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税种分类与税制结构
1、学习目的:
●研究如何确立科学合理的税收制度
●现代税收制度及其三大课税体系
2、主要内容:
●税种的分类
● 税源的选择
●税率的安排
●各类课税体系的内容和特点
税种的分类
税收制度的主体是税种,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由多
个税种组成的税收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各种税既有各
自的特点,又存在着多方面的共同点。因此,有可能
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各种税进行分类研究。按某一种
标志,把性质相同的或近似的税种归为一类,而与其
他税种相区别,这就是税种分类。
(1).单一税制
(2).复税制
单一税制结构和复合税制结构
1、单一税制: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上只实
行单一税种的税收制度。
单一税制模式的提出由来已久,但在人类历史上
始终没有一个国家采用单一税制模式,对它的研
究,仅仅停留在理论设想上。由于各个时期经济
发展情况不同,单一税制学说的理论依据与内容
也不相同。最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二种理论观点:
(1) 单一消费税论。主张单一消费税论的多为重商
主义者。17世纪,英国人霍布斯主张实行单一消
费税。他认为,人人都要消费,因此按消费品课
税,能使税收负担普及全体人民,没有身份、阶
级和职业的区别,使贵族和其他特权阶级无法逃
避纳税。
(2) 单一土地税论。这一思想为法国重农学
派所提倡,魁奈和布阿吉尔贝尔是其代表
人物。他们认为土地是一切财富的真正源
泉,只有农业生产出来的物品才是“纯产
品”,而只有“纯产品”才可能负担税收,
而对土地收益以外课征的各种税种,最终
都会转嫁到土地收益上来,因此只应征收
土地税 ( 他们称之为地租税 ) ,而废除其他
各税。他们的理论对于当时反对苛捐杂税、
废除封建贵族免税特权有一定意义,但不
符合普遍原则,也片面地理解了税负转嫁
问题。
2、复合税制: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实行
由多种税 种组成的税收制度。
复合税制结构的典型形态:
—以商品税(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发展中国家)。
—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发达国家)。
—所得税与商品税并重的税制结构(向发达
国家过渡的国家)。
—其他特殊税制结构(一些财政收入严重依
赖某些特殊税制,如资源税的国家)。
税种分类理论的沿革
税种理论的发展
1、古典经济学派:以课税主体的收入来源给税种分类
(1).配第:地租税。
(2).斯密:地租、利润和工资税 局限于收入课征
2、福利经济学派:以课税客体给税种分类
(1).瓦格纳:收益、财产和消费税—以课税对象分类,飞跃。
(2).马斯格雷夫的税收三分法:
所得税,流转课税和财产课税—现代税收制度的基础
、税种分类可采用不同的标准
1.以课税权的归属为标准,可将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征收后全
部划解中央政府所有并支配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关税
和消费税等。这类税一般收入较大,征收范围广泛。
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严格来讲,我国的地
方税目前只有屠宰税和筵席税)。这类税一般收入稳定,并与
地方经济利益关系密切。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属中央政府
和地方政府共同拥有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资源税
等。这类税直接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共同利益。
2.以课税权行使的方式为标准,可将税收划
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
3.以税收收入的形态为标准,可将税收划分
为实物税和货币税。
实物税是指纳税人以各种实物充当税款缴
纳的一类税。如农业税。
货币税是指纳税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一类
税。在现代社会里,几乎所有的税种都是
货币税。
4.以课税的主客体为标准,可将税收划分为
对人税和对物税。
对人税:凡主要着眼于人身因素而课征的税
为对人税。早期的对人税一般按人口或按
户征收,如人头税、人丁税、户捐等。在
现代国家,由于人已成为税收主体而非客
体,因而人头税等多被废除。
对物税:凡着眼于物的因素而课征的税为
对物税,如对商品、财产的征税。这是西
方国家对税收的最早分类。
5.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可将税收划分为从
量税和从价税。
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
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
类税。
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
等优点。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使用
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
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税。
6.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可将税收划分为
直接税和间
接税。
直接税是指纳税人本身承担税负,不发生
税负转嫁关系的一类税。如所得税和财产
税等。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本身不是负税人,可将税
负转嫁与他人的一类税。如流转税和资源
税等。
最基本的是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
1.现代税种的主要类别(按课税对象分):
(1)所得课税:凡对纳税人的所得额或利润额
课征的税收。
(2)财产课税:凡对纳税人的财产按数量或价
值额课征的税收。
(3)流转课税:凡对商品或服务的流转额课征
的税收。
2.马斯格雷夫的税收三分法: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
