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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
特
约
记
者
宜
林
林伯强,能源经济学家,曾经担任亚洲开发银行(ADB)东
中亚部能源处主任能源经济学家,现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
研究中心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其主要的研究
方向包括能源经济学、国际贸易、金融和发展经济学。
林伯强 1957年生于福建南部的“鱼米花果之乡”漳州,从
小好学上进。他于 1977年考入厦门大学,1982年获得厦门大
学财政金融学士。1983年,他成为攻读货币银行学留学预备
生,经教育部选派,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国首批留学美国的公派
留学生,获得加利福尼亚大学(SantaBarbara)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0年至 1993年,他在美国田纳西州罗兹学院从事经济学教
学与研究期间,与 1981年度经济学诺贝尔获奖者托宾(James
Tobin)共事并师从。1993年,林伯强进入亚洲开发银行,后成为
ADB东中亚部能源处的主任能源经济学家,主管 ADB在中国
的能源项目。2006年,林伯强辞去在 ADB的全部工作,接受厦
门大学的邀请,回国成为厦门大学特聘教授,2007年评为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
在亚洲开发银行(ADB)工作期间,林伯强主要负责能源领
域的对华贷款和技术援助项目。在如何促进政策和机构改革、
大型基础建设项目和宏观经济的评估、项目开发、技术援助、贷
款组合和能源部门的改革与技术支持等方面,他为 ADB提出
了许多有益的政策主张,这些政策秉承了 ADB服务于发展中
国家的一贯宗旨,得到了 ADB内部高层的肯定和采纳,其中一
些建议形成了 ADB的指导性政策。
与每一位身处海外的中华儿女一样,林伯强心中也有浓烈
的爱国情结。尽管长期服务于国际组织,他并没有忘记自己的
根在中国,希望在事业有成的时候能为祖国尽一份拳拳赤子
心。怀着这份尤为深厚的感情,他不遗余力,为推进 ADB对中
国的项目和技术援助而倾注了大量心血。自 1993年以来,林伯
强先后为中国引入的技术援助和项目资金达 10亿美元以上,
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的能源、环境与资源利用和保护工作。
作为目前在国内能源领域富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林伯强
不但为推动 ADB在中国能源项目的开展做了大量实际工作,
在学术上也是一名孜孜不倦的求索者。虽然在 ADB公务极为
繁忙,但他一直不忘理论研究,笔耕不辍,保持学者本色。长期
的海外求学和工作经历,再结合多年对中国经济的深层次研
究,使他的观点往往深入浅出,见解独到。结合实际工作,林伯
强写出大量富有见地的学术论文。近几年仅发表于《经济研究》
的学术论文多达十篇,内容涉及广泛,包括了能源政策、电力、
煤炭、石油等能源领域。此外,他还总结了自己多年来对能源问
题的研究成果,撰写了《现代能源经济学》、《2006中国能源发展
报告》、《2008中国能源发展报告》、《中国能源问题和政策选
择》、《能源经济学理论与政策实践》等著作。他坚持以冷静理性
的目光分析问题,特别是在能源领域,ADB十余年来丰富的项
【收稿日期】2008-08-05
封 面 人 物
*生产力研究+
记
能
源
经
济
学
家
林
伯
强
教
授
目和政策实战经验为他开展学术研究奠定了坚厚的基底。他的
文章观点新颖,分析缜密,结论具有启发性。论文论点被中国能
源界广泛引用,其学术成绩获得了业界的肯定,其政策主张也
引起了有关决策部门的兴趣和关注。
尤其可贵的是,林伯强除了在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成就,还
为大众写了大量有关能源问题与能源政策方面的专栏文章。他
的专栏文章主要刊登在《南方周末》、《21世纪经济报道》、《第
一财经日报》等主流财经媒体上,在能源界反响很大。由于他在
能源领域的贡献,新浪财经在其“经济学人”栏目专门为他做了
学者主页。他的学者语录是“中国本身的长久可靠的能源安全
应当立足于国内储备,因为只有国内的能源才是价格和数量最
终可控的”。
林伯强在 ADB能源项目部门工作期间主要从事具体的贷
款项目的准备和实施。作为 ADB的项目经理,十几年来林伯强
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中国的项目贷款上,在中国做了多个重大
能源和环境保护贷款项目。在对华贷款项目的准备和实施中,
