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说 明
一、《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5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YD-101-95)及《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招标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工程拨款的依据;也是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五、本定额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有章说明,项目由工作内容及定额表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已考虑在相应定额内。
本定额子目中加(—)符号者,表示该子目为不完全基价。
六、本定额中的工日数、材料消耗量、机械台班数量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
七、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一)生产工人的工资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二)本定额人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日工资统一按元计算。
(三)本定额中的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及现场的运输用工。
八、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一)本定额材料预算价格,其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二)本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是根据2004年调查的价格取定(见本定额附录)实际采用的价格与定额中的价格不同时,根据实际价格调整。
(三)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成品、半成品、建筑材料配料、操作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理的损耗在内。
九、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中小型机械(自重五吨以内)的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一)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本定额的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照《海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取定的。
(三)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考虑在合理施工组织设计的情况下,机械停置时间和机械的技术中断等因素,并已包括机械幅度差。次要的机械台班消耗量,在定额中不详细列出,综合为其它机械费,使用时不得增减。
(四)大型机械(自重五吨以上)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按《海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相应规定计算直接费。其管理费按照人工费+机械费的11%计算,利润不计。
十、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其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十一、本定额除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高度六层以内或檐口高度20米内编制,超过时,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台班定额项目计算。
十二、几项增加费的规定:
(一)在已生产车间内进行施工的工程,按该项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增加10%作为补偿工效损失费,列入综合单价。
(二)在有害身体健康(按已生产厂的规定)的场所施工的工程,按该部分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增加10%作为保健费、工效损失费,列入综合单价。
(三)在洞内、地下室内、库内或暗室内(需要照明)进行施工的工程,按该部分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增加40%列入综合单价。
(四)本定额未考虑抗雨施工和受潮水影响工程所需增加的费用。
(五)建设单位请工、借工、点工、时工的费用,定额人工费按照用工工日╳元/工日计算,其管理费和利润按照定额人工费的60%计算。
(六)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的停工,人工费按照停工工日╳元/工日计算,其管理费按照人工费的18%计算,利润不计。超过14个工作日(一次性)的停工,由甲方、乙方商定补偿办法。
(七)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的停工,机械台班停置费按照《海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中相应机械台班费用中的机械折旧费和人工费之和计算,乘以实际停置台班数(扣除公休节假日,每天计算一个台班)单独计算,列入不含税工程造价。超过14个工作日(一次性)的停工,由甲方、乙方商定补偿办法。
十三、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在内。
十四、本定额的工程项目,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取两位;吨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十五、本定额中的长度计量单位,除注明者外,一律以毫米计算。
十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根据定额的编制原则和方法编制一次性补充项目,报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备案。
十七、本定额由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勘误、修改、印发等日常管理工作。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报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处理。
十八、本定额是我省基本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各单位、个人不准修改和翻印。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人工土石方
1 土壤分类详见附表。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在6m范围内,超过6m时,另作补充定额。
2 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内的挖、填、运、找平;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3 人工挖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进行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淤泥与湿土的区分:地下常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具有流动状态者为淤泥。
4 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挖土方时如遇有地表水需排除时,亦应按实计算。
5 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6 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7 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计算。
机械土石方
1 岩石分类详见附表。
2 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负荷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上
系数
3 机械土石方工程中,人工挖方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以下规定计算工程量:
(1) 地下室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5%计,人工挖土方5%计算。
(2) 沟槽、基坑挖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0%计,人工挖土方10%计算。
4 定额中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的,若挖湿土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5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
6 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7 机械挖钢筋混凝土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计算。
8 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计算。
9 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10 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11 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井点降水
1 井点降水项目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粘质粉土或淤泥质夹薄层砂性土的地层。
2 采用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或大口径井点进行降水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6m以上30m以下采用相应的喷射井点,特殊情况下可选用大口径井点。井点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喷射井点定额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井点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轻型井点管间距为,喷射井点管间距为,大口径井点管间距为10m。
3 轻型井点井管(含滤水管)的成品价可按所需钢管的材料价乘以系数计算。
4 井点降水过程中,如需提供资料,则水位监测和资料整理费用另计。
5 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应另行计算。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 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下表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度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2 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 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沟槽、基坑、土石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以外,均按土石方计算。
2 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3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4 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下表规定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
单位:米
管径(mm)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
陶土管
50-70
100-200
250-350
400-450
500-60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5 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下表规定计算。
放 坡 系 数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m)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
1:
1:
三类土
1:
1:
1:
四类土
1:
1:
1: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6 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石方工程按下列规定计算:
1 开凿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沟槽,基坑与平基的划分按土方工程的划分规定执行。
2 爆破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 管沟石方按管沟土方的规定计算。
4 挖淤泥、流砂层按该层实际厚度乘以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土(石)方回填工程按下列规定计算:
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4 管沟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径及基础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每米挖方体积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单位:m3
