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参与管理
陈楚婷、王诗琪
资料收集与编辑
教案及PPT制作
曹友华、龙 静、
郑光明、彭 思、邓东旭、
陈楚婷、王诗琪、孙筱祺、
黄凯、周家文
小组成员及分工
目 录
25
3
6
4
1 员工民主参与概论员工民主参与概论
员工民主参与员工民主参与
的起源与发展的起源与发展
国外员工参与方式国外员工参与方式
————美国、德国美国、德国
劳动合同法提升劳动合同法提升
职工民主参与程度职工民主参与程度
中国职工民主中国职工民主
参与形式参与形式
国外员工参与方式国外员工参与方式
————欧洲欧洲
第一节
员工民主参与概论
目
录
contents
员工民主参与的含义员工民主参与的含义
一
员工民主参与的一般形式员工民主参与的一般形式
二
1 2 3
广义上:员工民主参
与是指劳动者“参与
”企业经营的“意思
决定”,并对企业的
决策“产生影响” 。
强调员工参与的全员
性、参与形式的多样
性一级参与内容的广
泛性与全面性。
本书认为:员工参
与是员工介入企业
管理并影响管理行
为的过程,强调授
权、沟通、互动。
员工拥有部分或全
部的控制权,与管
理者一起做决策。
一、员工民主参与的含义
狭义上:员工民主
参与主要是指员工
通过一定的企业机
构,介入管理决策
的制定和实施,通
过与管理层的交互
作用,参与和影响
管理行为的过程。
工民主参与的一般形式二、
员工民主参与的一般形式
(一)分享决策权
二、员工民主参与
的一般形式
分享决策
权的形式
集体谈判
劳资委员会
目标管理
侧重:
企业管理、运行
侧重:
员工个人的管理
集体谈判
1
即通过雇员的代
表与雇主或其代表就
工作条件和劳资关系
等问题进行协商,确
定具体的劳资关系规
范的过程。
集体谈判
的内容
2
集体谈判
的目的
3
实体性规则
程序性规则
工作安排
签订集体协议
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系
解决工作场所中共同
关注的问题
① 平衡劳资双方之间的力量
② 建立一种劳资共决机制
③ 建立和提供了一种解决
劳资争议的机制
第一,在规范员工关系
方面,雇员要清楚自己的定
位并通过加入这种团体(一
般是工会)形成集体的力量
进而与管理层进行谈判以维
护自己的利益;
第二,管理层必须接受
这个雇员团体,并认可该团
体所代表的员工利益。
集体谈判
的作用
04
05
有效集体
谈判的
基本条件
(二) 利润分享
1、利润分享
利润分享作为企业经济运作的一个系统,将一个时期内企业的利润与
员工的薪酬相联系起来。
2、利润分享提高企业绩效的途径
增加工人的努力
提高劳动力的技能
增加组织内部的信息沟通
3、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形式
利润分享制
4、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企业为了吸引、留住和激励员工,通过让员工持有
企业的一定股份而使员工享有股票分红的利益分享机制和拥有经营决策权
的参与机制,它既是一种薪酬支付方式又是一种特殊的激励计划。
(三)质量圈
1.质量圈 企业员工围绕企业战略、经营目标
等问题,运用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讨
论并提出解决方案的小组,目的是改
进质量、降低能耗,最终实现企业和
员工个人共同发展。
2.质量圈的特征
√ 自主性 √ 灵活性
√ 互动性 √ 挑战性
第二节
员工民主参与的起源与发展
目
录
contents
员工民主参与理论的起源员工民主参与理论的起源
一
员工民主参与理论的发展员工民主参与理论的发展
二
一、员工民主参与理论的起源
“员工参与”一词的出现最早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麦格雷戈最早将员工参与管理定义为:为发挥员工所有的能
力,并为鼓励员工对组织成功地做更多的努力而设计的一种
参与过程。麦格雷戈强调了员工参与管理对组织目标实现的
有利性。之后学者又从主动性方面、平等地位、对责任感的
需求以及各种具体权利方面对员工参与进行了概念上的界定。
员工参与管理,是为了更好实现企业的目标,让员工根据各
自的能力素质以及岗位需求,参加到组织的决策以及管理过
程中来,最终实现企业和个人双赢的方式。
二、员工民主参与理论的发展
(一)国外
1、20世纪3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梅奥(E.Mayo)在霍桑实
验后提出 “社会人”
2、50年代末,麦格雷戈(D.McGregor)等人提出了“自动
人”的人性假设
3、参与管理方式的出现可以追溯到50年代的工作生活质量
(Quality of Work—life)运动的兴起。
4、麦格雷戈将员工参与管理定义为为发挥员工所有的能力,
并为鼓励员工对组织成功做更多的努力而设计的一种参与
过程。
二、员工民主参与理论的发展
(二)国内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完善和发展
2、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呈现出发
展的势头和活力
3、基层民主取得较大进步
4、干部人事制度取得进步
5、党内民主取得进步
第三节
员工参与方式—美、德
目
录
contents
美国的员工持股计划
一
德国的共决制
二
1 2 3
ESOP的起源
20世纪60年代
末70年代初,美国
开始在各类公司中
推行"员工持股计划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
简称ESOP)。
一、美国的员工持股计划
理论产生
经济学家
路易斯•凯尔索
美国员工持股的类型
• 已用和可用信贷杠杆型
员工持股计划
• 非信贷杠杆型员工持股计划
• 纳税抵免型员工持股计划
4
ESOPESOP在美在美
国的广泛应国的广泛应
用用
5
ESOPESOP对员工对员工
的福利和限制的福利和限制
凯尔索的理论得到
了广泛的支持,在美国
国会和政府中一些有识
之士的共同努力下,"美
国员工退休收入保障法
案"(ERISA)于1974
年获得国会通过,该法
明确提出了公司实行
ESOP问题,并就各类
税收优惠政策做出了法
律规定。
美国立法从税收入
手,对持股的员工、售
股的股东、实行该计划
的公司、贷款给ESOP
的银行等四个方面,给
予了很大的税收优惠。
员工在退休是可
以兑现的股票收益构
成员工退休养老金的
重要组成部分。并且
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
优惠。具体划分员工
所分享的股份时,是
与员工的年薪挂钩进
行分配的。员工获得
股权后,员工所认购
的股份是不能转让、
不能交易、不能继承;
这种员工持股是不同
上市股票。
一、美国的员工持股计划
起源
1
19世纪初期欧洲
工业化刚刚起步之时,