注重前沿和创新。例如在准备和实施阜新煤矿和山西晋城煤矿
的煤层气利用项目,不仅极大推动了中国煤层气开发利用,而
且率先在国内利用“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为项目取得
减排额的转让收益。
此外,林伯强在就促进能源政策与能源行业改革等问题与
中国政府进行政策性对话与沟通,并通过相关的项目贷款或技
术援助工作,促进改革积极有效地进行。组织和实施了包括电
价改革、热价改革、农村供电改革、电力体制改革、节能和资源
管理等ADB对华技术援助项目,具有重大社会经济意义。作为
一名能源经济学者和国家电监会特邀海外电力改革专家,他一
直参与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设计,并多次受邀参加关于能源问题
的重要会议并做主题发言,为推动中国能源工业的健康发展建
言献策。他还积极参与国际交流,经常受国外知名媒体如
Newsweek,Times,SouthChinaMorningPost,NewYorkTimes,
WallStreetJournal采访,对能源问题发表看法。应德国德尔格基
金会(DragerFoundation)邀请,他为 2006年 10月份在德国吕贝
克以全球能源和气候为主题的第 16届马伦特论坛(XVI
MalenteSymposium)做闭幕演讲。
在能源领域的长期实践工作中,林伯强注意到,中国是一
个能源大国,但能源经济研究在国内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虽然从 20世纪 80年代起,一些国内经济学者开始了对能源经
济的研究,但能源经济学这门学科和相应的能源经济学研究却
始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能源经济学人才的培养严重滞后,能
源经济的研究对能源政策贡献甚微,而这些问题与中国快速发
展的经济和能源环境问题的日益深化是不相称的。目前中国的
能源人均储备相对较低、能源消费增长过快、环境恶化、能源安
全意识淡漠等等现状和问题,使他十分担忧。林伯强认为,20
年的经济发展已经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而能源环境教育
却赶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而高校教育才是出人才、改观念的
源头活水。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后早期赴美留学的学子,他对教育的重
要性有着切身体会。中国能源经济的管理与研究人才匮乏,更
促使他决定为国家做些什么,把在国外在能源领域积累的经
验、先进的理念带回来服务于国内。于是,林伯强在 ADB工作
之余奔忙于一些学术机构和高校,就自己在能源经济研究方面
的一些心得与学术界进行交流探讨。他希望能对自己多年来的
能源实践经验和从中摸索出的诸多想法,进行系统地思考和整
理,从而对国家制定能源政策提供有益的参考。然而,在 ADB
的本职工作与系统研究始终难以兼得,已经十分繁重的公务往
往使他无暇顾及对能源经济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学术研究,推
动中国能源经济学科发展的夙愿一直无法实现,这一点令他始
终难以释怀。因此,在经过长时间的思考之后,林伯强决定辞去
ADB职位归国发展,专心于能源经济学的研究和教育。他希望
能在国内把能源经济学这个学科真正发展起来,名副其实地从
经济学角度来研究能源问题。
经过多年的海外漂泊后,林伯强终于选择回到厦门大学。
本着建立和发展中国能源经济学科,使中国能源经济学研究与
教育规范化、国际化,使中国拥有一批自己的能源经济学专门
人才的良好愿望,双方终于达成合作,成立了中国能源经济研
究中心。当然,无论是生活条件还是工作条件,国内的待遇无疑
与 ADB有很大的差距。但是,这种终于能够报效祖国的成就感
和归属感所激发的力量或许比高额的薪酬待遇更有意义。
中国是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面对新世纪,如何保持能源、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中国面临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能
源的稀缺和环境问题将是这一代经济学家最大的挑战。在林伯
强看来,中国经济愈加强大,对能源经济和环境问题的关注和
解释就愈加紧要,在这个领域进行的科学研究就更有可能成为
国内经济学界的主流话题,需要中国能源经济学家做出贡献的
时机已经成熟甚至迫切。因此,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厦门大学这
个平台,建立起国内一流、具有国际水平的能源经济学教学、科
研、咨询、培训机构,为中国能源经济改革与决策提供有影响力
