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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报告
比科斯
NEEQ: 833908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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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 10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20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25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29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 32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 36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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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克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元保证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
性的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并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该报告客观公正
地反应了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董事会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日后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
除审计报告中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对公司的影响。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克勇持有公司 %的股权,为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能够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和决策。如果实际控制
人利用其控制和主要决策者的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
大资本支出、人员任免、发展战略等方面施加影响,存在使公
司决策偏离中小股东最佳利益目标的可能性。本公司通过完善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法人治理架构,董事会成员涵盖了其他
重要股东的委派代表,制定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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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尽可能降低实际控制人对本公
司的不当控制的可能性。
房产合法性风险
公司及旗下各子公司主要采取租赁房产的方式展开生产经营。
公司子公司纳利光学与东莞市华异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厂
房租赁合同书》,承租其位于东莞市黄江镇长龙村华裕街 6 号
的厂房,该厂房用地系集体土地,无房屋所有权证。公司承租
的该处厂房的建设和权属存在法律瑕疵,存在不能根据相应租
赁合同使用该处房产的风险。因上述房产系比科斯旗下多家子
公司所在地,如因建设及权属方面的法律瑕疵导致上述房产无
法正常使用,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克勇先生承诺,如公司承租的东莞市黄
江镇长龙村华裕街 6 号厂房因房产建设和权属方面的法律瑕疵
或拆迁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所产生的损失由其本人负
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目前,公司已租赁现有厂房多年,与出
租方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订长期合约的方式
保障公司厂房使用的持续性,短期内无法使用现有厂房的可能
性较小。
知识产权遭受侵害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授权有效专利 138 项。本公司及本公
司之控股子公司光学拥有的专利是赢得市场的关键性因素,是
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光学膜行业属于资本及技术
密集型行业,公司的知识产权在未来可能遭受不同形式的侵犯,
公司可能无法实施完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且实施保护措施
的成本较高,因而如果公司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充分保护,未
来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一方面,公司通
过专利布局对公司的核心技术进行保护,另一方面,公司已经
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对职责,范围及权限进行了详细的规
定,公司在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外,在未来适当的时候将通过
实施股权激励措施,确保团队的稳定性。
新市场开拓风险
近年来,随着行业格局的变化,公司一些主要客户业务规模下
降或调整产品线,造成公司主要客户结构出现一定的变动。同
时,随着公司产品线的扩张,产品种类的深度和广度将更为丰
富,公司主要客户结构也会出现一定的调整。因此,公司需要
不断开拓新市场,以抵消老客户采购额下降的风险,拓宽公司
产品线及销售渠道。如果公司老客户大幅降低采购额或终止与
公司的合作,而公司未能及时就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或新开拓
市场利润率水平较低,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公
司通过调整生产效率及持续开拓新客户的同时,不断加快新产
品研发投入,确保公司能够持续获取稳定的收益。
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给予客户一定的赊销信用期,2020年末、2021年末及 2022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4,531, 元、
35,591,元和 32,114,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
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 %、25%和 %。其中,报告期
内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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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和 %,整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
况良好。但是,如果公司客户因疫情影响难以保持持续竞争力
而退出市场,公司仍然存在一定的坏账风险。
公司投资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对外共投资两家全资子公司(品罗科技、香港比科斯)、
三家控股子公司(十号街、纳利光学、考拉妈妈),另外还有
四家二级子公司(品罗香港、纳利新材料、博泰高分子、梅州
纳利),一家三级子公司泓瀚。其中品罗科技、十号街、纳利
光学、考拉妈妈、纳利新材料、博泰高分子、梅州纳利、泓瀚、
平潭品罗、注册地在中国大陆,比科斯香港、品罗香港注册地
为香港。
公司投资子公司较多,管理成本较高,要求公司不断提升管理
能力,保障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规范、稳定、持续运营。此外,
投资规模的扩张对公司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未来
公司如不能保持或及时招聘到优秀的管理人员,将会影响到公
司的扩张速度或正常运营,从而影响公司整体的业绩或业绩的
增长速度。为减少管理成本和管理风险,公司正逐步对全资子
公司进行业务合并,适当减少全资子公司的数量。
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从事产品设计开发、生产与品质控制、客户维护等岗位的
核心人员是保障公司业务持续稳定的关键。公司核心人员承担
着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生产工艺改进、产品质量控制等重任,
对公司保证产品质量、控制生产成本、后备人才培养、市场开
拓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若公司核心人员流失将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公司计划通过强化企业文
化、岗位价值提升、加强公司福利待遇等方式提升公司员工的
归属感,减少公司人员流失。
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9,624,
元、9,245,元和-16,487,元,公司尚处于加速内
部调整、调整产业布局、培育新的商业模式阶段,由于新产品
的研发投入较大,而原有商业模式受到外部大环境的影响未能
按照预期完全扭亏为盈,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未能达到预期。
公司已经加大对新产品的设计研发投入,逐步以毛利率较高的
新产品逐步取代毛利率较低的传统产品,提升生产效率,扭转
经营业绩下滑的情况。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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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比科斯 指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纳利光学 指 东莞市纳利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比科斯子公司
十号街 指 深圳市十号街网络平台有限公司,比科斯子公司
考拉妈妈 指 深圳市考拉妈妈科技有限公司,比科斯子公司
意嘉塑胶 指 深圳市意嘉精密塑胶有限公司,比科斯子公司
品罗科技 指 深圳市品罗科技有限公司,比科斯子公司
纳利新材料 指 东莞纳利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比科斯子公司
博泰高分子 指 深圳市博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比科斯子公司
比科斯香港 指 比科斯香港有限公司,比科斯子公司
品罗香港 指 品罗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比科斯子公司
泓瀚 指 深圳市泓瀚材料有限公司,比科斯子公司
平潭品罗 指 品罗科技(平潭)有限公司,比科斯子公司
梅州纳利 指 梅州市纳利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比科斯子公司
海南十号街 指 十号街网络平台(海南)有限公司,比科斯子公司
品罗创新 指 深圳市品罗创新实业有限公司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报告 指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 指 20220101-202201231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指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我国、国内 指 中国大陆地区
力合清源 指 常州市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泽嘉盟 指 宁波中泽嘉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顺为创投 指 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米投资 指 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星投资 指 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新证券 指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 指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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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科技 指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小米通讯 指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万魔声学 指 万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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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Pcase Electronic(Shenzhen)Co,.Ltd.