和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皮吉·B·马斯格雷夫按
货币收支在居民和企业两大部门之间的循环流
动方向,把税收归纳为对货币资金运动过程中
的课税和对财产的持有及转让的课税两大体系,
并分别归属于所得课税、流转课税和财产课税
三大类(参见图9—1,前一大体系)。
另一大体系,即对财产的持有和转让
的课税(不包含在图9-1中)
结论:
我们可将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归并为如下三类:
第1类:所得课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
保险税、资本利得税、超额利润税、战时利得税、房地
产收益税等。
第2类:财产课税,包括一般财产税、个别财产税、遗产
税、继承税、赠与税、净值税、资本税、土地税、房地
产税等。
第3类:流转课税,包括销售税(营业税)、国内产品税、
关税、增值税、 消费税等。
、 OECD 和IMF的税种分类:
经合组织(OECD)分类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分类标准
1 所得税(包括对所得、利润和资本利得
的课税)
所得税
2 社会保险税(包括对雇员、雇主及私营
人员课税)
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
3 薪金及人员税 薪金及人员税
4 财产税(包括对不动产、财产增值、遗
产和赠与的课税)
财 产 税
5 商品与劳务税(包括产品税、销售税、
增值税、消费税及进出口关税等)
国内商品与劳务税
6 其他税收 进出口关税
7 其他税收
OECD 和IMF的税种分类的意义
OECD是社会保险税
IMF是社会保险费
第二节 税制结构的设计
税制结构是指一国税收体系的整体布局和总体结
构,是国家根据当时经济条件和发展要求,在特
定税收制度下,由税类、税种、税制要素和征收
管理层次所组成的,分别主次,相互协调、相互
补充的整体系统。
税制结构问题可以说是税制设计的根本战略问
题。合理的税制结构是实现税收职能作用的首要
前提,它决定税收作用的范围和深度。只有税制
结构合理了,才能从总体上做到税制的合理,才
能充分发挥税收的作用。
1.按照税收原则的要求来解决税种的配置
累进所得税有利与公平,不利与效率。
消费税有利与效率,不利与公平。
税种的配置
2.主体税种的确立
(1) 当今世界各国的税制结构中,往往有主体税种
与辅助税种之分,主体税种就是在一国税收中所
占比重较大,对经济运行有重要影响的那些税种
。
(2) 现代各国税收制度中的主体税种,不是商品税
就是所得税。大体说来,发达国家以所得税为主
体税,发展中国家以商品税为主 体税
(3)一般说来,商品税以销售额或营业额为税基,
征税简便,所得税税基(即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就比较繁杂,因而从税收成本角度看,商品税
优于所得税;但从公平原则看,所得税以纳税能
力为根据,商品税 税额多少与纳税能力不直接
挂钩,因而所得税优于商品税。
英国 著名经济学家希克斯(J.R.Hicks)认
为,即便从经济效率原则看, 所得税同样优于
商品税。(见图9-2)
结论:所得税给纳税人带来的效益损失
比同量的消费税轻。
X1
X2
无差异曲线是用来表示两种商品或两组商品的不
同数量的组合对消费者所提供的效用是相同的,
无差异曲线符合这样一个要求:如果听任消费者
对曲线上的点作选择,那么,所有的点对他都是
同样可取的,因为任一点所代表的组合给他所带
来的满足都是无差异的。
由于消费者的偏好是无限的,因此在同一平面上
就可以有无数条无差差异曲线,形成无差异曲线
群,曲线的全部称为消费者的偏好系统。同一条
无差异曲线代表同样的满足程度,不同的无差异
曲线代表不同的满足程度。离原点越远的无差异
曲线代表的满足程度越高,离原点越近的无差异
代表的满足程度越低。
(4)虽说所得税更符合效率与公平原则,
但它对征管条件和征管手段有较高的
要求,发展中国家往往不具备这样的
要求,只能以商品税为主体税。随着
征管条件和征管手段的改善,主体税
种也会实现由商品税向所得税的转变。
、税源的选择
1.首先明确税本、税源、税收之间的区别与联
系。
税本是税收来源的根本,税源是由税本产
生的收益,税收则来自收益。
若将税本比喻为果树,那么果树所生产的
果实就是税源,从果实中取出若干交给国家,
即为税收。显而易见,有税本才有税源,有
税源才有税收。
所以,税源的选择问题实际上研究的是如
何保护税本,尽可能不使税收侵及税本。
2.税源一般确定为各种收入。如工资、利润、利
息、地租。
这样税收即使过重,也不会伤及税本。财产
有时也可当税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税率的安排
主要解决两个问题:
1.确定税率水平
(1)无限课税说(错误)
(2)有限课税说(较有指导意义)
如“拉弗曲线”原理:
拉弗把税率和税收的关系用一条曲线来说明,
这条曲线被称为“拉弗曲线”。其基本点是:税率
水平有一定限制,在一定限度内税率提高税收收
入增加。(如图9-3所示)
曲线的简明含义是,在税率和税收收入之
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当税率为100%的时
候,企业没有任何利益,税收就成为乌有;
相反,如果税率为0,政府收入难以保持,
自然使政府陷于瘫痪。因此,在这条曲线
上一定有一个最佳税率点,这个点表示的
税率可以取得最大的税人和预期的最佳的
国民生产总值。
2.确立税率形式
(1)比例税率(效率)
实行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
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比例税率的优
点表现在:同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税
收负担相同,能够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有利于公平竞争;计算简便,有利于税收
的征收管理。但是,比例税率不能体现能
力大者多征、能力小者少征的原则。
(2)累进税率(公平)
如所得课税、财产课税
我国税种
对所得的课税
、所得课税:总体描述
1.所得税定义:以所得为课税对象,向取得
所得的自然人和法人课征的税。
2.所得税特点:
(1)所得是指扣除了各项成本费用开支后的
净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2)应税所得额的计算
净所得≠应税所得。
美国个人所得税为例:在美国,个人所得税是政府
的最大收入来源,它一般以家庭为单位来征收。
A.总所得一税法允许的不计入所得项目=毛所得
B.毛所得-必要的费用开支=调整毛所得
C.调整毛所得-税法允许的扣除项目=净所得
D.净所得-个人宽免额=应税所得
美国政府对公民和居民来源于全球的所得征税,