和有建设性的建议,这是林伯强的期望。相对于这一期望,厦门
大学的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是一个起步,下一步就是争取
在厦门大学组建能源经济系和创办一本能源经济学学术期刊。
对于能源经济学理论政策实践的重要性,林伯强很赞赏托
宾的说法,“相信以我们在经济学上的素养,会有助于政策的改
善,也会对世界有所贡献。其实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前,我也正是
在冀望有此种机会的激励下,才投入了经济学的怀抱”。他也希
望能为中国的能源政策的改善,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在能源理
论与中国能源政策实践的结合上,林伯强表明了自己对一些重
大的能源政策的看法并提出建议,做出了贡献。
能源的稀缺和环境问题将是这一代经济学者的一个重要
挑战,研究力量和研究水平都有待于提高和扩大。厦门大学中
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成立于 2005年 7月,并于 2006年 7月升
级为独立的系级教学科研机构,隶属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研究
中心拥有“能源经济学”专业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点,并于
2007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
一、能源问题研究与主要观点
(一)中国处于能源高需求阶段
对比发达国家的发展进程,中国目前还处于能源高需求阶
段,这一阶段能源需求是刚性的。到 2020年,中国大约有 3亿
人口将迁移进城市居住和工作。城市人口能源消费是农村人口
的 倍 ~4倍。城市化进程要求大规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
住房,需要大量的水泥和钢铁只能在国内生产。世界上没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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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能为中国生产这么多的钢材和水泥。2006年中国
GDP占世界总量的 %左右,但是,钢材消费量大约占世界钢
材消耗的 30%,水泥消耗大约占世界水泥消耗量的 54%。因此,
对高耗能产业的需求也是刚性的。
中国处于能源高需求阶段的次要原因是目前的国际贸易
分工。全球化经济贸易分工使得中国的产业结构很难改变,即
使中国有意识地改变经济发展结构,只要出口是经济增长的
“一驾马车”,低端高耗能产业结构将持续很长时间。
中国的能源动态表明能源消费增长过快。2003年至 2007
年间中国能源年消费总量都接近双位数增长,这是因为与能源
密切相关的高耗能产业的快速增长,表明了城市化进程在加
速。除非愿意减低经济增长速度和城市化进程,否则将很难降
低能源的需求增长。
(二)理解能源稀缺和能源价格
在考虑供需关系时,不能将能源产品等同于一般商品。主
流能源的化石燃料是不可再生的,稀缺性会日益增强。节能的
中心问题是能源价格。不想让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就必须将需
求控制在合理水平。在能源替代前景不确定的情况下,如果需
求增长持续强劲,能源价格上行的空间还很大。只有将需求控
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价格才可能下行或不上涨很快。由于能
源需求的“刚”性,发展中国家(“后来”能源消费国)的需求会增
长较快,在全球能源需求中所占的权重将日益增大。
对于不可再生资源,如果没有有效的替代,当总需求量大
到足以导致稀缺预期时,这时需求快速增长推动的不是供给,
而是价格,目前的石油市场如此,今后的煤炭市场也将如此。对
于石油,我们已经吃了大亏,煤炭的稀缺问题应当提到议事日
程上来。目前,无论是已知的、还是猜测的能源来源以及期望的
技术进步,都不足以消除我们对能否有供给充裕、价格合理的
能源和环境来支持中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担忧。
(三)资源存在“峰值”,将无情稀缺
在如何理解中国的能源问题上,应当了解这样一种理论:
所有不可再生资源都存在峰值和稀缺,这就是著名的石油峰值
理论,说明某种资源的开发将达到峰值,而后无情地逐步稀缺。
峰值的意义不在于峰值何时出现,而在于它一定会出现,
需求增长越快,出现时间越早。如果不对能源需求加于控制,供
需缺口将逐步扩大,稀缺预期将推动能源价格上涨,这是节能
的一个基本动力。事实上,近几年国际石油供需大致平衡,供还
略大于需。没有听说国际上谁买不到原油,但石油价格在高需