Pcase
证券简称 比科斯
证券代码 833908
法定代表人 陈克勇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何巨飞
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69区中粮创芯研发中心 1栋 14楼 1410
室
电话 0755-26606309
传真 0755-26606309
电子邮箱 hejufei@
公司网址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69区中粮创芯研发中心 1栋 14楼 1410
室
邮政编码 51810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69区中粮创芯研发中心 1栋 14楼 1410
室
三、 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10年 1月 4日
挂牌时间 2015年 10月 27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其他未列明制造业-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主要业务 销售商品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光学级薄膜卷材、母婴产品以及生活类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
销售。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 89,736,842
优先股总股本(股) 0
做市商数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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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陈克勇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陈克勇,无一致行动人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内容
报告期内是
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990505881 否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9区中
粮创芯研发中心 1栋 1412
是
注册资本 89,736,842 否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国新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国新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龚晨艳 江晓云
2年 1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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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84,709, 270,667, %
毛利率%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80, 17,608,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16,354, -21,66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计算)
% % -
基本每股收益 -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12,873, 139,546, %
负债总计 129,269, 139,25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000, 21,181,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
流动比率 -
利息保障倍数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06, 15,481,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存货周转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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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89,736,842 89,736,842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 -
(六)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政府补助 1,170,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导致的损益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19,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923,
所得税影响数 20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4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274,
(八)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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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1、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2、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十)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0 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减少 2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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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专注于移动智能终端配件、生活类、母婴类产品的研发及生产,主要应用于移动智能终端的光
学膜、生活类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包括研发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及采购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针对消费升级所涉及的生活类、母婴类产品,由专门的工业设计团队就产品的外观及结构进行
设计,选择匹配的材质,通过客户的反馈和建议不间断修改设计原型,与客户沟通设计思路、最终达到
客户满意的效果。
在移动智能终端大规模应用的光学膜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纳利光学材料有限公司(“纳利光
学”)拥有两名硕士领军的 8 人研发团队对光学膜产品进行研发,研发人员根据光学膜产品的不同使用场
景,精算出光学膜的厚度、透光度、平整度等指标,并设计出相应的光学膜生产流程,并根据客户反馈
不断调整产品参数,提升产品性能,最终达到客户的要求。公司研发及生产的 AB 胶产品已打破了韩国
企业的市场垄断,并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在此基础上,公司重点研发技术含量更高的 OCA 产品,该技
术的突破将打破日本企业对屏内膜的垄断。
2、生产模式
针对消费升级相关的生活类、母婴类产品,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单定产”,即根据客户的订单安
排生产,目前公司所研发、生产的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主要为贴牌,通过产品制造的技术附加值获取利润。
公司已经拥有四条进口的光学涂布生产线,已经基本实现自动化生产。生产工人的主要任务为依据客户
要求调整工艺制程及生产配方,监控及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由销售人员对市场进行评估,按照评估
的市场需求量安排生产,主要通过技术优势、产品品质及生产规模获取利润。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原料包括 PET 基膜以及其他的化工原料,主要来自于国外知名厂商的中国代理及国内知名
的化工原料供应商以确保产品的性能及质量,符合公司领先行业的高标准要求。
4、销售模式
对于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公司的销售团队主要负责发掘客户需求,商谈产品定价及签订生产订
单等,由于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的种类较多,不同产品的生产成本及生产技术存在差异,一般来说,
公司销售团队依据生产成本为依据,参考同行产品的价格、订单量大小、交货周期等因素调整产品价格
区间,公司的主要交易对象为配件的品牌商及消费电子的终端工厂,大部分为直接销售模式。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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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变动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货币资金 2,790, % 1,175, % %
应收票据 - - 90, % -100%
应收账款 32,114, % 35,591, % %
存货 3,407, % 8,384,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31,203, % 37,607, % %
固定资产 11,629, % 13,251, % %
在建工程 316, % - - -
无形资产 250, % 453, % %
商誉 - - - - -
短期借款 6,000, % 8,000, % %
长期借款 8,000, % - - -
使用权资产 12,423, % 18,152, % %
资产总计 112,873, 100% 139,546, 100%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较上年增加 %,主要原因是年末购买的理财产品减少;
2、应收票据较上年同期减少 100%,主要是年末未有收到票据;
3、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是纳利光学营收减少相应的应收账款减少;
4、存货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是光学薄膜原材料年末未有备料导致存货减少;
5、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是正常年限的折旧摊销导致;
6、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是参股公司品罗创新按照权益法核算导致;
7、无形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原因为无形资产正常的摊销;
8、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25%,主要原因是纳利光学部分贷款转为长期借款;
9、使用权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原因是租赁期间缩短,资产费用减少。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15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营业收入 184,709, - 270,667, - %
营业成本 165,166, % 240,885, % %
毛利率 % - % - -
销售费用 3,327, % 8,972, % %
管理费用 10,977, % 23,520, % %
研发费用 14,479, % 18,476, % %
财务费用 1,099, % 1,688, % %
信用减值损失 -1,358, % -3,264, % %
资产减值损失 -1,341, % -2,240, % %
其他收益 1,176, % 2,828, % %
投资收益 -6,397, % 35,815, % %
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313,
%
37, %
%
资产处置收益 - - -424, % 100%
汇兑收益 - - - - -
营业利润 -18,077, % 9,531, % %
营业外收入 1,457, % 19, % 7,%
营业外支出 30, % 200, % %
净利润 -16,487, % 9,245, %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原因是光学薄膜业务减少及品罗创新按权益法核算;
2、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原因是收入规模下降;
3、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原因是品罗创新按权益法核算导致费用减少;
4、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原因是品罗创新按权益法核算导致费用减少;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是品罗创新按权益法核算导致费用减少;
6、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原因是品罗创新按权益法核算导致费用减少
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原因是品罗创新按权益法核算导致费用减少;
8、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原因是品罗创新按权益法核算导致其他收益减少;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原因是品罗创新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导致;
7、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没有资产处置收益;
8、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及投资收益的减少;
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主要原因是 2022 年处置了无须支付的应付账款;
10、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原因是本期无较大的罚款支出;
11、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原因是光学薄膜板块亏损及品罗创新按权益法核算的亏损。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81,751, 269,733, %
16
其他业务收入 2,957, 933, %
主营业务成本 164,060, 240,220, %
其他业务成本 1,105, 665, %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
期
增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
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百分点
卷材 38,980, 37,622, % % % %
生 活 类 产
品
142,152, 125,905, % % % %
母 婴 类 产
品
618, 533, % % % %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
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百分点
内销 180,596, 163,083, % % % %
出口 1,155, 977, % % % %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1、2022年受疫情及手机终端的影响,原材料涨价,卷材产品收入下滑;
2、生活类产品较上年减少 %,主要是品罗创新按照权益法核算,不再纳入合并数据;
3、母婴产品比较依赖品牌知名度,当前阶段无法在母婴行业打造自有品牌的知名度,2022 年销售的产
品为以前研发的产品,公司已逐步减少母婴类产品的研发。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1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136,721, % 是
2 深圳市力志光电有限公司 5,528, % 否
3 深圳市涵希科技有限公司 2,767, % 否
4 深圳市百思腾电子有限公司 2,570, % 否
5 深圳市东邦红实业有限公司 2,242, % 否
合计 149,830, % -
17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1 余姚市奥城电器有限公司 42,654, % 否
2 宁波邦首电器有限公司 30,432, % 否
3 华裕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26,534, % 否
4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1,783, % 否
5 余姚市捷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827, % 否
合计 121,232, %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06, 15,48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56, -22,1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61, -1,280, %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是光学薄膜业务业绩萎缩,项目亏损导
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主要是购买的理财金额增加导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主要原因是债权融资增加导致;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
司
名
称
公
司
类
型
主
要
业
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东
莞
市
纳
利
光
学
材
控
股
子
公
司
光
学
薄
膜
30,000,000 30,054, -39,968, 40,047, -15,009,
18
料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考
拉
妈
妈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类
产
品
10,000,000 48,893, 8,063, 144,271, 6,042,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理财产品类型 资金来源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预期无法收回本
金或存在其他可
能导致减值的情
形对公司的影响
说明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1,420, 0 不存在
合计 - 11,420, 0 -
非金融机构委托理财、高风险委托理财或单项金额重大的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3. 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共同投资合作或合并范围内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
三、 持续经营评价
本公司 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发生经营亏损 16,354, 元,截止 2022年 12月 31 日,
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累计亏损 202,353, 元,资产负债率为 %,总体毛利率为 %,且
上一年度相比下降 %,主要系本公司正处于业务转型阶段,新业务前期投入比较多,导致持续经营
性亏损。
本公司针对现状,拟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如下:
1、业务梳理:对公司整体业务进行系统性梳理并加强管控,亏损业务由董事长陈克勇亲自主抓,
同时每季度通过子公司总经理及股权激励对象述职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管控并拉通集
团内外部资源。
2、业务开拓:子公司纳利光学招募了业务资深人士担任主管业务的常务副总,并组建了业务二部、
三部全力开拓新能源领域的订单,打造消费电子和新能源两翼齐飞的业务格局,新能源订单后续将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毛利,扭转当前的亏损局面。
3、计划管理:建立规范化的计划编制、执行与考核体系,以纳利光学、考拉妈妈总经理及高管的
目标责任书为抓手,形成逐年提高的计划指标管理及考核体系。
4、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与经营管理更好的有机结合,以每月的月度经营会为抓手,通过深度分析
和讨论决策进一步提高纳利光学、考拉妈妈的经营管理水平。
5、制度建设:集团整体并推进纳利光学、考拉妈妈编制规范化、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类管理办法及
实施细则,建立执行与监督体系。
6、质量管控:制定从项目研发、建设及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标准,并保持不断提高。
7、项目管理:重点是建立项目效益评估、项目核算和项目评价机制,制定逐年提升的工作标准。
8、内部审计:每半年对考拉妈妈、纳利光学进行内部审计,并对调岗、离职的中高管进行离任审
计,通过制约机制有效提升企业经营质量。
鉴于本公司拟采取的上述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具
有可持续经营性。
20
第四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四.二.(一)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是 □否 四.二.(二)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的情况
□是 √否 四.二.(三)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四.二.(四)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
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四.二.(五)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是 √否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性质
累计金额
合计
占期末净资产比
例% 作为原告/申请人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诉讼或仲裁 969, 1,527, 2,496, %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发生的提供担保事项
挂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或者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累计
21
金额超过挂牌公司本年度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
√是 □否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
号
被担保
人
担保金额
实际履行
担保责任
的金额
担保余额
担保期间
责任
类型
是否
履行
必要
的决
策程
序
是否
因违
规已
被采
取行
政监
管措
施
是否
因违
规已
被采
取自
律监
管措
施
违规
担保
是否
完成
整改 起始 终止
1
东莞市
纳利光
学材料
有限公
司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2022
年 12
月 1
日
2025
年 11