管道
名称
管 道 直 径(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11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钢 管
铸铁管
混 凝
土 管
土(石)方运输工程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 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 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井点降水工程按下列规定计算:
1 轻型井点为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以10根为一套,使用时累计根数,不足一套按一套计算。
2 使用天数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使用天数计算。
附表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定额土石分类
普氏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量(kg/cm3)
极限压碎强度(kg/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一、二
类
土
壤
Ⅰ
砂
砂壤土
腐殖土
泥炭
1500
1600
1200
600
用尖锹开挖
~
Ⅱ
轻壤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的盐渍土和碱土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碎料杂质的砂壤土
1600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用尖锹开挖并少数用镐开挖
~
三、类
土
壤
Ⅲ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殖土和泥炭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1800
1750
1790
1400
1900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开挖(30%)
~
定额土石分类
普氏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量(kg/cm3)
极限压碎强度(kg/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四、
类
土
壤
Ⅳ
土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英纪的硬粘土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冰渍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1950
1950
2000
2000
1950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和撬棍开挖(30%)
~
松
石
Ⅴ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冰渍石
矽藻岩和软白垩岩
胶结力弱的砾岩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石膏
2100
1800
1900
2600
2200
小于200
小于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来开挖
~
次
坚
石
Ⅵ
凝灰岩和浮石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岩
中等硬变的片岩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1100
1200
2700
2300
200~400
用风镐和爆破法来开挖
2~4
定额土石分类
普氏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量(kg/cm3)
极限压碎强度(kg/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次
坚
石
Ⅶ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
坚实的泥板岩
坚实的泥灰岩
2200
2000
2800
2500
400~600
用爆破方法开挖
4~6
Ⅷ
砾质花岗岩
泥灰质石灰岩
粘土质砂岩
砂质云母片岩
硬石膏
2300
2300
2200
2300
2900
600~800
用爆破方法开挖
6~8
普
坚
石
Ⅸ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滑石化的蛇纹岩
致密的石灰岩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渣质胶结的砾岩
砂岩
砂质石灰质片岩
菱镁矿
2500
2400
2500
2500
2500
2500
3000
800~1000
用爆破方法开挖
8~10
Ⅹ
白云石
坚固的石灰岩
大理石
石灰胶结的致密砾石
坚固砂质片岩
2700
2700
2700
2600
2600
1000~120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0~12
定额土石分类
普氏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量(kg/cm3)
极限压碎强度(kg/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普
坚
石
Ⅺ
粗花岗岩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蛇纹岩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粗粒正长岩
2800
2900
2600
2800
2700
2700
1200~140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2~14
Ⅻ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片麻岩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粗石岩
2700
2600
2900
2600
1400~160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4~16
ⅩⅢ
中粒花岗岩
坚固的片麻岩
辉绿岩
玢岩
坚固的粗面岩
中粒正长岩
3100
2800
2700
2500
2800
2800
1600~180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6~18
ⅩⅣ
非常坚硬的细粒花岗岩
花岗岩麻岩
闪长岩
高硬度的石灰岩
坚固的玢岩
3300
2900
2900
3100
2700
1800~200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8~20
定额土石分类
普氏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量(kg/cm3)
极限压碎强度(kg/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普
坚
石
ⅩⅤ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
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3100
2900
2800
2000~2500
用爆破方法开挖
20~25
ⅩⅥ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3300
3300
大于2500
大于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大于25
桩工程
说 明
桩基础工程指陆地上打桩,包括打(压)预制混凝土桩、打拔钢板桩、灌注桩、人工挖孔桩、钻(冲)孔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锚杆、地下连续墙等,不同土壤类别、机械类别均执行本定额。
本定额预制桩项目均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按相应子目计算。
送桩按相应打桩定额子目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送 桩 深 度
系 数
2m以内
4m以内
4m以上
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单位工程打(压)、灌注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计算。
项 目
单位工程工程量
钢筋混凝土方桩、管桩
800m
钢板桩
50t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砂石桩
60m3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00m3
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预制混凝土方桩、管桩以成品桩列入相应子目,实际采用现场预制混凝土方桩时,方桩制作及运输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章节相关子目执行。
在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打(压)预制桩混凝土方桩、管桩,预算时,按设计桩长加桩尖长度以米计算,桩的材料费按设计长度加1%操作损耗以米计算,单独列入综合单价中;结算时,按实际入土深度加桩尖以米计算,桩的材料费按按现场签证长度以米计算,单独列入综合单价中。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截面以面积计算。
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计算。
打拔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
打孔灌注砂石桩、碎石桩的预算工程量,按设计规定的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钢管管外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砂石桩、碎石桩的实际灌注量与定额含量不同时,按实际用量进行调整。
沉管灌注桩,预算时,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高度)加预留长度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积计算。预留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70厘米计算,桩尖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沉管灌注扩大桩的预算工程量按单桩体积乘以扩大次数计算。
钻孔灌注桩,预算时,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加预留长度乘以设计断面面积计算。预留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70厘米计算。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含扩大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桩的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入土桩长(包括预留长度)乘以桩设计断面计算,增加或减少的混凝土量,按结算工程量乘以后与出槽量对比,并按桩的设计标号混凝土单价进行补退,进入综合单价。扩大桩的实际入土桩长为该桩数次实际入土桩长之和。
泥浆运输按钻孔桩体积(含空桩)以立方米计算。
人工挖孔桩包含人工挖孔及浇灌护壁,按设计桩外围断面乘以设计桩长计算。桩芯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并套相应子目。
高压旋喷桩、深层搅拌桩工程量,预算按设计长度计算;结算按实际入土长度计算。
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制作,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章节相关子目计算。
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墙中心线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
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以面积计算。
锚杆钻孔按入土长度以米计算。
护坡砂浆土钉按设计尺寸以重量计算。
支护钢支撑按设计尺寸以重量计算。
喷射混凝土支护按设计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三章 砖石工程
说 明
基础与墙(柱)身划分
1 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 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 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砖、砌块、石块
1 定额标准砖按240㎜×115㎜×53㎜、耐火砖230㎜×115㎜×65㎜规格编制;轻质砌块、多孔砖规格按常用规格编制;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柱按450mm×200mm×200mm规格编制。使用非标准砖或规格不同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标准砖墙体厚度规定如下表:
砖 数(厚度)
1/4
1/2
3/4
1
5/4
3/2
2
5/2
3
计算厚度(mm)
53
115
180
240
300
365
490
615
740
2 定额子目中的砂浆是按常用配合比、强度等级列出,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3 砖墙子目中已包括门窗套、窗眉线、窗台线、砖旋、砖过梁、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压顶线、挑檐等。
