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险法》知识问答
1.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案: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
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贴和服
务),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1 页。
2.国家为什么要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答案:因为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事业的生命线,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活命钱”,是社会
保险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
益和社会稳定。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10 页。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怎样处理?
答案: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用人单位上月缴费额的
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
规定结算。
出处:《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4.如何界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
答案:“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
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
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58 页。
5.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 16 周岁不满 60 周岁的,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的
年缴费标准是多少?怎样确定年缴费标准?
答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 16 周岁不满 60 周岁的,缴纳居民养老保险
费的年缴费标准分为五个档次,分别为:100 元、200 元、400 元、600 元、900 元。由参保人
自愿选择确定。
出处:渝府发〔2009〕85 号第四条(一)项 1 目。
6.哪些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答案:具有本市城乡户籍的农村居民和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
中小学阶段的学生,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少年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
可自愿在户籍关系所在地办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出处:渝府发〔2007〕113 号第三条(三)项。
7.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
(一)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
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出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8.参保对象要求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参保对象要求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法履行职责,对属于正常业
务范围的事项,既不能拒绝办理,也不能无理由延期办理。对不符合受理情形的,应及时进
行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都要做到依法合规、规程透明、审核
资料完整、办结结果准确无误。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92 页。
9.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案: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出处:《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10.各级人大对社会保险基金怎样实施监督?
答案:
一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
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二是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出处:《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六条。
11.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有哪些?
答案: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1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用人单位和个人须履行哪些义务?
答案: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应当按照要求如
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谎报或者隐瞒情况。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97 页。
13.《社会保险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哪一天、哪一次会议通过,
自哪一天起施行?
答案:《社会保险法》于 2010 年 10 月 28 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通过。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出处:《全国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试题》第 1 题。
14.社会保险立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案:社会保险立法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4 页。
15.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是什么?
答案: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是做到使人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5 页。
16.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是什么?
答案: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19 页。
17. 我市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对未成年人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报销封顶线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未成年人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报销封顶线(含住院和门诊)一档为 10 万元/人•年、二
档为 15 万元/人•年。
出处:渝办发〔2010〕283 号第二条(三)项。
18.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答案: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出处:《社会保险法释义》第 200 页。
19.企业年金基金由哪些部分组成?
答案: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
出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九条。
20.用人单位瞒报职工工资和人数的,如何处罚?
答案: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出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
2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什么情况?
答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
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出处:《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
22. 职工的近亲属包括哪些人?
答案: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出处:《工伤保险释义》第三十九条。
23.我市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几类地区?哪几个标准?
答案:分三类地区,一类地区 570/月,二类地区 540/月,三类地区 520/月。
出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渝办发〔2008〕373
号)。
24.定期保管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期限分别是多少年?
答案:定期保管期限分别是 10 年、30 年、50 年、100 年。
出处:《全国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试题》第五十四题。
25.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答案:由用人单位代表 、参保人员代表、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
出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条。
26.社会保险稽核采取哪些方式进行?
答案:社会保险稽核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等方式进行。
出处:《社会保险法释义》第 44 页。
27.个人权益记录是什么凭证?
答案:个人权益记录是参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凭证。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91 页。
28.哪些收入属于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答案: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
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
出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十四条第一款。
29.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什么要求?
答案:一是时间要求,即“按时”;二是数额要求,即“足额”。在没有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的
情形下,时间和数额两个要求缺一不可。
出处:《社会保险法释义》第 228 页。
30.为什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符合累计缴费满 15 年这个条件?
答案:
一是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已达到 73 岁,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需要设立最低缴费年限;
二是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就业,缴费都累计年限,多数人可能比较容易地达到 15 年;
三是从国际经验看,实施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基于缴费与待遇领取长期资金平衡的精
算结果,大都规定有最低缴费年限。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24 页。
31.在什么情形下,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要求欠费单位提供担保?担保形式有哪些?
答案:欠费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
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担保形式有两种:
一是以物担保。即用人单位以自身的财产设质押(将动产或者权利证书交付社会保险费征收
机构占有)或者抵押权(以不动产作保而不转移占用)担保。
二是对人担保。即负担责任的第三人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约定,于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纳或
者补足社会保险费时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77 页。
32.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居民,其住院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
(一)一档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为:
一级医疗机构 75%—80%;
二级医疗机构 55%—60%;
三级医疗机构 35%—40%。
(二)二档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在一档的基础上提高 5%。
出处:渝办发〔2010〕283 号第二条(一)项第 3 目。
33.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停工留薪期有何规定?