求增长和这种高增长导致的稀缺预期的推动下持大幅度上涨。
如果说投机扮演着重要角色,利用的也正是稀缺预期。
中国能源需求总量的问题是相对于能源储量和人口而言
的。以中国的人口,一旦消费,任何资源都将稀缺;中国能源需
求总量的问题也是相对于国际市场而言的。中国不像小国家,
需求可以通过国际市场满足而不影响国际市场价格。中国一旦
大量稀缺,必将受到国际市场价格上涨的影响。由于人口众多,
若不抑制需求,中国的能源稀缺性可能会比其他国家严重,中
国的国情决定必须节能。
(四)需要改变“先发展、后治理”的经济发展模式
在理解中国的环境问题上,发达国家的发展进程的经济增
长和环境的关系可以用环境库兹涅兹曲线来描述,说明一个国
家的整体环境质量或污染水平会随着经济增长和经济实力的
积累呈先恶化后改善的趋势,也即经济增长和环境污染之间呈
现倒 U型的形状。
解析曲线首先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不断进步,资源和
能源的利用效率提高,故而环境质量出现了先恶化后改善的发
展过程。其次是由于不同国家的收入水平不同,对环境需求也
就不同,国际贸易和直接投资造成“在低收入国家生产高污染
产品,在高收入国家消费这些产品”。
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基本是隐含在曲线背后的“先发展、
后治理”的经济发展模式。这也是中国目前的基本发展模式,该
理论尤其受到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的欢迎。中国或许可以最终
走出一条倒 U形曲线,但有两个问题决定了曲线的形状可能与
发达国家很不相同。因为首先国际能源和环境背景不一样,高
昂的油气价格使得中国由煤向油气转换可望不可及,以煤为主
的能源结构会是一个长期的环境问题。此外,中国的消费量也
决定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只能在本国生产,今后即使中国有
了“在其它低收入国家生产高污染产品”的实力,也没有低收入
国家有足够的生产能力为中国提供产品。因此,中国需要强有
力的能源环境政策,如果不能改变曲线的总体发展规律,至少
需要改变曲线形状的细节,例如让曲线变得更扁平或更早出现
顶点。
(五)节能减排,市场为主,行政为辅
根据中国国情,必需节能减排,而且需要付出的努力会比
发达国家大得多。有必要吸取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寻求有效
的、最小成本的节能减排,尤其是战略和政策的突破和创新。发
达国家的经验说明,提高能源效率和节能目标通常不一致。某
种能源产品的使用效率的提高将降低该能源的消费,然而,能
源经济学的反弹效应理论说明消费下降以及随后该能源使用
成本的下降将引起需求的反弹。反弹效应使得政府通过提高能
源效率而进行节能的努力结果将比预期更小。
充分考虑反弹效应能更加准确地衡量和评估可能取得的
节能减排效果。如果目前中央政府分发给各省的节能目标是以
提高能源效率为主,不涉及市场价格,那么可能得到的结果就
会小于目标。在环境评估上,反弹效应也将增加由于能源效率
提高带来的温室气体减排预测上困难。除非配合能源价格改
革,提高能源效率不一定能降低能源消费总量,也不一定减少
排放总量。
在节能减排主辅的问题上,应当是市场为主,行政为辅。节
能减排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是市场能解决的,也就是
通过提高能源价格(反映稀缺和环境成本),依靠企业和个人自
身动力进行节能减排。其次是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需要政府
通过行政手段,包括投入节能减排资金、绿色贷款、采取特殊政
策等等。政府目前的节能减排重心主要是在第二层面。行政措
施可能有短期效应,但经济社会成本会很大,不是长效机制。对
比发达国家的发展进程,现阶段中国的资本投入更多的是伴随
能源需求的增长,能源和资本是互补关系。
由于中国必需迫切节能减排,那么,要使现阶段中国资本
和能源之间出现替代关系,从而提高能源效率,首先要提高能
源价格才能引导节能技术的大量使用;其次,节能减排需要资
金投入。前者需要能源价格改革,后者需要政府的政策资金支
持。
(六)生物质能源、“煤转油”之利弊
当 2006年中国生物质能源项目纷纷上马的时候,中国人
口众多,耕地有限(相对于人口),农产品很难实现大幅增产(相
对于目前生产水平),生物质资源不足,这是中国规模发展生物
质能源的首要障碍。能源安全很重要,粮食安全更重要。在粮食
安全和能源安全孰轻孰重的抉择中,粮食安全一定是第一选
择。因此,中国的生物质能源作为石油替代不会有很大的前景,
充其量是一个补充。和其它新能源如风电不一样,生物质能源
是有后顾之优的。即使国际油价高位徘徊,石油资源急剧匮乏,
中国生物质能源也不可能是一条可持续规模发展的石油替代
之路。
中国“煤转油”有其深远的能源安全的战略意义。可以减少