对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美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第一步:计算纳税人的总所得
总所得包括劳务报酬、经营所得、财产交易
利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股息、赡养
费和单独的抚养费、年金、寿险和 、退休金、债
务豁免的所得、分配的合伙企业毛所得、继承所
得、遗产或信托的利息所得。某些所得虽然符合
总所得的概念,但税法规定不必计入毛所得,不
属于应税项目。主要分为四类:捐赠项目、与雇
佣有关的不予计列项目、人力资本的赔偿和与投
资有关的不予计列项目。
第二步:计算调整后的总所得
从总所得中减去一些符合规定的费用,可以
得到调整后的总所得。这些符合规定的费用扣除
又称做线上扣除。主要包括经营费用和亏损、夫
妻赡养费支出、迁移支出等项。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
从调整后的总所得中减去税法规定的分项扣
除项目和个人宽免额,这两项是线下扣除。
分项扣除项目主要包括超过调整后总所得%以
上部分的医疗费用;购买主要住宅和另一所度假
住宅而发生的不超过100万美元的贷款利息费用
等。
个人宽免额是对纳税人本人及其赡养的家
庭人口每人给予固定数额的个人纳税免除。
2004年个人宽免额为3100美元。美国实行
的是“宽免额分段扣减法”,当个人收入
达到一定水平以后,“个人宽免额”部分
要按一定比例减少。当收入达到更高的一
个水平后,个人宽免额要全部取消。
第四步:按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美国个人所得税按照纳税人家庭的不同情况,
在税法上规定了四种税率表,分别适用于单身纳
税人、已婚联合申报纳税人、已婚单独申报纳税
人和户主纳税人。2004年,美国适用的是六级超
额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10%、15%、25%、
28%、33%、35%。不同申报身份的纳税人适用
不同的税率表。
第五步:应纳税额减税收抵免
主要包括勤劳所得抵免、收养的税收抵免、
照顾孩子和被抚养者的税收抵免、对老人和残疾
人的税收抵免和国外已缴纳税款的抵免。
(3)所得课税一般采取累进制课
税,并以超额累进税率为主。
全额累进制课税。
超额累进制课税
3.所得税计征类型
(1) 分类所得税制
对同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按其所得的
不同来源,将他们分为不同类别的所得,如工资、薪
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等,并对每
一类所得按照单独的税率来计算其所得税的制度。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我
国是采用分类所得税制对个人所得课征个人所得税的。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于税率 5%~45%的超额累进税
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
进税率;稿酬所得适用于20%的比例税率 。
(2)综合所得税制
对同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
如生产经营所得、工资、薪金所得、财产
转让所得、利息、股息及特许权使用费所
得等,都归集在一起,按照一个税率来计
算其所得税的制度。综合所得税是在扣除
最低生活费、抚养费等的基础上,按累进
税率对全年全部所得征税 。
综合所得税制于19世纪中叶首创于德国。
综合所得税的税制一般都采用累进税率,
但也有的国家采用比例税率。我国的企业
所得税是综合所得税制 。
(3)混合所得税制
即对同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不同
种类的所得分类课征所得税;纳税年度终
了时,再将本年度的所有所得加起来,按
照累进税率计征所得税,平时所缴纳的分
类所得税,可以在纳税年度终了时应缴纳
的综合所得税中扣除。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首先是法国在1917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开始实行的。
混合税制一般是先对各类所得课税,再按
累进税率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全年所得征税。
个人所得税
概述: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
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于1799年首创于英国,此后世界各国
相继仿效,开征此税种。到目前为止 ,世界上已
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
1994年1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并
施行。
1、个人所得税的课征范围
个人所得税以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为纳税
人。
(1)、税收管辖权含义
是指主权国家根据其法律所拥有和行使的
征税权力。是国际法公认的国家基本权利。
(2)税收管辖权的范围
一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范围,在地域
上,指该国的领土疆域;在人员上,指该
国的所有公民和居民,包括本国人、外国
人、双重国籍人、无国籍人和法人。
(3)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① 属地原则,亦称属地主义。即按照一国的领土
疆域范围为标准,确定其税收管辖权。该国领土
疆域内的一切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无论是
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受该国税收管辖权管辖,
对该国负有有限纳税义务 。
②属人原则,亦称属人主义。即按纳税人(包括
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登记注册所在地或者住
所、居所和管理机构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其税收管
辖权凡属该国的公民和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都受该国税收管辖权管辖,对该国负有无限纳
税义务。
(4)居民的认定标准:自然人主要有住所
标准、意愿标准和居住时间表准。法人居
民身份主要以及法人注册登记标准,实际
