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宏观金融风险研究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房地产业中资金循环的三个环节以及影响房地
产金融风险的宏观经济因素和制度因素的分析,研究了存在于我国房
地产业中的宏观金融风险。通过与国际经验的比较,发现存在于我国
房地产业中的宏观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开发企业环节,但是仍处于比
较合理的范围内;宏观经济的繁荣带动了房地产业的本轮上升;制度
因素对房地产宏观金融风险影响较大。从供给和需求两个层面的分析
发现,存在着对房地产业金融风险的误读,对此需要进行客观评价。
最后提出了从制度建设方面防范房地产宏观金融风险的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宏观金融风险,消费者,开发企业,金融机构,
宏观经济因素,制度因素
房地产业中的金融风险可以从微观角度和宏观角度进行分
析。宏观风险是指从宏观角度衡量的存在于购房者整体、开发企业整
体和金融机构整体中的由于未来不确定性所产生的总量风险。本研究
从分析房地产业的资金循环过程和结构人手,同时分析影响房地产金
融风险的宏观经济因素和制度层面的因素,讨论存在于我国房地产业
中的宏观金融风险及其防范。
一、我国的房地产金融风险:三个环节的考量
房地产业中的金融风险主要来源于三个环节:购房者环节、房地
产开发企业环节和为房地产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环节。在这三个环
节中,购房者是最终支付来源,开发企业是房地产业资金循环的中心
环节,金融机构环节是整个房地产业金融风险的最终承担者。
(一)购房者环节引致的房地产金融风险
1.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是衡量购房者环节当期风险的重要指标。按照联合国
人居署的定义,房价收入比是住房的自由市场价格的中位数(或平均
数)和家庭年收入的中位数(或平均数)之间的比值。它是衡量居民收入
能否支付当前住宅价格的指标。由于房地产业的属地化特征和各国经
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各国的房价收入比差异很大;即使一个国家或城
市的房价收入比,在时间维度上也有较大的差异。联合国 2001 年世
界发展指标给出了按家庭收入进行分组的 96 个国家的房价收入比。
在家庭收入处于 1000—1999 美元的组别内,房价收入比的最大值是
28,最小值是 ,中位数为 ,平均数为 。
我国城镇居民 2003 和 2004 年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元和 元;这个数字按当年价格换算为美元则分别为 美
元和 美元。因此,我国大致处于 1000—1999 美元的组别。我
国分省区按中位数计算的 2003 和 2004 年房价收入比分别为 和
,均远低于同等人均 CDP 下的国际水平 。但需要警惕的是,
2004 年已有部分省市超过国际水平 ,如北京(1598)、上海();
有些城市房价收入比增长过快,如上海、浙江等地。
2.个人信贷余额与 GDP 的比率
我们使用个人信贷余额与 GDP 的比率衡量居民住房债务大小,
并以此判断宏观金融风险的高低。从我国个人住房信贷的总量指标上
分析,自 1998 年以来,个人住房信贷发展迅猛,在 1999 和 2000 年,
年增长率高达 %和 %;虽然此后有所回落,在 2003 年和
2004 年也分别达到了 %和 %。我国个人住房信贷总额占
GDP 的比例虽然增长很快,但到 2034 年也只有 11。72%;与我们选
取的美国、德国、法国、英国四国相比,比例很低,远低于这四国中
最低年份的 16%(法国,1984 年)。
通过对房价收入比、个人住宅债务在 GDP 中的占比的国际比较,
购房者环节引致的房地产风险。仍然处于合理的范围。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环节引致的房地产金融风险
判断房地产开发企业环节引致的房地产金融风险我们使用三个
指标:衡量财务杠杆指标的自有资金比率、衡量总体偿债指标的资产
负债率和衡量短期偿债能力的流动比率等。
1.自有资金比率
判断房地产开发企业环节存在的金融风险,首先要分析房地产开
发企业本身的资金来源结构。在国际金融和财务惯例中,自有资金的
比率是衡量风险的重要指标(财务杠杆率)。本文将自有资金定义为:
自有资金:国家预算内资金+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外商直接投资。按
照这个定义,本文对自有资金占开发企业全部资金来源的比例的测算
显示: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比例有了很大提高,2034 年
以来一直高于中国人民银行(121 文件)30%的标准。
2.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偿债能力是指企业用其资产偿还债务的能力,
是衡量企业抵御金融风险的重要指标。资产负债率反映总资产中有多
少是通过负债筹集的,是衡量企业负债水平及风险程度的重要判断标
准。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分析,我国全部房地产企业的资
产负债率从 1997 年到 2003 年一直维持在 75%左右,2030 年为
%,2001 年为 75%,2002 年为 %,2003 年为 %。从我国
上市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分析,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 10 强在
20)2、2003、2034 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一直在 55%—58%之间。
衡量开发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主要是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是
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的比值,反映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流动资产
越多,短期债务越少,则偿债能力越强,金融风险就越小。一般认为
流动比率应在 2:1 以上。我们选取 2005 年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 10