对石油进口的依存度,应该是石油战略储备的一个补充。但是,
必需控制“煤转油”的规模,不能由于应对石油的稀缺而加速煤
炭的稀缺。中国煤炭需求的快速增长要求我们动态地去认识煤
炭的稀缺性和相应的危机感。“煤转油”是用一种稀缺资源去替
换另一种稀缺资源,转换之间还浪费了大量的稀缺资源。政府
应当对中国的长期石油需求有一个比较合理的预测,确定可接
受的石油的进口的依存度,从而规划“煤转油”的规模,根据煤、
水资源以及可能的环境影响来确定“煤转油”的项目地点。不能
让地方和企业打着为国家能源战略考虑的旗号,过快、过大规
模地上“煤转油”项目。
(七)节能减排触及能源价格改革
对于能源行业的进一步改革,有意义的改革最终必须触及
价格,避开价格改革的能源行业和市场改革很难达到提高能源
效率的目的。
能源价格短期可以有效抑制需求,长期能最有效、最小成
本地调整经济结构。如不抑制需求,能源价格的稀缺预期会推
动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导致成本推动型的通货膨胀,甚至滞胀
(即一方面价格上涨,另一方面用不起能源而导致经济衰退)。
当价格不能反映资源稀缺和环境成本时,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的
背后一定存在低效消费。有效的能源价格机制并不排斥考虑居
民的负担,政府可以对需要补贴的群体进行直接补贴。不加区
分地人为压低能源价格会增加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的难度。以往
和现在的能源低价政策是“过度”能源消耗的原因,这种政策会
导致将来的能源价格更高。
能源价格是一个见效快但社会经济影响大的节能减排工
具。能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既是生
产资料也是生活资料,因此十分敏感,既影响经济发展也影响
社会和谐(如通货膨胀)。政府在运用能源价格时常常左右而顾
之,举棋不定,从而影响改革进程。改革的时机很重要,不能把
握能源价格改革的时机就会增加可持续成本。决策者必须科学
把握短期和长期的关系,应当有长期的战略眼光。
(八)能源财政补贴应当从生产方补贴改为消费者补贴
目前政府采用对能源企业的财政补贴来抑制能源价格上
涨。如果政府认为目前压低成品油价格是必需的,那么对中石
化和中石油进行补贴问题在那里?问题在于生产者补贴的无效
和不公平。生产者补贴对于终端消费没有影响,国际油价高涨,
国内消费不受影响。如果油价冲击是短暂的,问题可能不大;如
果油价上涨是持续的,反映供需情况和能源稀缺,那么生产者
补贴鼓励石油消费,可能导致无效消费。例如,通过控制油价给
开车的人补贴,财政补贴是全民的钱,包括穷人的钱,这就是不
公平。
也就是说,如果能源消费补贴不可避免,那么补贴的设计
就很重要。能源补贴引起负面作用有时不是因为这些补贴本身
不合理,而是补贴方式设计不合理,导致补贴流入非目标消费
群体的手中,或者补贴金额大大超过计划数。这样的补贴会影
响经济发展,也无益于提高能源效率。对中石化和中石油进行
补贴和保护弱势群体没有冲突,不排斥对弱势群体能源负担
(如出租行业、公共交通和一些与农业相关的电价)的充分考虑
和必要补贴。因此,政府必需将能源补贴转向消费者补贴。让石
油价格反映稀缺和环境成本,可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将生产
方补贴改为消费者补贴,就可以兼顾公平。对于中石化的一次
性财政补贴,以何种方式出去,得到的结果是很不一样的。
(九)能源安全不止于石油储备
公众往往将石油储备等同于能源安全,其实石油储备只是
狭义的能源安全。为了让公众能进一步理解能源安全,有必要
澄清国家能源安全的基本含义。
能源安全问题从 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开始为人们认
识,因石油价格而成为世界性的问题。20世纪 70年代初爆发
的第四次中东战争,导致石油短缺和油价暴涨,引发了第二次
世界大战后最严重的全球经济危机。国际能源机构(IEA)1974
年成立,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以稳定原油供应和价格为中心的
“国家能源安全”的概念。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全球化进程加
快、能源需求和价格快速增长以及对环境问题的担忧与日俱
增,国家能源安全已不能简单地仅考虑能源供应,它还包括了
对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等问题的关注。新的国家能源安
全的关注点正日益成为各国能源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更
新了能源安全的概念。
因此,中国能源安全也就是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中国的能