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或总机构所在
地标准。
(5)收入来源地的认定表准
2、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
个人所得减去应扣除的费用之后才是课征
个人所得税的对象。应扣除的费用是指为
取得所得而支付的事业经费和为养家糊口
而必需的生计费。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把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
围划分为十一个应税所得项目:
l.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
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所
得
3、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4、课征方法
(1)、从源征收法:代扣代缴
由支付工资、利息或股息的单位代扣,然后汇总
上缴。(中国)
(2)、申报清缴(美国)
分期预缴和年终汇算相结合。先由纳税人申报全
年估算收入额,并按估算额分期预缴税款,到年
终时,按实际收入额提交申报表,多退少补。
美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
领取工薪的纳税人,实行由雇主预扣代缴的制度。
在每年的4月15日之前,美国纳税人如实填写相
应的纳税申报表,申报上一年度的总收入,算出
该年度的应纳税额。如果应纳税额高于或低于预
缴税款,则需补交所欠税款或申请退税。纳税人
可以选择传统的邮寄方式申报,也可以采用电话
申报、电子申报等形式。目前电子申报方式已经
广为纳税人接受,美国国会要求在2007年采用电
子申报的纳税人达到80%。
在美国,每个纳税人都有一个唯一的
社会保险号码,纳税人的各项收入信息汇
集在它的下面。美国国内收入局在要求纳
税人如实申报纳税的同时,建立了严密高
效的信息稽核系统,对纳税人实行交叉稽
核,非常有效地实现了对纳税人诚信纳税
的监控。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从计算机系
统中调出来单独审核。对于故意逃税的人,
将给予严厉的处罚。
美国完备的个人所得税法在为联邦政府提供大量
财政收入的同时,为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完
善也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但也应该看到,庞杂的
个人所得税法,也为纳税人带来了极大的奉行成
本。根据美国CCH公司统计,联邦税法与法规在
2004年达到60044页,比1995年增加了48%。美
国纳税人每年要花费大约65亿小时填报各种申报
表,保存各种记录和学习税收规定。为实现有效
管理,大量的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投入到税收产
业中,每年的遵从费用达2000亿美元。
公司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
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发达国家一般实行法人所
得税制度,即以法人组织作为纳税人 。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
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
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
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1、公司所得税的课征范围
●纳税者:有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两类。
对居民公司征收法人所得税 的对象是
该公司取得的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对非居民公司征收法人所得 税的对象
是该公司取得的来源于东道国疆界内的所
得。
避免国际重复课税及重复课税情况比较
国外所得100元,收入来源国的所得税税率为30%,向收
人来源国纳税100×30%=30元.母国(即纳税人居住国)
的所得税税率为50%。
1、免税制
向母国纳税 0
税后净所得 100-30=70元
2、抵免制
向母国纳税(100×50%)-30=20元
税后净所得100-30-20=50元
3、扣除制
向母国纳税(100-30)×50%=35元
税后净所得 100-30-35=35元
大部分国家实行税收抵免制,我国也实行这种办法。
2、公司所得税的课税对象
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
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
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1)收入的基本规定
销售货物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
(2)、准予扣除项目的支出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
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房产税、车船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扣除的,
不再作销售税金单独扣除。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因
其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
3、公司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如总额-准予扣
除的项目金额。
公司所得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有些国家
采用多级累进制的税率结构。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十届全国人大五次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 。这部法律自2008年1月1
日起施行 ,我国企业所得税采用25%的比
例税率。
例题:经税务机关核定某企业2006年度实
现的纳税调整后所得为40万元,2005年度
发生亏损32万元。该企业2006年度应缴纳
企业所得税多少万元。