月 29
日
连带
已事
前及
时履
行
不涉
及
不涉
及
不涉
及
合
计
-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 - - - - - -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担保合同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12 月 1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市纳利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签署借款合同编号为:ZXQDK47679012022235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本次借款为人民币
万元,借款用途是用于借款人补充流动资金,含采购原材料、支付租金、员工工资等。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贷款年利率为 %,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借款期限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9 日。陈克勇、姚秋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编号为第
ZXQBZ47679012020072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编
号 ZXQBZ476790120200727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截止 2022年 12月 31日,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
款余额为人民币 万元。
公司提供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22
报告期内挂牌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8,000,000 8,000,000
公司及表内子公司为挂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
- -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
人提供担保
- -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 -
公司为报告期内出表公司提供担保 - -
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违规担保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预计担保及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四)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 24,000,000 986,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286,000,000 138,768,
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
其他 50,000,000 14,000,000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
期
承诺结束
日期
承诺来源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
况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15年 7月
20 日
挂牌 赔偿责任
承诺
公司承租的东莞
市黄江镇长龙村
华裕街 6 号因
房产建设和权属
方面的法律瑕疵
或拆迁等因素导
正在履行中
23
致无 法 正 常
使 用的,所产生
的损失由其本人
负责承担全部赔
偿责任。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15年 7月
20 日
挂牌 限售承诺 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股份不超过
持有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15年 7月
20 日
挂牌 限售承诺 承诺股份锁定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15年 7月
20 日
挂牌 同业竞争
承诺
承诺不构成同业
竞争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15年 7月
20 日
挂牌 规范关联
交易承诺
承诺规范关联交
易
正在履行中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完成整改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是否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不涉及 不涉及
除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及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要求的外,承诺已无法
履行或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挂牌公司权益的,承诺人是否未充分披露原
因并履行替代方案或豁免承诺的审议程序
不涉及 不涉及
除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人是否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 不涉及 不涉及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克勇先生承诺,如公司承租的东莞市黄江镇长龙村华裕街 6 号因房产
建设和权属方面的法律瑕疵或拆迁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所产生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承担全部赔
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签署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函》,具体承诺如下: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克勇承诺:“本人为深圳比科斯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总经理,鉴于公司于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本人就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事项承诺如下:在任职期间,本人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股票解除转让限制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上事项,特此承诺。”2、黄铭杰承诺:“本人为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鉴于公司拟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本人就持有公司
的股份锁定事项承诺如下:在任职期间,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股票解除转让限制
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上事项,特此承
诺。”
三、2015 年 7 月 20 日,为有效防止及避免今后与股份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克勇已向公司出具不可撤销的关于《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内容如下: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24
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1、
目前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本人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或间接控股公司)
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
公司相同、相近或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不进行任何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3、对
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确保其履行本《承
诺函》项下的义务;4、如公司将来扩展业务范围,导致本人或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或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按照如下方式清
除与公司的同业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公司有意受让,在同等条件下按法定程序将竞争业务优先转让给公司;(4)
如公司无意受让,将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本人或
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本人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规
范关联交易承诺函》,作出以下承诺: 1、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
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
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项目应
交由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保证其公正性,使关联交易公平、合理;4、不利用股东、董事、监事
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地位,促使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作出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5、
在经营决策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关联股东回避制度,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五、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规范关联交易做出如下承诺:1、本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
减少本人、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的其他企业、组织、机构(以
下简称“关联企业”)与比科斯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
本人或关联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比科斯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
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比科斯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
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比科斯及其他股东的利益。3、本人保证不利用在比科斯中的地
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比科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利用本人在比科斯中的地位和影响,违
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比科斯违规提供担保。4、承诺书自签字之日即行
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比科斯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比科斯关联人
期间内有效。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
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事项均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25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41,945,862 % 0 41,945,862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4,829,731 % 0
4,829,731 %
董事、监事、高管 317,699 % 0 317,699 %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47,790,980 % 0 47,790,98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40,956,299 % 0
40,956,299 %
董事、监事、高管 953,101 % 0 953,101 %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总股本 89,736,842 - 0 89,736,842 -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
称
期初持股
数
持
股
变
动
期末持股
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期末
持有
的质
押股
份数
量
期末
持有
的司
法冻
结股
份数
量
1 陈克勇 45,786,030 0 45,786,030 % 40,956,299 4,829,731 0 0
2 顺 为 创
投
13,235,526 0 13,235,526 % 3,528,948 9,706,578 0 0
3 李商 8,895,600 0 8,895,600 % 0 8,895,600 0 0
4 金 星 投
资
8,823,684 0 8,823,684 % 2,352,632 6,471,052 0 0
5 中 泽 嘉
盟
4,749,526 0 4,749,526 % 0 4,749,526 0 0
6 力 合 清 4,738,526 0 4,738,526 % 0 4,738,526 0 0
26
源
7 国 新 证
券
908,000 0 908,000 % 0 908,000 0 0
8 赖振华 726,150 0 726,150 % 0 726,150 0 0
9 朱文峰 726,150 0 726,150 % 544,613 181,537 0 0
10 黄铭杰 544,650 0 544,650 % 408,488 136,162 0 0
合计 89,133,842 0 89,133,842 % 47,790,980 41,342,862 0 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顺为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顺为资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拉萨经济技术
开发区顺为资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顺为资本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委派代表:雷军),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顺为资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雷军和张彤
(二人为夫妻关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为雷军。金星投资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雷军是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克勇,期末持股数为 45,786,030,期末持股比例为 %。
四、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七、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贷款方
式
贷款提供
方
贷款提供方
类型
贷款规模
存续期间
利息率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1 信用贷
款(含
担保)
中国银行 银行 8,000,000 2022 年 12 月 1
日
2025 年 11 月
30日
%
2 信用贷
款(含
担保)
中国银行 银行 8,000,000 2021年 11月 26
日
2022 年 11 月
25日
%
3 信用贷
款(含
担保)
北京银行 银行 3,000,000 2022年 10月 21
日
2023 年 10 月
21日
%
4 信用贷
款(含
担保)
平安银行 银行 3,000,000 2022 年 7 月 22
日
2023年7月21
日
%
5 其他方
式
陈克勇 非银行金融机
构
5,150,000 2022年 11月 23
日
2027 年 11 月
22日
%
6 其他方
式
台骏国际
租赁
非银行金融机
构
4,400,000 2022 年 8 月 4
日
2024年 8 月 2
日
%
7 其他方
式
和运国际 非银行金融机
构
2,500,000 2022年 11月 21
日
2024年5月22
日
%
合计 - - - 34,050,000 - - -
九、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28
十、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9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是否为失信
联合惩戒对
象
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陈克勇 董 事长 /总经
理
男 否 1971年 4月 2021年 12月
24日
2024年 12月
23日
何巨飞 副 总经理 /董
事会秘书/董事
男 否 1981年 9月 2021年 12月
24日
2024年 12月
23日
张元 财 务总监 /董
事
男 否 1988年 6月 2021年 12月
24日
2024年 12月
23日
李林克 董事 男 否 1971年 12月 2021年 12月
24日
2024年 12月
23日
王德业 董事 男 否 1978年 7月 2021年 12月
24日
2024年 12月
23日
黄铭杰 董事 男 否 1981年 7月 2021年 12月
24日
2024年 12月
23日
蔡明杰 董事 男 否 1980年 6月 2021年 12月
24日
2024年 12月
23日
文飞 董事 男 否 1978年 8月 2021年 12月
24日
2024年 12月
23日
陈子超 董事 男 否 1971年 8月 2021年 12月
24日
2024年 12月
23日
袁愿 董事 男 否 1982年 10月 2021年 12月
24日
2024年 12月
23日
朱浪花 监事会主席 女 否 1986年 1月 2021年 12月
24日
2024年 12月
23日
刘素丽 监事 女 否 1985年 11月 2021年 12月
24日
2024年 12月
23日
张利红 监事 女 否 1988年 7月 2021年 12月
24日
2024年 12月
23日
董事会人数: 10
监事会人数: 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陈克勇为公司控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铭杰为公司股东。
30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关键岗位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
事项 是或否 具体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
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
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否
是否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形 否
是否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
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否
财务负责人是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
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是 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专业
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
三年以上
是否存在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不限于近
亲属)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投资与挂牌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
企业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是否与公司订立除劳务/
聘任合同以外的合同或进行交易
否
是否存在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否
是否存在董事连续十二个月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
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否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等关键职务是否存在一人兼多职的情况
否
31
(六) 独立董事任职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行政人员 13 1 0 14
生产人员 53 0 21 32
销售人员 22 0 9 13
技术人员 38 0 20 18
财务人员 9 0 2 7
员工总计 135 1 52 84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8 1
本科 40 30
专科 34 29
专科以下 53 24
员工总计 135 84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无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是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制度》,新制定了《内幕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
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已建立的规章制度有:《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现有公司治理机制能为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保证了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
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并对纠纷解决机制、关联股东和董事的回避、投资者关系管
理等制度作出了规定。
公司建立的组织结构符合《公司法》及其它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满足公司日常管理和生
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制定的现行章程合法有效,三会议事规则合法合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的构成与职责明确。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为保障公司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公司章程