4 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5 轻质砌块、多孔砖、轻质墙板损耗率如下:墙砌体2%,轻质墙板5%。
6 单面清水砖墙,按混水砖墙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砌筑圆弧形基础和墙,按相应墙子目乘以系数;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
7 砌块墙体中,砌筑时如需砌嵌标准砖,仍按定额执行。
8 砖砌栏板其高度超过时按墙计算。
9 圆形烟囱基础按砖基础子目计算。
10 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按砖基础子目,2砖以下按砖墙子目计算。
11 砖砌化粪池、台阶、散水、明沟、砂井均已包括土方用工;砖砌化粪池子目,已综合考虑各种墙体厚度;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按钢筋混凝土章节另行计算。
12 轻质墙板砌块墙需加钢丝网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基础
.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砌砖、石外墙基础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砌砖、石内墙基础长度按内墙基础净长度计算;基础大放脚T型接头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不予扣除,墙垛基础大放脚突出部分并入基础工程中。
砖墙
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钢筋混凝土柱、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以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的体积亦不增加。
2 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工程量内计算。
3 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突出墙面的体积应按外型体积并入所附的墙身工程量内计算。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以下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4 框架间的砌体,内外墙长度分别以框架间的净长计算,高度按框架间的净高计算。
5 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6 墙高度: (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女儿墙:从屋子面板上表面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7 围墙:按体积计算,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砖构筑物
1 砖烟囱、水塔: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
2 烟道、烟囱内衬分不同内衬材料,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
3 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以面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的面积;填料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应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
4 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并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5 砖、毛石砂井以个计算。
6 砖砌化粪池以外形体积计算,其高度按垫层底至池顶板面高度,长宽按池体图示尺寸计算,两端突出的体积不另行计算。
其他砖砌体:
1 砖、混凝土混合、砖砌栏板、单双层水灶基、砖砌厕坑道、砖砌小便槽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 砖砌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砌体另行计算。
3 水厕蹲位砌筑以个计算。
4 砖砌检查井、蹲台、煤箱、花台、生活间水池支承池槽的砖腿、踏步两侧砌体、台阶两侧砌体、竖风道、房上烟囱、毛石墙的门窗立边、壁厨等零星砌体,均按砌体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 砖砌挖孔桩护壁工程量按实砌体积计算。
6 砖砌池沟不分墙基墙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7 砖砌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明沟与散水从沟边砖与散水交界处为界:明沟铸铁盖板以长度计算。
8 石砌地沟、毛石挡土墙、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9 地下管道铺设,分不同管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0 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1 砌石踏步按踏步长度计算;踏步两侧砌体体积另行计算。
12 毛石墙、方整石墙的墙面、墙角、门窗立边的石料加工,按一般粗加工考虑,如有特殊装饰性的细加工另行计算。
附表一:砖墙基大放脚折加高度表
砖墙基大放脚折加高度表
附表一
放
脚
层
数
折 加 高 度(米)
増 加 截 面
(平方米)
1/2砖
()
1砖
()
3/2砖
()
2砖
()
5/2 砖
()
3砖
()
等 高
不等高
等 高
不等高
等 高
不等高
等 高
不等高
等 高
不等高
等 高
不等高
等 高
不等高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
——
十
——
——
附表二:砖柱基大放脚折算体积表
砖柱基大放脚折算体积表
附表二
单位:立方米/个
矩形砖柱两边
之和(砖数)
大放脚层数(等高)
大放脚层数(不等高)
二
三
四
五
六
二
三
四
五
六
3
4
5
6
7
8
注:本表大放脚每层皮数及每层放出砖数与墙大放脚同,表内体积为四周大放脚的体积。
第四章 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 明
现浇混凝土
1 毛石基础子目,按毛石占毛石混凝土体积的20%考虑。如设计不同,可以换算。
2 混凝土按现场搅拌及商品混凝土分别列项。
3 商品混凝土的添加剂、搅拌、运输及泵送等费用均应列入商品混凝土单价内。现拌泵送混凝土的泵送按相应项目计算。
4 小型构件指每件体积在以内的未列出子目的构件。
5 混凝土只列出常用强度等级及碎石粒径,如设计不同,可以换算。
6 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定额项目,均按现行规范规定,综合了底部灌注
1:2水泥砂浆用量。
7 现浇混凝土短肢剪力墙与柱按下图单向划分,分别按剪力墙、柱计算。
大于按墙计 大于按墙计
小于或等于按柱计 小于或等于按柱计
大于按墙计
小于或等于按柱计
8 箱式满堂基础、框架式满堂基础中的基础柱、梁、墙、板分别按相应定额项目的基础、柱、梁、墙板套用。
9 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如框架式、立墙式等)分别按基础、梁、板、柱、墙等有关规定,套相应的定额项目计算。
10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的相关定额项目计算。
11 现浇挑檐、天沟、雨蓬、阳台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悬挑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雨蓬或阳台。
12 板伸出墙外150mm以内的部分,仍按板有关子目计算。
13 悬挑板,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其嵌入墙内的梁按梁子目另行计算。悬挑板伸出墙外500mm以上按雨蓬子目计算,500mm以内按挑檐子目计算。伸出墙外以上的阳台、雨蓬,按梁、板有关子目分别计算。
14 栏板高度超过,按墙子目计算。高出板面以内按反檐计算。
预制混凝土
1 预制构件厂生产的构件,在混凝土定额项目中考虑了预制厂内构件运输、堆放、码垛、装车运出等工作内容。
2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按单机作业考虑,如因超重需用双机配合时,其工日数和机械费乘以系数2。
3 吊装高度超过16m时,其工日数和机械费乘以系数。超过16m必须采取措施才能进行吊装时,其所需费用另行计算。
4 实际工作中所采用的机械与定额不同,不得换算。
5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包括场内运输,但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脚手架,如有发生另按脚手架有关规定计算。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现浇混凝土
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构件及墙、板中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 柱:按图示截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有梁板的柱高,按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层一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按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按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3 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伸入墙内梁头、现浇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4)圈梁与过梁连接者,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项目,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cm计算。
4 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
(1)有梁板的板,其体积包括与梁相重叠部分。
(2)无梁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按板体积计算。
(4)各类板伸入墙体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计算。
5 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以外洞口的体积,暗柱、暗梁部分并入墙体积计算。
6 梁、板、墙工程量均应扣除后浇带体积,后浇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7 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踏步板、踏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8 单个容量在50m3以内的屋面(房上)水池,按房上水池计算,超过50m3容量的水池,按柱、梁、墙、板分别计算。
9 单件体积在以内且未列项目的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
10 地坪分不同厚度按面积计算。
11 压顶、扶手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12台阶、池、槽按实体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
现浇构筑物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现浇构筑物混凝土浇捣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 水塔
(1)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的柱、梁与塔身合并计算。
(3)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均合并计算。
3 贮水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其他项目按现浇建筑物混凝土相应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
预制混凝土
1 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的钢筋、预埋铁件及预制混凝土板单个尺寸300mm×300m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并计算综合损耗率%,但预制混凝土屋架、桁架、托架及长度在9m以上的梁、板、柱不计算损耗量。
2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运输工程量,按混凝土构件的体积计算。
3 预制混凝土构件中的钢杆件,其制作工程量另按金属结构工程有关规定计算,其安装、运输不另计算。
4 预制小型构件适用于每个体积在以内未列项目的构件,均按混凝土体积计算。
5 预制混凝土漏花、刀花制作、安装工程量,按构件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其运输工程量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
说 明
本章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本章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栋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其他项目,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本章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需人工干燥时,费用另行计算。