【解析】根据原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该企
业200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0-32=8(万
元),适用税率25%,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8×25%=(万元)。
4、课征方法:
申报纳税(年初申报预计,分期预缴,
年终清算)。
我国预缴时间:月末或季末15日内
年终汇算清缴时间:年终4个月内(年
终45日报送年报和年所得税申报表)
社会保险税。
定义:以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所得为对象的税收。
1、课征范围:全体工薪收入者+自营业者。
●负税者: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
2、课税对象:在职人员的工薪收入;自营业人
员的事业纯收益。
●特点:不允许宽免或费用扣除;不包括利息等
其他个人所得;专款专用。
3、税率:各国情况不一。
4、课征方法:工薪收入者通过雇主征收;自营
业者自行申报。
、对财产的课税税
财产课税总体描述
1、定义:以财产额为课税对象,向财产拥有人或转让财产
者课征的税收。
2、性质:财产课税的课税对象是财产。
财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①不动产。指土地和土地上的改良物,如附着于土地上的
工矿企业、商店、住宅等。
②动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前者如耐用消费品、
家具、车辆等,后者如股票、公债、借据、现金和银行存
款等。
具有对人征税的特点。
财产课税与所得课税的区别。
3、类型:
(1)以课征范围:
一般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按其
综合计算的价值进行课征的一种财产税。
特种财产税是对纳税人的某种财产单独课征的一
种财产税。如对土地课征的土地税或地产税,对
房屋课征的房产税,对土地和房屋合并征收的房
地产税等均属于个别财产税。
(2)以课税对象:
静态财产税是对一定时期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
产,按其数量或价值进行课征的财产税。如地产
税、房产税等均属于静态财产税。
动态财产税是对因无偿转移而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财产按其价值所课征的财产税。如遗产税、继承
税等。
一般财产税
一般财产税定义:以纳税人的全部财产价值
为课税对象,实行综合课征的税收。
1、课征范围:一般财产税在有些国家是中央
税收,如瑞典、智利;在有些国家则是地
方税收,如美国。
美国一般财产税的课征范围:美国同时实行公
司、居民和收入来源地三种税收管辖权。
2、课税对象:原则上是纳税人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
应税财产主要包括房产、企业营业动产、土地等。
其中最主要的是非农业区的居民住宅,约占应税
财产的 60%;其次是非农业区的企业财产(包括
机器设备与存货等),约占全部应税财产的 24%。
财产估价的方法:
一是按“市场价格法”,即以应税财产的市场交
易价格为准作出估价;二是按“资本还原法”,
即根据财产租金和市场利率,通过折算取得资本
化的财产现值,这种方法可作为“市场价格法”
的补充;三是按“原值法”,即以应税财产的原
始价值或购入价格作为估税的标准,这种方法对
估价员来说十分方便。
、税率。税率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规定,税率
各地不一,一般在 3%~10%之间,大城
市如纽约、芝加哥等地的税率要高些。
4、课征方法:纳税人无权决定自己拥有的财
产额,而由税务部门的专职估价人对财产
估价,纳税人据此纳税。
特种财产税。
●定义:政府选择一种或几种财产作为课征对
象,实行分别课征的税收。
●课征对象:土地、房产或其他不动产、机械、
机动车辆等。
1、土地税即以土地为为课征对象的课征的税
收 。
按税基性质,分为
①财产税性质的土地税,以土地
的数量或价值为课税基数
②所得税性质的土地税,以土地
的收益额或所得额为课税基数,分为土地
收益税、土地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2、房屋税
即以房屋、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由于
计税依据的不同,现实当中的房产税又可分为财
产税性质的房产税、所得税性质的房屋税、消费
税性质的房屋税 。
财产税性质的房产税:这种房产税以房屋的数量
或价值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率征收。
所得税性质的房产税:这种房产税以房屋的租金
收益为计税依据,准予扣除房屋折旧和修缮等费
用。
消费税性质的房产税:这种房产税以房屋居住人
或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房屋租金或家具价值
为计税依据,准许扣除一定的费用,按规定的税
率征收。
3、不动产税
不动产税即以土地、房屋等建筑物为课税
对象的一种税,实际上就是房产税和地产
税的合并征收。现实中各国征收的不动产
税有单一不动产税和分类不动产税两种不
同的模式。
、财产转让税。
●定义:对发生转让的财产课征的税收。由遗产
税、继承税和赠与税组成。
遗产税:以所有人死亡时留下的财产为对象征收。
继承税:以继承人在所 有人死亡时所继承的财产
为对象征收。
遗产税与继承税的区别。
赠与税:以赠送的财产价值为对象向 赠与人或受
赠人征收。
(1)遗产税
遗产税即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也称为
"死亡税".遗产税有助于加强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
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各国及地区征收遗产税
的情况大致可分为三类:
1.总遗产税制。就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
价值课税,以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为纳税义
务人。
2.分遗产税制。这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将遗产分给继
承人,然后就各个继承人分得的遗产课税。纳税
义务人是遗产继承人,税负的大小以继承人与被
继承人之间的亲疏关系而定。
3.混合遗产税制。它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先征收遗
产税,税后遗产分配给各继承人时再就继承人的
