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部文件
华为公司任职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一)规范员工的培养和选拔,推动做实的人不断提高水平,引导有水平
的人做实,按做实给予评价。
(二)建立职业发展通道,激励员工不断提高职位胜任能力,保证员工能
力与岗位要求相匹配,促进高绩效团队的形成。
(三)树立有效培训和自我学习的标杆,以资格标准不断牵引员工终生学
习、不断改进,构筑学习型组织,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华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球范围内的任职资格管理。
华为公司是指深圳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球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全资子公司,但不包括各地的合资公司。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以职位责任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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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资格以支撑公司的业务为根本出发点,其管理、评价、提升均以职位
责任为依据,促进员工承担职位要求的责任。
(二)以绩效为导向
员工实际贡献的大小作为其任职资格评价的必要条件,任职资格管理应向
已在自身岗位上做出持续贡献的员工倾斜,使他们获得相对更快的成长机会。
(三)以任职能力为核心
任职资格管理的核心是关注员工任职能力的提升,侧重于帮助员工针对其
所承担的岗位责任,不断提升其准备度,以促进实现其对组织的持续贡献。
(四)客观公正
依据员工承担的职位责任和任职资格标准,对员工实现持续贡献的任职能
力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二章 任职资格类别划分和级别设置
第四条 任职资格类别划分
任职资格类别划分与职位类别划分保持一致。
第五条 任职资格级别设置
任职资格级别设置应以承担起与其相应类别的职位应负责任为原则。各专业
技术与管理职位均有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任职资格的级别与职位的任职要求相
匹配,最高级别不得超过相应类别最高职位的任职要求。
原则上,根据职位设置,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级别为初级到九级,管理任职资
格级别为三到五级。
第六条 职业发展双通道
任职资格与职位相结合,为员工提供了职业发展通道。通过任职资格管理
的牵引,形成管理和专业/技术两条职业发展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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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设一支强大的技术及业务专家队伍,牵引优秀员工在擅长的领域追求卓
越、不断精深,安居乐业,形成在核心业务能力上长期聚焦和持续积累的气候和
组织行为,专业/技术线和管理线都是公司事业的支柱。
职业发展双通道如图所示:
第三章 任职资格标准管理
第七条 任职资格标准开发原则
任职资格标准是基于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承担该岗位的长期综合绩效优秀的
员工被证明了的成功行为和能力要素进行归纳而成的评价指南。标准开发源于业
务发展和职位责任,不同级别的标准应有明显的区分度,并能够牵引员工持续改
进任职能力。
第八条 任职资格开发需求管理
标准开发前需明确相关职位的责任,对是否需要开发标准以及标准开发的
基层业务人员
骨干
核心骨干
中高层专家
资深专家
中基层管理者
中高层管理者
高层管理者
管理线 专业/技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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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机、标准设置的级别进行分析、评审。
第九条 任职资格标准开发与修订
标准内容应符合公司战略和政策导向,及时总结综合绩效结果优秀员工的
成功经验和行为,涵盖影响职位高绩效的关键要求。标准级别的划分应具有明显
的可区分度,不同职类的各级标准描述应与通用级别角色定义一致。
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授权组织相应业务领域专家与人力资源专业人
员共同撰写,经小组评审后交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核。
当公司战略、业务流程、组织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标准进行审视和
修订。
第十条 任职资格标准签发与发布
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授权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部审核、签发、发布,并交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归档。
第十一条 任职资格标准管理
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统一管理,各区域在保持与该职类通用标准一
致的基础上,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本地化修订,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核通过
后实施。
第四章 任职资格认证管理
第十二条 任职资格认证管理原则
任职资格认证用以牵引员工持续在实践中学习和锻炼,提高自身技能水准,
从而改善同岗位要求的匹配程度。
任职资格认证组织应分类分层,员工资格晋升应循序渐进,总体资格变动节
奏有序,保证程序和结果的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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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职位责任发生变化时,应根据新的职位责任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标准对
其任职能力重新评价。
任职资格等级可升可降,对于长期绩效差、不能承担职位责任或不符合品德
要求的员工,应给予任职资格降级降等。
第十三条 任职资格认证需求
任职资格认证应根据业务规划的需要、人力资源配置及变动规律,以及人员
能力成长规律,适度考虑人才储备的需要,确定需求。
第十四条 任职资格认证方式
为保证认证质量,提高任职资格认证效率,任职资格认证采用分层管理的
方式进行。原则上二级及以下认证由主管对照标准对申请人进行逐项评议;三级
及以上认证需由相应类别任职资格认证小组组织答辩并集体评议;各职类最高级
别的任职资格认证应由该职类公司级认证机构进行统一认证、评议和跨部门评
审,以确保标准把握的一致性。
第十五条 任职资格认证实施
相同工作性质(职类)的人员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程序公正的认证,以促进
认证结果的客观性,真实反映员工持续贡献的任职能力。
任职资格认证经过申请、基本条件审核、自评、主管或评议小组认证评议、
公司批准、结果反馈几个环节,确保认证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任职资格认证/复核应遵循规范的认证/复核程序,确保认证各相关人有效
参与。
高级别任职资格结果应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员工可以向公示部门反馈
意见或进行投诉。
第十六条 任职资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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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参加并通过任职资格认证或复核后,任职资格结果经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部批准,即获得相应的任职资格,两年内有效。任职资格结果由公司人力资源管
理部在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维护。
第十七条 任职资格申诉
员工拥有任职资格结果的知情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或其授权部门承担向
员工反馈和解释的义务。员工若对结果存有异议,沟通无效时,可向公司人力资
源管理部授权部门提出申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对申诉结果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五章 任职资格应用
第十八条 任职资格标准的应用
任职资格认证应依据职位责任和任职资格标准进行。
任职资格标准的应用包括:作为培训需求的重要来源,培训体系根据各类
别任职资格标准的要求,进行课程体系建设;作为职位说明书任职要求的补充和
细化,用于招聘中参考确定拟聘职位的考察标准;指导员工日常工作的改进。
第十九条 任职资格结果的应用
任职资格结果是评判员工针对目前承担岗位责任胜任程度的重要观察因素
之一,但不直接导致员工职位晋升或薪酬提升。
针对具体岗位的准备度提升将有助于员工获得更多的任用机会。任职资格
是人员选拔、职位晋升、岗位调配和任命管理的必要条件。
各级主管应根据认证复核过程中提出的改进点,指导员工制订改进计划、
参加培训及相关锻炼;合理地分配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辅导。
第六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条 职责分工
(一)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贯彻任职资格政策,制定、推行任职资格
管理制度;审批任职资格标准、认证与复核结果;维护任职资格结果;受理申诉。
(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授权部门负责贯彻公司任职资格工作方针,制
定本部门任职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并推行、落实;受理任职资格申诉;开发、修订
任职资格标准及组织实施认证。
(三)各级业务部门主管负责参与相关任职资格标准开发及优化,按照认
证程序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的认证评议,并将通过审批的认证结果向员工
沟通、反馈,指导和帮助员工提升职位胜任能力。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是公司任职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负责解释。各业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本规定基础上制订相关操作细则,细则不
得与本规定冲突,并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的中文和英文版本在解释上有歧义或不同理解时,以中
文版本为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对本规定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