源安全就可以定义为,以合理的价格满足经济发展需要的能源
供给稳定性,以及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环境不构成威胁的能源使
用安全性。该定义包含了可持续发展的意义以及节能减排的需
要。
相对应的中国能源安全框架应当从总体上反映能源、环
境、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能源安全,以及管理决策之间的
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大,人均能源资
源储量小,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量将持续大幅增
加。国际上能源资源分布不均,影响能源稳定供应的因素复杂
多变,给保障中国能源供给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果中国不提
高能源开采利用效率,持续降低的环境质量和自然资源存量必
将影响自身的发展与后代人的福利。
(十)国际合作可以减弱石油消费增长对市场的冲击
国际社会不可能要求中国在经济发展中不要用那么多的
石油,但可以帮助中国以更有效的方式来提高效率和抑制需
求。许多清洁能源在技术方面没有障碍,但必须有行政和财税
的有力措施去推广使用,关键是如何利用一个足够的环境成本
(税收或补贴)去鼓励使用,这些国际上有许多成功的经验。此
外,不能老惦记着到中国卖清洁能源技术,应当问问自己,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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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中国企业要买,成本上是否可以承担?国际社会应当可以通
过免费提供加上财务激励来鼓励中国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在寻
找新能源方面,国际社会也有必要向中国提供财务激励。这些
都肯定是高回报的投资。
其他国家还有必要提供更多技术援助支持发展中国家的
能源改革,这是花小钱办大事。比如,可以用成功的国际经验来
说服中国政府:更好更快的能源市场价格改革并不一定导致社
会不稳定。能源市场化和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可以使政府把更多
精力集中在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的宏观方面,例如能源体制、
规划和资源优化配置,让市场在微观的能源投资决策方面发挥
更大作用。
国际社会应当尽快将中国纳入能源对话。国际能源署
(IEA)应该尽快让中国加入该组织。中国现在是全球能源消费
增长最快的国家,IEA需要中国的合作。在未来,中国和印度等
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增长率会保持高速增长,能源需求将
持续强劲。IEA必须充分了解中国的能源需求,否则,对国际能
源的现状就可能缺乏准确的判断和一个合作解决问题的平台
机制。如果中国加入 IEA,除了 IEA的国际地位更强大,在应付
突发性事件方面也可以更有效地协调。可以说,将中国纳入
IEA将是该组织在今后几十年有作为的保证。
事实上,只要发达国家愿意少消费一些,是可以抵消或减
弱现阶段发展中国家的石油消费增长对国际市场的冲击。如果
需要减少石油消费,现在人均年石油消费 3吨多的美国人要比
目前人均年石油消费仅为 242公斤的中国人容易得多。发达国
家有必要在评估中国的能源需求增长的速度和总量的同时,在
中国和印度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需求增长的条件下,也评估一
下自己的未来能源需求,这应当也是能源合作的一个重要部
分。
(十一)石油价格的走势
至于原油价格是短暂性下调还是维持在哪个区间,取决于
后一阶段影响原油价格的很多因素,如美元走势、投资者投机、
地缘政治紧张。事实上,国际原油价格已经严重背离其生产成
本,稀缺预期是价格的主要支撑。至于稀缺程度,则见仁见智。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真像专家所预测的那样,美国和其
它发达国家的经济衰退导致他们的石油需求下降,发展中国家
也降低需求增长,那么就可以把大部分的投机水分挤去。
不确定性是能源的一个重要特性。矿物燃料的储量、未来
价格和成本趋势、技术变革、发现新资源储量或新能源品种的
机会等等,都包含着极大的不确定性。例如,对于矿石燃料的储
量情况,包括数量、类别和分布,很难做到完全掌握和精确估
计,而与之相关的开采、投资活动和能源价格决定都是在信息
不全的基础上做出的,种种不确定性都将影响到能源市场的供