继承财产额征一次继承税。
1916年起征点为5万美元,最高税率为10%,但
1935年后,税率开始走高。1935年,起征点下降
到4万美元,税率却上升到70%。当年,美国亿万
富翁洛克菲勒去世,他的遗产继承人交付了70%
的所继承的遗产。从1942年至1976年这三十多年
间,遗产税征收的起点一直不高,仅为6万美元,
但遗产税最高税率却达到77%。2001年,根据美
国国会2001年通过的 《经济增长与税收救济协调
法》,遗产税的豁免额从2001年的万美元逐
年递增到2009年的350万美元;税率则从55%降
低至45%。 2011年美国新遗产税法案终于尘埃落
定了按照新法律,在2011年,美国缴纳遗产税的
起点提高到个人为500万美元,夫妻为1000万美
元,税率降低至35%。
(2)赠与税
赠与税以赠送的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赠与
人或受赠人课征的税。是世界上许多国家
实行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赠与税,目的是
防止财产所有人生前利用赠与的方式以逃
避死后应纳的遗产税。通常多与遗产税同
时实行。
开征遗产税的同时开征赠与税。这种模式
为多数国家采用。比如美国、日本 。
、对流转的课税(商品劳务税)
流转课税:总体描述
1.定义:
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
课税体系,也称商品流 转税。
主要包括消费税、销售税、增值税、关税。
2、流转课税的特点
(1)课征对象是商品(服务)的流转额,且流转
额复杂多样,因此形成流转课税制度的不
同类型
(2)税负(承担者) 累退性:收入少,税负重;收入
多税负相对愈轻.
(3) 间接税:可转嫁,有隐蔽性.
(4)具有征收管理的简便性和执行社会经济政
策的针对性。
3、流转课税的类型
a.从课税范围看
①就全部商品和某些服务课税
②就全部消费品课税
③选择部分消费品课税
b.从课税环节看
①节课税
②多环节课税
c.从课税基础看
①按照商品(服务)的销售收入总额课征
②按照商品流转所增加的价值额课征
③按照部分商品(服务)的销售额课征
d.从计税方式看
①从价税,以商品(服务)的价格为课征标准,
基本按照商品的不同类别,采取差别比例税率
②从量税,以商品(服务)的重量、数量、长度
或容积等为课征标准,按一定单位计征
e.从课征方法看
①生产课税法
②流通课税法
我国税收制度的演变
1973年
单一税制:工商税
1983-1984年
利改税:国营企业上缴利润改为缴纳企业
所得税 ,复合税制.
1994年
现代税收制度: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
现代税收制度改革完成.
目前世界平均企业所得税率:%
其中:
英国 33%
美国 34%
法国 %
新西兰 33%
新加坡 30%
韩国 30%
日本 %
消费税
消费税: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
各种税收的统称。
我国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
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税暂行
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环节征收
的一种间接税。消费税实行价内税 。
消费税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
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1、消费税的意义: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
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
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调节收入的政策。
我国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
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
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和个人。
2、消费税的课征范围可分为:有限型、中
间型、延伸型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烟、酒及酒精、
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
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
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商品。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
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 费品征收的一
种税。
对批发及零售 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
3、消费税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并对不同应税品
目分别规定差别税率 。
(1)税率:
我国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
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
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
共有14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45%。
2006年 4月1日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
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
(1)卷烟:每标准箱(5万支)定额税率为150元;标准
条(200支)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不
足50元的税率为30%;雪茄烟的税率25%;其他进口卷烟、
手工卷烟等一律适用45%税率;烟丝为30%。
(2)酒和酒精:粮食白酒每斤税额标准为:元+出厂
价格×25%,薯类白酒为:元+出厂价格×15%;黄酒
为每吨240元;啤酒出厂价在每吨3000元以上的为每吨
250元,不足3000元的,为每吨220元;其他酒税率为10
%;酒精税率为5%。
(3)化妆品:税率为30%。
(4)护肤护发品:税率为8%.