及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股东的各项权利、义务。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决策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了相关程序。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公司是否已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完善公司章程:
√是 □否
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完成了章程修改事项。
33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的召开次数
项目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召开次数 2 3 2
2、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情况
事项 是或否 具体情况
股东大会是否未均按规定设置会场 否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是否未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6个月内举行 否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是否未提前 20日发出 否
2022年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是否未均提前 15日发出 否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 10%以上的股东是否向董事会提
议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否
股东大会是否实施过征集投票权 否
股东大会审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
二十六条所规定的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是否未单独计票并披露
否 公司股东未达到
200 人,对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未
单独计票
3、 三会召集、召开、表决的特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三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
表决和决议等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三会成员符合相关任职要求,勤勉
踏实,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
议。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
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 PET光学级薄膜、智能硬件、母婴产品的研发、生产及
34
销售等。公司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2、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通过整体变更设立,所有与经营性业务相关的资产在整体变更过程中已全部
进入股份公司,正在办理相关资产权属的变更和转移手续。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
运营,公司目前业务和生产经营必需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不
存在与股东共用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
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离;公司单独设立财务部
门,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不存在兼职情形;公
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开立了独立的银行账号,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
记证、独立纳税。
5、机构独立情况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
及监督机构,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各
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行使职权。本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相独立,不
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事项 是或否
挂牌公司是否存在公章的盖章时间早于相关决策审批机构授权审批时间的情形 否
挂牌公司出纳人员是否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
作
否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
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
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公司财务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拆分市场风险、政策风
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的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
风险控制体系。
4、公司现有内部管理制度能为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能保证股东充分适当地行使股东权利,
包括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促使董事会、监事会勤勉尽责,公司治理规范有效。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
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
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信息披露差错按照“《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第七章 附则”进行追责和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信息遗漏等情况。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公司管理
35
层严格遵守了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三、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36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大华审字[2023]000755号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
审计报告日期 2023年 4月 27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龚晨艳 江晓云
2年 1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2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22万元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3]000755号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科斯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比科斯公司
2022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
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于比科斯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比科斯公司 2022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发生重大经营性亏损 16,354,元,且近五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连续发生重大经营
性亏损累计 179,815,元。虽然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其他信息
比科斯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比科斯公司 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
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37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
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比科斯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比科斯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比科斯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比科斯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
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比科斯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
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
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
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
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
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
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
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比
科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比科斯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比科斯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
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
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龚晨艳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晓云
38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2 年 12月 31日 2021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注释 1 2,790, 1,17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注释 2 11,420, 15,797,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五)注释 3 90,
应收账款 32,114, 35,591,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五)注释 5 508, 1,86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五)注释 6 2,724, 4,26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注释 7 3,407, 8,38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注释 8 1,884, 1,289,
流动资产合计 54,850, 68,45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五)注释 9 31,203, 37,60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五)注释 10 11,629, 13,251,
在建工程 (五)注释 11 31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五)注释 12 12,423, 18,152,
39
无形资产 (五)注释 13 250, 453,
开发支出
商誉 (五)注释 14
长期待摊费用 (五)注释 15 304, 4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注释 16 1,336, 1,173,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注释 17 558,
非流动资产合计 58,023, 71,087,
资产总计 112,873, 139,54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注释 18 6,000, 8,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五)注释 19 61,023, 82,92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五)注释 20 2,308, 4,16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五)注释 21 1,918, 1,241,
应交税费 (五)注释 22 1,757, 1,582,
其他应付款 (五)注释 23 28,202, 21,36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注释 24 9,616, 4,967,
其他流动负债 (五)注释 25 273, 540,
流动负债合计 111,100, 124,77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五)注释 26 8,000, -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五)注释 27 8,280, 13,615,
长期应付款 (五)注释 28 1,25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40
递延收益 (五)注释 29 632, 8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169, 14,474,
负债合计 129,269, 139,25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五)注释 30 89,736, 89,736,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五)注释 31 116,652, 116,65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五)注释 32 181, 28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注释 33 2,783, 2,78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注释 34 -202,353, -188,2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合计
7,000, 21,181,
少数股东权益 -23,395, -20,88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6,395, 2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总计
112,873,
139,546,
法定代表人:陈克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元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2 年 12月 31日 2021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6, 3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四)注释 1 12,532, 34,19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7,836,
其他应收款 (十四)注释 2 42,076, 45,80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1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42,
流动资产合计 55,017, 97,87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四)注释 3 53,365, 59,9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97, 310,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324, 529,
无形资产 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5, 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942, 60,813,
资产总计 108,960, 158,6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5,653, 19,781,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 71, 88,
应交税费 7, 717,
其他应付款 15,794, 15,99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 2,437, 2,419,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5, 199,
4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4,180, 39,2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33, 343,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3, 343,
负债合计 34,314, 39,54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89,736, 89,736,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6,482, 106,48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783, 2,78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24,355, -79,8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74,646, 119,1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总计
108,960,
158,690,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2年 2021年
一、营业总收入 (五)注释 35 184,709, 270,667,
其中:营业收入 (五)注释 35 184,709, 270,66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五)注释 35 195,180, 293,887,
43
其中:营业成本 (五)注释 35 165,166, 240,88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五)注释 36 130, 343,
销售费用 (五)注释 37 3,327, 8,972,
管理费用 (五)注释 38 10,977, 23,520,
研发费用 (五)注释 39 14,479, 18,476,
财务费用 (五)注释 40 1,099, 1,688,
其中:利息费用 1,232, 1,585,
利息收入 95, 26,
加:其他收益 (五)注释 41 1,176, 2,82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注释 42 -6,397, 35,81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6,403, -2,45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注释 43 313, 3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注释 44 -1,358, -3,26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注释 45 -1,341, -2,24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注释 46 -42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077, 9,531,
加:营业外收入 (五)注释 47 1,457, 19,
减:营业外支出 (五)注释 48 30, 2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650, 9,350,
减:所得税费用 (五)注释 49 -163, 10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487, 9,245,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487, 9,24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407, -8,362,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4,080, 17,60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9, 76,
4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100, 50,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0, 5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0, 50,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39, 25,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627, 9,32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4,180, 17,65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446, -8,33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陈克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元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2年 2021年
一、营业收入
(十四)注
释 4
2,198, 184,
减:营业成本
(十四)注
释 4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97, 99,
管理费用 2,953, 2,012,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77, 8,
其中:利息费用 - 25,
利息收入
加:其他收益 9, 3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4,131, -2,458,
4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61, -2,34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4,890, -6,704,