应和需求,从而使市场价格大幅度波动,这就是我们现在看到
的油价的大幅波动。
虽然能源资源是有限的,但没人知道这个限度是多少。目
前的探明可采原油会随着技术进步而不断增加,而且随着能源
价格上涨,原来不经济的开采新技术也将变得经济可行。然而,
不可再生性使得能源的稀缺取决于需求增长,需求增长越快,
稀缺出现越早,目前的石油需求总量已经到了足够引起稀缺的
恐慌。此外,技术变革和发现新资源品种或储量的机会不确定,
使对将来可能的能源替代也不确定。目前确认的新能源和可再
生能源,都存在量和价的问题:即相对于常规能源,总量太小和
价格过高,因而不能有效替代。
除非石油替代品的产量和成本问题能够解决,否则,石油
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未来石油价格会短期波动,但长期上涨趋
势不会改变。稀缺性引起的高价格预期,将导致油价连续或者
轮番上涨,哪怕供需平衡或略有剩余。只有科技或消费模式出
现重大突破才能防止这种情况。因此,解决稀缺预期的问题主
要还在于对能源需求加以控制。否则,供需缺口将逐步扩大,不
需要短缺,稀缺预期本身就将推动能源价格上涨。
(十二)煤炭是中国能源问题的关键
虽然经济繁荣离不开石油,但中国的经济增长却主要是由
煤炭而非石油来驱动,因为中国一次能源总消费中 70%是煤
炭。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最近一项研究表明,同样
水平的价格上涨,煤炭价格上涨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要大于
石油价格上涨 倍 ~3倍。因此,中国的 PPI会有怎样的发展
趋势,主要取决于煤炭价格。
在过去 5年内,中国经济持续高增长。全国煤炭产量以年
均 11%的速度递增,而电力、冶金、建材等三大主要耗煤行业的
煤炭消耗增长更快。特别是电力行业,2005年以来,全国新增
装机 亿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增加 亿千瓦,相应增加煤
炭消费7亿多吨,去年电力煤炭消耗达到 亿吨。同期冶金
用煤从 亿吨增加到 亿吨,建材用煤从 亿吨增加到
亿吨。2008年上半年,火电装机增长 %,钢材增长
%,水泥增长 %,煤化工产业更是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飞
速发展之势,以煤为基础的产业链正快速延伸扩展。中国的煤
炭危机在煤价上涨和电煤短缺中初见端倪。
中国煤价也已经大幅度上涨。从 2003年第四季度开始,大
同优混煤价格从 270元 /吨左右开始上涨,截至到 2008年 7月
21日,达到 1065元 /吨。由于煤炭与石油之间的可替代性,国
际油价上涨会推动煤炭价格上涨。即使中国煤炭基本自给,国
际煤炭上涨至少会加剧国内煤炭价格的上涨预期。国际能源市
场价格走势基本反映全球能源供求关系。中国和印度是新兴经
济体的代表,都是人口大国,一次能源消耗都以煤为主,加上高
速增长的经济,种种因素都是对未来煤炭需求的有力支撑。与
不断增加的需求相对应的,是煤炭资源的不可再生性,煤炭市
场价格也会在将来供求失衡的预期下得到有力支撑。
有专家认为,中国煤炭资源的价值被长期低估,但经过近
几年价格上涨,价值低估状况得到改善,2008年上半年短期快
速突现,投机因素占据主导地位,这么分析即使有其合理性,也
不能指望有短期大幅下行的可能。如果煤炭需求仍然以目前的
增长速度,考虑到即将出台的资源税和环境税,煤炭价格继续
上行的可能性很大。
理论上说,煤炭不会用完,煤炭资源的稀缺将以价格来体
现,价格会上涨,直至有效的能源替代出现。按中国目前的能源
消费结构,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会对中国经济产生实质性影响。
反过来,一旦中国出现煤炭短缺而需大量进口,将对国际煤价
产生重大影响,因为中国煤炭消费已占全球总量的 40%之高。
那么,长期煤炭价格上涨对今后中国经济运行有什么影响,短
期的能源价格政策对中国长期能源战略有什么影响?这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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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战略政策问题,也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
如果现在把低价煤炭通过钢铁等高耗能产品而大量出口,
煤炭短缺时再以几倍高价买回来,我们是不是在为别人白辛
苦?目前石油给予我们的教训应当吸取。今后的国际煤炭市场
也不容乐观,印度也是一个能源消费以煤为主的国家,经济正
以8%的速度增长,也将很快进入高能源需求阶段。到 2020年,
美国可能还有很多煤炭,但会以什么价格卖给你?如果煤炭短
缺真的出现,中国能源安全会受到什么样的威胁?
