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忠县生产总值(现价)
(1978—2007)
单位:万元
年份
忠县生产
总 值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工 业 建筑业
1978
1979
1980
1981 15108 10915 1518 1411 107
1982 17774 12839 1786 1685 101
1983 20321 14680 2043 1833 210
1984 22205 15993 2297 1996 301
1985 23909 16335 3086 2452 634
1986 26088 17512 3308 2783 525
1987 30491 20166 3627 2999 628
1988 32721 20402 4348 3820 528
1989 41941 25653 5945 5379 566
1990 47144 30489 6623 5999 624
1991 47331 30662 7717 6682 1035
1992 54556 31786 9531 7718 1813
1993 70221 38155 12194 10319 1875
1994 98589 56304 18670 15603 3067
1995 135520 70474 24668 16890 7778
1996 170464 84397 33426 22891 10535
1997 190432 81157 41893 27040 14853
1998 206804 82399 50295 20424 29871
1999 211801 81876 51025 18544 32481
2000 227746 84621 54353 20216 34137
2001 249775 87112 62177 25969 36208
2002 281339 91478 72292 32076 40216
2003 318683 97637 89605 38334 51271
2004 381295 121514 107839 48156 59683
2005 434397 131447 130283 61617 68666
2006 500380 123447 179395 119246 60149
2007 615785 161721 236647 158440 78207
3—1(续)
单位:万元
年份 第三产
业
交通、邮电、
仓储业
批发和
零售业
住宿和
餐饮业
金融保
险
房地产业
其他服务
业
人均生产总值
(元/人)
1978
1979
1980
1981 2675 462 969 203 430 426 185 216
1982 3149 538 1145 245 518 448 255 251
1983 3598 574 1269 258 586 471 440 285
1984 3915 671 1382 255 650 495 462 311
1985 4488 711 1559 251 709 519 739 333
1986 5268 752 1591 315 752 547 1311 360
1987 6698 870 1885 417 805 577 2144 416
1988 7971 981 2281 423 911 608 2767 442
1989 10343 1072 2382 469 1112 639 4679 561
1990 10032 1391 2339 663 1233 671 3735 628
1991 8952 1330 2437 751 1516 705 2213 629
1992 13239 1525 3022 1012 1849 740 5091 722
1993 19872 1993 3566 1149 2071 1078 10015 928
1994 23615 2806 4261 1373 2574 1659 10942 1302
1995 40378 4760 5802 1579 6579 5536 16122 1785
1996 52641 5877 8201 1974 7526 6605 22458 2238
1997 67382 7949 10397 2665 9468 8188 28715 2493
1998 74110 9196 12186 2590 8800 8739 32599 2697
1999 78903 10020 12762 2751 8700 10487 34183 2749
2000 88772 10869 14604 2952 9516 12049 38782 2936
2001 100486 12507 15802 4283 9881 13517 44496 3254
2002 117569 16038 17856 5811 11194 15219 51451 3703
2003 131441 18237 22907 6625 11188 16226 56258 4210
2004 151942 25332 27651 7553 11346 18464 61596 5068
2005 172667 32992 31522 8787 12084 20231 67051 5812
2006 197538 36286 35809 10123 13800 22696 78824 6704
2007 217417 39156 38289 12042 14456 24533 88941 8282
3—2 忠县生产总值构成
(1978—2007)
单位:%
年份
忠县生产
总 值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工 业 建筑业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3—2(续)
单位:%
年份
第三产业
交通、邮电、
仓 储 业
批零和
零售业
住宿和餐
饮业
金融保险
房地产
业
其他服务
业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3—3 忠县生产总值指数(以上年=100)
(1978—2007)
年份
忠县生产
总 值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工 业 建筑业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注:按可比价计算。
3—3 (续)
单位:%
年份
第三产业
交通、邮电、
仓 储 业
批发和
零售业
住宿和
餐饮业
金融保
险
房地产业
其他服务
业
人均
GDP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注:按可比价计算。
3-4 忠县生产总值所有制及劳动生产率情况
指 标 名 称 2007 年 2006 年
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615785 500380
公有制经济 302961 279241
非公有制经济 312824 221139
地区生产总值构成(%)
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所有制结构对 GDP 的贡献率(%) —— ——
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所有制结构对 GDP 的拉动力(百分点) —— ——
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元/人年) 6266 5141
第一产业 1646 1268
第二产业 2408 1843
第三产业 2212 2029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国内(地区)生产总值 英文缩写 GDP,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
值的简称。它是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
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
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
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
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
住单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减去进
口货物和服务。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的三种表现形态表现为三种计算方
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
及其构成。
国民生产总值 英文缩写 GNP,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的简称。
它是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成果。一国常住单
位从事生产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初次分配过程中主要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
但也有一部分以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非常住单位,同时,
国外生产所创造的增加值也有一部分以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
国的常住单位。从而产生了国民生产总值概念,它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
外的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减去付给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与国内生产
总值不同,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生产概念,而国民生产总值则是个收入概念。
国民生产总值同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的区别:从核算范围看,社会总产值
和国民收入都只计算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成果,而国民生产总值除计算物质生产
部门劳动成果外,还计算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成果。从这三个指标的价值构成
看,社会总产值计算了社会产品的全部价值;国民生产总值计算在生产产品和提
供劳务过程中增加的价值,即增加值,不计算中间产品和中间劳务投入的价值;
而国民收入除了不计算中间产品价值外,还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价值,即只计算
净产值。
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用
于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以及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总额,它反映本期生产的
国内生产总值的使用构成。
最终消费 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
也就是常住单位为满足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从本国经济领土和国外购