加:营业外收入 393,
减:营业外支出 1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4,496, -6,719,
减:所得税费用 54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4,496, -7,26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7,26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4,496, -7,26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46
项目 附注 2022年 2021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3,354, 326,24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462, 55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注释 50 6,927, 10,4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0,744, 337,2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0,263, 264,46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559, 19,58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83, 3,4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注释 50 14,044, 34,3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2,151, 321,7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06, 15,48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16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注释 50 155,615, 93,2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5,616, 93,4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1,659, 4,426,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注释 50 150,900, 111,237,
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560, 115,6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56, -22,1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144, 8,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注释 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144, 23,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044, 19,53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79, 63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注释 50 5,558, 4,1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182, 24,2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61, -1,28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 -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14, -8,0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75, 9,17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注释 51 2,790, 1,175,
法定代表人:陈克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元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2年 2021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7, 25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30, 15,5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97, 15,8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0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31, 68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52, 15,6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22, 16,3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 -4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4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 2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8, 2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 -21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 -6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 73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 39,
49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
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综合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89,736, 116,652, 281, 2,783, -188,273, -20,888, 29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89,736, 116,652, 281, 2,783, -188,273, -20,888, 292,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00, -14,080, -2,507,
-16,688,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00,
-14,080, -2,446,
-16,627,
50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
51
变动额结转留存
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61, -61,
四、本年期末余额 89,736, 116,652, 181, 2,783, -202,353, -23,395, -16,395,
项目
2021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
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89,736, 116,652, 230, 2,783, -205,881, -9,189, -5,66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其他
52
二、本年期初余额 89,736, 116,652, 230, 2,783, -205,881, -9,189, -5,66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
填列)
50, 17,608, -11,698, 5,960,
(一)综合收益总额 50, 17,608, -8,337, 9,321,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5,000, 15,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
股
15,000, 15,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
备
3.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
53
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
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18,361, -18,361,
四、本年期末余额 89,736, 116,652, 281, 2,783, -188,273, -20,888, 292,
法定代表人:陈克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元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54
一、上年期末余额 89,736, 106,482, 2,783, -79,859, 119,14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89,736, 106,482, 2,783, -79,859, 119,14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44,496, -44,496,
(一)综合收益总额 -44,496, -44,49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55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89,736, 106,482, 2,783, -124,355, 74,646,
项目
2021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计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89,736, 106,482, 2,783, -72,599, 126,40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89,736, 106,482, 2,783, -72,599, 126,40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7,260, -7,260,
56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7,260, -7,26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57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89,736, 106,482, 2,783, -79,859, 119,142,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第 1 页
三、 财务报表附注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历史沿革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前身为深圳市比科斯
电子有限公司,系由陈克勇、陈克祥、姚秋娴 3名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1月 4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6104447171,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陈克勇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陈克祥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姚秋
娴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均为货币资金出资。
2010年 12月 15日,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
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
东以人民币认缴,变更后股权结构为:陈克勇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陈克祥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姚秋娴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
2011年 10月 26日,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
册资本人民币 2,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
陈克勇以人民币认缴,变更后股权结构为:陈克勇出资人民币 2,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陈克祥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姚秋娴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2011年 12月 16日,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股东陈克祥将其所
持公司 %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李商;股东姚秋娴将其所
持公司 %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李商。变更后股权结构为:
陈克勇出资人民币 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李商出资人民币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
2011年 12月 16日,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
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分别
由李商、孙利民、赖振华、朱文峰、黄铭杰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李商以人民币投资
万元认缴 万元注册资本,溢价人民币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孙利民以人民币投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第 2 页
资 万元认缴 万元注册资本,溢价人民币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赖振华
以人民币投资 万元认缴 万元注册资本,溢价人民币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朱文峰以人民币投资 万元认缴 万元注册资本,溢价人民币 万元计入资
本公积;黄铭杰以人民币投资 万元认缴 万元注册资本,溢价人民币 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股权结构为:陈克勇出资人民币 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李商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孙利民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赖振华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朱
文峰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黄铭杰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
2012年 6月 19日,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
资本人民币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
常州市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2,万元认缴
万元注册资本,溢价部分人民币 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股权结构
为:陈克勇出资人民币 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李商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孙利民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赖振华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朱文峰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黄铭杰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常州市力合
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2012年 8月 20日,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股东孙利民将其所持
有的公司 %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陈克勇,并于 2012年 9月 14日经深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变更后股权结构为:陈克勇出资人民币 2,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李商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赖振华出资
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朱文峰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黄铭杰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常州市力合清源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2012年9月7日,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宁波中
泽嘉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2,万元认缴
万元注册资本,溢价部分人民币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股权结构为:陈克勇
出资人民币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李商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赖振华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朱文峰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黄铭杰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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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宁波中泽嘉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2012年12月25日,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及2012年11月30日发起人协议的
规定,本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将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经审计的
净资产人民币120,438,元,按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7,万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元,共计股本人民币7,万元,由深圳市比科斯电子有限公司原股东按
原比例分别持有,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人民币45,438,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
公司名称由“深圳市比科斯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股权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华验字[2012]337号验资报告验证。变更
后股权结构为:陈克勇持股5,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李商持股万股,
占注册资本的%;赖振华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朱文峰持股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黄铭杰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常州市力合
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宁波中泽
嘉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2014年5月7日,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股东陈克勇将其所持公司
5,万股中的万股和万股均以人民币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股东
常州市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中泽嘉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变更后股权结构为:陈克勇持股5,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李商持股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赖振华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朱文
峰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黄铭杰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常州市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宁波中泽嘉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2015年4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陈克勇分别向
天津金星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股权的
议案》,同意陈克勇将其所持公司%股权中的%和%分别转让给股东苏州
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津金星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后股权结
构为:陈克勇持股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李商持股万股,占注
册资本的%;赖振华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朱文峰持股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黄铭杰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常州市力
