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FJ—20 —2(1)
房地产经纪合同
委 托 人(甲方):
经 纪 人(丙方):
签 订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签约须知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使用范围
1、在合肥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
2、存量房屋(二手房)的房地产转让或房屋租赁。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四、当事人应按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委托人在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时,应向经纪人如实告知以下问题:
1、房屋瑕疵。指房屋漏水、管道不通等。
2、共有关系。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如系共有,转让房地产或出租房屋时需全体共有人签字。
3、房屋租赁情况。转让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房地产抵押情况。指房地产所有权人为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将房地产抵押给债权人,办理了抵押登记。在转让前,应先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或出具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时,房地产经纪人(丙方)应将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一、之二)的所有条款告知合同委托人(甲方、乙方)。
六、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所有条款,知悉其含义。若需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应出具委托书。
七、本合同条款由监制单位负责解释。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房[2004]375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取成交价格总额的1—2%(买卖双方交);房屋租赁:住宅按成交一个月租金的40—50%一次计收;非住宅按成交一个月租金的20—30%一次性计收。
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一)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丙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交易经纪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丙方为座落在:合肥市 区 [路][小区] 号 幢 室[住宅][商业用房][ ]的[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提供以下服务:(下列事项供委托人选择)
(一)提供信息发布;
(二)充当订约介绍人;
(三)协助、指导订立[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四)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五)协助办理其他手续[户口转移][水表过户][煤气过户][ ][ ];
(六)
第二条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委托[转让房地产][租赁房屋]的详细情况:
(一)产权人姓名: ,建筑面积: m2,建成年份: 年,层次: 层,房屋结构: ,房屋权属证号: ,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
(二)室内装修情况: ;
(三)室内家具物品情况: ;
(四)水、电、煤气、供热、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等情况: ;
(五)拟[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的价格: 元/ m2;
(六)经交易双方确认[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的价格[ 元][ 元/年]。
第四条 甲、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提供[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的信息应真实、合法、准确。
(二)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丙方提交下列资料的复印件:
1、产权人身份证
2、房屋权属证书
3、[国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
4、其他相关资料:(1) (2) (3) (4) 。
(三)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是否已经抵、房屋是否已经租赁等情况。
(四)甲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及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丙方(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丙方对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应出具收件清单。不得泄漏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七)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到现场勘察和相关部门进行查验。
(八)丙方应按照甲方的委托,发布房地产信息。
(九)丙方应配合甲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十)丙方应配合甲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手续。
(十一)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手续费 元。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五条 甲、丙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第四条(一)至(四)项,甲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 日内告知丙方,取得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甲方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二)本合同第四条(五)至(十)项,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 日内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单方解除本合同,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六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一)
(二)
(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签章: 经纪人(丙方)签章:
证件名称: 经纪人签字:
证件号码: 执业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字: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共有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 件
一、屋内附属设备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属设施: 设备:
室内装饰:
口、水、电、煤气、电讯等费用的支付情况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三、其 他
(一)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