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
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二OO四年五月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孙 蕾
水资源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
按人均计算,只相当于亚洲平均数的75%及世
界平均数的35%。全国年径流总量为27100亿立方
米,相应的径流深为284毫米,约相当于降水量的
45%。
65%的国土面积为外流区,35%为内陆河流域。
有27%的天然径流(7320亿立方米)流入邻国。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一、我国水资源概况
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的湖泊减少到2305个,湖泊总
面积减少到70988平方公里,总蓄水量约为7090亿立方
米。淡水湖占湖泊总数的32%。除了天然湖泊外,还
有大约85000座水库,总蓄水能力约为4600亿立方米,
相当于年径流总量的17%。湖泊和水库总蓄水量为
11690亿m3,占总径流量的%。
一、我国水资源概况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一、我国水资源概况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表1 我国水资源分布1
年河川径流量
(亿立方米)
计算面积2
(千平方公里)
地下水量 (亿立方米) 重复量4
(亿立方米
)
净水资源
量(亿立
方米)山区 平原 山区 平原 调整2 净水量
松辽河 1650 824 408 320 330 -20 620 -350 1930
海滦河 290 171 106 120 180 -40 270 -130 420
淮河 740 128 169 110 300 -10 390 -170 960
黄河 660 608 167 290 160 -40 410 -320 740
长江 9510 1625 133 2220 260 -10 2460 -2360 9610
珠江 4680 550 30 1030 90 -10 1120 -1090 4710
东南诸河 2560 219 21 560 50 0 610 -580 2590
西南诸河 5850 851 1540 1540 -1540 5850
内陆河 1160 1814 948 570 510 210 860 -720 1300
全国 27110 6790 1984 6760 1870 350 8290 -7280 28120
表1 我国水资源分布
一、我国水资源概况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表 2 主要流域的水资源指标:1993年1
流域
人口
(百万)
城市化
率
(%)
人均GDP指
数
可耕地
(百万公顷)
净水资源量2
(亿立方米)
单位可利用水量
立方米/人 立方米/公顷3
松辽河 41 107 1930 1705 9900
海滦河 24 113 420 355 3900
淮河 17 85 960 504 6800
黄河 22 84 740 746 5970
长江 22 93 9610 2390 41950
珠江 28 130 4710 3330 72450
东南诸河 24 135 2590 3980 107900
西南诸河 11 32 5850 31970 344100
内陆河 37 91 1300 5265 24050
全国 24 100 28120 2400 29150
表 2 主要流域的水资源指标
长江以南地区水量占全国的81%,但人口只占
54%,耕地只占35%。因此南方的人均可利用水量
几乎四倍于北方,单位耕地面积水量比北方多八倍。
海河流域径流量异常之少,人均只有245立方米,
即使包括净地下水资源量在内,人均水量也不过
355立方米。
城市化率和收入水平与水资源量的关系并不十分
密切。
一、我国水资源概况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供水与排水:
1993年全国大约有48000个乡镇,估计60%左右具备
正规 的供水系统。
乡镇供水系统以下情况:地下水供水设施约比地表水
供水设施多一倍,供水量大约只相当于设计能力的75%,
乡镇的工业用水量几乎等于生活用水量等。这些供水系
统的人均日供水量约为110升,远低于城市。
供水系统覆盖了95%的城市居民,东北的黑龙江、吉
林、内蒙古等省区的覆盖率为85%。
南方城市地下水的比重约为15%。
一、我国水资源概况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一、我国水资源概况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废水收集网络已覆盖了65%的城市建成区。城市废水总量
(包括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为353亿立方米,其中经过处理
厂的处理,约占24%。
贵州与福建分别只有2%和7%。
上海和天津则高达60%。
排水网络总长度大约为供水网络总长度的56%。
亿左右人口的居住区与排污管道网相连通。
66%的工业废水经过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中有66%回用
(即占工业废水总量的43%)。排入公共水域的工业废水中,
大约有60%未经处理,只有56%符合国家标准。
单位产值的废水排放量,估计全国平均为立方米/千元,
湖南高达立方米/千元,而天津则只有立方米/千元。
水污染:
我国水资源短缺,生态用水匮乏。人均水资源拥有量2200m3
,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全国600多个城市中有2/3供水
不足,其中1/6的城市严重缺水。辽河、淮河、黄河地表水
资源利用率分别为62%、60%、56%,海河接近90%,生态用水
被大量占用,环境容量很小。
1998年污水排放总量为416亿吨,其中工业废水227亿吨,
城市生活污水189亿吨。工业废水中,县以上工业排放污水
188亿吨,乡镇企业排放39亿吨。1999年,生活污水排放量
首次超过工业工业废水。2003年,废水排放量达到453亿t,
