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6111303
XXXXXXX 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6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评标办法………………………………………………………………………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
附 表 ……………………………………………………………………………… 48
3
第一章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XXX,资金来源通过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和银行贷款,不足部
分自筹解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日期:2016 年 11
月 18 日。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及内容:
招标范围:根据项目建设和使用功能需求,负责项目建设相应范围内与项目建设及使用功
能相关项目内容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现场指
导与配合等所有工作。招标人以委托书的形式下达单项受托的具体任务,委托书中规定具体工作内
容、完成时间、成果要求等的具体内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
位,且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的独立法人单位,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
格后审资格,投标人须按XXX号文有关规定办理好登记手续;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
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XXX号文《XX市建筑市场诚信综合管理办法(试行)》及云建市【2014】53号文的
规定,本项目只接受诚信B级或B级以上(不含B-级)的企业投标(以XX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最
新公布的诚信评级信息为准);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
投标人可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
15:00-17:00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XX市云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办理报名、购买招标
文件及获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购买者,投标无效,逾期恕不办
理。投标须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时应持下列相关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如委托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还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只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人民检察院进行受贿、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持有该院出具近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企业和法
定代表人没有受贿、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才可参加报名;
项目负责人的国家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提供《XX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自行编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
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移动电话),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原件核查(企业资质证书只须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
合要求者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报名时的人员名单必须与投标时的人员名单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民营经济报、XX日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XX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
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
联系人:
招标见证单位:XX 市云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见证单位
XX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XX 分公司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 通过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和银行贷款,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招标范围
根据项目建设和使用功能需求,负责项目建设相应范围内与项目建设
及使用功能相关项目内容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包括设计变更及
施工阶段全过程的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现
场指导与配合等所有工作。招标人以委托书的形式下达单项受托的具
体任务,委托书中规定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间、成果要求等的具体
内容。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招标范围中部分工
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计划工期 为项目建设期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
誉
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
立法人单位,且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的独
立法人单位。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国家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资格证书。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还须按
XX号文有关规定办理好登记手续,提供有效期内的《XX市建筑市场
诚信手册申请表》和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诚信评级信息
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
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的规定,提供企业和参与本次投标人员的已登记证明材料[以广
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
人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录入的含网址网页截图为准]。(加盖公章)
3、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确认定位的,资格审查内容必须与投
标文件申报内容一致,投标人一经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
4、根据云建市【2014】9号文《XX市建筑市场诚信综合管理办法(试
行)》及云建市【2014】53号文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诚信B级或B级
以上(不含B-级)的企业投标(以XX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最新公布
的诚信评级信息为准);
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
人民检察院进行受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持有该院出具近三年(投
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受贿、
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才可参加投标;
6、支付招标(成果)文件工本费的有效证明(必须提供本标段招标代理
机构开具的收据原件)、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诚信 B 级
企业必须提供诚信保证金证明(以三方协议为准)。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招标人对招标
文件澄清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11. 分包 □√不允许
12. 偏离 □√不允许
13.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12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时间
XX 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公示的时间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必须以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转
帐单(或电汇单)注明"XX 市 XX 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投标保证金"字样,
于投标截止时间一小时前转帐或电汇到专用帐户(以到帐日期为准):
帐户名称:XX 市云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XX 市云城区农信联社
帐 号: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元(大写:叁仟元整)
2、投标担保不采用直接存款或交纳现金的方式,开标时由建设工程服
务中心确认投标担保已按时到帐。不按要求和时间到帐的其投标文件
不予评审。退还时按投标人名称与转出帐户无息退还。
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
内按投标人名称无息退还。
21.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签字或盖章要
求
1、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袋(盒、箱)的封面应加盖公章,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文件内容中所有要求投标人签字盖章的。
投标文件副本
份数
书面投标文件副本四份;
装订、密封要
求
1、投标文件应使用A4白纸,左侧装订,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使用活
页夹。
2、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成一册正本,四册副本,全部书面投标文件密
封进同一个包装袋内。
3、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密封进同一个包装袋(盒、箱)
内,不得分散放置(拆封前须查验的资料除外),不得在开标拆封前
启封。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包装袋(盒、箱)封面的书写方法(标签样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XX市XX工程项目
招 标 人:XX
(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XX市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XX市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
心4楼)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
27.
