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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企业资金链与
担保链风险的难点与对策建议
刘淑春,林汉川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14)
作者简介:刘淑春,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研究员,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杭州万向
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林汉川,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院长,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创新中心、
技术创新与企业国际化研究中心教授。
注: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背景下的中国制造标准国际化路径研究”(编号:16CJY041)、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新常态逻辑下的浙江‘小升规’推拉机制、路径设计与对策研究”(编号:
15NDJC005Z)、浙江省软科学研究项目“浙江本土企业两链风险化解路径与消释对策研究———基于 15 个县市的实地
走访调研”(编号:2016C35004)和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编号:2016RCZX09)的成果,并受杭州市“131”中青
年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① 2015 年 7 月以来,课题组先后赴浙江萧山、慈溪、义乌、乐清、永康、瑞安、余姚、海宁、东阳、温岭、缙云、富阳、鹿城、柯桥等地区
进行调研。截至目前,浙江省各地积极创新化解“两链”风险的方式,如,宁波市提出“申请制”“会商制”“名单制”;温州市提出八种“两
链”化解模式;绍兴市上虞区提出“1 + 5”式企业融资风险防范模式等。
摘要: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和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需对企业资金链与担保链
风险给予高度关注,这是防范金融风险和优化区域信用环境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企业“两链”风险
逐渐从“点状风险”向“链状风险”“块状风险”转变,化解“两链”风险面临涉险企业去杠杆难、风险信息
甄别难、“以物抵债”操作难、企业破产重组难、不良资产处置难等问题。建议按照“因需施策、切割处
理、存优汰劣、分类处置”原则,防范及化解企业“两链”风险。
关键词:资金链;担保链;“两链”风险;去杠杆;风险识别
中图分类号:F832. 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 - 7685(2017)04 - 0118 - 06
DOI:10. 16528 / j. cnki. 22 - 1054 / f. 201704118
当前,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企业资金链与担保链交互叠加形成的“两链”风险有所
增加且呈现非线性累积态势。同时,随着担保网络范围的不断扩大,进一步加速了行业和区域系统性风
险的演化进度。[1]“两链”风险一旦爆发,将导致企业相互脱保,银行争相收贷,银企间信任度骤降,区域
金融生态遭受破坏,将对实体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2]2015 年 7 月以来,课题组在企业互保、联保活
跃的浙江省,①对企业“两链”风险进行了跟踪调研,并总结得出化解“两链”风险的难点与对策建议。
一、企业“两链”风险演化态势
(一)“两链”风险波及面扩大
当企业资产抵押物不足时,互保、联保往往会成为企业获取银行高额贷款的便利通道。[3]企业通过
互保、联保实现抱团增信,进而形成产业内、区域间的担保链、担保圈甚至担保网(见图 1)。但在过度对
外担保和担保金额较大的企业受到出现风险企业牵连后,风险会通过担保链、担保圈迅速向关联企业传
导,进而触发“两链”风险。当前,企业“两链”风险波及面呈现扩大趋势。截至 2016 年底,浙江省监测
到的出现风险的企业有 2981 家,比 2015 年增加 834 家,其中涉及银行贷款 2010 亿元,比 2015 年增加
722 亿元。值得关注的是,尽管资产在 2 亿元以下出现风险企业占 74. 8%,但 10 亿元以上大中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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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风险的比例却在逐渐上升。以义乌市为例,64 家规模以上企业出现风险,仅第一担保圈受影响的
规模以上企业就多达 300 家,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 1 /3,其中部分企业是纳税在 500 万元以上的
A类企业。再以永康市为例,在涉及“两链”风险的 57 家规模以上企业中,34 家是“纳税双百强”的工业
企业。
图 1 企业“两链”风险扩散路径①
(二)“两链”贷款欠息面增大
在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中,企业不良贷款是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两链”风险导致企业欠息面②增
大,继而引起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逐年上升。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
良贷款余额为 1965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2. 46%(见图 2)。尽管区域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不良贷款率上
升仍需高度重视。同时,不良贷款逐步向大型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银行扩散,导致银行出现存贷款增
速和利润下降、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上升的“双下降、双上升”现象。根据银行部门测算,如果将 90