一、我国水资源概况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生活污水占53%。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呈
下降趋势,2003年为1348万t,比1998年减少10%,但仍超过
环境容量的68%。
农业面源污染日益突出,非点源污染分布广泛,据估计后
者约占中国河道污染负荷总量的70%。
地下水污染问题也很严重。对中国北方的五个省和自治区
的69个城市进行过地下水评价,没有一个城市的地下水属于I
类水,10个城市的地下水为II类,22个城市的地下水为III类,
37个城市的地下水为IV类和V类。对海河流域2015口井的水质
评价表明,三分之二的井不符合饮用水标准,天然含氟地下
水的广泛分布也是一个突出的水质问题。
一、我国水资源概况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多年平均降雨量1427mm,为全国平均降雨量的
倍,居全国第7位,平均年水资源总量达1630亿立方
米。
共有大小水库1.3万多座,水库总数占全国总量
的七分之一。
共有5 km2以上河流5341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
5000km2的大河17条;流域面积大于500 km2而小于或
等于5000 km2的98条;流域面积小于或等于500 km2
的5226条。
一、湖南省水资源概况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地表水资源分布特点:①全省天然年径流深分布
与降水基本相同,由东南向西北递减。湘南潇水、
舂陵水上游和罗霄山脉南段年径流深一般在1200毫
米以上,高值区湘南潇水上游径流深在1400毫米以
上。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常德等地大部分径流深
在600毫米以下,永顺站以上流域实测径流深只有
472毫米。②年内分配不均,汛期4至9月径流量占全
年的60%至80%,连续四个月最大径流量一般占全年
的50% 至65%。
一、湖南省水资源概况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入境水量:“四水”等河流入境水量亿立方
米,长江三口入湖水量亿立方米。
出境水量:流入珠江、鄱阳湖及直入长江干流
合计水量亿立方米。城陵矶水文站实测出湖水
量2322亿立方米。
全省地下水资源量亿立方米(其中洞庭湖
平原区亿立方米),其中山丘区占%,平
原区占%。地下水径流模数万立方米/平方公
里•年。
一、湖南省水资源概况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一、湖南省水资源概况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一、湖南省水资源概况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湘江:干流全长856km,湘境里程670km,流域面积
94660 km2,河道平均坡降‰。湘江共有支流2157条,
其中一级支流124条,二级支流707条。
资水:干流全长653km,湘境里程653km,流域面积
28142 km2。资江共有支流771条,其中一级支流159条,二
级支流339条。
沅江:干流全长1033km,湘境里程568km,流域面积
89163 km2,河道平均坡降‰。沅江共有支流1491条,
其中一级支流152条,二级支流529条。
澧水:干流全长388km,湘境里程388km,流域面积
18496km2,河道平均坡降‰。澧水共有支流326条,
其中一级支流74条,二级支流151条。
一、湖南省水资源概况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意义:
是实现水环境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积极
保护,科学管理的基础。
根据保护目标、承受能力确定重点保护功
能区,强化目标管理的体现。
是运用法制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使
水环境变化工作兼收环境 、技术、经济效益的
必要前期工作。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目的:
正确决策地方水环境保护的重点水域和保护目标。
根据水域功能的重要程度,确定控制污染源布局与
排放的各项强制性措施。主要体现在具有明显的时
间性、阶段性和具体的空间范围。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总地指导思想:高功能水域高
标准保护,低功能水域低标准保护,专业用水区依
专业用水标准保护,补给地下水水源地的水域依保
证地下水使用功能标准保护。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保证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水排放的正确
实施。
对非重点水域可以不考虑污染源与质量标准的定量
关系。
对于重点水域,则应依据总量控制,对污染源的排
放量与环境质量的改善程度进行定量说明,使地方标
准与水环境质量标准实现定量耦合。
促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境目标管理
责任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贯彻实施
科学地拟定治理投资计划,使限期治理与集中处
理方案有的放矢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编制依据:
在国务院新的“三定”方案中,国家环境保护总
局负责“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
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和协调
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编写环境功能区
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
