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投标
人资格标准化文本(涉及所
有专业类型)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投标人资格标准化文本
20150212版本
目 录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4
第二部分:各专业投标人资格要求................................................5
一、智能交通项目..............................................................5
二、软件开发项目..............................................................5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6
四、家具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7
五、课桌椅项目投标人资格......................................................8
六、影剧院座椅项目投标人资格..................................................9
七、档案密集架项目投标人资格..................................................9
八、图书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10
九、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11
十、多功能厅、演艺厅、剧院影院系统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12
十一、方案征集项目投标人资格.................................................13
十二、路灯项目投标人资格.....................................................14
十三、电梯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14
十四、建筑智能化项目投标人资格...............................................16
十五、医疗设备项目投标人资格.................................................17
十六、绿化养护项目投标人资格.................................................17
十七、太阳能项目投标人资格...................................................18
十八、教学仪器项目投标人资格.................................................19
十九、消防设备投标人资格.....................................................19
二十、物业项目投标人资格.....................................................19
二十一、监理项目投标人资格...................................................20
二十二、门窗项目投标人资格...................................................22
二十三、墙地砖项目投标人资格.................................................23
二十四、外墙涂料项目投标人资格...............................................24
二十五、服装项目投标人资格...................................................25
二十六、道路保洁项目投标人资格...............................................25
二十七、标识标牌项目投标人资格...............................................26
二十八、橱柜项目投标人资格...................................................27
二十九、防火门防盗门项目投标人资格...........................................28
三十、卫生洁具项目投标人资格.................................................28
三十一、设计项目投标人资格...................................................29
三十二、检测项目投标人资格...................................................36
三十三、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投标人资格...........................................37
三十四、布展类项目投标人资格.................................................38
三十五、审计类项目投标人资格.................................................39
三十六、规划类项目投标人资格.................................................39
三十七、保险类项目投标人资格.................................................40
三十八、生态治理类项目投标人资格.............................................41
三十九、住宅产业化项目投标人资格.............................................41
四十、自动灭火系统类项目投标人资格...........................................41
四十一、道路隔离栏类项目投标人资格...........................................42
四十二、水泥外墙装饰砂浆类项目投标人资格.....................................43
四十三、锅炉类项目投标人资格.................................................43
四十四、机械车库类项目投标人资格.............................................44
四十五、起重设备类项目投标人资格.............................................45
四十六、危险化学品类项目投标人资格...........................................45
四十七、光伏电站工程类项目投标人资格.........................................46
四十八、其他工业产品类项目投标人资格.........................................46
四十九、一般货物类项目投标人资格.............................................47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项目预算与投标人注册资本: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
本金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项目预算与投标人业绩:原则上项目要求的业绩合同金额不
高于项目预算的2倍。一般要求合同金额(或规模)与项目预算(或
项目规模)相当。
三、投标人或投标货物业绩合同金额要求一般为上限,低于上限
的原则上应取整,100万元以下的,为10的倍数;1000万元以下的,
为100万元的倍数;1000-2000万元的,以500万元的倍数;2000万元
以上的,为1000万元的倍数。
四、售后服务要求比较高,需要配置本地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可
设置本地化服务要求。
五、专业要求复杂的项目,须跨专业完成的项目,可以允许联合
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的业绩合同,单项合同的业绩是指一份合同以内的
业绩,两份或以上的合同不属于单项合同;招标公告的单个项目的合
同业绩是指一个项目范围以内的一份或多份合同,既包括主合同,也
包括后续追加及补充合同。
七、招标公告的业绩合同,是指投标人与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单
位签订的合同,生产厂商与代理商或者代理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
认可。
八、近五年内,是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五年起算。
第二部分:各专业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智能交通项目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