(5)金银首饰:税率为5% ,其他首饰和珠宝玉石:税
率为10%。
(6)鞭炮、焰火:税率为15%。
(7)汽油:无铅汽油每升税额元,含铅汽油每
升元。
(8)柴油:每升税额元。
(9)汽车轮胎:税率为10%。
(10)摩托车:税率为10%。
(11)小汽车:税率分别为3%、5%、8%。
(12)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13)高档手表 20%
(14)游艇 10%
(15)木制一次性筷子 5%
(16)实木地板5%。
(2)我国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A、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1)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
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
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
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运输
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
种性质的价外税
(2)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的换算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
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消费税=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消费税率/
(1+增值税率)
(3)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 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4)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本企业
的生产经营、在建工程、集体福利、个人
消费、或用于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
资者或无偿捐赠给他人,均应视同销售,
计算缴纳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
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
时代扣代缴消费税。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
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
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实例]
(1)某卷烟厂本月销售乙类卷烟不含增值税的
销售额收入3000万元,消费税适用税率为4
0%,
该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额=3000万元×40%
=l 200万元
(2)某啤酒厂本月销售啤酒6000吨,消费
税适用税额标准为每吨220元,
该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额=6000吨×220元/吨
=1320000元
B、从量计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①啤酒 1吨=988升
②黄酒 1吨=962升
③汽油 1吨=1388升
④柴油 1吨=1176升
生产汽油850升,你卖出去3000元,应缴纳
消费税850*=170元
销售税(营业税)
营业税是流转税的一类,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
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起源甚早,如中国明代的门摊、课铁,清
代的铺间房税等税,皆属营业税性质,惟未名营
业税。欧洲中世纪政府对营业商户每年征收一定
金额始准营业,称为许可金。1791年法国始改许
可金为营业税。
1、课征范围:
一般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
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
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2、课征环节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
额、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
统称为营业额。它是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向对方
收取的手续费、服务费、基金、集资费、
代垫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外费用应并入营业额计算纳税。
3、税率
我国营业税的税目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分别设
置,现行营业税共设置了9个税目。按照行业、类
别的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①交通运
输业,税率3%;②建筑业,税率3%;③金融保
险业,税率8%;④邮电通信业,税率3%;⑤文
化体育业,税率3%;⑥娱乐业,税率执行5%-
20%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的税率,由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税法
规定的幅度内决定;⑦服务业,税率5%;⑧转让
无形资产税率5%;⑨销售不动产,税率5%
[例] 某汽车运输公司6月份客运收入
15000元,价外收取费用5000元;货运收
入20000元,价外收取费用3000元。该公
司6月份应纳营业税额计算如下:
(15000+5000+20000+3000)×3%=
1290(元)
增值税
增值税是指以纳税人销售商品(含劳务)的增值
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
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
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
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
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
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
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 。
1、课征范围
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货物或者提供的加工、修理、
修配劳务以及进口的货物。
所谓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
体在内。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劳务仅指加工和
修理、修配业务。
所谓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
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
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所谓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
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2、增值税的计税基数
(1)生产型增值税
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款,不允许作任何扣
除,其折旧作为增值额的一部分,其计税
基数等于工资薪金、租金、利息、利润和
折旧数之和,即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相
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增值额。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基本上相当于生产型增
值税,固定资产的价值不在扣除的范围之
内。
(2)、收入性增值税
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除当期
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计税基数等
于工资薪金、租金、利息、利润之和。
其税基相当于国民收入,故称为收入型增
值税。
法定增值额等于理论增值额。
(3)、消费性增值税
指对当期购进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固定资产价款,
允许从当期增值额中一次全部扣除,这等于只对
消费品价值征税,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对当期购入固定资产所支