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支出。它不包括非常住单位在本国经济领土内的消费支出。最
终消费分为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
(一)居民消费:指常住住户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
支出,居民关于货物的最终消费支出在货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化时记录,关于服务
的最终消费支出在服务提供的时候记录。居民消费支出按市场价格计算,即按居
民支付的购买者价格计算,货物的购买者价格是购买者取得交货所支付的价格,
它包括购买者支付的运输和商业费用。居民消费支出除了直接以货币形式购买的
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外,还包括以其他方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即
所谓的虚拟消费支出。居民虚拟消费支出包括如下几种类型:单位以实物报酬及
实物转移的形式提供给劳动者的货物和服务,住房生产并由本住房消费了的货物
和服务,其中的服务仅指住房的自有住房服务;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媒介服务;
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
(二)政府消费:指政府部门为全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消费支出和免费或
以较低的价格向居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净支出,前者等于政府服务的产出
价值减去政府单位所获得的经营收入的价值,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等于它的经常
性业务支出加上固定资产折旧;后者等于政府部门向居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的市场价值减去向居民住户收取的价值。
资本形成总额 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获得减去处置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
净额,包括固定资产形成总额和存货增加两项。
(一)固定资产形成总额: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购置、转入和自产自用
的固定资产价值,扣除固定资产的销售和转出后的价值。可分为有形固定资产形
成总额和无形固定资产形成总额。有形固定资产形成总额包括一定时期内完成的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器具购置(减处置)价值,以及土地改良,新增役、
种、奶、毛、娱乐用牲畜和新增经济林木价值。无形固定资产形成总额包括矿藏
的勘探、计算机软件、娱乐和文学艺术品原件等获得减处置。
(二)存货增加: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存货实物量变动的市场价值即期
末价值减期初价值的差额。存货增加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负值,正值表示存货
上升,负值表示存货下降。它包括生产单位购进的原材料、燃料和储备物资等存
货,以及生产单位生产的产成品、在制品和半成品等存货等。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指货物和服务出口减货物和服务进口的差额。出口包括
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或无偿转让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进口包括常住
单位从非常住单位购买或无偿得到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由于服务活动的提供
与使用同时发生,因此服务的进出口业务并不发生出入境现象,一般把常住单位
从国外得到的服务作为进口,非常住单位从本国得到的服务作为出口。货物的出
口和进口都按离岸价格计算。
劳动者报酬 是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它包括劳动者
获得的各种形式工资、奖金和津贴,既包括货币形式的,也包括实物形式的,它
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单位支付的社
会保险费等。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就是单位直接支付给负责社会保险的政府
单位(一般指劳动部门)的社会保险金或为本单位职工离退休、发生死亡、伤残、
医疗保险等而支付的保险费。对于个体经济来说,其所有者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和
经营利润不易区分,这两部分统一作为劳动者报酬处理。
生产税净额 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生产、
销售和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
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具体包括销售税金及附加、增值税、管
理费中开支的各种税、应交纳的养路费、排污费和水电费附加、烟酒专卖上缴政
府的专项收入等。生产补贴与生产税相反,是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收入转移,
因此视为负生产税处理,包括政策亏损补贴、粮食系统价格补贴,外贸企业出口
退税收入等。
固定资产折旧 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
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
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种类型企业和企业化管
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指实际计提并计入成本费用中的折旧费;不计提折
旧的单位,如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则
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虚拟折旧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
应按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来计算,但是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对全社会固定资产进行
重估价的基础,所以暂时只能采用上述方法来计算。
营业盈余 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
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
支的工资和福利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等。
可比价格 指计算各种总量指标所采用的扣除了价格变动因素的价格,可进
行不同时期总量指标的对比。按可比价格计算总量指标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
用产品产量乘某一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另一种是用价格指数进行缩减。
不变价格 指以同类产品某年的平均价格作为固定价格,用于计算各年的产
品价值。按不变价格计算的产品价值消除了价格变动因素,不同时期对比可以反
映生产的发展速度。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工农业产品价格水平的变化,国家统计
局先后五次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工业产品不变价格和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 1952
年到 1957 年使用 1952 年工(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 1957 年到 1970 年使用
1957 年不变价格,从 1971 年到 1980 年使用 1970 年不变价格,从 1981 年到 1990
年使用 1980 年不变价格,从 1991 年开始使用 1990 年不变价格。
平均增长速度 我国计算平均增长速度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习惯上经常使用
的“水平法”,又称几何平均法,是以间隔期最后一年的水平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
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速度;另一种是“累计法”,又称代表平均法或方程法,
是以间隔期内各年水平的总和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速
度。在一般正常情况下,两种方法计算的平均每年增长速度比较接近,但在经济
发展不平衡、出现大起大落时,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差别较大。
三次产业 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产品直接
取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
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它是世界上通用的产业结构分
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工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气、热水、煤
气)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
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
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
供销和仓储业。
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
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水利服务和水利业,公路、内河(湖)航道养护业等。
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
广播电视、科学研究、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
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
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