书在有效期内或2014年2月15日后有效期满的);
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一级证书;
4、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城市道路智能交
通项目业绩;
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业绩要求(万元)
Y<500 200
500≤Y<1000 500
1000≤Y<2000 1000
2000≤Y<3000 1500
Y≥3000 2000
5、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软件开发项目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可选);
3、具有 CMM认证证书(可选);
4、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行业或系统软件
开发项目业绩;
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Y<50 30
50≤Y<100 50
100≤Y<500 100
500≤Y<1000 200
Y≥1000 500
另:对于专业性较高的行业或者系统软件开发项目,可根据行业或系
统的特点设置项目业绩要求。
5、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可选)
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系统集成资质
Y<100 -
100≤Y<300 三级
300≤Y<800 二级
Y≥800 一级
3、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项目业绩;
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Y<50 50
50≤Y<100 100
100≤Y<500 300
500≤Y<1000 500
Y≥1000 800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
认证工程师资质)(可选);
5、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家具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家具生产厂商;
3、具有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国家环境部颁发的十环认证证书(建议预算 100万元以上适
用);
5、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办公家具供货及安
装项目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Y<100 100
100≤Y<500 200
500≤Y<1000 500
Y≥1000 1000
6、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5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及重要、特殊的办公及教学家具项目,
经采购人申请,履行审批手续,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对主要产品的生产
线及加工设备提出要求,包括:计算机数控多功能加工中心设备、全
自动数控开料锯设备、数控双端铣边封边机设备、UV油漆生产线设
备、数控钻孔加工设备、自动砂光机设备、木皮热压机设备等。
五、课桌椅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中小学课桌椅生产厂商;
3、具有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所投中小学课桌椅近一年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成品检
测报告(检测报告上须同时含有“CMA”和“CAL”标志,且符合相关
国家或行业标准);
5、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中小学课桌椅供货
及安装项目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Y<50 与预算保持一致,取整
50≤Y<100 50
100≤Y<300 100
300≤Y<500 200
Y≥500 300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影剧院座椅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商;
3、具有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影剧院座椅项目供货
及安装项目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Y<50 与预算保持一致,取整
50≤Y<100 50
100≤Y<300 100
300≤Y<500 200
Y≥500 300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档案密集架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商;
3、具有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密集架项目供货及
安装项目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Y<50 与预算保持一致,取整
50≤Y<100 50
100≤Y<300 100
300≤Y<500 200
Y≥500 300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图书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省级出版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具有不少于 3名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国家新闻出版总
署)颁发的中级(或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且为投标
人的在职员工(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近 3个月内为其缴纳
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可选)
4、具有不少于 4名取得国家图书馆或 CALIS管理中心或省级行业协
会颁发的图书编目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且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
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近 3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可选)
5、具有不少于 1000平方米的库房及现采场所(须提供房地产权证。
如属租赁性质,须同时提供业主方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及有效租赁合
同复印件);(可选)
6、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根据项目预算而定) 万
元的图书供货项目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Y<50 与预算保持一致,取整
50≤Y<100 100
100≤Y<300 200
Y≥300 300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音视频系统集成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资质;
(2)具有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资质;
(3)具有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资质设置依据如下:
类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音视频集成
资质
承接≥800万元音
视频项目
承接≥500万元音视
频项目
承接≥100万元音
视频项目
专业音响等
级资质
承接≥600万元专
业音响工程项目
承接≥200万元专业
音响工程项目
承接≥30万元专业
音响工程项目
会议
系统
建筑智能化
一体化资质
承接≥1000万元建
筑智能化工程项目
承接≥300万元建筑
智能化工程项目
3、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会议系统供货及安
装项目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Y<50 与预算保持一致,取整
50≤Y<100 50
100≤Y<300 100
Y≥300 200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多功能厅、演艺厅、剧院影院系统采购项目投标
