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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teering Holdings Limited
旭通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26)
有關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
中期業績公告及中期報告的
澄清公告
及
持續停牌
茲提述旭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日期為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業績公
告(「中期業績公告」)以及日期為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截至二零二一年六
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報告(「中期報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
詞彙與中期業績公告及中期報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擬澄清中期業績公告「持續停牌 — 復牌指引」一節以及中期報告第49及
50頁所載復牌指引的確切用字如下:
(i) 證明有根據適用法律及法規以及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有效組成的董事會(「董
事會組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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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根據第條的規定解決導致對二零二零年全年業績不發表意見的問題,
保證毋須再就有關問題發出不發表意見及披露足夠資料令投資者可對其
財務狀況作出知情評估(「不發表意見條件」);
(iii) 根據上市規則規定刊發所有尚未刊發的財務業績,並處理任何審核修訂(「財
務業績條件」);及
(iv) 知會市場所有重大資料,以供本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評估本公司狀況。
除上述者外,中期業績公告及中期報告所載的全部資料及內容維持不變。
持續停牌
應本公司要求,股份已自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股份
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為止。本公司將適時就此另行刊發公告。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旭通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吳建韶
香港,二零二一年十月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馮雪蓮女士、吳建韶先生(行政總裁)及常亮女士;非執行董事為
高雲紅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陳玉生先生、尹智偉先生、劉國煇先生及黃智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