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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告 总 代 理 合 作 协 议
甲方:地球卫士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长沙永胜慧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公司环保产品的广告总代理,负责甲方在湖
南地区全年的活动推广、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发布、市场
调研、媒介监控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三、工作内容
(一)策略部分
1、合作期内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合作期内活动操作的策划和组织。
3、合作期内各阶段广告投放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
算建议。
4、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5、负责广告投放媒介发布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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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意部分
1、合作期内甲方品牌推广的平面创意执行,包括报纸、杂志、
单张、展板、幻灯片、户外广告(路牌广告及车身广告)等宣传物料
的创意、撰文、设计。
2、合作期内甲方品牌推广的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
4、合作期内甲方品牌推广的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
5、合作期内促销活动广告及物料的创意和设计。
四、广告运作规则
(一)甲方向乙方投入全年的广告推广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其湖南
地区全年的活动和广告推广工作,并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与甲方的日
常沟通和及时服务,确保及时跟进和创意质量。
(二)签约后合作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的策划方
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
格贯彻落实到每一阶段的推广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
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三)每一阶段的具体工作应按照双方确定的全年推广策略实施,
乙方向甲方提交各阶段的推广费用计划。
五、会议及书面文件
(一)工作会议: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得失,
安排工作计划,交流市场信息,改进策划方案。
(二)客户任务书:甲方向乙方下达任何工作任务时,都需以书面
形式向乙方传达(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书信、会议记录等)。“客户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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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书”中应详细说明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用途、完成时间、数量等
指标)。乙方将严格按照双方书面确认的“客户任务书”开展工作。如
遇到特殊紧急情况双方在工作前来不及确认“客户任务书”,则应该在
事后及时补充并确认“客户任务书”。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应由甲方负责人确认定稿。
六、收费条例
(一)收费标准
1、收费项目及标准:全年广告费用: 1000 万元(大写:壹仟
万 元整)(注:费用中 25%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此费用为
合同签订的固定金额,工作量的增减不导致本合同所约定的月费金额
的增减。)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
1、本合作具体的付款方式为:
合同签订三日内( 2013 年 1 月 4 日前)首付总额的 50%即 500
万元;
合同进行到中期时( 2013 年 6 月 1 日前)付总额的 30%即 300
万元;
合同即将结束时(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余款,总额的 20%
即 200 万元。
七、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再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再委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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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
2、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要的与
项目有关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
的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实际工作周期等
元素,为保证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在乙方的策划
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提交后,甲方应于 5 日
内提出明确修改意见和建议,否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的工作成果。乙
方根据甲方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方可定稿。
4、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等方面所造成的工作
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5、甲方对乙方工作提出各种建议、意见或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和
乙方进行沟通,否则认为甲方认可乙方的工作成果和方式。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承接甲方湖南地区全年的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
务,根据甲方的品牌战略推广需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策划组织
活动、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媒体投放等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与广告推广有关的相关资料。并按
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若因乙方工作
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
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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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如因乙方提供资料
及相关活动中所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提供的图片资
料存在版权问题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5、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
6、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 5 日未付清有关款项,乙方可暂
停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工作,并不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任何损
失;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 15 日内以上未付清合同价款,
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知识产权
1、乙方或代表乙方之人,根据本合同而直接或间接创造之所有与
广告有关的资料均应视为甲乙双方共有的财产。前述资料的所有权,
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在所有款项结清之时,归甲乙双方共有。
2、乙方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
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
目的与事项。
九、保密责任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业务、产品各技术等有关
的甲方注明为保密资料的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乙方对甲方所
提供的上述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
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泄露、复制、滥用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由此而造成的相关责任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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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违约金: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双方任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
需赔付服务费总额的 10%作为违约金。
2、如甲乙双方任一方有违反本协议所规定条款的行为,守约方应书
面通知违约方,并要求违约方及时纠正。如违约方未能在 10 日内纠正
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双方的合作关系,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
3、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原因外,应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作计
划表约定的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乙方应自完
成时间算起,每日按合同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乙
双方协商后同意推迟相关工作进度情况除外。
4、若甲方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仍未付款,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
自本协定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
付违约金;甲乙双方协商后统一推迟付款时间情况除外。
十一、其他事宜
1、双方关系:在合作期内,双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由书面确定双方
联系方式如有变化,应提前一周以内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附件形式对本合同补充其他
条款。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的任一
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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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