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资质;
(2)舞台机械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资质;
(3)音视频系统集成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资质;
(4)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资质;
(5)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资质设置依据如下:
类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音视频集成
资质
承接大于等于 800
万元音视频项目
承接大于等于 500万
元音视频项目
承接大于等于 100
万元音视频项目
专业音响等
级资质
承接大于等于 600
万元专业音响工程
项目
承接大于等于 200万
元专业音响工程项目
承接大于等于 30
万元专业音响工程
项目
专业灯光工
程资质
承接大于等于 600
万元专业灯光工程
项目
承接大于等于 200万
元专业灯光工程项目
承接大于等于 30
万元专业灯光工程
项目
舞台机械工
程资质
承接大于等于 800
万元舞台机械工程
项目
承接大于等于 400万
元舞台机械工程项目
承接大于等于 50
万元舞台机械工程
项目
多功
能厅、
演艺
厅、剧
院影
院系
统
建筑智能化
一体化资质
承接大于等于
1000万元建筑智
能化工程项目
承接大于等于 300万
元建筑智能化工程项
目
4、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灯光、音响、舞
台设备、会议系统,根据专业类型而定)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Y<50 与预算保持一致,取整
50≤Y<100 50
100≤Y<300 100
Y≥300 200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方案征集项目投标人资格
(一)软件项目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认证证书;
3、近五年内具有(类型根据项目而定)软件开发项目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信息化项目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路灯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所投灯具的生产厂商;
3、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灯杆、灯具供货项
目业绩;
备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Y<100 50
100≤Y<500 200
500≤Y<1000 500
1000≤Y<3000 1000
Y≥3000 2000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电梯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所投电梯生产厂商,具有客梯制造 A级资质以及安装、维修、改
造 A级资质;具有 ISO9001:2008、ISO14001、OHSAS18001系列认证
证书;在合肥本地设有分公司(或固定维保机构)其具有客(货、扶)
梯安装、维修 B级或以上资质;
3、代理商投标的(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除所投电
梯生产厂商须满足第 2条要求外,代理商须具有客梯安装、维修 B级
及以上资质;代理商若不具备客梯安装、维修 B级及以上资质,其投
标时须明确由生产厂商负责为本项目电梯的安装、维修及保养提供服
务;
4、电梯安装人员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注册单位为投标
人,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所投电梯具有整梯型式试验报告;
6、近五年内所投电梯品牌具有已经安装完毕且已全部通过质监部门
安全检验合格的电梯项目业绩,且满足单项合同金额不少 万元;
备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业绩规模(单位:万元)
Y<1000 300
1000≤Y<3000 1500
Y≥3000 2000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四、建筑智能化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资质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资质设定
Y≤600 具有下列资质之一:(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
以上资质;(2) 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00<Y≤1200
具有下列资质之一:(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
以上资质;(2) 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Y>1200 具有下列资质之一:(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
以上资质;(2) 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
单位为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近五年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建筑智能化供货及安
装项目业绩;
备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业绩规模(万元)
Y<1000 500
1000≤Y<3000 1500
Y≥3000 2000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五、医疗设备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
4、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如为手术净化室项目招标,建议允许联合体投标;2)如
项目要求须为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投标,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可不作
要求。
十六、绿化养护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
备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资质设定
Y<50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
50≤Y<500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500≤Y<1200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Y≥1200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园林
绿化)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提供近三个
月的社保证明);
4、近五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 万元的绿化建设或养护项目业绩;
备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Y<50 50
50≤Y<500 500
500≤Y<1200 1000
Y≥1200 1200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七、太阳能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代理商或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 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工程施工企业备案证书;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培训合格证书;
3、所投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厂商须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4、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太阳能热水器供
货及安装项目业绩;
备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Y<1000 500
1000≤Y<3000 1000
Y≥3000 5000