施统一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是对水污
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三定”方案中,水利部负责“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
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
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
水质、水量,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其有关数据和情况应通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利部据
此进行流域的水功能区划分工作。
“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两个概念的区别:水
利部门的水功能区划分侧重于从流域宏观角度对水体的使用
功能尤其是水体的水量功能进行宏观的一级划分,解决不同
地区间、不同使用功能间的用水协调问题。水环境功能区是
在流域一级水功能区划分方案指导和协调下的二级区划,主
要是对流域水功能一级区划中的开发利用区进行水环境功能
细化和具体化,从而协调用水部门之间、水陆之间、现状与
规划使用功能之间的矛盾。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中几个关键词的理解
水环境功能区
环境保护部门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
目的,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实施水域分类管理
划定的功能区,称为水环境功能区。
自然保护区
按GB/T14529的规定,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
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
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由市级以
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称为自然保护区。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饮用水源保护区
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城镇饮用水集中式取水构
筑物所在地表水域或地下含水层的某一指定范围称为饮用水
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和其它等级保
护区。在饮用水源地取水口附近划定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
域为一级保护区;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外,可划定一定
的水域和陆域为其它等级保护区。
渔业用水区
鱼、虾、蟹、贝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
和养殖鱼、虾、蟹、贝类、藻类等水生动植物的水域,称为
渔业用水区。通常按水质要求不同划分为珍贵鱼类保护区和
一般鱼类用水区。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工、农业用水区
各工矿企业生产用水的集中取水点所在水域的指定范
围称为工业用水区;灌溉农田、森林、草地的农用集中
提水站所在水域的指定范围称为农业用水区。工农业用
水区的水质还应满足地表水的生态保护要求和下游水环
境功能区的水质要求。
景观用水区
具有保护水生生态的基本条件、供人们观赏娱乐、人
体非直接接触的水域称为景观用水区。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混合区
混合区是水域中不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特殊水
域,通常指排放口所在水域,污水与清水逐步混合、逐
步稀释、逐步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的过渡地区。
水域使用功能
凡具有天然径流量的地表水域,按各用水部门需要,
规定水域水质、水量指标,使其能满足自然保护、饮用、
生物繁殖、景观娱乐、工农业、航运等项功能,则称水
域具有某种使用功能。
通常,水域使用功能是水域各单项功能的统称;某一
水域具有某种使用功能与满足某一功能的水质标准两种
说法是等同的。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现状使用功能
地表水水域现在实际的使用功能。
规划使用功能
通常是指环境规划中规定的保护目标,可能与现状使
用功能一致,也可能是尚未实现或各用水、管水部门尚
未协调一致的使用功能。
潜在功能
指水域历史上曾具有但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丧失、
预计仍有恢复可能的功能。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水污染控制区
对应水域中具有代表性水质控制断面的陆上汇流
区域定义为水污染控制区。该区域中工业废水、城
市污水和面污染源均为水污染控制区内的控制对象。
控制断面
指水环境功能区内的水质代表性断面,应能反映
污染源对水域水质的影响和功能区水质状况,通常
称为市控、省控、国控断面。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排放标准控制区
水污染控制区内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就可以满足
相应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的区域。
水质标准控制区
水污染控制区内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仍不能实