本章板、枋材规格,分类如下:
项目
按宽厚尺寸等比例分类
按板材厚度、方材宽、厚乘积
板材
宽≥3×厚
名称
薄板
中板
厚板
特厚板
厚度(mm)
≤18
19-35
36-65
≥66
方材
宽<3×厚
名称
小方
中方
大方
特大方
宽×厚(mm2)
≤54
55-100
101-225
≥226
本章门窗项目使用的木材,除注明者外,均以竣工木材为准,即定额内已包括刨光一面3mm,二面5mm,圆木每立方米体积的刨光损耗。
定额中木门窗框、扇断面取定如下:
无纱镶板门框:60mm×100mm
有纱镶板门框:60mm×120mm
无纱窗框:60mm×90mm
有纱窗框:60mm×110mm
无纱镶板门扇:45mm×100mm
有纱镶板门扇:45mm×100mm+35mm×60mm
无纱窗扇:45mm×60mm
有纱窗扇:45mm×60mm+35mm×60mm
胶合板门扇:38mm×60mm
定额取定的断面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按比例换算。框断面以边框断面为准(框裁口如钉条者加贴条的断面);扇料以主挺断面为准。
换算公式为: (设计断面/定额断面)×定额材积
本章中各类门的制作费用中已包括按标准图计算的五金铁件的用量,作法和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
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钢门的钢材损耗率为6%,钢材的型号、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铝合金门窗型号、玻璃的品种、厚度、颜色,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木门窗框、扇制作,是以现场制作考虑。如购买门窗半成品,不能执行本章门窗制作子目。
半、全玻门窗安装,如带木格的,木格安装按门扇单面木格(半成品)安装子目执行。
各种门扇如带透视玻璃窗,每一个矩形透视玻璃窗增加工日,非矩形透视玻璃窗增加工日,玻璃按透视玻璃窗洞口面积乘以系数。
木门窗框、扇制安子目,只适用于装饰装修工程中门窗框、扇单独制安。框扇同时施工时,按木门窗(框扇)制安子目执行。
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等安装,按成品门窗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门窗外围面积计算。如设计只标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边减去15mm计算,无框的厂库房大门以扇的外围面积计算。
单独门窗框制作安装,外框安装按框外边长,中横框按门洞宽度以长度计算。
单独门窗扇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扇面积计算。
卷闸门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安装于门窗洞槽中、洞外或洞内的,按洞口实际宽度两边加100mm计算;安装于门窗洞口中的、其宽度不增加。高度按洞口尺寸加500mm计算。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
型钢大门的制作安装工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切角的质量。厂房钢木门、冷藏库、冷藏间冻结门、木折叠门按图示尺寸计算钢骨架制作质量。
木屋架的制作安装,按以下规定计算:
1 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截面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计算。
2 方木屋架一面刨光时增加3mm,两面刨光时增加5mm,圆木屋架如需刨光时,按屋架刨光后木材体积每立方米增加计算。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
3 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4 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5 钢木屋架分圆、方木按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
圆木屋架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体积应乘以系数折算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乘以系数折算成圆木,按檩木计算。
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
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门窗盖口条、披水条、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檩木按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木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面积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楼地面工程
说 明
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踢脚板工料;楼梯面层不包括踢脚板、侧面及板底抹灰。计算时另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台阶面层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
“零星装饰”项目,适用于小便池、蹲位、池槽等。本定额未列的项目,可按墙、柱面中相应项目计算。
木地板中的木板,是按毛料厚度25㎜编制的,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可以换算。
钢筋混凝土垫层按混凝土层项目执行,其钢筋部分按其它章相应项目及规定计算。
计算规则
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之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计算工程量时,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均按地面垫层面积计算;楼面整体面层、找平层按楼板面积的95%计算。
块料面层、按图示尺寸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洞、空圈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内计算。
楼梯面层(包括踏步、平台、以及小于500㎜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踢脚线按长度乘以高度,按平方米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第七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 明
琉璃瓦铺在预制混凝土桷条上时,扣除子目内1:2水泥砂浆,人工费乘以系数,其他不变。
琉璃瓦面如使用琉璃盾瓦者,每10m长的脊瓦长度,每一面增计盾瓦50块,其他不变。
彩钢板宽按750mm考虑,如宽度不同时,板材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彩钢屋面板檩条间距按1m至综合考虑,如与子目中数量相差±10%以上时,可以调整檩条用量,其他不变。
防水卷材屋面的接缝、收头、找平层嵌缝、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子目内,不另计算。
高分子卷材在子目中已标注厚度。如设计厚度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本章中的“一布二涂”或“二布三涂”项目,其“二涂”,“三涂”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非指涂刷遍数。
细石混凝土刚性防水和水泥砂浆二次抹压防水子目中未包括分格缝填缝工料。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如使用钢筋网者,钢筋制安按相应章节的子目另行计算执行。
分格缝隙如发生材料代换,其中胶泥、冷底子油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变形缝填缝及止水带,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变形缝盖缝面层材料如设计与子目中标注厚度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本章中特种面层的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屋面工程
1 瓦屋面、型材屋面(彩钢板、波纹瓦、镀锌铁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亦可按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面积。铁皮屋面若在檐口处做滴水线时,应另加7cm的展开宽度计算。
屋面坡度系数表
坡度
B(A=1)
坡度
B/2A
坡度
角度(α)
延尺系数C
(A=1)
隅延尺系数D
(A=1)
1
1/2
45°
36°52′
35°
1/3
33°40′
33°01′
30°58′
30°
28°49′
1/4
26°34′
24°14′
1/5
21°48′
19°17′
16°42′
14°02′
1/10
11°19′
8°32′
7°8′
1/20
5°42′
4°45′
1/30
3°49′
注:1、两坡排水屋面面积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迟系数C;
2、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D(当S=A);
3、沿山墙泛水长度= A×C。
2 西班牙瓦、琉璃瓦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琉璃瓦脊、檐口线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瓦面上如设计要求安装勾头(卷尾)或博古(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
防水工程
1 柔性防水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斜面积计算,亦可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内。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柔性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2 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柔性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按长度计算。
3 屋面刚性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及小于以内孔洞等所占面积。
屋面排水工程
1 铁皮排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按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计算。咬口和搭接不另计算。
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
名 称
单
位
落水管
(m)
檐沟
(m)
水斗
(个)
漏斗
(个)
下水口
(个)
铁皮排水
落水管、檐沟、水斗、漏斗、下水口
m2
天沟、斜沟、天窗窗台泛水、天窗侧面泛水、烟囱泛水、通气管泛水、滴水檐口泛水、滴水
m2
天
沟
(m)
斜沟天
窗窗
台泛水
(m)
天窗
侧面
泛水
(m)
烟囱
泛水
(m)
通气管
泛水
(m)
滴水檐
头泛水
(m)
滴
水
(m)
2 铸铁落水管PVC排水管区别不同直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至设计室外散水上表面垂直距离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等管件所占长度不扣除。管件按个计算。
其他防水工程
1 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 m2以内的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上卷高度的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并入按平面防水层计算,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2 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计算。
3 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但不扣除 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第八章 隔热、保温、防腐工程
说 明
本章保温隔热材料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柱保温是指独立柱保温层铺贴,附墙柱按墙体保温。
保温隔热层铺贴,除玻璃棉、矿渣棉为散装外,其他保温材料均以石油沥青作胶结材料。
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子目内。
整体防腐面层、隔离层适用于平、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
防腐卷材的接缝、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子目内,不另计算。
块料防腐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其他不变。
防腐面层工程中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不变。
防腐面层工程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板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
花岗岩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耐酸沥青砂浆增加。
工程量计算规则
保温隔热工程
1 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净厚度计算(不包括胶结材料的厚度)。