产业工人的劳动和生活
条件十分悲惨:极其低
下的工资,每天长达十
七八个小时的劳动时间
以及恶劣的劳动环境。
在这种状况下,产业工
人自发地产生了要求改
善劳动条件和增加。
“共决”
的含义
2 德国的
《共同决
定法》
3
指企业的最
高管理层、资方
代表与员工代表
对企业重大经营
管理问题进行磋
商、共同决定。
1970年通过该法,规定
在煤炭、钢铁企业以外的拥
有2000名员工以上的其他股
份公司里也实行劳资对等共
决。适用该法的所有企业,
均须设置监事会,监事会成
员劳资双方各占一半。
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
监督企业的营业活动和生产,
参与企业的重要决定等。
二 、德国的共决制
第四节
员工参与方式
—欧洲汽车工业
案例 探究
欧洲汽车工业的工人组织
背景资料:
欧洲是全世界最大的汽车工业基地。 2005年,欧洲汽车业集中
了全球汽车产量的34%,创造了欧洲3%的国内生产总值,生产成品车
及零部件的就业人数为1000万,占整个欧洲制造业就业的7%,因此,
汽车工业被欧盟委员会视为欧洲的经济支柱和就业大户。目前尽管制
造业作为经济重心的角色明显式微,但汽车工业依然是调整经济结构、
创新劳动组织和劳动关系的开路先锋。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汽车工
业也是全球化程度最高的经济产业之一,它的触角伸向地球的各个角
落,建立了全球生产网络。欧洲汽车工业历来都是工会的堡垒阵地,
如今资本阵线已经借助经济全球化对这个堡垒发起了冲击。
(一)特点 1. 汽车工业工会组织密度很高,整车厂比
配件厂高;
2. 工会主要是在行业层面上组织的;
3. 在企业层面上组织工会在西欧是例外,
在东欧则很普遍。
(二)现状 汽车工业的全球化程度高;
资本和劳动力的流动性差异打破了工会
和雇主组织之间的力量均衡;
资本的流动性削弱了工会的组织和干预力量;
导致传统工业社会调节劳动关系的机构互动
日益淡化,也使资本在谈判桌上的筹码加重,
并逐步蚕食工人的既得利益。
在行业层面,欧洲汽车工业
的劳动关系已不能完全被限制在
民族国家的范围之内,其欧洲化
趋势已显端倪:第一,在行业工
薪谈判时,劳资双方为证明自己
的要价合理,往往和其他国家的
“条件”进行比较,向它们“看
齐”;第二,劳资双方都尝试协
调欧洲各国的工薪谈判。
在企业层面上,欧洲汽车
工业劳动关系的一个显著变化是
各子公司之间的竞争多于合作。
子公司之间争夺投资,争夺订单,
并倾向与厂方进行妥协谈判。宝
马、雷诺和大众等跨国公司在与
企业劳工组织谈判时都使用过“
数据比较”,迫使劳工方面接受
资方的条件。各国工人利益不能
协调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经济活
动不受国界限制,而工薪谈判的
调节机制仍局限于国家范围内。
行业层面
1
2
跨国公司
层面
(三)进一步分析
第五节
职工民主参与形式
目 录
职工
代表大会
制度
A
厂务公开
制度
B C
集体协商制度
D
职工董事
及监事制度
第一小节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性质
(1)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2)职工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全体职工。
(3)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群众行使民主管理权力
的机构。
(4)职工代表大会不是企业最高管理的权力机构。
(5)职工代表大会不是决策的执行机构。
(二)主要任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
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
好社会主义企业。
(三) (四) (五)
特征:
(1)职工代表大会有法定
的权威性
(2)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广
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3)职工代表大会有一套
完整严密的组织制度
和组织体系
一、美国的员工持股计划
权力:
(1)审议企业重大
决策
(2)监督行政领导
(3)维护职工合法
权益
组织及工作机构:
(1)大会主席团
(2)职工代表大会专门
工作小组(委员会
)
(3)代表团(组)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六)与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制度
(1)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2)职工代表提案(意见)处理制度
(七)作用
(1)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统一员工思想
(2) 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增强民主管理
(3)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加强班子建设
(4)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加快依法治企的进程
(5)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财务管理规范化
第二小节
厂务公开制度
一
问题引入
三
主要形式
五
二 四 六
七
实行厂务公开
制度的意义
厂务公开制度
遵循的原则
厂务公开制度
具体内容
实施厂务公开
制度的程序组织结构
目
录
一、问题引入
何谓厂务公开制度?
厂务公开制度是企业管理一方向本企业职工公开企业的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的
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企业廉政建设的事项,接受职工监督的民主管理制度。
200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
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成为国有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主要政策依据。
二、厂务公开制度具体内容
• 企业重大决策问题
•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
