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国证券市场
资金交收模式及流程介绍
2
内容提要
五、资金交收违约处理
二、资金交收流程简介
一、证券交易结算概述
三、资金交收模式分类
四、部分业务资金交收流程介绍
六、货银对付交收简介
3
一、证券交易结算概述
4
概述-(一)结算
结算
——是指交易双方根据成交结果确定和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的过程。
——结算=清算+交收
清算
——是指按照确定的规则,根据成交结果计算证券和资金应收应付数额
的行为。
交收
——是指根据确定的清算结果,进行证券和资金划拨、了结债权债务的
过程 。
——交收包括证券交收和资金交收,即卖方将其卖出的证券交付买方,
买方将其应付资金交给卖方。
——只有交收完成之后,一笔证券交易才真正完成。
5
概述-(二)结算参与人
结算参与人,指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在该公司设立和管理的电子化证券登记结算系
统内,直接参与该公司组织的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
并承担最终交收责任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机构。
6
概述-(二)结算参与人
结算参与人编码 交易单元
•资格审批
•业务权限审批
•监管
•通过沪、深交易所会员
管理系统管理
•交易单元的开通、中止、
出租
结算账户
•各项业务的开展
•结算数据的汇总、传送
•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
注销
中国中国结结算算
公司公司总总部部
中国中国结结算算
沪沪、深分、深分
公司公司
交易所交易所
7
概述-(三)结算账户
结算账户:与交易单元、
清算编号建立对应关系,
用来完成证券及资金交收
和存放
按业务性质分:
1、客户业务结算账户
2、自营业务结算账户
3、融资融券业务结算
账户
4、开放式基金结算账
户
按用途分:
1、资金交收账户
2、证券交收账户
8
概述-(三)结算账户
结算账户设置原则:
根据《关于对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进行分户管理的通知》(证监
机构字[2004]105号,2004年8月30日发布)要求,证券公司应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设立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和客户结算
备付金账户,分别用于自营业务结算和代理业务结算。
9
概述-(四)结算路径
结算路径,是连接证券交易和证券结算的重要桥梁,是开
展结算业务的前提和基础。
结算参与人向交易所申请交易单元相关业务时,需同步向
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办理结算路径相关手续,在办妥结
算路径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证券交易。
结算路径主要由交易单元、清算编号、结算账号等要素构
成。
分别设置经纪、自营两条清算路径。
另行配置B股结算路径。
10
概述-(四)结算路径
(以普通投资者交易为例)
投资者证券账户
清算编号(客户)
专用证券交收账户(客户)
资金交收账户(客户)
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客户)
证券交收账户(客户)
交易单元(客户专用)
指定交易
11
概述-(五)最低备付管理
含义:按《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规定,结算参与人应在其结算
备付金账户中维持最低备付金限额。
性质和特点:只有担保交收的资金账户有最低备付的要求,非担
保交收账户无该项规定;最低备付可用于完成交收,但不能划出,
如果用于交收,须尽快补足。
调整:每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根据A股结算参与人上月各证券
品种日均买入金额和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债券10%,其他20%),
计算该结算参与人结算备付金账户的最低备付。
结算参与人应及时将最低备付补足,对连续最低备付不足的结算
参与人,中国结算将其连续最低备付不足的情况作为业务不良记
录登记在案,作为确定其风险程度的因素之一,并将视具体风险
情况,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12
概述-(六)结算工作特点
技术性
专业性
系统性
准确性 安全性
及时性
13
二、资金交收流程简介
14
(一)资金交收基本原则
法人结算原则1
T+1日滚动交收原则2
15
(一)资金交收原则-法人结算
证券和资金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办理证
券登记结算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集中清算交收;结算参与人负责办
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交收。
中
国
结
算
托
管
银
行
证
券
公
司
法
人
法人结算 二级清算
证券公司下属机构
证券公司下属机构
证券公司下属机构
证券投资基金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6
(一)资金交收原则-T+1日滚动交收
资金结算实行滚动交收,交收日为T+1 日。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T 日
净额清算结果,于T+1 日对结算参与人的结算账户进行簿记处理,完成
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 。
T T+1 T+2 T+3 T+4
:交收
:清算
17
(二)资金交收时点要求
◆最终交收时点
交收日16:00
◆部分业务的特殊要求
上海权证行权为T+0日16:00交收