2 保温隔热层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地面、天棚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积;墙面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保温面积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屋面不扣除附墙烟囱、竖风道、风帽底座、屋顶小气窗、水斗和斜沟的面积。
3 柱保温层,按设计图示以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保温层高度计算。
其它保温隔热。
1 池槽保温隔热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积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2 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面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防腐工程
1 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平面防腐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砖垛等突出部分的立面防腐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面积内。
2 踢脚板防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门洞侧壁展开面积。
3 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计算。
装饰工程
说 明
墙、柱面装饰
1 定额注明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机械数量不变。
2 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抹灰厚度不同时,可以根据抹灰厚度每增减1㎜子目进行调整。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项目中15±㎜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除个别子目外,抹灰底层厚度均为15㎜。
3 圆柱、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墙面的抹灰及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
4 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蓬周边等。抹灰的“零星装饰”适用于各种壁柜、过人洞、暖气壁、池槽、花台以及1平方米以内的抹灰。
5 本章木材种类除注明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果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
6 面层、隔墙(间壁)、隔断项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应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7 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8 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如设计要求与定额要求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9 木龙骨基层,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材料、人工用量乘以系数。
10 玻璃隔墙如设计有平、推拉窗者,扣除平、推拉窗面积,另按门窗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11 墙柱面抹灰,装饰项目均包括以下简易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
天棚面装饰
1 本章龙骨是按常用材料及规格组合编制的,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不变。
2 本章本棚中木龙骨规格,大龙骨为50㎜×70㎜,中、小龙骨为50㎜×50㎜,吊木筋为50㎜×50㎜,设计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人工及其他材料不变。
3 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为一级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且高差在200㎜以上者为二级或三级天棚。
4 天棚骨架、天棚面层分别列项,按相应项目使用。对于二级或三级以上造型的天棚,其面层人工乘以系数。
5 装饰天棚顶项目已包括以下简易脚手架搭设及拆除。
油漆、喷漆、裱糊
1 本定额刷涂、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采用机械操作,操作方法不同时不予调整。
2 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内,颜色不同时不予调整。
3 本定额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已综合考虑,如需做美术图案则另行计算。
4 定额规定的喷、涂、刷遍数,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定额子目进行调整。
5 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① 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2以上;
② 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
③ 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2以下。
工程量计算规则
内墙抹灰
内墙(含与墙相连的柱)抹灰的面积,以主墙间的图示展开长度乘以下确定的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1 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之间的距离计算。
2 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之间的距离计算。
3 有吊顶天棚,其高度自楼、地面至天棚另加100毫米计算。内墙面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板)、挂镜线、平方米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面积,其洞口侧壁面积亦不增加,附墙垛和烟囱侧壁面抹灰面积应并入相应的墙抹灰工程量计算。
外墙抹灰
1 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口,外墙勒脚线和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工程量计算。
2 独立柱抹灰按结构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其他构件抹灰
1 挑檐、遮阳板、窗台线、门窗套、腰线等按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套零星抹灰项目。
2 栏杆、栏板(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以平方米计算。外侧与内侧抹灰砂浆不同时,各乘以系数计算。
3 雨蓬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天棚抹灰
1 天棚抹灰面积,按墙间的净面积计算,(含梁展开面积)。
2 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者,区别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分别按延长米计算,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园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成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阳台底、檐口天棚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有梁式乘以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墙、柱装饰
1 墙面、腰线及其它构件的块料镶贴面层,按实镶贴面积计算。
2 独立柱、梁面镶贴块料面层按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独立柱、梁面的金属或木装饰面板按图示外围面尺寸展开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3 木隔墙、墙裙、护壁板均按墙的净长乘净高计算,扣除门窗及平方米以上的孔洞面积。
4 玻璃隔墙按上横挡顶面至下横档底面之间高度乘以宽度(两边立挺外边线之间)以平方米计算。
5 浴厕木隔断,按下横档底面至上横挡顶面高度乘以长度以平方米计算,门扇面积并入隔断面积计算。
6 铝合金,轻钢隔墙、幕墙按四周框外围面积计算。
天棚装饰
1 天棚装饰面积,按主墙间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应扣除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
2 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园弧形、拱形、高低灯槽及其它艺术形式天棚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3 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园弧形、高低吊灯槽等面积也不展开计算。
栏杆、栏板包括弯头长度延长米计算。
喷涂、油漆、裱糊
1 天棚面、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天棚面、墙、柱、梁面装饰工程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计算。
木材面、金属面油漆的工程量分别按表1-表9规定计算,并乘以表列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1)木材面油漆
单层木门工程量系数表
表1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木门
按单面洞口面积
双层(一板一纱)木门
双层(单裁口)木门
单层全玻门
木百页门
厂库大门
单层木窗工程量系数表
表2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玻璃窗
按单面洞口面积
双层(一玻一纱)窗
双层(单裁口)窗
三层(二玻一纱)窗
单层组合窗
双层组合窗
木百页窗
木扶手(不带托板)工程量系数表
表3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扶手(不带托板)
按延长米
木扶手(带托板)
窗帘盒
封檐板、顺水板
挂衣板、黑板框
生活园地框、桂镜线、窗帘棍
其他木材面工程量系数表
表4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
长×宽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木方格吊顶天棚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
鱼磷板墙
木护墙、墙裙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
暖气罩
屋面板(带檩条)
斜长×宽
木间壁、木隔断
单面外围面积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木棚栏、木栏杆(带扶手)
木屋架
跨度(长)×高×1/2
衣柜、壁柜
按实展开面积
零星木装修
展开面积
木地板工程量系数表
表5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地板、木踢脚线
长×宽
木楼梯(不包托底面)
水平投影面积
(2)金属面油漆
单层钢门窗工程量系数表
表6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钢门窗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
洞口面积
钢百页钢门
半截百页钢门
满钢门或包铁皮门
钢折叠门
射线防护门
厂库房平开、推拉门
铁丝网大门
框(扇)外围面积
间壁
长×宽
平板屋面
瓦垄板屋面
斜长×宽
斜长×宽
排水、伸缩缝盖板
展开面积
吸气罩
水平投影面积
其他金属面工程量系数表
表7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钢屋架、天窗架、档风架、屋架梁、支撑、檩条
墙架(空腹式)
墙架(格板式)
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
空花构件
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钢梁车挡、
钢棚栏门、栏杆、窗棚
钢爬梯
轻型屋架
踏步式钢扶梯
零星铁件
38
19
31
24
27
65
45
54
40
50
重量(吨)
屋面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表8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平板屋面
斜长×宽
瓦垄板屋面
排水、伸缩缝盖板
展开面积
吸气罩
水平投影面积
包镀锌铁皮门
洞口面积
(3)抹灰面油漆、涂料
抹灰面工程量系数表
表9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槽形底板、混凝土折板
长×宽
有梁板底
密肋、井字梁底板
混凝土平板式楼梯底
水平投影面积
第十章 金属结构工程
说 明
构件制作
1 本章适用于现场内和现场外加工制作的构件,不适用外购的构件。
2 构件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子目内。
3 本章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装车出厂等全部工序。