开标时间和地
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XX市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XX市区城中路 )
28.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
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
加。参加开标人员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派
人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时间规定,宣布投标截止,停
止接收投标文件。
3、当众宣读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与参加开标的单位、人员名
单(按签到表)。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对照《资格审查资料查验登记表》
当众查验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资格审查
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
确认及交易中心见证后,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归还投标单位。《资格
审查资料查验登记表》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作资格后审依据,未经查验
原件的证件资料不作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交《资格审
查资料查验登记表》一式两份和以下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代理人第
二代身份证);
① 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①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证书;
①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
人民检察院进行受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持有该院出具近三年(投
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受贿、
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才可参加投标;
① 《XX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和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
公布的诚信评级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①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
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的规定,提供企业和参与本次投标人员的已登记证明材料[以广
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
人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录入的含网址网页截图为准](加盖公章);
①支付招标(成果)文件工本费的有效证明(必须提供本标段招标代理机
构开具的收据原件)、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诚信B级企业
必须提供诚信保证金证明(以三方协议为准);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只有同
时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方可继续进入下一步开标评标程序。
6、对投标文件作符合性检查及开标:由招标代理人及招标人、监督单
位共同检查各投标文件的投标担保、密封、标记等情况, 对符合要求
的投标文件,确认无误后当众依次开启,当众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
本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7、招标人对开标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请各投标人的代表离
场,随时等候可能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
8、投标文件送达评标室,进入评标程序,招标人介绍本工程的基本情
况,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招投标的法规对各投标人的符
合开标程序检查的投标书进行封闭评审。
9、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并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招标人在开标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市建设工程交
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
为5人。
32.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前三名
履约担保
1、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
15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2、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前交由招标人托管,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
退回中标人。
3、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不按承诺的质量、工期,以及合同约定的履
行合同的,招标人可没收中标人履约担保;因招标人原因,招标人单
方面中止合同的,应双倍向投标人返还履约担保。
4、履约担保可采用以下方式:现金或银行担保。
XX 市
建筑市
场诚信
综合评
价管理
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XX市建筑市场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XX市
【2014】9号文)等诚信管理方面的文件规定,在XX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中,获
得诚信AAA级的企业参加投标时,可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低
价风险金、履约保证金;获得诚信A级的企业参加投标时,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携
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企业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
评审;获得诚信B级的企业参加投标时,参加投标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部人员须携其本人
有效二代身份证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并提供诚信保证金证明(以三方协议为准),否
则,视为企业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诚信评级信息以XX市住房城乡
建设信息网最新公布为准)
中标人
须承担
的风险
及须知
1、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待中标人完成单项受托任务全部工作并向招标人移交归档资料
(成果)后,招标人将该任务服务费的80%支付给中标人。待本工程建设完成后结算。
2、本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结合《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粤价函〔2011〕742号)文件和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
造价咨询服务费=经财政审核的工程施工预算价×收费标准×(1-中标下浮率)
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
742号)文件执行。
3、招标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单项委托任务的大小,中标人对经营成本和政策变动等
相关风险须充分考虑,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招标见证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
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招标文件
13.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0款、第14款和第15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
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
澄清。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XX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
足15天,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
15.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同时公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以相
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
(三)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封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如果有);
投标函;
投标人承诺书;
工程业绩;
获奖情况一览表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它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项目负责人:国家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XX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和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诚信评
级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
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
提供企业和参与本次投标人员的已登记证明材料[以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录入的含网址网页截图为准](加盖公
章);
支付招标(成果)文件工本费的有效证明(必须提供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
原件)、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诚信B级企业必须提供诚信保证金证明(以三方协
议为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人民检察院进
行受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持有该院出具近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
起算)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受贿、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才可参加投标。
17.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本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结合《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粤价函〔2011〕742号)文件和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投标人可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工
程现有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并自行考虑风险情况等填报投标报价下浮率(下浮率以百分比为
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须符合本章第25款的有关
要求。
18. 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或电子文件形式网上
公布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
标保证金。
1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到
帐时限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单方要求签订背离合
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0.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
进行资格审查。开标时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查验,在《资格审查资
料查验登记表》(见投标格式附表)签证确认,复印件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要求
装订进投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下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查验:
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
① 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① 项目负责人:国家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① 《XX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和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诚信评级信
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①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
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企业和参与本次投
标人员的已登记证明材料[以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
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录入的含网址网页截图为准](加盖公章);
①支付招标(成果)文件工本费的有效证明(必须提供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原
件)、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诚信B级企业必须提供诚信保证金证明(以三方协议
为准);
①《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人民检察院进行受
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持有该院出具近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受贿、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才可参加投标。
资格审查说明:
(1)投标人提交的经查验的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相
符,经查验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资料不全时,将导致其不能通过
资格审查;
(2)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营业执照和资质
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
(3)投标必须由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
开标后,招标人当众查验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资格审查
资料原件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确认及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见证,在
《资格审查资料查验登记表》(见投标格式附表)签证确认。《资格审查资料查验登记表》
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作资格审查依据,未经查验原件的证件资料不作资格审查依据。
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评标。
21.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22.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
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书面正本和书面副本的封面上
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书面副本和书面正本不一致时,以书面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
(四)投 标
2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按本章第项或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5.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项的要求签字或盖
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
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6.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装订、标记的;
(2)无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一招标项目报
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五)开标
27.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参会人员准时参加。
28.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
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资格审查资料原件;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7)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注: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会时进行符合性检查,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①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装订、标记的;
① 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①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印章的;
①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一招标项目报
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①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① 投标人没有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人员身份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的;
① 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六)评标
29.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确定方式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30.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1.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七)合同授予
32.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中标通知
在中标公示3个天后,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由XX市XX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
34. 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
担保由牵头人提交。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没收
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35.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
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单方要求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没收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
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选定咨询人的各
项费用、索赔支出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公告费等,同时依法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6.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报名时间止,报名人数少于三人的;
(2)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数少于三人的;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人的;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
不再招标:
若第二次招标失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
37. 纪律和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
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形式评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加盖单位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审标准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资格评
审标准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项“资格审查资料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的规定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项规定
响应性
评审标
准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9项规定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详见本章“详细评审”规定 详见本章“详细评审”规定
详细评
审标准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2.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3. 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初步评审主要包括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的审查、重大偏差的审查等内容。
经初步评审后,确定合格的投标文件和作废的投标文件。
1、响应性、重大偏差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投标
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原
则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其初步评审定为不合格,此投标文件将不得进入
下步评审,响应性、符合性评审内容及合格标准如下: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没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与招标文件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相符;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合同条件相符,没有附有招标
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4)报价没有出现负数的。
2、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初步评审情形意见不一致时,应保存评审资料
并启动复核程序对投标文件评审意见不一致处进行复查,并作出评审说明。如经过复核后评
审意见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予以表
决。
详细评审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实行满分 100 分制进行综合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内容的规定,对所有通过上述初步评审的投标文
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细则如下:
详细评审细则(满分10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满分 评审标准
1 注册资本 2分
500万元≤注册资本<800万元,得1分;800万元≤注册资本<1000万元,得分;
1000万元≤注册资本,得2分;其它情况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的单位人员中,被省级工程造价协会评为优秀造价
工程师的,每一人被评选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以证书为准)
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的单位人员中,被省级工程造价协会评为优秀造价
员的,每一人被评选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证书为准)
2015年1月1日至今,被省级工程造价协会评为先进会员单位的,得3分;本项
最高得3分。(以证书为准)
2 企业荣誉 20分
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所承接的工程被省级工程造价协会评为工程造价优
秀成果奖的,每一项获奖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以证书为准)