深圳公司债、企业债网上分销资金为T+1日14:00交收
18
(三)资金划拨种类
1、结算备付金账户与存管银行账户之间
2、相同性质结算备付金账户之间
3、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与自营结算备
付金账户之间
4、资金跨市场划拨
5、存管银行账户与场外结算主体之间
19
沪市的融资融券
结算备付金账户
(四)资金划拨路径
结算备付金账户
(客户)
客户资金
专用银行账户
融资专用
资金账户
沪市的自营
结算备付金账户
结算备付金账户
(自营)
场内开放式基金
结算备付金账户
自有资金
银行账户
沪市的客户
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
管
银
行
沪市
① ①
③
①
②
④ ④
深市
结
算
公
司
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资金账户
结算备付金账户
(融资融券)
从沪市向深市
划款需向上海
分公司申请
④
场外结算主体 基金公司 法院
⑤
20
(五)资金划拨原则
资金划拨资金划拨
合规
安全
效率
21
(六)资金划拨时间要求
资金划入登记公司
★办理时间为8:30-16:00
★必须注明备付金账号
★不要跨行划拨资金
★及时查询进账情况
资金划出登记公司
★指定收款账户及跨市场划拨办
理时间为8:30-15:00
★结算账户之间划拨办理时间为
8:30-16:00
★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尽早发出
划款指令,尽量避免下午提出划
款需求
★及时查询银行进账情况。
22
三、资金交收模式分类介绍
23
资金交收模式分类
全额逐笔
非担保交收
多边净额
担保交收
DVP
担保交收
资金代划付
24
交收模式定义
◆多边净额担保交收是指结算公司将每个结算参与人所有达成交易的应
收应付证券或资金予以冲抵轧差,计算出每个结算参与人的应收应付
证券和资金的净额,再按照应收应付证券或资金的净额与每个结算参
与人进行交收的结算方式。
多边净额一般要求结算机构充当共同对手方组织交收。
◆共同对手方,共同对手方又称中央对手方(Central Counter Party,
简称CCP),指在结算过程中,同时作为所有买方和卖方的交收对手,
并保证交收顺利完成的主体。共同对手方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担保交收。
◆ DVP交收也是担保交收,只是当且仅当资金交付时方完成证券过户。
25
交收模式定义
◆全额逐笔非担保交收是指结算公司对交易双方所有达成的交易实行逐
笔清算,不对应收应付证券或资金予以冲抵轧差,结算参与人交收时
需按每笔交易的清算结果转移全部证券和资金的结算方式。
◆资金代划付也是非担保业务的一种,是由中国结算提供结算平台供买
卖双方结算参与人完成资金交收。应付资金方通过该平台提交付款指
令完成付款,应收资金方不需提交指令,仅需在交收日查询资金到账
情况。对于交收对手方的违约行为,由应收方结算参与人自行向应付
方结算参与人追索,中国结算不承担相关责任。
26
相比担保交收,非担保交收有如下差异:
交收对手不同:非担保交收下结算公司不充当共同对手方,交收在
结算参与人之间完成。
交收结果确定性不同:非担保交收对一笔交易,只有双方结算参与
人应付资金/应付证券均满足交收条件时,可完成交收,否则交收失
败。
非净额结算:非担保交收下,同一结算参与人应收资金(证券)和应
付资金(证券)不轧差。
不进行部分交收:资金(证券)的足额以单笔交易为最小单位,资
金(证券)足额则全部交收,不足则全不交收,不分拆交收;前一
笔交收失败的,不必然导致后续交易的交收失败。
27
交收品种及模式分类一览表
交收模式 适用业务品种 交收日
多边净额担保交收
股票、基金、代办股份转让、配股、国债场
内分销等
T+1日
DVP担保交收
权证交易、ETF交易、ETF申购及赎回、公司
债集中交易等
T+1日
全额逐笔非担保交收
国债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大宗专场、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转让、股配债、老股东配售的
增发、公司债场内分销等
T+1日
全额逐笔非担保交收 权证行权 T+0日
资金代划付
场内基金认购、权益分派;ETF现金替代退
补;ETF现金差额
T+N日
28
四、部分业务资金交收流程介绍
29
(一)场外基金资金结算流程(以申购为例)
投资者A
投资者B
公司建设银行
汇总账户
基金公司专户
公司交收账户
公司工商银行
汇总账户
结
算
参
与
人
基
金
公
司
30
(二)场内基金资金结算流程(以认购为例)
投资者A
投资者B
公司建设银行
汇总账户
基金公司
公司交收账户
场内开放式基金结算备付金账户
公司工商银行
汇总账户
结
算
参
与
人
基
金
公
司
31
(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算账户
角色1:管理人结算账户
★结算备付金账户
★保证金账户
★费用账户
★上海、深圳分别开立
角色2:代销人结算账户
★场内开放式基金备付金账户
★场内开放式基金保证金账户
★选择上海或深圳开立
32
(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交收流程
代销人
结算备付金
管理人
结算备付金
托管行
托管专户
管理人
自有银行账户
管理人
费用账户
认购期内
每日交收
认购结束
一次划付
认购结束
一次交收
(认购手续费)
利息
手续费、利息
验资后
产品成立
(以认购业务为例)
说明:认购资金交收为非担保交收,申赎资金交收为担保交收
33
(四)新股网上发行资金结算流程
34
(五)新股网下发行资金结算流程
35
(六)各类发行类业务之比较
交收方式 交收结果/资金到账查询方式
股票首次公
开发行
新股网上发行 在担保备付金账户进行交收,但不提供交收担保 日终发送的结算明细文件/通过PROP综
合业务终端资金存管-资金查询菜单查
询备付金账户资金变动情况
新股网下发行 配售对象将足额配售款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在各结算银行的网下发行专户,主承销商根据申
购情况和配售款到账情况进行配售
通过PROP综合业务终端证券发行-网下
发行数据查询菜单查询配售款到账情况,