4 本章构件制作项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
5 钢筋砼组合屋架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计算。
6 钢拉杆包括两端螺栓,平台、操作台包括钢支架,踏步式、爬式扶楼包括梯围栏、平台。
7 本章金属构件子目中钢材损耗率为6%,子目中各种钢材型号、规格与定额比例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构件安装
1 本章按单机作业制定。
2 本章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米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过15米时,另按构件1 km运输定额项目执行。
3 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4 本章起重机类型综合考虑,无论使用何种起重机械均按本定额执行。
5 本章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和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机械。
6 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定额计算。
7 钢柱、钢屋架、天窗架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拼装工序,如需拼装时,按拼装定额项目计算。
8 钢柱安装在砼柱上,其人工、机械均乘以系数。
9 钢网架定额是按焊接考虑的,安装是按分体吊装考虑的,若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另行补充。
10 钢网架制作平台摊销是配合钢屋架、钢托架使用的。
构件运输
1 本章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2 本章构件的类型按外形尺寸划分。金属结构构件分为三类,见下表:
金属结构构件分类
类别
项目名称
1
钢柱、屋架、托屋架、防风架、球节点钢网架
2
吊车梁、制动梁、型钢檩条、钢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盖板、垃圾出灰门、蓖子、爬梯、零星构件、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扶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钢板桩、钢漏斗
3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道支架
3 本章运输子目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换算。
4 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另行计算。
本章各子目均未包括焊缝无损探伤,亦未包括探伤固定支架制作和被检工件的退磁。发生上述费用时按安装定额有关子目计算。
金属构件安装中所需的临时脚手架,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金属构件制作、安装运输按图示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多边形按矩形计,安装所需的铆钉、螺栓、电焊条等已计入定额内,
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主材重量计算。
节点钢网架结构应将钢管、锥点钢板、钢球重量并入计算。
动板、制动桁架、车档并入钢吊车梁工程量内。
附于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工程量内。
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并入钢管柱工程量。
第十一章 小区道路及附属工程
11.1 说 明
路床(槽)整形项目定额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平整路床,超过10CM时,超过部分按“土石方工程”分章相关项目执行。
道路的垫层及路面工程(混凝土道路面层除外)定额项目中以人工操作考虑,如施工中使用机械者,仍按本定额执行。
水泥混凝土路面所需的面层熟料实行定点搅拌时,其运至施工作业面所需的运费另计。
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平口为准,如设计为企口时,其用工量按本定额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木材摊销量按本定额相应项目摊销量乘以系数。
局部拆除定额项目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小规模拆除整改工程,整栋拆除及大规模拆除工程按《海南省房屋修缮工程综合定额》执行。
11.2 计 算 规 则
各种路面面层及垫层的铺设工程量,应以设计图纸的结构和厚度按路面设计宽度乘以路面中心线长度加圆弧等加宽部分的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雨水井、下水井等占的面积。
人行道按实际铺筑面积计算,长度按人行道中心线计算,宽度以内侧边至人行道道边计算,绿化及留有植树的槽坑所占面积应予扣除。
路边石按实铺延长米计算,规格不同可以换算,但人工及安装砂浆用量不予调整。
各种墙体的拆除按实拆墙体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以内空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
楼地面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拆除按实拆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墙柱面装饰面层的拆除按实拆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十二章 建筑工程垂直运输
说 明
建筑物高度是指室外自然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等不计高度。
本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费用。
一幢建筑物中有不同高度时,按最高的檐口高度计算。
建筑物高度在米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本定额项目划分是以建筑物的檐高及层数两个指标同时确定的,凡檐高达到上限而层数未达到的,以檐高为准;凡层数达到上限而檐高未达到的,以层数为准。
地下室部分的垂直运输高度指从底板垫层至自然室外地坪的高度,地下室部分的垂直运输费用另按其高度套相应高度的定额子目。
构筑物高度以室外自然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结构高度)为准,顶面非水平的以结构的最高点为准。
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物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用量,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高度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高度超过100米(三十一层)时,按每增10米(三层)计算,其高度不足10米(三层)时,按10米(三层)计算。
构筑物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再按每增1米定额项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米时,按1米计算。
第十三章 模板工程
说 明
现浇混凝土模板,以胶合板或木模板、木支撑配制。
柱、梁、板、地下室楼板、墙等模板子目的支模高度按考虑。支模高度超过的柱、梁、板,其模板增加费用按“柱、梁、板支模高度超过每增加1m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超过的地下室楼板、墙等,其模板按相应附注计算。支模高度指地坪面至梁板上表面或下层楼板面至上层楼板面的距离。
悬挑板伸出墙外500mm以上按雨蓬有关子目计算,500mm以内按挑檐有关子目计算。伸出墙外以上的阳台、雨蓬,按梁、板有关子目分别计算。
地下室底板的模板套用满堂基础子目计算。
如设计要求清水混凝土施工,相应模板子目的工日数增加5%,胶合板用量增加10%。
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按无井架施工考虑,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倒锥壳水塔筒身钢滑升模板子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烟囱钢滑升模板子目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倒锥壳水塔钢滑升模板子目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侧壁等模板用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现浇建筑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现浇混凝土建筑物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2 现浇混凝土框架模板分别按柱、梁、板、墙模板的有关规定计算。
3 梁与梁、梁与墙、梁与柱交接时,按净空长度计算,不扣减接合处的模板面积。
4 墙板上单孔面积在1m2以内的孔洞不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1m2以外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另行计算。
5 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的模板并入墙模板计算。
6 梁、板、墙模板均不扣除后浇带所占的面积。
7 构造柱按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
8 计算板的模板时,应扣除混凝土柱、梁、墙所占的面积。
9 悬挑板、挑板(挑檐、雨蓬、阳台)模板按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及板边的模板不另计算。
10 楼梯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宽度的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板、平台梁等的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11 台阶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12 压顶、扶手模板按其长度以米计算。
13 小型池槽模板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14 柱、梁、墙带有弧线或二级以上的直角线以及体积在以内的构件,其模板按小型构件模板计算。
预制混凝土的模板(除漏花、刀花外)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预制混凝土漏花、刀花的模板制作工程量,按构件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现浇构筑物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现浇构筑物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处,按有关规定计算。
2 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筒仓、倒锥壳水塔及其木模施工的水箱,均按混凝土体积计算。
3 倒锥壳水塔的水箱提升按不同容量和不同提升高度以座计算。
第十四章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砌体、捣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高度大于米以上时,计算脚手架费用。
双排外脚手架、单排脚手架定额中均综合了上料平台、护卫栏杆等费用。
里脚手架适用于内墙净高(即设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表面或山墙高度的1/2处)小于米的砌筑工程。内墙砌筑高度大于米,小于6米时,按里脚手架乘以系数计算;内墙砌筑高度在6米以上时,按里脚手架乘以系数计算。
满堂脚手架按基本层(其高度在米—米之间)和增加层(每增加米)分别列项,适用于室内净高米以上的天棚装饰工程。
水平防护架和垂直防护架是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与其他物体隔离等的防护。水平防护架按铺设双层脚手板考虑。
外架全封闭材料按竹筚考虑,如采用竹芭板时,人工乘以系数;采用纺织布时,人工乘以系数。
架空运输道,以架宽2米为准,如架宽超过2米时,应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超过3米时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计算。
斜道是按依附斜道编制的,独立斜道按依附斜道定额子项乘以系数计算。
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双排外脚手架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设计外地坪(或搭设起点)至外墙的顶板面或檐口的高度(有女儿墙者,高度算至女儿墙顶面;有山墙者,高度算至山尖的二分之一处)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空圈洞口等所占面积,套用相应高度双排外脚手架定额。套用定额高度按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高度计算。
1 有地下室者,按地下室外墙外边线的总长度乘以地下室底板底至设计外地坪的高度以面积计算,套用相应高度双排外脚手架定额。
2 上层外墙缩入,须在楼(屋)面起搭脚手架者,工程量由楼(屋)面起至外墙顶面(含女儿墙)或檐口的高度乘以缩入墙的长度计算。定额人工按设计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的高度的外脚手架子目执行,材料按楼(屋)面起至建筑物檐口的高度的外脚手架子目执行。
3 石砌墙体,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