天以上贷款逾期以及欠息等关注类贷款纳入统计口径,当前银行实际不良贷款率可能高于账面不良贷款
率。此外,当前银行拨备与不良贷款呈现“两头大”的态势,这对有效化解不良贷款产生不利影响。
图 2 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情况
数据来源:浙江省统计局网站。
(三)“两链”金融纠纷增多
企业过度担保、过度融资、过度投资、过度跨界,不仅会增加“两链”风险,而且会增多金融纠纷,特
别是容易造成资金链收紧和杠杆率过高,继而引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4]近年来,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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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②
图 1 中数字 1、2、3 分别代表第一、第二、第三担保圈(现实中的担保圈更多);字母 A ~ V分别代表担保企业;箭头方向代表担保
方向,其中双箭头代表互保,多箭头代表联保。
欠息面是企业欠息家数和贷款家数之比。贷款欠息企业是每月 20日计结息日后,经贷款银行催收后仍存在欠息的企业,该指标在
一定程度上能反映企业风险状况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程度。
省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额不断增多。如,民间借贷纠纷案
件从 2007 年的 4. 5 万件上升到 2015 年的 16. 47 万件,增加近 3 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从 2007 年的
1. 9 万件上升到 2015 年的 9. 25 万件,增加近 4 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额从 2007 年的 198. 7 亿
元上升到 2015 年的 2780 亿元,增加了 13 倍(见图 3)。2016 年上半年,浙江省新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件达 5. 43 万件,同比上升 19. 9%;涉案标的达 1588. 5 亿元,同比上升 12. 4%。
图 3 浙江省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额情况
数据来源:浙江省法院网站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网站。
二、化解企业“两链”风险的难点
(一)涉险企业杠杆去除难
实际上,真正“稳健型”企业很少出现风险,而会出现风险的企业往往是“扩张型”企业。[5]在已出现
风险的企业中,部分企业过于激进,盲目扩张、过度融资,资产负债率较低的已达 80% ~ 110%,较高的
则达 120% ~150%。杠杆过高、跨界投资特别是脱实向虚、投资过度为“扩张型”企业埋下风险隐患,且
一旦经济进入下行通道,资金周转率下降,资产抵押价值缩水,各方风险将产生叠加效应。特别是近些
年我国房地产市场不稳定,使其成为金融债权风险的高发领域。[6]以永康市为例,在出现风险的企业
中,有 90%的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了房地产投资。根据金华市股权出质统计信息显示,2015 年融资额
度排名前十的企业都是房地产企业,而房地产价格大幅波动会导致房地产抵押物价值剧烈波动,一旦房
地产市场出现波动就会掀起银行压贷、收贷之风,并通过互保、联保担保网络快速扩散、层层放大,最终
致使出现风险的企业杠杆难以化解。
(二)涉险企业隐性信息甄别难
目前,多数出现风险的企业是家族式、作坊式企业,企业治理方式落后、经营不规范、财务管理透明
度低。特别是不少地区依托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学缘关系等形成比较典型的“关系网络型”产业集群,
致使资金链、担保链往往与产业链、关系链耦合发展,为区域“两链”风险扩张埋下隐患。[7]如,在永康
市、诸暨市、浦江县等地区,多头担保现象比较普遍,互保、联保链条错综复杂,民间借贷信息和隐性关联
信息难以甄别。同时,部分涉险企业利用多个账户进行资产转移、资产租赁,利用放贷操作上的漏洞逃
避担保责任、伪造租赁合同对抗银行抵押权、通过注册新企业或转让股权使银行债权悬空,这些不当操
作导致的“两链”风险只能随着处置深入才会被逐渐暴露,信息难以甄别很大程度上延缓甚至阻碍了风
险的切割和化解。
(三)“以物抵债”化解风险操作难
从法理上讲,当债务人无法按照原定给付内容履行债务时,“以物抵债”有利于让债务人摆脱债务
约束,也有利于债权人行使债权。尽管我国“以物抵债”不乏制度设计,但政策操作性不强,真正落地存
在一定困难。[8]目前,“以物抵债”处置方式的税费负担比较重。一是银行机构在处置抵债资产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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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出让金等存在重复征税。二是出现风险的企业在资产处置之
前必须先缴清相关税费,如,“以物抵债”处置评估价值 1 亿元的抵押物,企业需缴纳的直接税费多达
1300 万元,导致银行和出现风险的企业选择“以物抵债”积极性均不高。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5 年浙
江省银行机构“以物抵债”占全部化解处置额的比重仅为 4‰。
(四)涉险企业破产重组难
企业在无力偿债而选择破产的情况下,通过债务重组和治理结构调整,将控制权转移给债权人,无
疑有助于剪断担保关系和债务关系,可有效遏制“两链”风险蔓延。目前,我国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仅
占受理破产企业的 20%左右,深层次原因在于企业破产重组通道不畅通,导致“该破产的企业无法破
产”或“破产程序走得相当漫长”。有些地方尽管建立了破产清算绿色通道,但因担心影响当地信用环
境和政府信誉,导致缺乏推动企业破产的内在动力。目前,我国企业破产清算一般需 3 ~ 5 年,部分企业
破产清算甚至长达 10 年之久。破产程序过于漫长、耗时费力,不仅会使企业耽搁不良资产处置的黄金
时间,而且使银行债权人对企业走破产之路也比较抵触。
(五)不良资产打包处置难
积极有效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是保持金融稳定、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化解企业“两链”风