强 q)在 2002、2003、2004 年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进行分析。从我
国十大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分析,2004、2003、2002 年的平
均值在 之间,虽然略小于经验值 2,但是,考虑到房地产业的
存货主要是房产和地产等不动产;不会在短期内贬损,还是能够接受
的。
从国际经验看,由于各国房地产金融结构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
的资产负债率有很大的差异。香港和欧洲的企业资产负债率较低,而
日本和美国的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但除了美国之外,各国上市公司
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我们选取的美国三家上市房地产公司 2002、
2003 和 2004 三年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1+53%、%和
%;日本三家上市房地产公司 2002、2003 和 2004 三年的平均资
产负债率分别为 %、%和 %;香港三家上市房地产公
司 2002、2003 和 2(X)4 三年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
%和 %;欧洲三家上市房地产公司 2002、2003 和 2004 三
年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和 41,62%。我国 10 大
上市房地产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低于日本的数据,但高于美国和
欧洲,特别是香港的数据。
我国房地产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率较高,但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和流动比率适中,从国际比较来看仍处于中游。这说明能够获得上市
融资渠道的企业能有效地改善财务结构,降低金融风险。
就整体房地产企业而言,存在着一定的金融风险,但这种风险更
多的是因为缺乏改善企业融资渠道的制度导致的。房地产企业是金融
风险传递的中心环节,因此,必须加快制度建设,以降低风险积累,
积极分散风险。
(三)金融机构环节存在的房地产金融风险
金融机构是所有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最终承担者。金融机构环节的
风险的大小主要表现在向房地产业中投放的贷款数量和质量。数量指
标我们用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商业银行房地产贷
款比率来衡量;而质量指标则使用不良贷款比率来考察。
从时间序列数据分析,我国房地产信贷的增长非常迅速。到 2004
年,房地产信贷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为 %,房地产信贷
余额占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的比例达到了 %,将近 30%。从其
他国家的经验看,多数发达国家的房地产信贷占金融机构信贷的比例
在 30%-50%之间;1992 年,在我们考察的 10 个国家和地区中,最大
值为 54%,最小值为 30%。从一个国家的时间序列数据看,在一些
国家这个比例的变化较大,例如加拿大,从 30%上升为 51%;但大
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变化不大,例如法国;德国、挪威、香港,都维持
在某一水平附近。
从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全部信贷余额的比例分析,我国的这个比例
相比于发达国家和地区较低,在田 98 年只有 %,到 2004 年底也
只有 %,远远低于。30%-50%的国际经验值。
2.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比较
在美国,房地产信贷仍是商业银行主要的业务领域。从商业银行
贷款结构看,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比率日益增大,1960 年仅仅是 24%,
1980 年代是 29%,1990 年代是 40%,2000 年是 42%,近年来迅速攀
升,到 2004 年已达到 52%。90 年代以来,房地产信贷已超过工商业
贷款成为商业银行的第一大信贷。
相比较而言,在我国从单个银行对房地产业的贷款情况分析,三家上
市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2004 年的房地产开发贷
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并不是很高,最高的浦发和民生银行只有
11%左右;即使将房地产开发信贷与个人信贷加总,占全部信贷余额
的比例也只维持在 20%左右。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对房地产业的全部贷
款占银行全部贷款的比例比三家股份制上市银行的比例还要低。2004
年,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对房地产业贷款的平均比例为 18;7%,其中
建设银行最高,达到了 %,这与建设银行的主营业务有关。从七
家银行的总平均分析,全部房地产业贷款占银行全部贷款的比例为
%,个人住房贷款为 %,而开发企业贷款所占份额最低,
仅为 %。从七家银行的总平均看,全部房地产业贷款占银行全部
贷款的比例为 %,个人住房贷款为 %,而开发企业贷款所
占份额最低,仅为 %。与美国商业银行该比率相比,相差较远。
3.房地产信贷的资产质量比较
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对房地产业的贷款有如下特征。首先,全部贷
款的平均不良率较低,从 2004 年底到 2005 年第一季度末一直维持
在 %%之间;远远低于四大银行全部贷款的不良比率 %;
房地产贷款的质量要好于其他行业贷款的平均水平(图 1)。其次,银
行房地产风险取决于商业银行的营运水平,而非房地产业的系统性风
险。各个银行房地产的贷款质量分布差异明显,并与各个银行整体贷
款的质量水平正相关。往往某银行全部贷款的不良比率高,它的房地
产贷款的不良比率也高;这说明商业银行的房贷风险取决于自身的营