5、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八、教学仪器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实验室设备、仪
器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
备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Y<50 100
100≤Y<500 200
500≤Y<1000 1000
1000≤Y<3000 2000
Y≥3000 3000
3、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九、消防设备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十、物业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物业服务企业 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设置依据如下(详见建设部 125号令):
类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住宅项目
承接各种物
业管理项目
承接 30万平方米以下 承接 20万平方米以下
物业
非住宅项目
承接各种物
业管理项目
8万平方米以下 5万平方米以下
3、近五年内具有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平方米的物业服务
项目业绩(含在管);(此条仅适用于有效最低价评标办法)
比照项目规模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合同金额(单位:平方米)
类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住宅项目 ≤100万 ≤50万 ≤30万
物业
非住宅项目 ≤30万 ≤10万 ≤5万
注: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外地企业须已在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十一、监理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建/市政)专业监理 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内容涉及人防要求的,可对应增加人防资
质要求);
资质设置依据如下(详见建设部 158号文):
工程
类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公
共建筑
28层以上;36米跨
度以上(轻钢结构除
外);单项工程建筑
面积 3万平方米以上
14—28层;24—36米
跨度(轻钢结构除外);
单项工程建筑面积 1
万—3万平方米
14层以下;24米跨
度以下(轻钢结构除
外);单项工程建筑
面积 1万平方米以下
高耸构
筑工程
高度 120米以上 高度 70—120米 高度 70米以下
房屋
建筑
工程
住宅
工程
小区建筑面积 12万
平方米以上;单项工
程 28层以上
建筑面积 6万—12万
平方米;单项工程
14—28层
建筑面积 6万平方米
以下;单项工程 14
层以下
工程
类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城 市 道
路工程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城市互通式立交桥
及单孔跨径 100米以
上桥梁;长度 1000
米以上的隧道工程
城市次干路工程,城市
分离式立交桥及单孔
跨径 100米以下的桥
梁;长度 1000米以下
的隧道工程
城市支路工程、过街
天桥及地下通道工
程
市 政
公 用
工程
给 水 排
水工程
10万吨/日以上的给
水厂;5万吨/日以上
污水处理工程;3立
方米/秒以上的给水、
2万—10万吨/日的给
水厂;1万—5万吨/日
污水处理工程;1—3
立方米/秒的给水、污
2万吨/日以下的给
水厂;1万吨/日以下
污水处理工程;1立
方米/秒以下的给水、
污水泵站;15立方米/
秒以上的雨泵站;
直径 2.5米以上的
给排水管道
水泵站;5—15 立方
米/秒的雨泵站;直径
1—2.5米的给水管道;
直径 1.5—2.5米的
排水管道
污水泵站;5立方米/
秒以下的雨泵站;直
径 1米以下的给水管
道;直径 1.5米以
下的排水管道
燃 气 热
力工程
总储存容积 1000立
方米以上液化气贮
罐场(站);供气规
模 15万立方米/日以
上的燃气工程;中压
以上的燃气管道、调
压站;供热面积 150
万平方米以上的热
力工程
总储存容积 1000立方
米以下的液化气贮罐
场(站);供气规模 15
万立方米/日以下的燃
气工程;中压以下的燃
气管道、调压站;供热
面积 50万—150万平
方米的热力工程
供热面积 50万平方
米以下的热力工程
垃 圾 处
理工程
1200吨/日以上的垃
圾焚烧和填埋工程
500—1200吨/日的垃
圾焚烧及填埋工程
500吨/日以下的垃
圾焚烧及填埋工程
地 铁 轻
轨工程
各类地铁轻轨工程 / /
风 景 园
林工程
总投资 3000万元以
上
总投资 1000万—3000
万元
总投资 1000万元以
下
3、项目总监具有住建部颁发的 (房建/市政)专业国家级注册监
理工程师证书;
4、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参与合
肥市招投标活动的市外监理企业,须在投标报名前办理进肥备案登记
手续(项目所在地为合肥市以外地区和未要求住建部颁发资质的,本
条予以删除);
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总监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此
条仅适用于有效最低价评标办法)
注: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系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 万元或单
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 万平方米的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
工程)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二十二、门窗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设置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82号文:
类别 内容及范围
一级 可承担各类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
二级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倍的下列铝合金、塑
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
2、面积 8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金属门窗工程。
三级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倍的下列铝合金、塑
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
2、面积 4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金属门窗工程。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塑钢门窗(或铝合
金门窗)工程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业绩规模设定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Y<500 200
500≤Y<1000 500
1000≤Y<3000 1000
Y≥3000 2000
5、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十三、墙地砖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 ISO9001:2008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选)
3、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所投墙地砖供货项
目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Y<1000 500
1000≤Y<3000 1000
Y≥3000 2000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十四、外墙涂料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04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选)
3、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所投外墙涂料供货
项目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Y<500 200
