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报检、报关与结汇跟单
知识目标
◆ 了解出口货物报检、报关、结汇、
核销、退税的必备知识
◆ 熟悉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报关、
交单结汇、收汇核销及退税的工
作流程
技能目标
◆ 能够熟练进行出口货物报检报关跟单
◆ 能够熟练进行出口结汇、核销及退税跟单
导入案例
中国深圳KK服装公司完成了出口服装的
生产,在办理完相关的租船订舱及货运保险业
务后,还需及时办理报检、报关、结汇、核销
等手续,以便如期装运、顺利结汇并最终取得
退税。如果你是深圳KK公司的跟单员,应如何
协助完成出口货物的报检与报关?货物出运后
,应如何交单结汇?结汇后,又该怎样办理出
口收汇核销与退税呢?
第一节 出口报检、报关及其跟单
一、出口报检及其跟单
(一)商品检验检疫概述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对买卖双方成交的商品,由有权威的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卫生、安全及装运条件等进行检验,并对涉及人、动植物的传染病、病虫害、疫情等进行检疫的工作。通常习惯称为商检工作。
我国的商品检验机构及其业务范围
进出口商品检验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进口商品认证管理
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
装运前检验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
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
外商投资财产鉴定
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
卫生检验检疫与处理
国外著名的商品检验机构及其业务范围
瑞士通用公证行(SGS)
英国英之杰检验集团(UITS)
日本海事鉴定协会(NKKK)
美国安全实验所(UL)
法定检验:
法定检验又称强制性检验,是指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由国家行政执法机构依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实施的强制性检验。
检验检疫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证机构对检验结果或鉴定项目出具并且签署的书面声明。在国际贸易中,检验检疫证书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既是履约情况、准许通关和放行的证明,又是银行议付结汇、海关核定关税或减免关税、以及合同双方解决商品质量问题和索赔的依据。 常见的有:
出人境检验检疫品质证书(Quality Certificate)
出人境检验检疫数量检验证书(Quantity Certificate)
出人境检验检疫植物检疫证书(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出人境检验检疫动物检疫证书(Animal Health Certificate)
出人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Sanitary Certificate)
熏蒸/消毒证书(Fumigation/Disinfection Certificate)
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残损鉴定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Damaged Cargo)
包装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Packing)
温度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Temperature)
船舶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Tank/Hold)
货载衡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Cargo Weight and Measurement)
(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及其跟单 出口报检是指出口商品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对其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的程序。
报检单位
自理报检单位
代理报检单位
报检条件
已经生产加工完毕并完成包装、刷啧、准备发运的整批出口货物;
已经经过生产企业检验合格,并出具厂检合格单的出口货物;
对于执行质量许可制度的出口货物,必须具有商检机构颁发的质量许可证或卫生注册登记证。
报检时限和地点
出人商品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
隔离前7天报检;
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活动物需由出境口岸
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外,原则上应坚持产
地检验检疫。
出口报检流程及其跟单
出口报检
施验
出口查验
签证
放行
二、出口报关及其跟单
(一)出口货物报关概述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
品的所有人或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
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
关事务的全过程.
报关对象
进出境运输工具
进出境货物
进出境物品
报关单位
报关企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电子报关
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中华人名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向海关传递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备齐随附单证的申报方式。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通关系统
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
海关H2000通关系统
中国电子口岸系统
(二)出口货物报关及其跟单
前期阶段
进出境阶段
后续阶段
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特定监管货物实际进出境以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过程。
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特定监管货物实际进出境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海关规定的要求办理核销、销案手续,申请解除海关监管的阶段
出口货物出境报关四个环节
申报
征税
查验
放行
出口货物申报
申报地点:
出口货物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申报;转关运输的
出口货物,可以在设有海关的货物指运地申报。
申报期限:
出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
装货的24小时以前。
申报的步骤:
A.准备申报单证
B.申报前看货取样
C.申报
D.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
查验
海关查验
指海关依法对确定出境货物的品名、规格、价格、数量、原产地、贸易方式、货物状况等是否与报关单上已经申报的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调查或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
查验地点:
查验一般在海关监管区或者经海关同意的货物存放地进行。
查验时间:
当海关决定查验时,就将查验的决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约定查验时间。查验时间一般约定在海关正常的工作时间内。
缴纳税费
纳税范围:出口关税、船舶吨税、滞报金、
滞纳金。
纳税凭证:税款缴款书、收费票据。
纳税期限: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
内,若期限最后一日为节假日,
则往后顺延一个工作日。
纳税方式:在指定银行柜台办理税费交付手
续;通过电子口岸进行电子支付
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放行
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
货物结关
装运货物
第二节 出口结汇、核销、退税及其跟单
一、国际结算
(一)国际结算工具
汇票(bill of exchange)
本票(promissory note)
支票(cheque, check)
(二)国际结算的方式
汇付(remittance)
托收(collection)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
银行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
不同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三)信用证项下的出口结汇及其跟单
信用证结汇的主要方法
议付信用证
付款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
二、出口收汇核销及其跟单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制度,是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依据国家赋予的职能,在海关、商务、 税务、银行等部门的配合下,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运用电子技术手段,核对出口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或货物)收回国内的一种事后监管制度。它是我国对境内出口货物实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收汇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
出口收汇核销的对象:
有外贸经营权及出口业务权的企业,
包括三资企业。
出口收汇核销的原则:
是属地管理,即在出口单位当地的外
汇管理部门申领核销单并办理相关手续,企业
间不得借用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收汇核销时间: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后,应当在预计的
收汇日期起30天内,持规定的核销凭证集中或逐
笔向外管局进行出口外汇核销报告。
逐笔核销
批次核销
自动核销
出口收汇核销
的管理方式
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流程
(1) 出口单位取得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进出口经营权。
(2) 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3) 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4) 出口单位登陆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进行网上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5) 出口单位在网上申领3个工作日后可凭操作员IC卡、核销员证、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6) 出口单位到海关报关前,通过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向报关地海关进行核销单的口岸备案。
(7)出口单位出口报关。
(8) 出口单位在报关出口后通过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9) 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应当在不迟干预计收汇日期起30天内,持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收汇报关单证明联、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及其他规定的核销凭证集中或逐笔向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三、出口退(免)税及其跟单
出口退(免)税是指已报关离境的商品,由税务
机关将其出口前在生产和流通各环节中已缴纳的
国内流转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产品以无
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加强其市场竞争力,扩大
产品出口。
出口产品退(免)税适用范围
产品是属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产品必须报关离境
产品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产品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出口的原油
援外出口产品
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出口退(免)税的认定
对外贸易经营者按《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应分别在备案登记、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基本程序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
登记表的领取
退税登记的申
报和受理企业
填发出口退
税登记证
出口退税登记
的变更或注销
办理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报关单(退税专用联)
出口销售发票
进货发票。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 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产品征税证明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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