答案: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
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
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
过 12 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
在停薪留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
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55 页。
34.《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救济权利有哪些?
答案: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救济权利有:
(一)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权利;
(二)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的权利;
(三)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有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的权利。
出处:《社会保险法释义》第 34 页。
35. 2010 年 8 月 1 日以后,本市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年满 16 周岁以上的人员可以参加
哪些社会养老保险?
答案: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用人单
位的,可从转户之月起,在户籍所在地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
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成户转为城镇居民并退出宅基地的转户人员,还可从领取宅基地退
出补偿费之月起,自愿选择参加退地农转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出处:渝人社发〔2010〕182 号第二条。
36.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案: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这是基金监管的首要目标。客观上看,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
管理和投资运营都存在一定的风险,而且基金规模越大,所面临的管理风险也越大。国家必
须采取有力措施,对基金严格监管,保证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2)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在对基金进行有效监管的同时,鼓励投资运营创新,有效运行
社会保险基金,促进基金投资决策机构、经办机构和运营机构等建立良好的治理架构,逐步
改善投资管理方式和运行环境,合理配置基金资源,稳步提高投资效益,最终实现保值增值
的目标。
(3)健全社会保险运行机制。按照党的十七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
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利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政策、经办、监管的社会
保险体系运行机制,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12 页。
37.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如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答案:
(一)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和户籍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的街道社区服务组织要
在 7 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二)尚未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要在 3 日内向死亡者原单位报告,
原单位应在 4 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三)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要在 7 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报告。
出处:劳社厅发〔2001〕8 号第五条。
38. 职工怀孕后选定产前检查和分娩医院,是怎样规定的?
答案:参保职工在妊娠 3 个月后,持《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及
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就医证明,并由本人就近选定 1 家生
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作为本人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医院,其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一经确定,
原则上不予变更。
出处:渝劳社办发〔2005〕126 号第十七条。
39.《社会保险法》对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最长为十二个月;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
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出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40.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答案: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出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41.我市国有企业“双解”人员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接续城镇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申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是怎样规定的?
答案:以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 60%为缴费基数,按 20%的缴费比例计
算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以下标准享受缴费补贴:
(一)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或工龄满 30 年以上的困难“双解”人员,按其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额给予 2/3 的补贴,余下 1/3 由个人承担。其中,对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按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给予全额缴费补贴。
(二)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困难“双解”人员,按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给予 50%的补贴,
余下 50%由个人承担。
出处:渝府发〔2009〕115 号第二条。
42.《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案:《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立了全国覆盖和统筹城乡的调整适用范围。《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
系的基本框架,在 5 项社会保险制度中,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各类劳动者和全体居民,工伤、
失业、生育保险覆盖全体职业人群,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广覆盖的社会保险体系。
(二)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特别是强化了政府在筹资方面的责任。
(三)扩大了参保人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社会保险法》在各项制度设计上,始终以保障
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出发点。
(四)明确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体制,提高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强制性。
(五)强化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
(六)完善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内容。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代序)第 6-8 页。
43.我国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是什么?坚持这个方针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案: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坚持这个方针的重
大意义是:
第一,明确了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立足点。就是基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差异大、未富先
老的基本国情,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第二,明确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的实现路径。就是要优先解决制度“从无到有”的问题,
弥补制度缺失;继而解决覆盖面“从小到大”的问题,将更多的人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在此基
础上,稳步解决保障水平“从低到高”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第三,明确了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的确定,要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基本需要为原则。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5-6 页。
44.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将哪些疾病纳入重大疾病支付范围?
答案:
(1)成年人将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肝、肾功能衰竭病人透析治疗,肝、肾移
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3 种重大疾病纳入重大疾病支付范围;
(2)未成年人将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
疗、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纳入未成年人重大疾病支付范围。
出处:渝办发〔2010〕283 号第二条(二)、(三)项。
45.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其作用与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以居民身份号码为标识设立的唯一的、终身不变的帐户,主要用于记载和核算参保人员个人
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以及积累额变动情况。
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是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个人帐户以本人劳动时期的积累用
于本人退休后的养老保障,主要体现个人的自我保障,也体现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权利义务
对等的基本原则。
个人帐户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个
人首次缴费时间、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个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当年缴费月数、当年
记帐利息及个人帐户储存额情况等。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20-21 页。
46.确定工伤保险费率的原则和方式是什么?