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评定信用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按照其评
定信用等级赋分,具体得分如下:
投标人信用等级评定为AAA级的,得分为10分;
投标人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的,得分为7分;
投标人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得分为4分;
其它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核发的企业
信用等级证书为准)。
3
企业信用等
级
20分
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2015年度试点地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
用评价结果中,广东省内排名前20名内的,得10分;广东省内排名20名以后且
前30名内的,得4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4
重合同守信
用
4分
企业近10年连续10年以上(含10年)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的得4分;企业近5
年连续5年以上(含5年)不足10年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的得2分;企业近5年
连续年数不足5年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的得1分;其它情况不得分。(以证书
为准)
5 工程业绩 18分
企业近二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工程造价为1亿元以上的造价咨询工程,
每1项得3分,最多得18分。(时间和工程造价以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和预算造价
证明材料为准)。
6 报价得分 36分
报价得分=36-|A-B|×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当报价得分为负数时,
报价得分为0分。其中A、B按以下取值:
①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个数少于或等于 5 个时,N=0;当通过初步评
审的投标人个数大于 5 个时, ,其
中 Int 为取整函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按由低至高的顺
序进行排序,去掉排名最靠前的 N 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以及排名最靠
后的 N 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之后,再对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
取算术平均值,此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即 A 值)。随后的评审中无论
出现何种情形,该基准价不作调整;
算术平均值计算公式
n
∑Bi
i①1
A=
n
A —投标报价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 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Bi--剩余 n 个投标人第 i 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
n--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由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去掉排名最靠
前的 N 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以及排名最靠后的 N 个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下浮率之后剩余的投标人数量。
①B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
投标书须附上述证件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4
个数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IntN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为真实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一经发现为
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已中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逐级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因此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2、投标人所有证明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供,经招标人查验原件并经有关部门见证确认,有关证
明、证书等资料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及查验原件的,其资料不作评标依据。
评标委员会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照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排序前三名的即为
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则工程业绩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工程业绩得分也
相同,则企业荣誉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企业荣誉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评委实
名、书面形式予以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评标结果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公示三天,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名称、投标
报价下浮率、项目负责人情况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按国家发改委等部委 11 号
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建设工程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按上述评标办法所得的评标结果报备有关部门后,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
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并把结果通知参加投标的所有投标人。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公布评标结果时,无需公布具体的评审内容,也无需向
未中标的投标人说明原因。
招标人保留对参加投标人进行澄清、抽查和现场考察的权力,若发现投标申请人的虚假、
假报材料行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已中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
逐级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因此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工程名称:XX市XX工程项目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XX市 、
咨询人(全称):
XX市单位是XX市 下属的负责粮油储备和应急加工的业务单位。本项目由XX市单位来负责建设和以后
的营运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
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规模: 。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根据项目建设和使用功能需求,负责项目建设相应范围内与项目建设
及使用功能相关项目内容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包括设计变更及施工阶段全过程的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现场指导与配合等所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间、成果要求等的具体内容
详见委托人每次单项的委托书。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 2016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本工程建设完成终结。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文件要求。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酬金:造价咨询服务费=经财政审核的工程施工预算价×收费标准×(1-中标下浮率)
中标下浮率为:
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文件执行。
2.计取方式:本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结合《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
价函〔2011〕742号)文件和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
造价咨询服务费=经财政审核的工程施工预算价×收费标准×(1-中标下浮率)
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文件执行。
3.支付时间:委托人在每次委托书发出后,咨询人提供相应咨询成果文件后15天内报财政局申请办理。
4.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待咨询人完成单项受托任务全部工作并向委托人移交归档资料(成果)后,委托
人将该任务服务费的80%支付给咨询人。待本工程建设完成后结算。
5.如咨询人委托当地的分公司收取本合同的工程咨询服务费,可在此备注: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通用条款;
2.专用条款及附录。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
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
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广东省XX市。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委托人和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字并盖章时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 贰 份,咨询人执 贰 份。
委托人 咨询人
XX市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XX市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开户行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词语定义
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
“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
“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
“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
内容的形式。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
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
语言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3.专用条款及附录;
4.通用条款;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
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2.委托人的义务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
负责。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及设备。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合理工作时限
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
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
答复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
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支付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3.咨询人的义务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款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款的约定。
项目负责人
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
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
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
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
