、关系和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从此可以看背景不同,体现的价值也不同,民法的产生是在不自觉的出,企业与企业的内部组织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法律的规定状态下产生的,人类社会的存在就要有家庭关系的存在,及企业的自我约束即企业的章程来完善的。企业的内部对家庭关系的调整是民法的内容之一,人们之间的民事交组织在经济法规范的范围内,但企业的内部组织是否当然往活动是人类生存的必然,人们之间在生产、交换生活过地成为经济法的主体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企业是一程中,不断的约定俗成,形成习惯,并具有约束力,以致有个强立的社会实体,是经济法的主体,但是对企业进行拆了国家之后,上升为法律,这就是民法。而经济法的产生分,使其内部组织也成为也成为经济法主体是不科学的,却是一种自觉的过程,国家的意志在该部门法中得到了集企业的内部组织包括企业的内部领导制度、企业的财务会中的体现。国家凭借其权威力、强制力,调节、干涉自发的计管理、企业行政与监督机构,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经济活动,避免其产生的弊端z民法强调的是平等,平等是事会等。法律赋予企业内部组织的各项职能,是一种静态民法的生命之所在,体现在民事法律主体上,强调民事法的赋予,而企业的内部组织是不能对外以企业自己的名义律主体平等的地位,不仅是观念的,而且是实践状态的;不进行活动承担独立责任的,因此我认为不符合主体人格姐仅在法律上给予切实的保障,而且在实践活动中给予贯彻立性条件,不能认为是一种经济法主体。实施。而与此相反,经济法强调的是"不平等性即调节民事主体与经济法主体是有交叉的。但二者在实质方与被调节方、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即上却是不同的。民事主体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国家的意志强细给被管理方,为了社会的整体利益有时可承担义务的主体。民事行为与经济活动有何区别,民事行[收稿日期]2003-臼-10[作者简介]张~J秋(1964-),女,牡丹江师范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法研究;邬云霞(1975-),女,北京工业大学经济法系研究生。-21一
北方论丛篇"。年第4期TIIE NOR1HEl剖FORUM陆4,lOO3为或民事活动的范围涉及家庭关系领域和经济关系领域。设定人身权、财产权,满足生存的需要。前者如继承、收养等,后者包括所有权的确认、取得、丧失,三、民事主体与经济法主体资格之取得方式他物权的种类、取得等。此时该行为属于民事行为还是经之比较济行为,该行为由民法调整还是由经济法调整?民事行为是基础行为,民事法律关系是基础关系。而经济法主体的所谓主体资格,也就是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为是在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国民经济管理和生产经我认为民事主体与经济法主体资格之取得是有一些共同营活动,二者都涉及经济关系,但侧重点是有所不同的,经之处的。自然人这一主体是提用民法来确定,即其权利能济法领域即使生产经营活动也是与国家的意志有关的,比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这种资格被视为自然人的天赋权如说合同关系,到底属于民事关系还是经济关系呢?意见利而神圣不可剥夺。但自然人之外的其他社会主体参与是不统一的,合同行为中有民事行为的内容,但现在的合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主体的资格,获取则与此有所同关系已不是完全的意思自治、契约自由,而是法律有所不同。其他社会主体要在得经济法的主体资格,就必须具限制的自治和自由,所以把它放入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理备经济法规定的必要条件,体现了经济法主体资格的法定性。经济法对各种不同的经济法主体规定了各不相同的解民事主体与经济法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的范围,对理解资格条件,概括起来不外乎两种,一是实质条件,二是形式经济法主体与民事主体的区别是有益处的。条件。其实质条件主要包括主体人格方面的条件,主体财经济法主体中的经济管理主体是经济法主体特有产权方面的条件,主体的经济法律责任条件,以及主体成的,是显著区别于民事主体的种类。经济管理主体是指根员方面的条件。其形式条件通常包括申请、批准、登记三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国民经济活动中享有各种经济个过程。任何一种社会主体只要具备了经济法规定的上职权,行使经济管理和协调职能的国家机关。经济管理主述两个方面的具体的条件,便可获得经济法主体的法定资体的职权必须是法定的,只有法律授权的主体才能履行经格。济的计划、组织、指导、监督、调节的职能,其调控的手段以经济管理机关作为国家机构,其作为经济法主体的资间接调控为主,不是直接的干预,而是适用经济手段,如汇格取得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根据有关国家机关决率、利率等政策性手段和法律手段来调整。经济管理主体定、命令和特别授权而取得[2](p剧。国家的存在必然有国包括两类,一类是行业经济管理机关,根据行业的不同划家机构的存在。国家机构存在,必然行使不同的国家管理分的各种管理部门,如铁道、邮电、农业等部门s二是职能职能。经济是社会的基石,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和控制出是性经济管理机关,如财政部门、劳动部门、国家计委、国家必然的,国家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设置各种经济管理经贸委等。这些经济管理部门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机关,根据各时期目标、任务的不同,增设、取缔各种经济市场秩序进行管理,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及经营活动进管理机关,从而使行经济法主体具有一定的灵活多变性,监督管理,实施其经济管理职能。这也是经济法主体与民事主体的不同。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也是经济法的主体。企业是构企业取得法律资格的方式是通过批准、核准、登记注成经济法主体的基础,正是由于有了在市场状态下大量企册等。企业设立的方式中有登记准则主义和核准主义。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才出现国家对这些经济关系的调节和一般的企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工商部门的核准管理,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正是企业的不断发展状大后给予登记即取得了从事经济活动的资格。而对于一些才促使了经济法的产生。企业是具有营利性的经济组织,企业,国家采取特别批准,主要是该类企业涉及社会公共它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成立,企业是人的要素利益、国家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所以要采取特别批准程和物的要素的结合,企业具有独立性、营利性,它既是经济序才能取得法律主体资格。其他组织也要进行核准、登记法主体又是民事主体,企业进行民事活动,参与到民事法取得营业执照才能取得主体资格。特殊主体如农村承包律关系中来,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是民事主体;经营户,是农村村民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而进行市场经济活动,接受调节和管理是经济法主体。其同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经营活动的,依承包合同取他组织包括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得经济法主体资格。构和派出机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垦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能够进行经济活四、结束语动,以其资产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当其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的时候,由其归属的组织来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经济法和民法价值理念的不同,导致二者屋都调自然人既是经济法的主体,又是民事主体。自然人是节经济关系,但却分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民事主体和经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没有人的存在,也就没有社会的存在。济法主体虽各不相同,但也不是绝对相E孤立的,而是有人类社会的发展,最早的生产、交换、分配的主体就是独立所联系的。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法律调整的对象和的个体--人。社会上的一切活动,归根结底是由人来完所规范的范围也在不断的变化,因而民法与经济法的主体成的。自然人以其法律上赋予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来范围的交叉与重叠现象也发生变化,需要我们结合具体的进得法律行为,达到社会前进的目的。法律主体的演变是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切忌一刀切。自然人一一合伙一一法人从简单到复杂逐渐发展的。但[参考文献]是自然人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情形是很少的,如个人依法纳[1]沈绿野,叶建JII.当代经济法学[M].北京g兵器出版社,1锄.税就成为经济法的主体s相反,自然人是重要的民事主体,[2]杨萦煌.经济法学[M].北京z北京大学出版社,组100.民事活动中大量的由自然人去进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责任捕辑z卢盟]-22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