500≤Y<1000 500
1000≤Y<3000 1000
Y≥3000 2000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十五、服装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服装生产厂商;
3、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服制作供货项目
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Y<1000 500
1000≤Y<3000 1000
Y≥3000 2000
4、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十六、道路保洁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
项目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Y<500 200
500≤Y<1000 500
1000≤Y<3000 1000
Y≥3000 2000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十七、标识标牌项目投标人资格
(一)市政道路类项目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
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
证明);
5、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道路标识标牌供货
及安装项目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Y<500 200
500≤Y<1000 500
1000≤Y<3000 1000
Y≥3000 2000
6、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房屋建筑类项目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标识制作或标牌制作或广告制作;
3、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道路标识标牌供货
及安装项目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Y<50 20
50≤Y<100 50
100≤Y<300 100
Y≥300 200
4、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十八、橱柜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所投橱柜生产厂商;
3、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元的橱柜供货及安装项目
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Y<200 100
200≤Y<500 200
500≤Y<1000 500
1000≤Y<3000 1000
Y≥3000 2000
5、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十九、防火门防盗门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所投防火门或防盗门生产厂商;
3、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防盗门或防火门供
货及安装项目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Y<1000 500
1000≤Y<3000 1000
Y≥3000 2000
4、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5、防火门、防盗门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两家及以上供应商
参与竞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十、卫生洁具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卫生洁具的生产厂商;
3、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卫生洁具供货项目
业绩;
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Y<1000 500
1000≤Y<3000 1000
Y≥3000 2000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竞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十一、设计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设计资质/具有下列资质之一/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行业***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行业(***专业)***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4)***设计专项***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5)工程咨询类资质
3、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
积不少于 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道路总长度不少于 千米的某类
型设计项目业绩;(参照通用条款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
工程设计行业、专业资质
序号 行业资质 专业资质
(一) 煤炭
矿井
露天矿
选煤厂
(二) 化工石化医药
炼油工程
化工工程
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
化工矿山
生化、生物药
化学原料药
中成药
药物制剂
医疗器械(含药品内包装)
(三) 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
油田地面
气田地面
管道输运
海洋石油
油气库
油气加工
石油机械制造与修理
(四) 电力
火力发电(含核电站常规岛设计)
水力发电(含抽水蓄能、潮汐)
风力发电
新能源发电
送电工程
变电工程
(五) 冶金
金属冶炼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
冶金矿山工程
(六) 军工
导弹及火箭弹工程
弹、火工品及固体发动机工程
燃机、动力装置及航天发动机工程
控制系统、光学、光电、电子、仪表工程
科研、靶场、试验、教育培训工程
地面设备工程
航天空间飞行器工程
运载火箭制造工程
地面制导站工程
航空飞行器工程
机场工程
船舶制造工程
船舶机械工程
船舶水工工程
坦克、装甲车辆工程
枪、炮工程
火、炸药工程
防化、民爆器材工程
(七) 机械
通用设备制造业工程
专用设备制造业工程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工程
电气机械设备制造业工程
金属制品业工程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机械制造业工程
机械加工
热加工
表面处理
检测
物料搬运及仓储
(八) 商物粮
冷冻冷藏工程
肉食品加工工程
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
成品油储运工程
粮食工程
油脂工程
(九) 核工业
反应堆工程设计(含核电站反应堆工程)
核燃料加工制造及处理工程
铀矿山及选冶工程
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三废处理处置工程
核技术及同位素应用工程
电子工程
电子整机产品项目工程
电子基础产品项目工程
显示器件项目工程
微电子产品项目工程
电子特种环境工程
电子系统工程
通信工程
有线通信
无线通信
邮政工程
通信铁塔
(十)
电子通信
广电
广电工程
广播电视中心
广播电视发射
广播电视传输
电影工程
轻工工程
(十一) 轻纺
纺织工程
制浆造纸工程
食品发酵烟草工程
制糖工程
日化及塑料工程
日用硅酸盐工程
制盐及盐化工程
皮革毛皮及制品
家电电子及日用机械
纺织工程
印染工程
服装工程
化纤原料工程
化纤工程
(十二) 建材
水泥工程
玻璃、陶瓷、耐火材料工程
新型建筑材料工程
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
无极非金属材料及制品工程
(十三) 铁道
桥梁
轨道
隧道
电气化
通信信号
(十四) 公路
公路
特大桥梁
特长隧道
交通工程
(十五) 水运
港口工程
航道工程
通航建筑工程
修造船厂水工工程
港口装卸工程
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十六) 民航
机场总体规划工程
场道、目视助航工程
通信、导航、航管及航站楼弱电工程
供油工程
(十七) 市政 市政
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
热力工程
市政(燃气工程、轨
道交通工程除外)