4 不在外墙轴线上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屋架以及不与板相接的梁,其脚手架工程量按屋架或梁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屋架及梁高度从地面或楼面算起,屋架计至架顶平均高度,单梁高度计至梁面,套用相应双排脚手架定额。在外墙轴线的现浇屋架、单梁及与楼板一起现浇的梁均不得计算脚手架。
单排脚手架适用不在外墙轴线上的独立砌体柱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米,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单排脚手架定额。
1 不在外墙轴线上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按地面或楼面至楼板底之间的高度,乘以墙净长,按垂直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套用相应单排脚手架定额。
2 凡在外墙轴线上的砌体或钢筋混凝土构件,已包含在外墙外脚手架内,不再重复计算单排脚手架费用。
里脚手架按砌体墙实体面积计算,相应的定额子目已综合考虑洞口部分脚手架费用。在外墙轴线上的砌体墙,已包含在外墙外脚手架内,不再重复计算砌筑里脚手架费用。
1 凡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在米以下的围墙,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在米以上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米之间时,按基本层计算,超过米时,每增加米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米的不计,以算式表示如下:
1 满堂脚手架增加层=室内净高(米)/(米)
2 高度超过米的室内天棚装饰,按上述规定套用满堂脚手架定额,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墙面装饰工程不再计算脚手架。
3 如高度超过米,而不需满堂脚手架,且不能利用原脚手架时,墙、柱面装饰脚手架可以按里脚手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计算,装饰脚手架工程量按墙、柱装饰面积计算,相应的定额子目已综合考虑其洞口部分脚手架费用。
4 高度小于米的室内天棚或墙面装饰不计算装饰脚手架。
5 整体满堂钢筋混凝土基础,凡其宽度超过3米以上时,按其底板面积计算满堂脚手架并套用相应项目基本层子目的50%计算。
悬空脚手架、挑脚手架、防护架
1 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2 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 水平防护架按实际铺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 垂直防护架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平方米计算。
依附斜道区别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安全网、建筑物垂直封闭及架空运输脚手架
1 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挂长度乘以实挂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2 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 建筑物垂直封闭按封闭部分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 架空运输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靠脚手架安全斜挡板按建筑物外墙的凹凸面(包括凸出阳台)的总长度加16米,乘以宽度2米计算。建筑物高度有楼隔层时在三层以内;无楼隔层时在9米以内的均不计算挡板费用。三层或9米以上的,每三层或9米,计算一道安全挡板,按各挡板搭设高度套用定额。
烟囱、水塔脚手架区别不同搭设高度,以座计算。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仓,不另计算脚手架。
电梯井内脚手架按单孔的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加层建筑工程外墙脚手架按外地坪至加层建筑物墙顶(含女儿墙)或檐口的高度,乘以加层建筑物凹凸面周长计算。套用相应双排外脚手架定额。
其他脚手架
1 砌筑贮仓脚手架不分单筒或贮仓组均按单筒外边线周长,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贮仓上口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双排脚手架定额。
2 贮水(油)池脚手架按外壁周长乘以室外地坪至池壁顶面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凡距地坪高度超过米以上的,套用相应双排脚手架子目。
3 大型设备基础脚手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地坪至外形顶面边线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凡距地坪高度超过米以上的,套用双排脚手架定额。
4 除满堂钢筋混凝土基础外,其他基础施工时,需要搭设运输架的,按实搭面积计算。钢筋混凝土基础运输架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子目。
第十五章 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
说 明
本章适用于建筑物6层以上或高度20米以上的工程。
建筑物高度是指自然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等不计高度。
同一建筑物有不同高度时(如下图),建筑物的高度按加权平均取定。
高度1
—————— 高度2
面积1 —————— 高度n
面积2 ——————
面积n
高度(米)=(面积1*高度1+面积2*高度2+……+面积n*系数n)/总面积
高度1、高度2、……高度n分别指同一建筑物有不同高度时,室外自然地坪至不同高度面的檐口高度;面积1、面积2、……面积n则分别指其相应高度面以下垂直投影部分建筑面积的总和。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中。
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各项降效系数中适用于包括除垂直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项脚手架以外± 以上的全部工程项目。
人工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人工费乘以定额系数计算。
吊装机械降效按吊装项目中的全部机械费乘以定额系数计算。
其他机械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机械费(不含吊装项目的机械)乘以定额系数计算。
建筑物施工用水加压增加的水泵台班,按± 以上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十六章 措施其他项目
一般说明
措施其他项目是指除了模板和脚手架之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措施性费用。一般包括: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使用费、环境保护费、文明、安全施工费、赶工措施费及工程保险、保修等。
措施其他项目费除工程税金外,已包括其他费用,在工程计价中以“项”形式出现。本章已列出一般性的措施其他项目名称、计算标准、计算内容、方法和说明。
措施其他项目费用为指导性费用,本章列出的项目内容和计费标准仅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在施工合同中,施工单位必须列出所需的措施其他项目及相应计算费用的方法,如没列出,则视为已包括在承包价内。
部分项目内容说明及计费标准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1 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施工企业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所发生的必要的夜间施工的工效差、夜餐费、夜间施工照明灯具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2 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雨季施工期间所采取的防雨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生产工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及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完成的几项工作。
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文明、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预算包干费,内容一般包括是工程完工后建筑垃圾清理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临时停水停电;日间施工照明费(不包括地下室及库房等特殊工程)。
赶工措施费是指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因为赶工因而发生的措施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的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计算。
部分建筑专业工程措施其他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费基数
参考费率%
1
临时设施费
综合价
2
夜间、雨季施工增加费
综合价
3
二次搬运费
综合价
4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综合价
5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综合价
6-1
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部分)
综合价
6-2
安全文明施工费
综合价
其
中
总造价≤100万
综合价
100万<总造价≤500万
综合价
500万<总造价≤1000万
综合价
1000万<总造价≤3000万
综合价
总造价>3000万
综合价
7
环境保护费
综合价
8
工程保险费
综合价
9
工程保修费
综合价
10
赶工措施费
综合价
0—
≤合同工期/定额工期<1
0
≤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第十七章 其他项目
(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其他实际费用)
说明和费用标准
本章列出的其他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供工程招投标双方参考,结算按合同约定执行。
其他经费中的预留金是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工程量变更主要是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和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其他经费中的建设单位材料购置费是招标人购置材料预留的费用。
1 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均按预计发生数估算。
2 其他经费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均为估算、预测数,虽在工程投标时计算在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属于投标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
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指国家允许分包的工程)和材料采购的所需的费用。按分包工程合同价的3%计算。
零星工作项目费是指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工程招标时,零星工作项目工程量由招标人按预计发生数估算后提出,投标人根据暂定工程量进行报价。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单价按承包人中标时的报价不变。
其他费用。如工程发生时,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第十八章 规费
说 明
规费是指政府部门规定收取和履行社会义务的费用,是强制性、不可竞争性费用,应按规定足额上缴。
规费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在工程计价中,规费列在税金前面。工程结算时,规费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按实际缴纳的费用计算。
本章列出的规费项目的名称、费用标准、计算内容、方法和说明。
计算标准
建筑垃圾处置费
具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件的城市可以收取建筑垃圾处置,海南省的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为固定场地处置费:海口、三亚每立方米8元;琼海、儋州、文昌每立方米6元;其它市县每立方米4元;异地回填处置费:原则上按不超过固定场地处置费的一半收取,具体费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工程定额测定费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三项之和为基数计算,标准执行 文件规定,海口市、三亚市的项目按%收取;其它市县范围内按%收取。
社会保障费:主要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四项社会保障费。计算工程标底造价时,按照人工费用的1%计算。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按人工费用的1%计收。
第十九章 税 金