(十三)能源的公平性与能源政策和战略原则
能源资源是国有的,环境污染具有公共性,市场竞争不能
保证公平。与能源相关的公平问题至少存在三个方面:国内、国
际与代际之间。首先,政府需要决定如何将国有能源资源在个
人之间进行分配,保证公众的基本能源消费。保障社会公平是
政府的责任。从企业和个人行为出发,无法考虑社会公平分配
问题。围绕这一问题主要是能源价格政策和价格补贴。政策设
计必须科学、合理和透明,才能既保障能源公平又不丧失能源
效率。目前,通过政府管制进行的能源补贴方式(主要通过能源
国企亏损和对能源国企的财政补贴)不利于提高能源效率,它
不能抑制能源消费却有碍公平,因为富人消费更多能源。
能源公平的代际问题则更为复杂。实践说明,以中国的人
口和经济的快速增长,能源资源和环境的压力会很大。下一代
人是否有足够的能源支撑现代化生活,是否有一个适合生存的
自然环境,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当代人手中。他们的能源环境公
平取决于当代人的喜好。现在的能源价格和投资决定会影响到
资源损耗率和自然环境,从而影响后代人的生活质量。以目前
的能源和环境状况,如果现在没有处理好代际之间的公平,后
代的能源环境压力将不堪设想。
在国际方面,经济发展的先后已经造成了能源分配和环境
污染的不公平。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大量耗能和环境
污染,大大缩小了发展中国家的耗能和环境空间。发达国家应
为能源价格和气候变化承担更多责任,因为发达国家人均耗能
更高,大多数温室气体排放来源于发达国家的工业发展。据联
合国的报告估计,到 2030年前,全球每年需要支出约 %的
国内生产总值以防止碳排放量升至危险水平。能源价格上涨严
重影响了贫穷国家的发展,能源资源短缺的国家不得不面对更
加恶劣的贸易条件。
环境经济学的排放权理论认为,环境容量是一种财富。经
济活动主体拥有排放一定量污染物的权力(即排放权),就等于
对一定的环境容量资源拥有了产权(即环境产权)。这种环境资
产产权与一般经济学意义上的产权(如土地所有权、资产所有
权)类似,可以通过交易实现转移。如果从公平角度确定了排放
权,就有权要求发达国家通过交易或援助承担更多的能源环境
责任。
对于国内能源公平,政府能源政策和战略原则应该是支持
能源公平的同时不丧失能源效率。就代际而言,战略决策中尽
可能考虑后代人的利益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能源战略甚至
应当考虑生活方式的相关问题。相关的解决方案会对能源资源
利用和环境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国际上,争取能源和环境公平
应当是政策和战略的要点,除了强调发达国家承担起能源价格
和环境污染的责任,还应当要求他们必须由于环境问题而降低
能源需求。
二、能源经济学的探索之路
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及人们如何
进行权衡取舍的学问,是为了解决资源稀缺问题而产生的,中
心问题是由稀缺性引起的资源配置问题。能源资源相对于人类
需要在数量上的不足,是人类社会与资源关系的核心问题。能
源经济学正是以主流经济学为主线,结合运用其它学科,来探
索人类如何面对有限的能源资源并作出权衡取舍的选择的科
学。人类对能源资源的稀缺性的认识有一个历史过程,而能源
经济学也是随着这一认识的逐步加深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20世纪 80年代以后,由于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等可持
续发展的四大问题都与能源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密切相关。如何
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利用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逐渐成为现代经
济学研究的热点与前沿问题,并促使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
织开始组织对能源经济问题进行系统、深入和全面的研究,包
括能源、环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寻求持续协调的发展目标,特
别是关于能源的政府公共政策问题。关于能源需求与供给、能
源要素与其它生产要素之间的替代、能源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经
济学计量模型和应用软件更多地被使用,特别是一些关于能
源、环境与经济增长的大型宏观经济模型得以建立并被广泛采
纳。不少国家的大学也纷纷开设能源经济学学科和能源经济学
课程,能源经济学步入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最近几年,人们对
能源的稀缺(具体表现在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和环境污染(具体
表现在气候变暖)的担忧和恐惧正在将能源经济学研究推到日
益重要的位置。
长期以来,由于中国能源消费总量相对于储存量来说一直
很小,能源资源似乎无穷无尽,能源问题主要是如何开发利用,
因而能源的研究在中国也主要围绕开发和利用。从 20世纪 80
年代起,一些国内经济学者开始了能源经济的研究,90年代初
以来,随着经济不断增长和能源问题日显重要,国内在能源经
济学方面的研究也有了发展。尤其是 1992年巴西的里约热内
卢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国内能源经济研究发展和学科建
设(基本上是资源经济学)取得了比较快的进展。然而,作为国
民经济至关重要的学科研究,目前人才瓶颈依然是最主要的制
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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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0)员不效忠持股人,即为犯法。这是所有发达国家的
《公司法》里的一个规定。这个规定写成一个原则,没有细节。这
个法律非常不完备,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建立监管制度来执
行这个法律原则。为什么呢?根据许成钢和 Pistor的理论,第
一,这个原则涉及到的监管成本非常高。因为不同于金融市场
强迫披露,在这个问题里,内容是关于企业内部操作。每个企业
都不一样,信息披露无法标准化。所以它的监管成本就会很高。
第二,不同于金融市场,总裁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做坏事或者违
法的情况下,危害仅限于本公司的持股人———没有强烈外部效
应,危害相对有限。在这种情况下监管是不必要的,以法庭执法
为更好的方式。这是他们从同一个理论里面引出来的不同结
论。(第三部分:许成钢接受媒体访谈,请见本刊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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