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
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
(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
(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
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
施咨询业务。
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
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
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
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
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
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
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
益。
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
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
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
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
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
4.违约责任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
及支付方法。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
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
支付方法。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
及支付方法。
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
及支付方法。
5.支付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支付酬金
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
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合同变更
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
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
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
定。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
用条款中约定。
合同解除
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
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
合同终止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
(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
(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
7.争议解决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款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
人进行调解。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考察及相关费用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
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奖励
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
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
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
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
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
知识产权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
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
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
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
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
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
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
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 。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
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CECA/GC7-2012)、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
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及2010《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等建设
工程计价文件,以及国家、地方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
2.委托人的义务
提供资料
委托人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及提供时间为:
①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全套设计文件、工程图纸及设计修改;
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各方签署的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有关书面材料;
①提供时间:以每次委托书发出后三天内。
委托人提供工作条件: / 。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
委托人认可。
3.咨询人的义务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为: 。
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 / 。
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 / 。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双方协商约定。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双方协商约定。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 7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咨询人接
受了该建议或异议。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建筑工程施工
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
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
额》、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及2010《广东省建设工程计
价通则》等建设工程计价文件,以及国家、地方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
4. 违约责任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双方协商约定。
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 / 。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 。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双方协商约定。
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 / 。
5. 支付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汇率为: / ,其他约定: / 。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 3 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①酬金计取方式:本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结合《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
价函〔2011〕742号)文件和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
造价咨询服务费=经财政审核的工程施工预算价 ×收费标准 ×(1-中标下浮率)
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文件执行。
①酬金支付时间:委托人在每次委托书发出后,咨询人提供相应咨询成果文件后15天内报财政局申请办理。
①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待咨询人完成单项受托任务全部工作并向委托人移交归档资料(成果)后,委托人将
该任务服务费的80%支付给咨询人。待本工程建设完成后结算。
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合同变更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双方协商约定。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双方协商约
定。
合同解除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双方协商约定。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双方协商约定。
7. 争议解决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60 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进行调解。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双方协商约定。
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双方协商约定。
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双方协商约定。
联络
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双方协商约定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
送达地点。
知识产权
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
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 委托人 。
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 咨询人 。
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
下约定:双方协商约定。
9.补充条款: / 。
38
附录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
最高收费标准
序
号
咨询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收费基数 100 万元
以下
101-500
万元
501-1000
万元
1000-5000
万元
5000 万元
-1 亿元
1 亿元以
上
备注
1 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
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或核对项目投资
估算出具投资估算报告或审核报告
估算价 ‰ ‰ ‰ ‰ ‰ ‰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 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
依据初步设计图纸计算或复合工程量出具工程
概算书或审核报告
概算价 2‰ ‰ ‰ ‰ ‰ ‰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单独编制或审核
工程量清单
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出具工程
量清单书或审核报告
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
控制价)
3‰ ‰ ‰ ‰ 2‰ ‰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清单计价法
单独编制或审核
预算造价
依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
单报价出具工程报价书或审核报告
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
