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管理比较研究
高等学校的管理
主题1:教育行政
概念
教育行政是政府的职能,是国家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通过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事业进行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教育行政主要有三个层面:
第一个是制度层面,包括教育行政的体制、机构、以及学校教育的制度;
第二个是内容层面,它涉及课程行政、人事行政、财务行政和设施管理;
第三是方法层面,教育行政工作者要通过立法与执法、规划、督导、评估等手段,来推动教育事业朝着预定的目标发展与前进。
一、美国高等教育行政
*教育领导权主要集中在各州和地方学区,地方分权制的确立是以建国初期的联邦宪法为依据的
原因:
1、开国元勋没有意识到教育管理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教育理论发展不成熟
2、受宗主国英国的影响,把教育是为家庭或私人的责任
3、国内政治气候
议会、法院和政府都对高等教育的行政拥有各自的权力。
在国家层次上
国会-拥有联邦教育法律的立法权
联邦法院-通过审查联邦和各州的法律及政府的法令、政策是否违宪而对全国高等教育施以重大影响,对高教的运行进行宏观的调控,案例裁决。
联邦政府-不直接管理高等教育,联邦教育部、联邦司法部门
在州一级层次上
州级权力机构对高等学校,特别是公立学校,具有直接的领导权,并形成以州为主体的,州、地方和联邦共同负责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
州议会-通过立法
州法院-通过解释州宪法和裁决涉及高教的诉讼发挥影响,其影响可以涉及高校的课程内容、教育财政、人事制度等。
州行政-州长通过向州议会提出教育议案,对教育立法行使否决权,决定高等教育财政预算,任命州高等教育委员会成员,行使对高等学校的管理权。
民间组织
社会参与是美国高等教育的一大特色
高等学校的鉴定机构-对有关学校、专业和课程做出质量评估
各种基金会
特点:
1、地方为主,中央为辅
2、政校分开,面向社会自主办学
3、指导服务
优缺点
《论美国立体式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2000年第2期 高等教育研究 刘勤勇
本文认为美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一种独特的“立体式管理体制”,其实质包括三个要素:高等教育管理社会化(物质基础)、“分权——制衡”(核心本质)和高等教育管理法制化(内在的技术基础)。“立体式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概念的提出,有利于高等教育管理理论的发展,并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有所启示:
1、必须从理论上打破传统观念,树立“高等教育管理社会化”的思想,推进管理主体社会化,实现管理效能社会化。
2、认真思考新体系的建立
3、重新认识和评价高等教育法制建设的作用
二、英国高等教育行政
合作形态
60年代,二元吏治,中央与地方是一种合作的“伙伴关系”,80年代末以来,大学与非大学的界限逐渐模糊,中央行政对教育的集中统一领导正在加强。
国会
大学拨款委员会(UGC)——半官方机构
全国地方高教咨询委员会(NAB)
国家学位授予委员会(CNAA)——对地方院校的建立和管理的课程进行国家审定
地方
地方教育委员会负责实施教育管理工作
特点:
1、强调中央和地方共同合作办好教育
2、政府对学校行使一定的管理权,学校也有一定的办学自主权
3、强调指导服务,也强调监督管理
优缺点
三、法国高等教育行政
传统上实行中央集权制,1808年拿破仑创立了第一个教育行政首脑机构——帝国大学开始,管理权一直在中央
议会
法国是最早进行教育立法的国家
中央教育行政和全国性教育咨询机构
国民教育部及高校与科研总司——几乎涉及高教管理的所有方面
国民教育最高委员会
大学校长联席会议——协调大学之间的关系
高等教育和科研全国委员会——对教学与科研进行评级
全国高等学校评议委员会
督学制度
评估机构
全国公立高校机构评估委员会
地方教育行政
学区——辖一个省或几个省
省级教育行政,不干预大学事务
特点:
1、以中央为主,地方为辅
2、学校依赖于政府并服从于政府
3、注重用行政、计划的手段对教育进行干预和严格控制 。
总结
类型无绝对好坏
历史文化条件决定
在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发展极不均衡的国家中,教育的分权制优于教育的集权制
当今西方国家教育行政体制改革趋势
一、优质化
二、信息化
三、市场化
四、人本化
五、民主化
六、科学化
七、专业化
八、国际化
四、教育督导制度
是19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对教育实施科学管理的一种主要方式,也是现代教育管理中不可缺少、不可代替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否重视教育督导是衡量一个国家教育管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指标。
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的三大支柱(教育督导、教育立法、教育经费)之一。
法国和英国是教育督导制度建立最早的国家
一、法国
标志:1802年5月1日,《国民教育总法》规定,设立教育督导制度和总督导,其职责是:监督学校管理,督查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考察教师素质等。
1840年前后,已经初步建立包括总督学、学区督学和省督学在内的三级教育督导体系
二、英国
创建原因:19世纪上半期议会在教育拨款的实践中出现问题。政府在1839年首次任命2名国家督学。
皇家督学团:自治的专家团体,给管理部门提建议
高级督学、分区督学、助理督学
正式实施:《1902年教育法》的颁布
初等教育 中等教育、继续教育、师范教育
→
两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比较
1、从时间上,历史悠久
2、从教育督导机构上,英国是女皇督学团统一领导,有独立性;法国中央、学区、省三级分工,有分工性
3、从督导人员的选拔和任用上,英国设“特约督学”,法国不设,两国选拔和程序严格
4、从督导的方式上,两国在中央一级采用分工制,地方有较大的综合性
5、从督导的职能上,英国有“封杀”的权力,法国侧重监督、指导、顾问
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简况
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简况.doc
校内管理模式
美国
校级机构——董事会(最高决策机构,校长是首席执行官)、 评议会(成员主要是教授)
基层组织——系(大学最基本单位,在校与系之间通常设院)
特点:权力分散,有各自权力的重点和范围
英国
副校长——学校负责人
特点:权力不广泛;非完全的行政官员,更像是学者
校务委员会(理事会)——最高管理机构
评议会——全权处理学校学术事务
校务会议——实际上是校长的工作班子
院、系委员会——负责全院教学及相关事宜
法国
校务委员会(学院称理事会)——类似校级立法机构
科学委员会——协调科研及教学等问题
学习和大学生活委员会——保证学生和教职工学习和生活方面的自由
大学校长——大学代言人,拥有对校内一切人的权威
特点:校长有决定权;校务委员会由审议权、科委与学委有建议权。
西方国家学校管理的革新
(一)学校管理的自治化
1、以校长为主体
2、以教师为主体
3、以非政府组织,即以志愿公益性的第三部门为主体
(二)校本管理的出现
含义:1、具体的学校当局代表对学校的人事、预算和学科等学校的教育事项进行决策;2、一个包括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学生以及社区成员在内的管理小组在学校层采取参与决策模式;3、促进学校层在学校改进的努力中提高学校领导水平
基本模式:行政控制模式、专业控制模式、社区控制模式、平衡控制模式
校本管理≠排斥外部对学校的支持,而是要积极的挖掘和合理利用外在资源
(三)学校效能与改进
“有效学校”研究、“学校效能改进运动”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西方国家学校改革主要措施是全面质量管理,包括:
目标和目的的信奉、共同的愿景、提高组织水平和降低成本的绩效责任与测评、学校的持续改进、发展规划和员工培训等
参考书目:《西方教育问题史》
《比较高等教育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