运能力而非房地产业的金融风险。
从数量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和整体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业的贷款,
占商业银行和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比例与国际经验相比非常低;从贷
款质量分析,房地产贷款不良贷款率低,质量远高于平均水平。因此,
在金融机构环节存在的金融风险比较小。
二、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宏观经济因素与制度因素
(一)宏观经济因素
1.经济周期因素
房地产业与宏观经济的波动密切相关。但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甚
至在不同时段内,房地产周期与宏观经济周期的关系表现得较为复杂。
从 15 个工业国家产出缺口与实际房地产价格的变化趋势比较来看,
一些国家的房地产周期领先于宏观经济周期,如美国、英国、加拿大、
日本、澳大利亚等;而另一些国家的房地产周期落后于宏观经济周期,
如法国、丹麦和西班牙;还有些国家在一段时期领先,而在另一段时
期则成为滞后指标(1MF,2000p,75)。但不管是领先还是后,房地产
业周期与宏观经济周期在运行轨迹上密切相关。
从我国宏观经济周期和房地产业发展周期的数据分析,在上一轮
房地产业周期中,1993 年的宏观紧缩导致了房地产业 1994 年后投资
增长率大幅回落,直到 1998 年后才逐步复苏,2001 年发生小幅波动
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房地产投资率随着宏观经济的繁荣在 2002 年
开始加速。1998 年住房制度改革后,房地产投资在制度变迁的影响
下迅速增长,配合了宏观经济的复苏,并较好地完成了扩大内需的经
济政策,而在 2001 年宏观经济已经进入了自主增长的良性循环,开
始加速增长,而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在 2001 年开始下降,直到 2002 年
才有所恢复。从时间序列看,房地产投资的加速增长明显滞后宏观经
济 1 年,所以本轮的宏观经济的繁荣带动了房地产业的繁荣。
2.汇率因素
在当前我国的宏观经济变量中,与房地产金融风险关系较为密切
的是汇率的变动。汇率的变化主要影响房地产业中的外商投资。’对
于房地产金融风险而言,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的条件下,外国资本为追
求汇率将来的升值收益,会进入国内;如果这种资本流动中短期的热
钱比率过高,会对房地产金融风险产生影响。从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
的资金来源结构进行分析,外资所占的比重不是很大,而且处于下降
后回稳的态势。到 2034 年外资比重为 %,到 2005 年 5 月,利用
外资额只占全部资金来源的 %,而外商直接投资占房地产业利用
外资额的比例高达 %;这个比例在 2004 年 5 月和 2004 年 12 月
份别为 %和 %。中国人民银行 2005 年 7 月使人民币对美
元升值约 2%,升值幅度低于市场的预期,国外的资金流入国内以期
获得投机收益的可能性较大;但由于数额较小,即使在人民币升值预
期下,仍不会造成房地产金融风险水平的急剧上升。但在沿海一些发
达城市的房地产业,外资的影响可能比较大。据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统
计,2004 年 1—11 月,境外资金流人上海房地产市场的总量超过 222
亿元,较 2003 年增长 13,5%,其中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约 150 亿元,
占全年房地产开发总额的 %;用于购房的外资约 70 亿元。境外
资金购房集中于别墅、公寓等高价位商品房(中国人民银行房地产金
融分析小组,2005)。从东部大城市的情况看,这种趋势值得注意,
要密切注意国际资本的流向,防止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积累和增大。
(二)制度因素
目前我国与房地产金融有关的法律法规仍存在部分缺失现象,不
适应房地产金融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防范方面,
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机制还不完善,职能不明确。目前,
我国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和资金运用的规定外,还没有
专门的房地产金融监管框架,亦未建立起房地产金融监测预警系统,
房地产金融的有关规范也有待于进一步制定。‘其次是抵押制度不完
善。抵押制度对债权具有保全功能,它通过赋予抵押权人对债务人抵
押财产拥有优先求偿权,保证债权的收回。2034 年 11 月,最高人民
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
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庭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
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一司法解
释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最低居住条件。但是,由于司法解释中对“生活
必需住房”界定的模糊,增加了贷款人在还款过程中恶意拖欠的可能,
银行贷款风险由此加大。高院的新司法解释“事实上剥夺和取消了债
权人变卖债务人的财产的权利”(汪利娜,2005)。这种不恰当的父爱主
义曾导致韩国企业的债务软约束,进而导致金融危机,而我们在加强
企业债务硬约束的同时,也要防止步人居民债务软约束的误区。
三、房地产金融风险:客观评价,制度防范
(一)供需层面的两个误读影响着对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客观评价
从整体上考察,我国的房地产金融风险并不高,但社会上却对此
有着较大的误解,而这种误解也影响着房地产金融政策。中国房地产
业的迅速发展一直受益于房地产金融的积极支持,但 2003 年后,这
种支持力度却有所减弱。
1.供给层面:对统计口径的忽略导致对房地产投资高速增长和开
发贷款增长的误读
对房地产投资高速增长的误读导致对支持房地产投资的开发信
贷高速增长的误读。现在社会上普遍将固定资产统计中“房地产(业.)