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宁波中
泽嘉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苏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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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天津金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2015年4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天津金星投资
有限公司和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本公司增资人民币4,
万元,其中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同意天津金星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增资人民币
2,万元,其中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扣除与发行证券直接相关的费
用后人民币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8,万元,股权
结构为:陈克勇持股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李商持股万股,占
注册资本的%;赖振华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朱文峰持股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黄铭杰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常州市力
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宁波中
泽嘉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苏州工
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天津金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2015年11月18日,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发行方案
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向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现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万股,共募集人民币万元,其中人民
币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向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票万股,共募集人民币万元,其中人民币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向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万股,共募集人民币
万元,其中人民币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
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万元,股权结构为:陈克勇持股4,万股,占
注册资本的%;李商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赖振华持股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朱文峰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黄铭杰持
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常州市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宁波中泽嘉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股1,万股,占注册资本的%;天津金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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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年 12月 31 日,本公司股本总数 8, 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万元,本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90505881,法定代表人
为陈克勇,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9 区中粮创芯研发中心 1栋 1412,
实际控制人为陈克勇。
(二) 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屏幕保护贴、塑胶盒、光学薄膜及其制品、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塑
胶五金模具、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皮具产品、通讯产品、网络产品、智能
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研发及销售;品牌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再生资源非回收经营
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
(三)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制造行业,主要产品为杯壶用品、小家电类、手机保护套、保护膜、套装等。
(四)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0 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
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减少 2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
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五)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3年 4月 27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
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
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 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发生重大经营亏损 16,354,元,且近五年
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连续发生重大经营性亏损累计 179,815,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日,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累计亏损 202,353,元,资产负债率为 %,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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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为 %,且上一年度相比下降 %,主要系本公司正处于业务转型阶段,新业务
前期投入比较多,导致持续经营性亏损。
本公司针对现状,拟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如下:
1、业务梳理: 公司聚焦材料及硬件业务,亏损的材料业务由董事长陈克勇亲自担任总
经理。同时每季度通过子公司总经理及股权激励对象述职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过程
中的管控并拉通集团内外部资源。
2、业务开拓: 材料业务招募了业内资深人士担任研发、生产及销售岗位,全力开拓消
费电子终端的订单,终端订单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毛利,扭转当前的亏损局面。
3、计划管理: 建立了规范化的计划编制、执行与考核体系,以纳利光学、考拉妈妈总
经理及高管的目标责任书为抓手,形成逐年提高的计划指标管理及考核体系。
4、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与经营管理更好的有机结合,以每月的月度经营会为抓手,通
过深度分析和讨论决策进一步提高纳利光学、考拉妈妈的经营管理水平。
5、制度建设:集团整体并推进纳利光学、考拉妈妈编制规范化、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类
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建立执行与监督体系。
6、质量管控:制定从项目研发、建设及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标准,并保持不断
提高。
7、项目管理:重点是建立项目效益评估、项目核算和项目评价机制,制定逐年提升的
工作标准。
8、内部审计:持续每半年对考拉妈妈、纳利光学进行内部审计,通过制约机制有效提
升企业经营质量。
鉴于本公司拟采取的上述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本公司具有可持续经营性。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的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
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
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预计负债的计提、收入确认
和计量等。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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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月 1日至 12 月 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
为人民币。
(五)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
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
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
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
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
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
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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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
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
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
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
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
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
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
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
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
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
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
从权益中扣减。
(七)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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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
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
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
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
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
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
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
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
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
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
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
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
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
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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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
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
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
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
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
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
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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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
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
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
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
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
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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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
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
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
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
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
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
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
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
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
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
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
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
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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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3 页
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
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
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
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
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
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
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
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
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
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
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
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
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
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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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
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
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
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
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
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
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
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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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
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
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
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
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
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
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
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
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
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
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
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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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
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
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
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
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
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
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
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
(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
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
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
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
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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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
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
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
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
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
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
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
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
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
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
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
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