•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 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
厂务公开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
2、厂情发布会
3、厂务公开栏
4、党政工联席会议等
1、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2、工作机构
3、监督小组
主要
形式
三
四
组织
机构
工民主参与的一般形式二、
员工民主参与的一般形式
五、实行厂务
公开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2、有利于增加企业管理工作透明度
3、有利于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4、有利于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关键是落实职工群众
对厂务的知情权
六
实施厂务
公开的程序
七
厂务公开
遵循的原则
1、收集初审
2、定时定点公布
3、征询意见
4、建立厂务公开档案
1、扩大基层民主的原则
2、以职代会为企业民主
管理基本形式与厂务
公开多种形式和途径
相统一的原则
3、依法办事的原则
4、实事求是的原则
5、有利于企业改革发展
的原则
6、注重实效的原则
厂务公开制度
第三小节
职工董事监事制度
一
概念
三
董事、监事
双重身份
五
二 四 六
七
董事、监事
职责要求
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三者
的区别与联系
董事、监事产
生方式与人数
要求
董事、监事
义务
董事、监事
承担风险
八
职工董事、监事
制度的重要性
目 录
一、概念
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又称职工代表制,是公司制企业依照法律规
定,选举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担任董事、监事。参加
企业重大决策的制度。(我国职工代表制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形成,正处于
起步和建设阶段)
二、董事、监事产生方式与人数要求
职工董事、监事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须股东大会认
可直接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职工
董事、监事的比例大约为三分之一,
且职工董事的人数为奇数。
职工董事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监事
公 司
全 体 职 工
作为职工代表必须要向全体职工负责;作为董事监事,则必须对公司负责。
在代表职工利益的同时,必须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的发展与职工根本利
益
是休戚相关的,维护公司利益与维护职工根本利益并不矛盾。
三、董事、监事双重身份
四、董事、监事承担风险
职工代表大会也要承担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与公司决策、监督失误的风险。
五、董事、监事职责要求
• 高度责任心和较强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
• 了解、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等有关情况,参与决策、实施监督能力强;
• 密切联系群众,能够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群众信赖和拥护,敢于并善于表
达职工意愿;
• 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为人正派,办事公道,讲究诚信。
六、董事、监事义务
努力提高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决策能力;
定期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上充分反映职工代表大会的意
见和要求,参与公司决策或监督;
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模范的执行董事会、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工作职责;
履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细则中的业务,维护公司利益,不以权谋私。
职工董事监事制度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选任
负责
选任
负责
监督
选任 监督
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者的区别与联系
1
建立和完善
职工董事职工
监事制度是完
善公司制企业
法人治理结构
的重要体现
2
建立和完善职
工董事职工监
事制度是加强
公司制企业民
主管理、监督
的重要内容
3
建立和完善职工
董事职工监事制
度是工会实现源
头参与、代表和
维护职工合法权
益的重要渠道
八、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重要性
第四小节
集体协商制度
目录
一 二 三 四
集体协商
的含义
集体协商
的主体
集体协商
的内容
中国集体协商
制度现存问题
分析及对策
韦布夫妇的《产业民主》提出“集体谈判”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引进集体协商制度
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普遍实行集体谈判制度
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出现集体谈判
1904—1919,奥地利等国先后颁布集体谈判相关法律
(一)集体协商的起源及发展
一、集体协商的含义
(二)
集体协商
的概念
(三)
集体协商
的特征
集体协商,是指
劳资双方就相关劳
动条件进行交涉和
谈判的行为,在国
外被称为集体谈判
或劳资交涉,在我
国,是劳动者通过
自己的代表与用人
单位或用人单位代
表为签订集体合同
而进行商谈的过程。
集体协商是协调集体
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