险的重要举措。[9]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3 ~ 2016 年浙江省银行金融机构分别处置不良贷款 302 亿元、
751 亿元、1321 亿元、1968 亿元,尽管处置规模逐年增加,但不良资产处置占比并不高。同时,目前我国
银行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手段仍较为单一,主要还是靠传统的现金清收①,且处置渠道也不通畅。不良
资产快速攀升的现实使银行机构很难争取到不良资产的核销指标,如东方、长城、信达、华融四大国有资
产管理公司和浙商资产管理公司已基本占据所有核销指标,打包收购的折扣率低至 3 ~ 5 折,导致继续
收购意愿持续下降,压缩了不良资产打包处置的空间。
三、化解企业“两链”风险的对策建议
化解企业“两链”风险不是不加区分地去救所有出现风险的企业,也不是盲目地让所有出现风险的
企业破产重组,而是避免因压贷、抽贷、高利贷、逃废债等非正常因素引致企业“贫血”甚至“死亡”,并防
止出现区域金融风险。总体看,应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因需施策、切割处理、存优汰劣、分类处
置”原则,化解企业“两链”风险。具体建议如下:
(一)及时规避企业出现“两链”风险
一是稳步推进平移贷款。不应盲目向担保企业平移贷款,对承接贷款平移的担保企业,不降低信用
评价、不搞风险直接转嫁、不压减原有信贷规模、不附加抵押担保条件。加强银行机构与借款人、担保人
的诉前协商,审慎处理担保代偿问题,采取关联企业债务平移、分期偿付等方式化解担保代偿风险。对
积极履行代偿责任的担保企业,银行机构应在利率优惠、利息减免、信用评级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尽
快盘活资产。涉险企业作为风险处置责任主体,不能把责任推卸给政府,也不能把坏账留给银行,应加
快股权转让、“退二进三”,形成新的资产,阻断风险蔓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资本资产资源组
合,为企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三是支持兼并重组。大力鼓励产业链上下游的上市公司、龙头骨干企业对
涉险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对进入破产程序的涉险企业,进一步明确债务追溯原则,先穷尽主债务人、后
追溯担保人,对生产经营正常、现金流正常、发展前景良好的担保企业,不能越过主债务企业直接起诉。
对涉险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资源评估、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政策优惠支持,企业过户变更、资
产转让、“退二进三”形成的税收,应给予一定额度的返还。
(二)加快去除涉险企业杠杆
一是加快推进无缝转贷。企业往往由于抵押物贬值或担保人涉险,导致贷款到期后无法续贷或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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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2014 ~ 2016 年浙江省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数据显示,收现占 43. 3%、核销占 39. 6%、以物抵贷占 1%、其他处置占 16. 1%。
信被削减。因此,应加大政府应急周转金支持力度,鼓励采取企业应急转贷、行业应急互助等措施,缓解
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从义乌、永康、萧山等地区实践看,应急转贷效果比较明显。按照“应急、有偿、限
时”的原则,组建“过桥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以时间换空间,着力破解“短贷长用”“转贷难”“借新还
旧”等突出难题。鼓励当地政府和企业共建“助保金风险池”,为企业贷款风险兜底。大力推广年审制
循环贷款,创新“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等还款方式,简化续贷办理程序,着力破解续贷难、续贷慢、续贷
贵等问题。二是加快去担保化。目前,企业土地、厂房、设备等资产抵押物估值往往偏低,急需公正客观
评估抵押物价值,大力推行“二次抵押”登记,允许抵押物余额部分再次办理抵押。积极创新贷款质押
方式,推广专利权质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商标质押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特别是无形资产,以提高质
押来降低担保。对信誉良好、经营良好、前景良好的企业,尽可能减少担保贷款,直接给予授信,鼓励融
资租赁。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发挥私募基金、保险资金、股权
交易市场等融资渠道作用,积极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提高企业在“去杠杆”过程中的股权融资比例。
加快发展新型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进一步扩大银行间市场债和企业债融资规模。三是加快不
良资产处置。进一步简化不良贷款处置核销程序,加大不良贷款处置核销力度,逐步解决拨备余额和不
良贷款“双高”问题。积极推行差异化和市场化处置,运用市场转让、清收处置、司法处置等方式,加快
不良贷款核销处置步伐。
(三)防控企业出现过度担保和互保行为
一是引导企业回归主业。引导企业回归主业、回归实体,把主业做精做优,把实体做大做强,这是从
根本上化解企业“两链”风险的重要举措。二是加快发展非银金融。大力发展非银金融,积极开展风险
投资、股权投资、商业票据融资、信托融资等业务,支持发行短期中小企业债券,通过股权融资置换债权
融资,推动“两链”逐步去杠杆化、去风险化。三是加快修订担保法。放宽再担保体系的准入门槛,让更
多的民间担保机构加入再担保体系。探索担保人个人信用担保方式,从制度源头上防止过度担保和过
度互保。四是加大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探索政策性担保机构参与“两链”风险化解的机制和
路径,鼓励再担保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参与“两链”解困。
(四)严厉打击企业抽压贷和逃废债行为
一是严防非理性抽贷。根据企业风险状况和经营状况合理确定授信规模,尤其是对正常经营的关
联性担保企业,一般不抽贷、不压贷、不缓贷。支持银行监管部门对率先收贷、盲目压贷的不合作银行机
构进行警示和处罚。调整完善银行考核机制,不能简单地以不良贷款规模和不良贷款率指标进行考核,