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
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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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
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
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
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
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
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
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
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
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
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
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
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
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
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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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
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
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
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
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
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
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
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
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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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
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
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
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
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
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
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
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
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
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
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一) 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
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 收 票
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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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银行承兑票据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
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
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
务的能力很强
参考历史信用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十二) 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
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
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一: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在合并时进行抵销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坏
账准备
组合二:账龄分析法组合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
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
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提
(十三) 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
6.金融工具减值。
(十四)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
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
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一: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在合并时进行抵销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坏
账准备
组合二:账龄分析法组合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
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
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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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
发出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
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
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
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
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
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
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 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六) 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
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
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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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减值
(十七) 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三、(六)同一控制下
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
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
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
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
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
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
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
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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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24 页
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
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
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
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
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
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
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
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
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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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
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
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
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
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
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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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
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
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
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
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
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
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
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
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
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
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
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
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
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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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资料。
(十八)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
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
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
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
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
益。
3.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
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
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生产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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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模具 年限平均法 2 5
(2)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
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适用 2020年 12月 31日之前)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
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
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
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
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
计提折旧。
(十九)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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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
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
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
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
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二十)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
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
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
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
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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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
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
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每月月末平均)乘以所
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
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
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二十一) 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
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
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
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
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
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二十二)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软件、
商标、专有技术等。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
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
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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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
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
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
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
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
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软件 3-5 年 预计使用年限
商标 5 年 预计使用年限
专有技术 5 年 预计使用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
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
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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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
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
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
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二十三)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
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
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
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
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
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
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
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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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
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二十四) 长期待摊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
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类别 摊销年限 备注
租赁房屋装修费 5 年
消防安装工程 5 年
其他 3-5 年
(二十五) 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二十六)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
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
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
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
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
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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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
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七) 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
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
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
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
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
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
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八) 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
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
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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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35 页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
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