控制价、投标报价)
‰ ‰ ‰ ‰ ‰ ‰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3
工程预算的编制
或审核
定额计价法
编制或审核预算
造价
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出具工程预
算书或审核报告
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
控制价、投标报价)
‰ 3‰ ‰ ‰ ‰ 2‰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4 工程结算的编制
依据竣工图等竣
工资料编制工程
结算出具工程结
算书
结算价
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
程结算书
结算价 ‰ 4‰ ‰ ‰ 3‰ ‰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1)基本收费 送审结算价 ‰ ‰ ‰ ‰ ‰ 1‰
5 工程结算审核
(2)效益收费
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那
个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核减额|+|核增额| 5%
基本收费为差额定率累进计
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
费
6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
询服务
概算价 12‰ 11‰ 10‰ 9‰ 8‰ 7‰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包驻场
人员的费用
受委托进行鉴证 鉴证后标的额 12‰ 10‰ 8‰ 7‰ 6‰ 5‰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原被告单
方有造价或双方均无造价7 工程造价纠纷鉴证
受委托进行鉴证 争议差额 争议差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万元)按 5%收取 1000 万元以上按 4%收取 双方各有造价
8 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依据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
或审核钢筋(或铁件)重量,提供完整的钢筋
(或铁件)重量计算明细表、汇总表或审核报
告
按实际钢筋使用量 12 元/吨
9 工程造价咨询工日收费标准 受委托派出专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时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 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咨询
人员:150 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 元/人·工作小时;工
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 元/人·工作小时
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2、造价咨询不足 2000 元的按 2000 元收取。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
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的计算凡要求钢筋或预埋件计算的按相对应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39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XX市XX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XX市XX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投标函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 授权委托书(如果有)
三、 投标函
四、 投标人承诺书
五、 工程业绩
六、 获奖情况一览表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它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采用工商部门格式)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_______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授权委托书(如果有)
(或采用工商部门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参加投标、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根据你方的 (工程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方经考察和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愿按照《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文件以报价下浮率: 对本项目的招标
范围进行投标报价,并郑重承诺并声明:
1、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同意接受文件的要求,完全清楚理解其内
容及规约,不存在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2、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一切文件内容均为全面真实、准确有效
且毫无遗漏和保留,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
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若我方获中标资格,投标有效期则相
应延长至服务期到期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
料。
4、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是确认定位的。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
组成部分。
6、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投标担保。
7、此次投标所提供的资料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合同的签署与履行的承诺等如有虚假,本企业
愿接受招标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招标文件规定给予的处罚,
并承担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为你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
务。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____ 年___月___日
四、投标人承诺书
致:
我公司作为贵单位拟建的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的投标人,
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我公司承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须
知”第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被视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诚实信用原则,
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等处罚。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工程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造价 签订合同时间 备注
1
2
……
(注:于表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获奖情况一览表
(表格格式自拟,于表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它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证书;
3、 项目负责人:国家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4、 《XX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和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诚信评级信息
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
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企业和参与本
次投标人员的已登记证明材料[以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
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录入的含网址网页截图为准](加盖公章);
5、 支付招标(成果)文件工本费的有效证明(必须提供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原
件)、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诚信B级企业必须提供诚信保证金证明(以三方协议为
准);
6、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人民检察院进行受贿、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持有该院出具近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企业和法
定代表人没有受贿、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才可参加投标。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可后附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资料,但所提供资料须加盖公章。
附表一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资格审查资料核查表
工程名称 XX市XX工程项目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企业资格核查资料
序号 审查证件及证明原件名称 编号或证号 核查意见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身份证)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2
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
支付招标(成果)文件工本费的有效证明(必须提供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原件)
4
《XX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和XX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诚信评级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
章)
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
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
企业和参与本次投标人员的已登记证明材料[以广东
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录入的含网址网
页截图为准] (加盖公章)
6
诚信B级企业必须提供诚信保证金证明(以三方协议为
准)
7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
在报名前须到人民检察院进行受贿、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并持有该院出具近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
可从成立之日起算)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受贿、行
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才可参加投标。
评分资料核查内容(如有)
序号 内容 编号或证号 核查意见
8 (工程名称)
9 (获奖项目名称)
10 (获奖名称)
11 ……
项目班子资格核查资料
序号 成员 姓名 证件或证明类型 证号 专业 核查意见
12
项目负
责人
具备国家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核发
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核查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无须装订入投标文件,由投标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开标时经招标人核实原件
后并且属实的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
2、经招标人核实原件后属实的在“核查意见”表格内打“√”,不属实的打“×”。
3、本表提供核实原件应与投标文件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被视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诚实信用原则,自愿放弃投标资格,核实原件后经投标人代表、审查人签名确认即时归
还全部原件。
4、本表可按格式扩展,原则上要双面打印如需分页打印的在骑缝处加盖公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否则不予受理。
评标委员会通过的意见 评标委员会不通过的意见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