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城市隧道工程
公共交通工程
载人索道
轨道交通工程
环境卫生工程
农业工程
(十八) 农林
林业工程
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
种植业工程
兽医/畜牧工程
渔港/渔业工程
设施农业工程
林产工业工程
林产化学工程
营造林工程
森林资源环境工程
森林工业工程
(十九) 水利
水库枢纽
引调水
灌溉排涝
河道整治
城市防洪
围垦
水土保持
水文设施
(二十) 海洋
沿岸工程
离岸工程
海水利用
海洋能利用
(二十一) 建筑
建筑工程
人防工程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序号 专项资质
(一)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
(三)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四)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五)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六)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七)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八)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三十二、检测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检测资质/具有下列资质之一/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2)专项检测资质: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
检测;
(参照《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3)公路工程综合甲级/(乙级或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4)公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
(参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3、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
4、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某类型检测项目业
绩;
(参照通用条款二)
5、外地企业须已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十三、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级及以上资质;
附:
资质设定
依据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 26号令
甲级 乙级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
评价资质
取得甲级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以下简称
“甲级评价机构”),可以在资质证书规定
的评价范围之内,承担各级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取得乙级评价资质的评
价机构(以下简称“乙级
评价机构”),可以在资质
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之
内,承担省级以下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
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工作。
3、评价范围包含***;
附:
类别 评价范围
环境影响报告书
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农林
水利、采掘、交通运输、社会区域、海洋工程、输变电及广
电通讯、核工业
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十四、布展类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装饰设计甲级/***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
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级资质;
3)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级及以上资质;
4)中国广告协会颁发的广告资质。
附:
一级 二级 三级
可实施的展览工程面积和展
览工程合同的金额不限,可
优先获得中国展览馆协会展
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向中国展
览馆协会所属会员单位和其
他主办者、承办者、参展商
以及展览场馆推荐作为展览
会主场承建商、搭建商的资
格
可优先获得在同一个会议、
展览或事件活动中中国展
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
员会向中国展览馆协会所
属会员单位和其他主办者、
承办者、参展商以及展览
场馆推荐作为面积 50000
平方米以下的主场承建商、
或单位项目面积 3000平
方米以上、合同金额 500
万元以下的展览工程项目
的承建商、搭建商的资格
可优先获得在同一个会议、
展览或事件活动中中国展
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
员会向中国展览馆协会所
属会员单位和其他主办者、
承办者、参展商以及展览
场馆推荐作为面积 20000
平方米以下的主场承建商、
或单位项目面积 1500平
方米以上、合同金额 200
万元以下的展览工程项目
的承建商、搭建商的资格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五年内具有布展面积不少于 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展馆布展项目业绩;(参照通用条款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十五、审计类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级/***级及以上资质;
附: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可以从事工程造价 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
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工程审计报告金额或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
万元的***工程审计项目业绩(以定案报告或审计合同为准);(参照
通用条款二)
4、外地企业须已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十六、规划类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级(***级及以上)资质;
附:
甲级 乙级 丙级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
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
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
受限制。 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
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
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
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市承担下列任务:
(一)建制镇总体规划编
制和修订;
(二)20万人口以下城市
的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20万人口以下城市
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四)中、小型建设工程
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
究。
3、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规划编制资质或工程咨询类资质;
4、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城乡规划编制项目
业绩;(参照通用条款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十七、保险类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
务范围含***险);