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
(二十九) 收入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
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
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
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
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
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
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
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
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
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
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本公司主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公司国内销售以货物发出,并获取购买方签收的送货单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出口
销售以货物发出、取得出口报关单,并交付时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三十) 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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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36 页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
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
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
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
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
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
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
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
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十一)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
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
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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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37 页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元)计量。按照
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
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
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
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
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
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
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
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
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
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二)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
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
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
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
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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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
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
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
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
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三十三) 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
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 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
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
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
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
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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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
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三(二十一)使用权资产、附注
三(二十八)租赁负债。
4.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
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
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
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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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
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
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
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
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
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
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
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售后租回交易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
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
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
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
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
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
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三十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
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
处理”。
不适用 (1)
本公司自 2022 年 12 月 13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2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
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
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
不适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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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41 页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的会计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 12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号”),解释 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
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
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年 1月 1日起施行。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
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年 1月 1日)
至解释施行日(2022年 1月 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按照解释 15号的规定进
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项新的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无重大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本公司对在首次施行解释 15 号(2022年 1月 1日)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
解释 15号,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解释 15号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
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该项新的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无重大影响。
(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号”),解释 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
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
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年 1月 1日)因适
用解释 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
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号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
的期初(即 2021年 1月 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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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该项新的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无重大影响。
2)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 1月 1日之前且相
关金融工具在 2022年 1月 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照解释 16号的规定
进行处理的,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 1月 1日之后的交
易,涉及所得税影响已按照解释 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执行该项新的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无重大影响。
3)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对于 2022年 1月 1日之前发生的解释 16号规定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未按照解释 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号的规定进
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年 1月 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
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该项新的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无重大影响。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 税项
(一)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 6%、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出口货物免抵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出口货物免抵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出口货物免抵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不同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25%
东莞纳利 15%
考拉妈妈 15%
纳利新材料 25%
十号街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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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香港比科斯 %
香港品罗 %
深圳品罗 25%
博泰高分子 25%
泓瀚材料 25%
梅州纳利 25%
(二) 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2021年 12月 20日,东莞纳利取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
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44007946,有效期 3年,
东莞纳利 2021年、2022年、2023年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 15%的税收优惠。
2021年 12月 23日,考拉妈妈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
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200616,有效期 3
年,考拉妈妈 2021年、2022 年、2023年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 15%的税收优惠。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香港比科斯和孙公司香港品罗根据香港税则利得税税率为 %,
其他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三) 其他说明
个人所得税: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期初余额均为 2022年 1月 1日)
注释1.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0, 14,
银行存款 2,759, 1,148,
其他货币资金 20, 12,
合计 2,790, 1,175,
截止 2022年 12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
回风险的款项。
注释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小计
11,420, 15,797,
其中: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 11,420, 15,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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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44 页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11,420, 15,797,
注释3.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的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 90,
合计 -- 90,
截止期末,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
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注释4.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33,381, 36,388,
1-2 年 432, 29,
2-3 年 25, 1,993,
3 年以上 3,084, 1,092,
小计 36,923, 39,503,
减:坏账准备 4,809, 3,911,
合计 32,114, 35,591,
2.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的应收账款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的应收账款
36,923, 4,809, 32,114,
其中:账龄组合 36,923, 4,809, 32,114,
合计 36,923, 4,809, 32,114,
续:
类别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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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的应收账款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的应收账款
39,503, 3,911, 35,591,
其中:账龄组合 39,503, 3,911, 35,591,
合计 39,503, 3,911, 35,591,
3.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1)组合 1(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33,381, 1,669,
1-2 年 432, 43,
2-3 年 25, 12,
3 年以上 3,084, 3,084,
合计 36,923, 4,809,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情况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减少
单项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的应收账
款
---
按组合计提预期
信用损失的应收
账款
3,911, 2,470, 1,572, --- --- 4,809,
其中:账龄分析法 3,911, 2,470, 1,572, --- --- 4,809,
合计 3,911, 2,470, 1,572, --- --- 4,809,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
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9,676, 1,483,
深圳市力志光电有限公司 1,203, 60,
东莞市乐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65, 65,
深圳市旭鹏程科技有限公司 803, 803,
深圳市戈比太科技有限公司 674, 33,
合计 33,323, 2,446,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第 46 页
6. 期末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应收其他关联方款项情况详见附注十、(四)。
注释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02, 1,597,
1 至 2 年 195, 196,
2 至 3 年 10, 75,
合计 508, 1,869,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金额
占预付款项
总额的比例(%)
预付款时间 未结算原因
浙江泰欣塑料模具有限公司 223,
1 年以内、1-2
年
未到结算期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74, 1 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张家港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70, 1 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深圳市众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4, 1 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吉祥纸业(深圳)有限公司 12, 1 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合计 404,
3. 期末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预
付其他关联方款项情况详见附注十、(四)。
注释6. 其他应收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2,724, 4,261,
合计 2,724, 4,261,
(一)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1,885, 2,217,
1-2 年 394, 2,290,
2-3 年 1,154, 186,
3 年以上 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