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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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代理人(乙方): 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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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一、商标信息: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商标申请类别:
商标评审事项: 驳回复审
商品/服务项目:详见留存
二、 商标复审书:
1、乙方承担商标复审文书工作。
2、本合同成立后贰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商标复审书。如甲方不满意,可要求乙方改
进。直至甲方认可。并保证在材料确认和费用付清后三天内上交至国家商标评审委
员会,(但甲方拒绝配合的除外)。
3、甲方对商标复审书进行确认,确认的文稿双方盖上公章,双方各留存壹份。
三、 商标复审:
1、 商标复审书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商标复审。
2、 乙方以甲方为复审申请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复审
申请。在甲方提交合同约定所需资料及费用后,乙方应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该商标复审资料,同时以乙方名称向甲方出具的该商标复审
受理单。
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后,乙方应及时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出具的商标复审受理通知书原件寄给甲方。
4、 乙方为甲方了解该商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核的情况,并
及时反馈给甲方。
四、 商标代理所需资料:
1、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向乙方提供商标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
实合法。
2、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为: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驳回通知书及
相关的证据材料。
3、 其它资料由乙方准备,交甲方盖章即可。
五、 费用:
1、 商标复审费用为 元/件,共 1 件,计 :人民币大写:
2、 除第一款约定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六、 付款方式:申请前委托人须将以上费用转账至本所银行账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七、 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甲方营业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2、本合同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修改,
需双方在修改处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确认,否则一切修改无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4、无
委托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联系人: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3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