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險之保險注意事項及索賠作業程序
Prepared on: 3/20/2013
一、
說明:
此貨物運輸險之保險注意事項及索賠作業程序係為使同仁瞭解進出口貨物投保貨物運輸險需注意之事項及發生事故時的因應措施,使貨物的損失能全額獲得理賠。
此貨物運輸險之保險注意事項及索賠作業程序係以KME向台灣的保險公司投保為範例,將相關投保、及發生事故時的注意事項做一說明,提供予業務部、外購部、銷管部及海外點各公司做參酌。
二、
相關名詞:
貨物運輸險:
貨物自甲地運往乙地,經由各種不同運輸工具(如飛機、輪船、火車及卡車),皆可由貨主投保貨物運輸保險,以保障貨主免於貨物於運輸途中遭受事故所致之損失。按運輸方式之不同,分為海上貨物運輸、航空貨物運輸、郵寄包裏等運輸方式。
被保險人:
投保人。
保險人:
保險公司。
保險單受益人:
獲得保險人理賠的公司。
理賠轉讓:
保單受益人將理賠權利轉讓予獲得理賠的公司。
出險:
貨物於運輸途中發生事故,貨主通知保險公司事故發生,請保險公司理賠。
三、
KME常用的投保此保險的貿易條件:
貿易條件為FOB,貨物運輸險應由客戶自行投保,但KME依客戶的要求,幫客戶購買保險。客戶於P/I上加上保險費用。Invoice做FOB,但於Description另加上保險費。保單受益人為客戶。如有發生出險,依貿易條件由客戶負責求償事宜,但KME可協助客戶辦理。
貿易條件為CIF,客戶於P/I上加上保險費、或將保險費含於單價中。Invoice做CIF。保險費依P/I指示作業。保單受益人為KME。如有發生出險,依貿易條件由客戶負責求償事宜,但KME可協助客戶辦理。KME將理賠權利轉讓予客戶。
四、
承保範圍:
貨物從出賣方工廠,至貨物交至目的地予貨主,為承保範圍
(保單註明: From Seller’s Warehouse to Buyer’s Warehouse)。
裝卸貨物: 貨物自賣方的倉庫裝上卡車起,至買方倉庫貨物從卡車卸下止,為承保範圍 (舉例: 貨物於賣方工廠裝車時,貨物掉落或受損,不在承保範圍內)。
運輸工具在航程中,到中轉地再運至目的地,中轉運送中如果發生事故,在承保範圍內。
貨物自賣方工廠或倉庫至買方工廠或倉庫,中間的內陸運輸並未規定運輸的工具種類及行駛的道路。
貨物從進口地至買方的工廠或倉庫間之運輸時間不能多於8小時。
貨物交貨主或貨物抵達進口地港口或機場,完成通關於分送前,皆為保險的終止 (如果貨物於進口地報關後,要分貨送至不同的地區,須於出口時分開買保單,即一批貨,從賣方的倉庫送至買方的倉庫,都是一對一,開一張P/I、做一張Invoice、買一張保單、但可合併一張提單出貨。
五、
投保時需提供予保險公司的文件:
採逐筆Invoice申報方式:
投保人應於開航日前,提供Invoice予保險人,內容註明該運送之貨物名稱、數量、包裝方式、發票金額、船名、航次、裝運日、運送起迄地及其他參考資料等,逐筆通知保險人,憑以簽發保險單及計算保費,製作收據。倘前述通知有遺漏或錯誤,需立即通知保險人更正。
如果是空運,Invoice需註明: BY AIR。
此保險是保航程,是航程保單 (保險單之效力僅及於某一段航程)。如有事故發生,保險公司是理賠予保單的受益人。故不論提單的Shipper是那家公司、或是貨送第三方,只要投保時於Invoice述明清楚貨物的起運地與送達地,保單受益人均能獲得理賠。
保險金額: 以投保的發票金額加成百分之十為限。部份特定國家的客戶如要求要加成百分之三十,須以郵件特別通知保險公司。
如果貨物是從GPT交至ETC,再於ETC出貨,請於投保的Invoice上加註:“The cargo is delivered from Qinzhou City, Guangxi“,保險公司會在保單上註明起運地。
六、
事故狀況、損失通知、公證規定,及受貨人、報關行需注意的事項:
以貨櫃運送:
在貨櫃場提櫃時對貨櫃之檢查:
報關行或領貨司機須檢查貨櫃封條是否完整、有無被破壞痕跡、封條號碼是否與提單所載相符。