3、经营区域在合肥市行政辖区(或安徽省行政辖区),合肥市区内
有固定的营业住所(可选);
4、近五年内在合肥地区具有***保险经营项目业绩(可选);
5、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十八、生态治理类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乙级及以上资质;
(3)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近五年内具有政府发包的河道水体生态修复业绩,水面面积不
小于 平方米(从地表劣V类水体修复到IV类及以上,面积与采购
需求的面积相当);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
方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上述第1条要求。
三十九、住宅产业化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建筑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须已在合肥设立住宅产业化预制构件生产基地,产能满足项目
建设需要并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装配式施工)能力;
6、建筑采用预制装配式结构的比例不低于 %;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十、自动灭火系统类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自动灭火系统
项目业绩;
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Y<50 30
50≤Y<100 50
100≤Y<500 100
500≤Y<1000 200
Y≥1000 500
5、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十一、道路隔离栏类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隔离栏供货业绩;
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注册资本设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Y<50 -
50≤Y<100 50
100≤Y<500 100
500≤Y<1000 200
Y≥1000 500
5、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十二、水泥外墙装饰砂浆类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水泥基外墙装饰砂浆生产厂商;
3、具有下列资质之一:(可选,须施工类项目)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4、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5、近五年内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水泥基装饰砂浆
产品供货业绩;
6、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可选,须施工类项目)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
各方均应当符合上述第1条要求;联合体主体方须符合上述第2条要求。
不接受同时以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
重复投标。
四十三、锅炉类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
3、具有锅炉制造许可证 级及以上资质;
许可级别 制 造 锅 炉 范 围
A 不限
B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及等于的蒸汽锅炉(表压,下
同)
C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及等于且额定蒸发量小于及等
于1t/h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的热水锅炉
D
D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及等于的蒸汽锅炉;额定出
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小于及等于的热水
锅炉
注:1. 额定出水温大于及等于120℃的热水锅炉,按照额定出水压力
分属于C级及其以上各级。2. 持有高级别许可证的锅炉制造企业,可
以生产低级别的锅炉产品。3. 持有C级及其以上级别许可证的锅炉制
造企业,可以制造有机热载体锅炉,对于只制造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制
造企业,应申请有机热载体锅炉单项制造资格,不需要定级别。4.
对于产品种类较单一的制造企业,可对其许可范围进行限制,如限部
件、材质、品种等。5. 持证锅炉制造企业可以制造与相应级别锅炉
配套的分汽缸、分水缸。
4、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锅炉供货及安装
项目业绩;
5、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十四、机械车库类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
备)》;
3、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车库供货及安装
项目业绩;
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Y<50 50
50≤Y<100 100
100≤Y<500 300
500≤Y<1000 500
Y≥1000 800
4、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十五、起重设备类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3、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
4、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行车采购及安装
业绩;
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Y<50 50
50≤Y<100 100
100≤Y<500 300
500≤Y<1000 500
Y≥1000 800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十六、危险化学品类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所投产品须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供货及安装
业绩;
4、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竞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十七、光伏电站工程类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3、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屋顶光伏并网电
站项目业绩(已经安装验收完毕且已全部投运),且合同内有单个电
站功率不低于20kW和不超过100kW;
6、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十八、其他工业产品类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所投产品须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供货及安装
业绩;
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Y<50 50
50≤Y<100 100
100≤Y<500 300
500≤Y<1000 500
Y≥1000 800
4、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竞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十九、一般货物类项目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近三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供货及安装
业绩;
注:比照项目预算取整,业绩规模设置依据如下:
预算 Y(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Y<50 50
50≤Y<100 100
100≤Y<500 300
500≤Y<1000 500
Y≥1000 800
3、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竞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