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需按水质标准确定最大
允许排污量、执行更严的污染源控制要求的区域。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
地下水源地污染预防为主的原则
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及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
因地制宜合理利用水体环境容量的原则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对专业用水区及上下游跨行政管理水域统筹考
虑原则
指水环境功能区内的水质代表性断面,应能反
映污染源对水域水质的影响和功能区水质状况,通
常称为市控、省控、国控断面。
实用可行、便于管理的原则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要求
水质控制断面的布设要求及原则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中水质控制断面的选择尽量与
已有的国控及省控断面相一致;
水质控制断面的设置要考虑主要污染源分布及排
放污染物路径,能反映断面以上区域内所以污染源
对受纳水体的影响;
水质控制断面尽可能设置在水文站的附近,以便
于获取水文资料。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过渡区划分的要求
上游低功能区水质不得影响下游高功能区水质。若
遇上游为低功能区、下游为高功能区时,其间应留有
足够的过渡区,过渡区的长度以恢复到高功能区水质
标准为限,可由地方在划分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划定。
混合区划分要求
混合区应避开岸边人类活动区。通过采用合理的污
水排放方式,力求岸边取水、水生生物回游繁殖功能
不受损害。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对无区域总体规划情况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要求
以划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为重点,可按实际使用
要求确定不同功能的水环境功能区范围。在实际过
程中积累污染源和水质资料后,再重新调整水环境
功能区和用水区范围。
对于跨省界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要求
对于跨省界水域要以下游省对水质的功能要求作
为划分依据。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对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评价的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应按单因子、分季节、分区域进行
输入响应评价,不得用等标污染负荷、综合水质指
数方法代替输入响应评价。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结论综合决策的要求
定量限定水环境功能区的范围、水环境功能区应
执行的地表水标准类别、控制断面位置以及排放该
区域的污染物应执行的排放标准级别。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上游排污量因技术、经济条件所限,难以削减到
允许的排污总量;规划功能高于现状功能,但因城
市化、工业化布局已定,难以实现规划功能;
处于下游的高功能水环境功能区,没有足够的过
渡段舒缓上游低功能水环境功能区造成的影响。
必须通过制定不同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进行比
较,就削减排污总量、增大过渡段距离、降低规划
功能,做社会、经济、技术比较,提交政策有关部
门综合决策。
综合评价并提出决策意见后报相关部门批准。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技术程序(见附图2-1)
汇集水域使用功能与水质基础信息
注意不同行业管理部门、上下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域
现状功能和规划功能、潜在功能的意见,以及水污染事
故的调查报告和提案、流域水功能区划分方案等。
初步划分水环境功能区
水域现状使用功能、规划使用功能、行政决策意见
等初步划分水环境功能区。
%E9%99%84%E5%9B%
%E9%99%84%E5%9B%
%E9%99%84%E5%9B%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划定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1000m、下游200m内的区
域作为一级保护区;并在一级保护区外划定更大的区
域作为二级或其它等级保护区。对于大江大河,应相
应加大各级保护区的范围。
对于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划定抽水井附近面积为
10~l00km2的圆形区域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般水环境功能区,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混合区
外的区域都应作为一般水环境功能区。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混合区划定
划混合区时应首先考虑界定混合区下游控制断面
的位置。
大江大河:在排污口下游划定宽度不超过河宽
1/3,面积为1~2km2的水域作为混合区。
湖泊、水库等封闭性水域,在排污口附近划定面
积为1~3km2的圆形水域作为混合区。
划分水污染控制区、污染源调查评价
根据水质控制断面、控制的自然汇流区,划分水
污染控制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