也可以向主承销商查询配售款到账情况
股票增发 网下增发 - -
网
上
增
发
老股东配
售
通过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进行非担保交收 同新股网上发行
网上增发 在担保备付金账户进行交收,但不提供交收担保
(类似新股网上发行的交收)
同新股网上发行
公司债券发
行
网下发行 不通过我公司交收 不通过我公司交收
网
上
发
行
股配债,
公司债场
内分销
通过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进行非担保交收 同新股网上发行
可转债发行 网下发行 - -
网
上
发
行
老股东配
售
通过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进行非担保交收 同新股网上发行
网上申购 在担保备付金账户进行交收,但不提供交收担保
(类似新股网上发行的交收)
同新股网上发行
国债、地方
政府债发行
网下发行 - -
网上发行 在担保备付金账户进行交收(担保交收) 同新股网上发行
36
网下发行类业务注意事项
◆仅机构客户有网下发行申购资格。
◆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
购。
◆对于网下发行,若同日参与多只新股申购,申购资金应按
股票逐笔划付。
37
(七)债券结算业务特点-多种结算方式
◆国债、企业债、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质押式回
购交易采用多边净额担保交收模式
◆公司债大宗交易实行T+1日非担保交收模式
◆公司债集中交易实行T+1日DVP交收模式
◆公司债场内分销、股配债实行T+1日非担保交收模式
◆通过固定收益平台的交易实行T+1日非担保交收模式
38
(八)融资融券业务结算体系
39
(九)非担保交收案例1-权证行权
案例:
2006年11月16日武钢认购权证(上海市场首只价内认购权证 )开始行
权,由于武钢认购权证处于深度价内,绝大多数权证持有人均申报行
权。由于大部分结算参与人未及时将资金划至其开立在中国结算的非
担保交收账户,导致首日亿份行权交收失败,失败率高达46%。
启示:
◆由于权证行权是T+0交收,所以对于资金安排的要求较高,如果结算参
与人负责交易和资金存管的部门没有及时沟通,很容易导致行权因资
金不足而失败,因此需要参与人内部对于此业务保持充分沟通;
◆权证行权并非每日都发生的业务,这也容易造成资金划付操作上的疏
漏,这也需要负责清算交收的部门密切关注权证行权的相关时间。
40
(十)非担保交收案例2-公司债场内分销
案例:
09铜城投公司债于2009年3月10日进行场内分销,交收日为3月11日。交收日当
日因资金不足导致交收失败的共130万,交收失败是由于某结算参与人非担保
交收账户资金不足造成的。
启示:
◆结算参与人需在交收前仔细匡算非担保交收所需金额以防止因资金不足而导致
的交收失败。并且,对于非担保交收品种,参与人应在交易日将应付交收资金
划入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
◆此外,公司债场内分销期一般只有一天,交收失败后则没有办法重新申购
(而权证行权期一般为多日,只要不是在行权期的最后一天交收失败,还可通
知投资者进行重新申报)。因此需对公司债场内分销的非担保交收予以足够重
视。
41
五、资金交收违约处理
42
资金交收违约处理
按透支金额的%每天
收取透支罚息
暂扣自营证券
暂停或终止部分
或全部结算业务
纳入日常重点监控对象
提高最低结算
备付金限额
视透支情况,提请
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
违约处理
43
《自律管理实施细则》出台
2010年11月1日,中国结算颁布实施《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参与机构自
律管理措施实施细则》,目的为规范对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参与机构的
自律管理,防范登记结算业务风险,维护登记结算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违约情形:
1、最低结算备付金不足;
2、回购质押品不足;
3、一般性交收违约;
4、重大交收违约;
5、未按要求提交结算
互保金或担保物。
管理措施:
1、口头警示;
2、书面警示;
3、约见谈话;
4、通报批评;
5、调整结算业务要求
44
六、货银对付交收简介
45
(一)概念
货银对付(Delivery versus Payment,DVP),俗称“一手交钱,
一手交货”,是指在证券交易结算过程中,当且仅当资金交付时给付
证券、证券交付时给付资金,是维护结算系统安全、保证市场正常运
行的重要手段。一旦结算参与人发生资金和证券交收违约,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可以暂不向违约结算参与人交付其买入的证券或应付的资金,
从而防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本金风险,为证券市场的平稳发展打下
坚实的后台基础。
46
(二)DVP交收对结算参与人的影响
1
2
3
证券过户和资金
交收均在T+1日最
终交收时点同时
进行
证券和资金的交
收实行货银对付,
证券的过户根据
资金交收的结果
进行
降低了资金净应
收结算参与人的
日间可提取资金
额度
47
(三)DVP交收对投资者的影响
交易习惯基本不变1
完成交收义务后,转托管或转指定方能完成2
股权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不能参加权益分派3
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的可提取时间将延后一
天
4
48
(四)DVP 交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必要性:
◆解决结算参与人违约带来的结算系统风险
◆与全球经济、金融和证券结算融合的国际化要求
可行性:
◆证券公司整体质量得到很大提高
◆个别业务已经实行DVP 交收
49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