集体协商的主体是
特定的
集体协商是协调集
体劳动关系的调节
器
一、集体协商的含义
二、 集体协商的主体
(一)工会
1. 西方国家的工会
工会以维护和改善雇工的劳动条件、提高雇工的经济地位为主要目的,由雇工自愿组
织
起来的团体或联合团体。
2. 我国的工会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重要的政治团体。
(二)雇主及雇主组织
我国集体合同包括专项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和行业性集体合同
等,因此集体协商也就包括企业层面的协商、区域性的协商、行业性的协商以及
就某一专项事项发生与企业层面或是区域或是行业的专项集体协商。企业层面,
用人单位自然成为协商的一方主体,行业性的集体协商中,用人单位的区域性联
合体则理所应当是协商的一方主体。但在我国的现实实践中,集体协商及集体合
同一开始就主要局限在企业范围内推行和实施。
劳动
报酬
1
工作
时间
2
休息
休假
3
奖惩
9
裁员
10
职业技
能培训
7
女职工和
未成年工
特殊保护
6
补充保险
和福利
5
劳动安全
与卫生
4
劳动合
同管理
8
三、 集体协商的内容
四、中国集体协商制度现存问题分析及对策
(一)现存问题分析(一)现存问题分析
2
1
3
4
5
现存问题
1. 认识误区阻碍集体协商的推进;
2. 不健全的法律法规未能提供可操作的法律依据;
3. 工会失责使集体协商沦为形式;
4. 企业民主管理缺位使集体协商难落实;
5. 微利型中小企业为求生存不愿协商。
首先,政府应该
由主导者退居为间
接调控、宏观监督
的第三人;
1 2 3
其次,企业应积极
推进集体协商,在
提高劳动者薪资待
遇的同时还能促进
企业未来的发展;
最后,工会作为集
体协商制度的重要
主体,必须充分发
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 对策
第六节
劳动合同法提升
职工民主参与程度
• 劳动者的参与制定权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平
等协商程序
• 劳动者的知情权——企业规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一
• 劳动者的参与监督权——企业规章制度的异议和
修改程序
二
• 劳动者的退出权——针对规章制度的劳动合同解
除程序
三
四
目录
一、劳动合同法提升职工民主参与程度
保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劳
动合同法》的宗旨。在这一宗旨的指引下,《劳动合同法》将员工民主
参与推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劳动者的参与制定权——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平等协商程序
在《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中,草案曾经规定:“规章制度涉
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
过,或者通过平等协商作出规定。” 这样的规定曾一度引起了较大分
歧。在各方意见汇总的基础上,新法最终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
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
表平等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法提升职工民主参与程度
三、劳动者的知情权——企业规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最终的规章制度制定完毕时,要经过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对于
劳动者来说,通过正式渠道及时准确地知晓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是民
主参与权实现的一个体现。具体到企业的义务来看,规章制度是劳动合
同的一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应当首先让劳动者知道。因此,
《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
或者告知劳动者。
四、劳动者的参与监督权——企业规章制度的异议和修改程序
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实际运行中,监督机制和纠正机制同样非常必
要,即劳动者参与监督权的实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规章制
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
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此条规定将工会的职责、权
利进一步明确和加强。
劳动合同法提升职工民主参与程度
五、劳动者的退出权——针对规章制度的劳动合同解除程序
当企业规章制度违法并侵害到员工的合法权益时,劳动者可以选择退出
劳动关系,在实践中就表现为解除劳动合同。与以往不同的是,《劳动合同法
》对涉及企业规章制度的劳动合同解除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
中包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这包括内容上的违法和程序上的违法,如果出现这些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走
人。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
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
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
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程序违法而
被认定为无效,即使劳动者违反了规章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也不能以《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
合同。
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