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上总结——售后回购与售后回租
【考情分析】:本部分内容常常在考试中作为会计与税法结合的考点出现,在综合中属于重点内容,建议大家准确把握。营改增个人认为暂时不作为今年考试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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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为笔者参考整理,如有不足之处希望广大综合阶段考友批评指正。本文仅供学习使用!
【思维导图】:
一、售后回购
会计处理
1.回购价格确定。如果回购价格固定或原售价加合理回报,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2.回购价格不确定。如果回购价格按照回购日当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且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税务处理
1.增值税和营业税
销售过程和回购过程需要按规定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3.印花税 按照购销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二、售后回租
(一)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被认定为融资租赁
售后租回交易被认定为融资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以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提示】:按折旧进度进行分摊是指在对该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时,按与该项资产计提折旧所采用的折旧率相同的比例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
售后租回交易被认定为经营租赁
售后租回交易被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在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即售价与公允价值相等,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
①售价低于公允价值且未来租赁付款额不低于市价,有关损益(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于当期确认;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于预计的资产使用期内;
②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摊销。
(二)税务处理
融资性售后回租
经营性售后回租
1.增值税或营业税
(1)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出租方提供融资租赁的行为:征收营业税 【提示】: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规定征收营业税。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1)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应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2)出租方提供经营租赁的行为:按照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1)收入确认
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
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确认为销售收入
(2)租赁费用
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租赁期间的租赁费用作为企业相关费用在税前扣除
(3)折旧计提
①承租方计提折旧: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②出租方不得计提折旧
①出租方计提折旧
②承租方不得计提折旧
3.印花税
按 “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按“财产租赁合同”计税贴花
【扩展1】: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承租方应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由此可能导致租入建筑物的计税基础和入账价值不一致,从而导致对折旧额税收与会计处理的不一致,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
【扩展2】:根据《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租赁期间承租方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和金额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当期税前扣除。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融资租赁下,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承租方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故对于融资利息的处理,会计和税法存在差异,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应进行调整。
【扩展3】:《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事售后回租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应真实取得相应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产权转移必须到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的财产类别的,金融租赁公司应进行相关登记。根据上述规定,承租方将建筑物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时,必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缴纳土地增值税是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条件之一,因此承租方转让房产时,需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总结】:以上内容为本人参考整理而得,鉴于本人能力水平有限,如有错误和不足欢迎广大考友批评指正。以上内容仅供学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