付的增值税款一次抵扣,因此,它客观上会刺激
投资的扩张,有利于资本形成,刺激经济的增长。
与消费型增值税不同的是,收入型增值税要求购
置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不能在购入时一次
全部抵扣,而应在整个使用期限内按各期折旧额
的比例确定各期的进项税额抵扣数,因此,收入
型增值税刺激投资的作用介入二者之间。
生产型增值税将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计人
固定资产成本,因此会导致对固定资产的重复征
税。例如,某企业购人一台价值10000元的生产
设备(不含增值税),支付增值税1700元,则固
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为11700元。该生产设备的使
用期限为5年,每年生产并销售的产品中所包含的
固定资产价值为2340元(假设产销平衡),对这
部分价值征收的销项税额为元,5年合计为
1989元,与购入设备时所支付的增值税元相比,
增加了289元。但增加的289元并非由于固定资产
在使用期内创造了新价值,而是因为将购人固定
资产支付的增值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然后以折
旧的形式计入产品成本,最终转移到销项税额的
计税依据——销售额中,从而导致税上征税的结
果。
3.税率
①基本税率
体现增值税的基本课征水平,适用于一般商品
和服务
②轻税率
体现增值税的优惠照顾政策,一般适用于税法
中单独列举的属于生活必需品范围的商品和服务
③重税率
体现增值税的限制消费政策,主要适用于税法
中列举的奢侈品和有害于社会公益的商品和服务
④零税率
本环节不必缴税,还退还以前纳税环节所纳的
税。是增值税的特色,一般出口的商品或服务实
行免税,是规定该纳税环节的应纳税额为零
我国增值税率
(1)基本税率为17%
(2)抵税率为13%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的征收率为6%(销售额×6%)
(4)出口货物税率为0
应纳税额=销售额×0%-进项税额
当进项税额大于0,可以从政府获得一定净
退税。
下列货物税率为13%:①粮食、食用粮食
油;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煤气、石油
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④饲料、化肥、农
药、农机、农膜;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
物。
除以上举例货物外,其他货物税率为17%。
小规模纳税人
包括以下三种类型的增值税纳税人:
(一)生产应税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以生产应税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这部分
销售额超过全年应税销售额的50%),兼营货物批
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以
下的;
(二)从事应税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
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
(三)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上述标准的个人、非企业
性单位(其中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
税人条件的,可以认为一般纳税人)、不经常发生
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
额,按照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即按照6
%的征收率计税,连同销售价款一并向买方收取,
然后上缴税务机关。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 × 6%
例:某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店本月销售额为
11000元,退货 1000元,该个体产应纳增值税税
额的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额=(11000元-1000元) × 6%=600元
4.计税方法
①税基列举法
增值额=本期发生的工资薪金+利息+租金+
其他增值项目+利润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②税基相减法
增值额=本期应税销售收入额-规定扣除的
非增值额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③税额相减法:多采用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申报期内的应税
销售收入额×适用税率-申报期内的外购项目已纳
增值税税额
我国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增值税实行价外税)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净销售额×税率-净买价×扣除率×数量
销售额=含税价×数量
净销售额=净价×数量
含税价=净价×税率+净价
净价=含税价/(1+税率)
当期不足抵扣时,不足部分结转到下期抵扣。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 方
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近项
税额=销售额*税率-本期近项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
含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者应
税劳务时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
所得到的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销售额+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条
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为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项税额不是本环节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销售额=净价×销售量
含税价=净价×税率+净价
净价=含税价/(1+税率)
当期不足抵扣时,不足部分结转到下期抵扣。
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
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净销售额×税率-净买价×扣除率×数
量
我国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
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
税额;
(3)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
额,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
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某公司从钢铁厂以1000元/每吨购进500吨
钢材,按每吨1234元卖出,应缴增值税多
少。
每吨增值税=1234/(1+17%) × 17%
-1000/(1+17%)X17%
增值税=234/(1+17%)
×500X17%=17000
所谓价外税是以不含增值税额的价格为计税
依据,把税款与价格分开。
【例题】某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受托
代销某品牌服装,取得代销收入万元
(零售价),与委托方进行结算,取得增
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万元。
【解析】某商贸企业:销项税=÷
(1+17%)×17%=(万元)
进项税=(万元)
此业务应纳增值税=-=
(万元)
5、增值税的课征方法
①规模较大,帐目健全的企业。
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审核
②规模较小,帐目不健全的企业。
定额课征
关税
关税:对进出国境的商品货物流转额课征的税收。
是流转课税的一种形式,在性质上属于消费税。
1.关税的类别
按课税商品在国境上的不同流向,分为:进口税、
出口税。
按课征目的,分为:财政关税、保护关税。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出口关税=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2.关税政策与制度
体现对外贸易政策。
对不同进口商品之间的区别对待,
主要是在税率、计税价格、计征手续等方
面给予不同待遇。
对不同输出国之间的区别对待,主
要是根据对等原则对不同输出国规定差别
税率和差别优惠待遇 。
复习思考题:
1、税种最基本的分类方法是什么?可分为哪
几类?
2、税制结构设计包括哪些内容?具体应该怎
样进行安排?
3、简要说明构建税制结构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