而应遵循“尽职免责”原则,防止银行机构非理性抽贷和盲目性压贷。二是加强银行监管联动。加强企
业授信总额联合管理,积极推动银团联合授信,推行授信总额主办行制度,合理核定企业授信总额和对
外担保总额,进一步明确集团企业授信银行最多 8 家、大中型企业授信银行最多 5 家、中小微企业授信
银行最多 3 家,从源头控制企业多头融资、过度融资、盲目融资和不对称融资。探索贷款方式与还款方
式创新,推动银行机构加强贷款全流程监管,注重客户真实需求和第一还款来源,建立动态的贷款分类
监测机制,提高信贷期限与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匹配度,减少“以贷还贷”“拆东墙补西墙”等现象,切实
强化潜在风险防控准备。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逃废债。加快建立黑名单制度,联合实施信贷制裁,严厉打
击集资诈骗、高利转贷、虚假破产、恶意转移资产等不法行为,从严限制出国(境)和高消费,强化法律威
慑,不能助长逃废债之风。严格审查出现风险企业和关联企业债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建立企业股权转
让金融债权事先保全制度、嫌疑企业约谈机制和专项审计制度,对债务人“假破产、真逃债”行为依法从
重处罚,切实打破“赖账有理、赖账有利”的恶性预期。
(五)加强企业“两链”风险动态防控
一是加强联动监控。加强对涉险企业生产经营监测,全面运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风险监测平台,健
全企业风险“红、橙、黄、绿”牌制度,定期发布企业风险预警信息,确保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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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纵横·2017 年第 4 期
“一企一档”监测机制,从企业用地、用电、产值、缴税、用工、融资(银行贷款、小贷公司借款、民间借贷)
等方面动态建档,全面摸排涉险企业欠薪、欠费、欠税、欠息状况。实施涉险企业清单动态管理,对涉及
产能过剩、快速多元扩张、民间借贷依存度高、高息融资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和风险排查。二是加强联
动处置。深入排查“两链”风险苗头性问题,按照“保优、扶伤、不救死”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个性化
帮扶,力求第一时间甄别、第一时间切割、第一时间化解。对主业经营正常、资金链暂时性紧张、具有发
展潜力的企业,落实针对性措施予以帮扶,尤其对缺乏有效抵押物,但属于成长型、科技型的优质企业,
协调银行机构不抽贷、不压贷。对处于重大风险担保圈的核心企业,强化有效帮扶,发挥担保公司和政
府转贷基金作用,防止引发连锁风险反应。对严重资不抵债、救助价值不大的困难企业,启动资产重组
和司法破产程序予以保护。对涉嫌逃废债、故意拖欠贷款本息或暗中转移资产的企业,要提前介入,加
强侦查,严厉打击。三是加强联动维稳。进一步简化金融债权案件审理程序,建立健全集中管辖制度,
加快审理进程,畅通企业风险处置化解通道,提高金融债权受偿率。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并做好安抚工
作,落实企业职工帮扶措施,确保出现风险的企业平稳处置和职工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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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春杨)
Difficulties and Countermeasures to Resolve the Risk of
Enterprise Capital Chain and Guarantee Chain
Liu Shu - chun,Lin Han - chuan
(China Institute for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Hangzhou Zhejiang 310014)
Abstract:In the context of macro - economic downward pressure and the supply - side structural reform,the
ongoing capital chain and guarantee chain between enterprises risk should not be underestimated,since it is the
key link of preventing regional financial risk and crucial factor for optimizing the regional credit environment.
It is found that the two - chain risk has transmitted from punctiform to chainlike and massive risk. The com-
plexities of getting rid of corporate leverage,identifying corporate information,coordinating the different banks
interests,starting up bankruptcy proceedings and disposing of NPA should be the main problems we faced. It
was suggested in the paper that we should insist on preventing first,combining prevention with control,dispo-
sing according to the risk categories,take measures according to the local conditions instead of imposing uni-
formity on all enterprises,and resolve old problems as well as prevent new risks,so as to build a firewall to
prevent the spread of risk.
Key words:Two - chain Risk;De - leverage;Risk Iden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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