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规定(营销总部)
一、 总 则
1.1薪酬设计的根本目的:
1.1.1为了保证公司薪酬设计、发放和管理的科学合理,稳定公司的营销队伍,发挥薪
酬的激励作用,依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1.2最终目的是改善营销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营销战略的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
意程度和对现在和未来的成就感。对员工长期激励,提高对公司的满意度。
1.2薪酬设计的基础原则:
1.2.1公平原则:外部公平、内部公平、个人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体现工资与岗位责任
相统一,与工作绩效相挂钩的按劳分配原则。
1.2.2竞争原则:薪资结构多元、薪资水平领先、薪资价值取向;
1.2.3激励原则:个人能力激励、团队责任激励、企业绩效激励;
1.2.4经济原则:薪酬总额控制、利润合理积累、劳动力价值平衡;
1.2.5合法原则:法律法规、企业制度。一个科学合适的薪酬系统设计流程如下图所示。左边方框代表
的是各步骤的名称,右边虚线方框代表的是主要内容和活动,实线箭头指出了各步骤依次进行的
循序。
1.3薪酬设计的适用范围:
1.3.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营销总部全体员工及总部派驻各卖场相关管理人员(卖场
经理、卖场物流、财务人员、信息员)。
1.3.2含试用期员工。
二、薪酬结构形式:
2.1采用月薪制度形态,实行薪酬结构制工资;工以岗位职务工资(固定工资)为静态
基础,以绩效考核工资(绩效奖金)为动态补充;
2.2工资与岗位、职务、责任挂钩的易岗易薪
2.3薪酬结构分析
2.3.1薪酬总额=月薪+绩效工资+年终双薪+年终奖金
2.3.1.1月薪=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
2.3.1.2绩效工资:是公司每月从员工基准内工资中扣除一定的比例,累计年终,年终根据员工年度综
合绩效考核结果兑现的薪酬方式。绩效工资根据银行零存整取利率记计息,年终根据年度同绩效考核结果
一并兑现。绩效工资兑现标准:①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B等以上予以全额兑现①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
果为 C等兑现绩效工资的 50%①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为 D等(含)以下,绩效工资将不予兑现①被公司辞退
的员工,绩效工资予以扣除①正当理由经批准离职的,绩效工资予以返回,但不付利息①硬性公司不予批
准离职的,则扣除绩效工资(对公司造成潜在损失的,则令扣除当月工资的 30%)①未履行正常离职手续
的则不予付给绩效工资,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则应予以赔偿,行为严重者,将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
任。
2.3.1.3年终双薪:是对员工一年辛勤工作的肯定,依据是年终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支付给员工。发放
时间为:春节前一个发薪日支付。
第二章 工资结构形式
第四条 工资结构由月岗位职务工资和年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第五条 岗位职务工资(静态工资,占工资总额的 60%),即根据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岗位技术难易及
月考勤状况等确定按月发放的工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及其它津贴工资。
1、基本工资:分为五个职级,即副总经理、经理(助理)级、主管级、科员级(技术类、普通类)
。
2、岗位工资:在原职级基础上细分为 2-3 个不同职等,其中卖场经理岗位工资为浮动工资,以当月销
售指标完成额为主要依据,根据月度绩效考核得分比率计算,即实发岗位工资=岗位工资额×月度绩效考核
比率(具体考核方案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工龄工资:满一年工龄,月工龄工资增加 50 元,以此类推。
4、其它津贴:包括伙食补贴、通讯津贴、养老保险津贴等。
第六条 绩效工资(浮动工资,占工资总额的 40%),即根据年终绩效考核得分等级,按相应比率评定
的动态奖励工资,即年终绩效奖金=奖金基数×年绩效考核得分比率。(具体考核方案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
法)。
第三章 工资等级设置及对照表
第七条 岗位职务工资共分五个职级、12 个职等。
岗位适用 等级分类
表
类 别 适 用 岗 位
岗位职务工资(固定工资)构成项目 (60%)
类
别
职
级
职等
基本 工
资
岗位
工资
工龄
工资
伙食 补
贴
通讯
津贴
保险
津贴
绩效奖金
基数/年
(40%)
年薪 全
额
副
总
经
理
一 / / / / / / / / /
二 A 1500 2500 32000 8 万经
理
二
二 B 1500 1500
50 元/
年
/ 500 120
24000 6 万
三 A 1000 1500 20000 5 万
三 B 1000 1200 17600 万
主
管
三
三 C 1000 800
50 元/
年
300 (驻
外)
200 120
14400 万
四 A 1000 2000 24000 6 万
四 B 1000 1000 16000 4 万
技
术
类
四
四 C 1000 500
50 元/
年
/ 100 /
12000 3 万
五 A 800 1000 14400 万
五 B 800 700 12000 3 万
普
通
类
五
五 C 800 400
50 元/
年
300 (驻
外)
100
驻外
/
9600 万
副总经理 营销副总、财务副总
经理类 总经理助理、大区经理、部门经理
主管类 部门主管、卖场经理
技术类 装潢设计、平面设计、产品采购
普通类 卖场物流、市场拓展、物流调配、招商人员、财务人员、信息员
第八条 工资发放
1、工资形式采用按月发放和按年发放相结合的复合式工资,即按月发放岗位职务工资,发放日期定
于次月 10 日前;
2、绩效工资,在完成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由人力资源部核准,财务部于次年度 1 月或春节
前发放。
第四章 工资调整
第九条 工资调整是指员工试用转正、以及公司根据当年经营效益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工资级别
进行的调整。
第十 条 员工试用期后转正工资管理办法如下:
试用期原则上为 2 个月(特批除外),试用期满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由其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
部进行审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相应级别工资。
第十一条 级别工资调整原则上每年进行 1-2 次,但每次调整面不得超过 50%。调资程序如下:
1、根据当年绩效考核情况,提出调资人员名单。
2、人力资源部根据调资人员名单填报《调资审批表》,并按审批表规定程序办妥审批手续。
3、调资人员从总经理批准之日起计发新工资。调资审批表归入个人档案。
第十二条 以下人员不在调薪范围内:
1、 在公司任职未满一年者(凡有特殊贡献者,经总经理特批可予破例调薪)。
2、 受过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具体操作及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