檢查貨櫃外觀有無損壞或鏽蝕 (如:貨櫃外觀是否有破洞或滲水現象)。
貨櫃如有破損情形或滲水現象,請報關行向船公司或貨櫃場人員索取貨櫃異常證明單。此份異常證明文件(事故證明單)係由運送人或海關管轄之貨櫃場出具,記載貨櫃領出時之異常狀態,是索賠重要文件。保險公司會要求索賠人提供此份文件,因此請報關行務必拿到。
在工廠或倉庫開櫃時發現損失之處理:
開櫃及收貨時,受貨人應要求貨車司機會同檢查,若發現貨物短少、破損或水濕時,應於提貨收據上加註損失狀況,並務必保留現場,貨櫃暫不還櫃 (待公證或拍照後再還櫃)。受貨人須立即先行拍照存證,並立即以電話或書面通知保險公司、或保險公司於當地的代理公司。保險公司或當地的代理公司於收到通知後,視損失情況,委託公證行派員處理。保險公司或當地的代理公司如通知不派員公證,則受貨人需保留拍照存證之照片及受損之包裝物,供做求償依據。並於受損貨物測試後,告知公證行及保險公司是否還有殘餘價值,供公證行做公證報告及保險公司評估貨物受損狀況。受貨人還需保留受損貨物,供保險公司於審查事故狀況並理賠後,視保險公司之需求將受損貨物交予保險公司。
若貨物已拆櫃及還櫃,但於清點時才發現貨物短少、破損或水濕時,需立即保留現場,先行拍照存證,並立即以電話或書面通知保險公司、或保險公司於當地的代理公司。保險公司或當地的代理公司於收到通知後,視損失情況,委託公證行派員處理。如果保險公司或當地的代理公司通知不派員公證,則受貨人需保留拍照存證之照片及受損之包裝物,供做求償依據。並於受損貨物測試後,告知公證行及保險公司是否還有殘餘價值,供公證行做公證報告及保險公司評估貨物受損狀況。受貨人還需保留受損貨物,供保險公司於審查事故狀況並理賠後,視保險公司之需求將受損貨物交予保險公司。
以併櫃運送:
在貨櫃場提貨時對貨物之檢查:
報關行或領貨司機於領貨時,如發現外箱有短少、外箱有破損、外箱有水濕、外包裝的打包帶有鬆脫、PE膜有破裂、上下封口膠帶有重封等異常狀況,需立即向船公司或貨櫃場人員索取有註記貨物破損情形之損失證明文件 (例:船公司或貨櫃場簽發之輪船事故證明單(Damage Report)、件數短少之短卸證明(Short-Landing Certificate)、或未送達(Non-Delivery)之證明文件。此份異常證明文件(事故證明單)係由運送人或海關管轄之貨櫃場出具,記載貨物領出時之異常狀態,是索賠重要文件。保險公司會要求索賠人提供此份文件,因此請報關行務必拿到。
受損貨物抵達工廠或倉庫時之處理:
收貨時,受貨人應要求貨車司機會同檢查,並於提貨收據上加註損失狀況,並務必保留現場,受貨人需立即先行拍照存證,並立即以電話或書面通知保險公司、或保險公司於當地的代理公司。保險公司或當地的代理公司於收到通知後,視損失情況,委託公證行派員處理。如果保險公司或當地的代理公司通知不派員公證,則受貨人需保留拍照存證之照片及受損之包裝物,供做求償依據。並於受損貨物測試後,告知公證行及保險公司是否還有殘餘價值,供公證行做公證報告及保險公司評估貨物受損狀況。受貨人還需保留受損貨物,供保險公司於審查事故狀況並理賠後,視保險公司之需求將受損貨物交予保險公司。
以空運運送:
在航空貨運站提貨時對貨物之檢查:
報關行或領貨司機於領貨時,如發現外箱有短少、外箱有破損、外箱有水濕、外包裝的打包帶有鬆脫、PE膜有破裂、上下封口膠帶有重封等異常狀況,需立即向航空公司或航空貨運站索取相關損失證明文件 (航空公司或航空貨運站簽發之異常報告表(Inbound Cargo Irregularity Report)、件數短少之短卸證明(Short-Landing Certificate)、或未送達(Non-Delivery)之證明文件。此份異常證明文件(事故證明單)係由運送人或海關管轄之航空貨運站出具,記載貨物領出時之異常狀態,是索賠重要文件。保險公司會要求索賠人提供此份文件,因此請報關行務必拿到。
受損貨物抵達工廠或倉庫時之處理:
收貨時,受貨人應要求貨車司機會同檢查,並於提貨收據上加註損失狀況,並務必保留現場,受貨人需立即先行拍照存證,並立即以電話或書面通知保險公司、或保險公司於當地的代理公司。保險公司或當地的代理公司於收到通知後,視損失情況,委託公證行派員處理。如果保險公司或當地的代理公司通知不派員公證,則受貨人需保留拍照存證之照片及受損之包裝物,供做求償依據。並於受損貨物測試後,告知公證行及保險公司是否還有殘餘價值,供公證行做公證報告及保險公司評估貨物受損狀況。受貨人還需保留受損貨物,供保險公司於審查事故狀況並理賠後,視保險公司之需求將受損貨物交予保險公司。
受貨人對於受損狀況,需拍照的地方為:
需照到外箱破損或水濕的地方。
需照到受損外箱的箱號。
儘可能逐一對受損貨物拍照。
外箱的照片如有標示貨物的型號及序號,需與受損的貨物相符合。
貨物如係短少,需將外箱異常包裝狀況拍照 (如:打包帶有鬆脫、PE膜有破裂、上下封口膠帶有重封、是否為原廠之封裝膠帶、有無被重封透明膠帶),以證明貨物非Shipper短裝,而是於運輸途中的遺失。
對於同一批貨,但未受損的其他貨物的處置:
貨物如須做公證,受貨人於完成公證後,未受損的其他貨物即可以予以處置。
貨物如不須做公證,受貨人於自行拍照存證後,未受損的其他貨物即可以予以處置。
七、
索賠程序:
受貨人向保險公司或保險公司於當地的代理公司申報出險,告知損失狀況。
受貨人提供提單、Invoice、Packing List、運送人或貨櫃場或貨運站出具之貨物異常證明單等之copy本予保險公司或保險公司於當地的代理公司。
保險公司或保險公司於當地的代理公司視損失狀況派員做公證, 如不做公證,則由受貨人提供自行拍照存證之照片予保險公司。
受貨人需立即以電話通知運送人 (Forwarder or Agent or Carrier)貨損狀況。並另以書面發出: 損失通知書 (Notice of Loss)通知運送人 (Forwarder or Agent or Carrier),並拿到簽回的損失通知書。
此損失通知書是求償必備文件,代表受貨人已發出貨損責任通知予運送人,通知該批貨物有受損或遺失,受貨人需拿到運送人的簽回、或郵件回覆,代表運送人已知悉此事件。通常是依訂艙流程由受貨人通知Forwarder,再由Forwarder通知船公司。
受貨人必須於收到貨物後三日內發出損失通知書,否則推定運送人已依照提單之記載,交清貨物。
附件一: Notice of Loss (空白表格)。
受貨人並要求運送人 (Forwarder or Agent or Carrier) 會同公證,以保留索賠權利。
受貨人於受損貨物經測試後,獲得實際受損的數量,提供索賠文件予保險公司:
理賠申請函。
Debit Note。
保險單正本。
運送人或海關管轄之貨櫃場/倉庫出具之破損異常證明文件。
貨運代理公司或運送人簽回之 Notice of Loss。
其他證明文件 (如: 貨物修理費用帳單、估價單、往來函件等)。
受損貨物之外箱/貨物之照片。
如有做公證, 此公證報告由公證行提供予保險公司。
八、
與客戶的貿易條件為FOB的出口貨物,於運輸途中發生事故,賣方的因應措施:
貨物於運輸途中發生外箱破損、水濕、短少等事故,造成受貨人的損失,依貿易條件風險由買方承擔,賣方不需承擔貨物的運送風險。賣方可提醒客戶請其立即向其保險公司申報此受損事件,並尋求保險公司的賠償。但賣方可協助查詢工廠是否於出貨時有任何異常的狀況,並協助查詢Forwarder,是否貨物於運送途中有任何異常。
九、
保險公司的代位求償權利:
保險公司支付理賠金額予被保險人後,保險公司會對產生事故的一方求償 (例: 保險公司賠償予被保險人後,保險公司會向運送人請求賠償)。
十、
一張Invoice,只買一張保單:
對於一張Invoice,被保險人如果不只買一張保單,則被保險人向所有保單的保險公司求償,這些保險公司需做賠償的比例分攤,也就是說,被保險人因貨物損失所拿到的賠償金額,不會大於該張Invoice(加上加成)的金額。故一張Invoice,只買一張保單,以免重覆支付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