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首届南宁城市形象公益广告大赛
赛事总章程
目 录
前言
大赛名称
大赛宗旨
组织机构
大赛主题
大赛日程
大赛细则
注意事项
前言:为适应南宁市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时代定位和发展要求,以崭新形象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联合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办“南宁城市形象公益广告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09首届南宁城市形象公益广告大赛
二、大赛宗旨
大赛将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等方面的良好作用,以崭新的视角、富于创意的表现形式,展现南宁政通人和、日新月异的良好风貌,提升南宁的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于此同时,通过对平面、影视、广播等公益广告参赛作品的甄选,发掘和培育一批广告界、传媒界的优秀策划、设计及制作人才,促进南宁市公益广告事业的繁荣发展。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共市委宣传部、南宁市工商局
2、承办单位:榜样国际传媒
3、合作媒体: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南宁电视台、南宁电台、南宁新闻网、榜样传媒
四、大赛主题
南宁新“貌”
以崭新的视角、富于创意的表现形式,彰显南宁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城市、中国—东盟博览会举办地、中国绿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天下民歌眷恋的地方所具有的独特魅力和发展潜力,以利于赞誉南宁、宣传南宁、推介南宁。
五、大赛日程
1、投稿启动时间:2009年7月6日
2、投稿截止时间:2009年9月10日
3、评审时间:2009年9月中下旬
4、颁奖时间:2009年10月
六、大赛细则
(一)参赛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依发布形式分为:
A 影视类
B 平面类(报纸、杂志、海报、户外等)
C 广播类
D 口号类
(二)参赛作品规格及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每件作品需填写详尽参赛表。
1、影视类——报送的影视公益广告作品文件须刻制在DVD光盘上.每一条广告须刻录一张光盘,存储格式为WMV,要求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头字幕作品名称、作品时长、作者名字(或机构名称)。全片时间不得超过60秒,前留3秒黑屏。
所有参赛作品广告画面中不得出现其他商业单位广告语。每部参赛作品需保留源文件,供专家评审,或制作电视宣传片使用。
注意:
A、影视类公益广告作品光盘及光盘盒上,需注明参赛类别序号、作品名称、参赛人、参赛单位全称;
B、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表,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赛表,
2、平面类——参赛者所报送的平面公益广告作品文件须包括:A4彩色设计稿及创意说明,作品刻录光碟。光碟存储格式为jpg,不得低于300像素,作品名称需与参赛表中的名称保持一致,并将作品尺寸设置为500mm×400mm。
注意:
A、每个单件平面公益广告作品须刻录一张光盘;
B、平面公益广告参赛作品若设系列(限三幅以上,含三幅),每个系列作品必须刻录同一张光盘上;
C、作品光盘上及光盘外壳上须注明赛类别序号、作品名称、参赛人、参赛单位全称;
D、每个单件或系列广告作品必须填写两张参赛表,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赛表。
3、广播类——报送的广播公益广告作品每条须刻录在光盘上,存储格式为MP3或WMA(每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广告作品)。每一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120秒。
注意:
A、作品光盘上及光盘外壳上须注明参赛类别序号、作品名称、参赛人、参赛单位全称;
B、每条广播广告作品须附打印的广告文稿两份,同时须填写两张参赛表,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赛表
4、口号类——报送的公益广告口号条数不限,参赛者须提供用钢笔书写或打印清楚的A4文字稿。
注意:
A、作品稿件上须注明参赛类别序号、作品名称、参赛人、参赛单位全称;
B、每个单件或系列作品必须填写两张参赛表。
(三)评奖办法
主办方将组织专业的评委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分别评出相应的奖项。
(四)奖项设置
1、单项奖:按分类(影视、平面、广播、口号)四类各设置:
(1)影视类奖项
一等奖1名 奖金15000元、奖杯、证书
二等奖2名 奖金8000元、奖杯、证书
三等奖5名 奖金3000元、奖杯、证书
入围奖10名 奖金500元、证书
(2)平面类奖项
一等奖1名 奖金12000元、奖杯、证书
二等奖2名 奖金6000元、奖杯、证书
三等奖5名 奖金2000元、奖杯、证书
入围奖10名 奖金300元、证书
(3)广播类奖项
一等奖1名 奖金12000元、奖杯、证书
二等奖2名 奖金6000元、奖杯、证书
三等奖5名 奖金2000元、奖杯、证书
入围奖10名 奖金300元、证书
(4)口号类奖项
一等奖1名 奖金3000元、奖杯、证书
二等奖2名 奖金1000元、奖杯、证书
三等奖5名 奖金500元、奖杯、证书
入围奖10名 奖金100元、证书
2、组织奖
为调动各单位参与积极性,将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和获奖作品数量情况,评出优秀组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分别颁发奖杯、证书。
(五)参赛对象
面向全社会广发征集参赛作品,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均可参赛
(六)参赛办法
投稿截止时间:2009年9月10日
参赛者须按照参赛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作品提交至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宣传科
地址:南宁市凤翔路1号
邮编:530028
电话/传真:0771-5525752
电子邮箱:2004xck@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大赛均免受参赛费及报名费,获奖者奖金不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个人承担;
(二)报送参赛广告作品,在广告画面里请不要出现参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信息,以及其他商业单位广告语;
(三)内容相关连的两幅作品属两个单件作品,内容相关连的三幅以上(含三幅)作品属系列作品。
(六)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赛单位负责处理;
(七)参赛作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其它授权单位报名参赛,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的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
参赛作品仅限由一个单位报送。
(八)参赛报名者除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表上必填内容外,还须将登记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构成填写齐全,以备大赛后续工作所需。
(九)参赛报名者应仔细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错误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联络不畅通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十)参赛作者拥有其作品著作权,中选作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来搞一律不退,主办方有权对中选作品进行集结出版和展示发布,不再另付稿酬;
(十一)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