开发投资”增长速度误认为是全社会房地产投资增长速度;并认为这
个“超常规”增长速度造成了全社会投资过热,从而发出“房地产增长
过热”的批评声。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读(程选,2005)。事实上,大量房
地产投资“淹没”在各行各业的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城镇集
体投资以及城乡个人投资统计中;,容易为人忘记或忽略。而这种忘
记或忽略影响着人们对房地产业发展的判断。1998—2003 年,我国
城镇住宅投资年均增长速度:为 13i1%(低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
长速度);而其中的“房地产开发”住宅投资年均增长速度为 %,房
地产企业开发信贷年均增长达到 25%,对房地产投资起着积极的支持
作用。2004 年房地产开发住宅投资占城镇住宅投资的比重继续上升,
达到 %;2005 年 1~10 月,房地产开发住宅投资占城镇住宅投资
的比重为 %。1998—2004 年我国城镇住宅投资年增长速度为
%,其中房地产开发住宅投资年均增长速度为 %。2004 年城
镇住宅投资增速为 %,房地产开发住宅投资增长了 %。
2003 年之前,房地产投资的“超常规”增长源自其对传统住宅建设
方式的替代,即以市场化、产业化的生产方式,替代业主自建的方式,
而房地产开发信贷的高速增长也正是对这种市场化产业化方式的积
极支持。但相对于 2003 年负增长 %,2004 年非市场化住宅投资明
显加速,增长了 %,从这个意义来看,房地产建设的市场化进程
出现了反复。
2.需求层面:对住房制度变迁和居民收入预期的忽略导致对房地
产个人信贷高速增长的误读
自 1998 年以来,我国个人住房信贷发展迅猛,在 1999 年和 2000
年,年增长率高达 %和 %;虽然此后有所回落,在 2003
年和 2004 年也分别达到了 %和 35,15%。但从住房信贷快速增
长的经济背景分析,这种增长有经济上和制度上的因素。首先,从制
度层面看,我国从 1998 年开始取消原先的单位福利房,实行住房商
品化。居民通过个人按揭贷款进行住房的商品化购置。因此这种住房
贷款的快速增长是原有住房潜在需求在银行信贷支持下的短期剧烈
释放;其次,从经济层面分析,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不仅提高了当期
的开支,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居民未来收入增长的预期,这种预期造成
了居民住房信贷的快速增长。
应该客观评价房地产金融风险,保持持续稳定的金融支持力度,
这既是促进产业繁荣,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保障措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防范金融风险
在对房地产金融风险客观评价的同时,也必须通过制度建设积极
防范风险。
首先,政府应加强政策的稳定性,树立审慎监管的理念,将更多
的决策权力归还给市场主体,防止因为政策变动引发的房地产业金融
风险的加大。其次,拓宽房地产业的融资渠道,建立多渠道的支持体
系,培育多元化的融资工具。第三,加快商业银行改革,建成符合市
场经济体制的现代商业银行体系。第四,加快二级市场的建设,借鉴
美国经验建立以住房抵押为支撑的住宅金融市场。第五,加强住宅融
资保险和担保体系建设。第六,建立健全房地产金融风险监管的法律
框架。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应该由政府的福利保障体系解决,明确市
场与政府的界限,而不能要求商业银行过分迁就低收入者而形成消费
者的预算软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