答案:工伤保险的费率确定从总体到具体分为三个环节:
一是规定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即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概率的高低,分别确定不
同的行业基准费率。
二是规定同一行业内的费率档次,即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各行业
基准费率基础上确定多个费率档次。以上两个环节,法律规定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
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三是确定每个用人单位的具体适用费率档次,即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其使用工
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对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其所属行业的费率档次内实行
上下浮动,称为“浮动费率”机制。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49 页。
47.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责任主要有哪些?
答案: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征收行为,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程序进行,不得超
越职权,多征、少征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征收。
(2)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征收社会保险费,无特殊情况不能拖延征收或提前进行征收。
(3)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应当严格按照核定的应缴数额进行征收,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
定事由所产生的欠费,应当依法强制征收。
(4)定期将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让用人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以便
于监督。
出处:《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第 76 页。
48.《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规定哪些行为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
答案:通过以下方式领取或者协助他人领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一)虚构劳动关系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获取社会保险参保资格的;
(二)伪造、变造、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材料,获取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
(三)虚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件的;
(四)伪造、变造、冒用他人社会保险证件或者支付凭证的;
(五)将社会保险证件或者支付凭证交给他人,供其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六)虚列、虚报、虚增社会保险服务项目和金额的;
(七)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鉴定意见,为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提供帮助的;
(八)以其他方式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出处:《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第六条。
49.简要指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案:
一是社会保险登记;
二是建档;
三是个人权益记录;
四是咨询服务;
五是社会保险待遇支付;
六是公布和汇报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七是社会保险稽核;
八是受理举报、投诉;
九是加强内部管理。
出处:《社会保险法释义》第 43-44 页。
50.《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主要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案:
用人单位主要的权利:用人单位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用人单位主要的义务:
(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
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
起 30 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
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申报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出处:《社会保险法释义》第 32 页。
51.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开展试点之月年龄距 60 周岁不足 15 年的中年参保人员,
如何给付养老待遇?
答案:根据中年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不同,有以下 3 种规定:
(一)中年参保人员从开展试点之年起参保缴费且未间断,在本人年满 60 周岁时,对缴纳养
老保险费年限不满 15 年的人员有两种选择:
一是参保人可自愿选择按本人 59 周岁当年的缴费标准,将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足到 15 年,
同时,其一次性补足的缴费年限也按每年 30 元给予政府补贴。补足后,从本人年满 60 周岁
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二是参保人不愿意补足到 15 年的,将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出个
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合并之后得到按月发给的基本养老金,从参保人年满 60 周岁
次月起按月发给。
(二)在开展试点之年未参保缴费或在开展试点之年参保缴费后有间断的中年参保人员,在本
人年满 60 周岁时,不执行将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足到 15 年的政策,应将其个人账户累计储
存额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出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合并之后得到按月发给的基
本养老金,从参保人年满 60 周岁次月起按月发给。
出处:渝人社发〔2009〕135 号第四条(一)项第 2 目。
52.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答案:
(一)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
补足。
(二)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
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三)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
费。
出处:《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53.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照什么核定?
答案: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
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
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
(一)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600%的,按 600%核定缴
费基数;
(二)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600%的,在缴费基数下限以上,按
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
(三)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40%的,按 40%核定缴费
基数;
(四)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40%的,在缴费基数上限以下,按
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
出处:渝府发〔2005〕111 号第二条、渝人社发〔2010〕286、287 号。
54.《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什么轨道?
答案: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
55.开始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答案:男女同为 60 周岁。
56.制定社会保险法的依据是什么?
答案:依据是宪法。
57.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必须满多少年?
答案:满 15 年
58.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从什么时间起计算?
答案: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59.什么号码是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答案:公民身份号码。
60.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履行什么义务?
答案:应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61.负责全国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部门是哪一个?
答案: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62.我国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什么水平相适应?
答案: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