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由施工企业代收代缴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附加费。属不可竞争性费用,应按规定上缴税务部门。
营业税计算基础为除税金之外发生在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 税率为3%。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基础为营业税税额,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地级市以上)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含县级市)、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附加费计算基础为营业税税额,费率为3%。
应缴税费合计:
工程所在地
计算公式
税 率
城 市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1-税率)
%
县镇(含县级市)
%
镇以下
%
第二十章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说明
本综合定额中的各种配合比,是确定综合定额中配合比材料的含量和综合单价的依据。
各种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制作均未包括制作的人工和机械用量。配制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包括在相应项目内。
各种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用量,均以凝固的密实体积计算,配制损耗已计入材料用量中。
配合比用砂是按天然砂编制的,与实际含水率不同时不作调整。砌筑砂浆及抹灰砂浆包括了筛砂损耗,筛砂用工已包括在各相应项目内。
本配合比表中的用水量包括配制用水和淋化石灰膏用水,其他如养护用水、冲洗石子、洗刷工具用水及淋化石灰膏用工均包括在相应项目中。
配合比表中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按一般常用的强度取定,实际使用的强度等级不同时不作调整。
防水混凝土的防水材料不同时,其用量可以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
1 总 则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层高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自然层 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架空层 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走廊 corridor galle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水平交通空间。
檐廊
eaves gallery
设置挑出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回廊 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门斗 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建筑物通道 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架空走廊 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勒脚 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围护结构 envelop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围护性幕墙 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装饰性幕墙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阳台 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眺望间 view room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雨篷 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半地下室 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永久性顶盖 permanent cap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飘窗 bay window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骑楼 overhang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过街楼 arcade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至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者应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至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时不应计算面积。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及以上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层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坚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及以内的雨篷以及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了防通道、地铁隧道。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
条文说明
1 总 则
我国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依据前苏联的做法结合我国的情况制订的。1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印发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对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1995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GZ—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以下简称“原面积计算规则” )。是对1982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
一直以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筑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是统计部门汇总发布房屋建筑面积完成情况的基础。目前,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的房产面积计算,以及《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面积的计算,均依据的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建筑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层出不穷,为了解决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使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建筑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对原《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予以修订。考虑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重要作用,此次将修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改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筑面积的计算。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规定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是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计算,勒脚是墙根部很矮的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扣除勒脚墙体加厚的部分。
单层建筑物应按不同的高度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物,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关于坡屋顶内空间如何计算建筑面积,我们参照了《住宅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将坡屋顶的建筑按不同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净高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分别计算。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最底层的层高,有基础底板的指基础底板上表面结构标高至上层楼面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没有基础底板的指地面标高至上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最上一层的层高是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屋面,层高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应视为坡屋顶内的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应按其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设计不利用的空间,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地下室、半地下室以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原计算规则规定按地下室、半地下室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文字上不甚严密,“上口外墙”容易理解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上一层建筑的外墙。由于上一层建筑外墙与地下室墙的中心线不一定完全重叠,多数情况是凸出或凹进地下室外墙中心线。
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见图1)。
图1 坡地建筑吊脚架空层
本条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立体车库的面积计算。立体车库、立体仓库、立体书库不规定是否有围护结构,均按是否有结构层,应区分不同的层高确定建筑面积计算的范围,改变按书架层和货架层计算面积的规定。
本条所称“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网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相关规定计算面积。
如遇建筑物屋顶的楼梯间是坡屋顶,应按坡屋顶的相关条文计算面积。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是指向建筑物外倾斜的墙体,若遇有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有关条文计算面积。
室内楼梯间的面积计算,应按楼梯依附的建筑物的自然层数计算并在建筑物面积内。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自然层计算面积;上下两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见图2)。
图2 户室错层剖面示意图
雨篷均以其宽度超过或不超过衡量,超过者应按雨篷的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有柱雨篷和无柱雨篷计算应一致。
室外楼梯,最上层楼梯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上层楼梯可视为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
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的面积计算。由于建筑技术的发展,出现许多新型结构,如柱不再是单纯的直立的柱,而出现正V形柱、倒Λ形柱等不同类型的柱,给面积计算中心带来许多争议,为此,我们不以柱来确定面积的计算,而依据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在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款计算面积。
本规范所指建筑物内的变形缝是与建筑物相连通的变形缝,即暴露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物内可以看得见的变形缝。
其他不应计算建筑队面积。
第6款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等均不属于建筑结构,不应计算建筑队面积。
第8款自动扶梯(斜步道滚梯),除两端固定在楼层板或梁之外,扶梯本身属于设备,为此扶梯不宜计算建筑面积。水平步道(滚梯)属于安装在楼板上的设备,不应单独计算建筑面积。
1
α�
�
D�
�
C�
�
C�
�
S�
�
b�
�
A�
�
A�
�
PAG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