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第 1 期
近年来,我国非正规金融爆发式增长,其未来如何规范发展引
起了大家的普遍讨论。本文从我国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现状出发,结
合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对接的理论研究,提出了我国非正规金
融的未来发展之路———与中小银行对接。
一、我国正规金融发展的现状
非正规金融,是指货币金融当局及统计核算部门未观测到的金
融活动及相关的金融组织、市场等金融要素与运行机制。一般而言,
它是零星分散的,是针对有组织的金融中介或有组织的发行与交易
市场而言的。
我国非正规金融的主要发源地在农村,尤其是沿海地区,如浙
江、福建、广东等。其直接原因在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相对于经济增
长的滞后。3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导致了中国经济结构的彻底变迁,
表现为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崛起和壮大,私营企业异军突起。然而,中
国在经济转型期进行了国有金融基层机构的撤并性改革,不但导致
对农村金融支持的迅速萎缩,而且导致了大量农村资金流失,使农
村金融服务出现了真空,引发了非正规金融的注入。
(一)规模迅速增长
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对全国 20个省份的地下金融状况进行
了实地抽样调查,对各地区地下金融规模、农村地下金融规模、中
小企业非正规融资规模进行了基本判断,测算出 2003年全国地下
金融、地下信贷的绝对规模约 8000亿元。调查表明,全国中小企业
约有 1/3强的融资来自非正规金融(王凤京,2006)。
2006年,在对除西藏、贵州、重庆和台湾外的全国 28个省、自
治区和直辖市调查发现,全国民间借贷、地下借贷和非法借贷的规
模超过了 6万亿元(李建军,2008)。
2008年第一季度,中国 GDP规模为 万亿元,同比增长
%,未观测信贷规模增长 %(信贷对经济增长的弹性是
)。如果按照匀速增长计算,2008年第一季度,全国未观测信贷
规模应该在 万亿元。在紧缩型货币政策下,按照这样的速度推
算,2008年 6月,全国未观测信贷规模已经突破 10万亿元(李建
军,2008)。
(二)主要存在形式
目前,我国非正规金融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形式:1.合会、互助
会。它是协会内部成员的一种共同储蓄活动,也是成员之间的一种
□/刘 洋
浅析我国非正规金融
与正规金融的对接
轮番提供信贷的活动。按此,这是一种成员之间
的民间借贷,是成员之间的资金互助,同时涉及
储蓄服务和信贷服务。2.地下钱庄。现阶段,钱
庄是具有类似银行功能的、专门从事资金交易
活动的非法金融组织。目前,民间的地下钱庄多
采取合伙制或股份制,放贷的对象一般是中小
企业主。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地下钱庄的业务
范围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货币经营,开始涉
足银行中间业务领域。3.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
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个人投资者或少数机构
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
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
行。由于私募基金通常承诺带给投资者高于银
行利率的固定收益率,因而吸引了大批民间资
金加盟。4.通过典当行、寄售行、担保公司、投资
公司、垫款公司等合法组织融资,但借贷时需要
将房产、汽车、存款、有价证券等进行抵押、质
押,支付较高的利率。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和垫
款公司是近年来出现的组织形式,属于信用服
务中介公司的范畴。这类公司都以解决企业、个
人短期周转资金困难为主要业务。
(三)利率高企
利率过高是非正规金融的典型的特征,月
息 5分竟然是低利率,一毛五到两毛多也并不
少见,按照单利计息法折算成年率则高达 60%
-240%。而且,地下金融组织从不发放中长期贷
款,短期贷款是唯一的品种,一般期限是 1-3个
月不等,这就意味着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利滚
利”的复利年息将在 80%-720%之间。
非正规借贷的高利率,决定了企业只能将
该性质的贷款用于短期资金周转,而不能用于
中长期投资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四)潜在风险高
非正规金融的运作机制不规范,内在风险
较大,一旦释放出来,容易造成金融秩序的混
乱,并可能导致社会不安定。非正规金融的一些
组织形式,如合会、地下钱庄等,内控机制乏力。
同时,由于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管和约束机制,可
能为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他们想方设法以高
息圈钱,不是用于生产经营,而是用于投机,积
87
2010 年第 1 期
聚偿付风险,而这种非生产性和需偿还性,最终必然导致支付
链条的崩溃,参与者的利益受损,从而引起社会不稳定。
二、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对接理论基础
由于非正规金融分散、隐蔽、借贷规范性差等多种原因,监
管很困难,政府也很难制定出对其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这些
难以克服的问题都表明,长远来看,非正规金融必定要正规化。
针对如何将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进行结合,学者们提出
了许多建议。Seibel(1997)提出了促进两者结合的战略,主要体
现在:一是“自上而下”战略,通过正规金融的制度适应,使非正
规金融更易于与其打交道;二是“自下而上”战略,帮助大的非
正规金融将资金聚集在一起,形成正规金融。
世界发展报告(1989)指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连接
是金融体系发展有前途的战略。将非正规金融和正规金融连接
的措施,能够促进其向农户、农业和中小企业提供持续的融资
服务,并创造出一种竞争的环境。
本文认为,我国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对接方式是:分
步骤、有选择地将非正规金融转成中小银行这种正规金融形
式。
三、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对接
(一)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对接符合我国金融制度变迁
的路径
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变迁大致遵循了从非正规金融到正规
金融的两阶段。首先由民间在体制外进行制度创新,以满足从
体制内获得资本的边际上的短缺,而如果政府观察到由民间自
发进行金融制度创新的收益确实大于改革的成本,就会积极地
介入这样的制度创新之中,修改现存的制度安排,扩大正规制
度所许可的金融活动的行为边界,将原来体制外的资本市场纳
入正规的体制内资本市场之中。
事实上,近几年来我国政府正在积极制定非正规金融的
“疏导”性政策,为实现其向正规金融转化提供支持。突出体现
在:2005年 5月 31日开始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和 2008年 8月
15日中国人民银行对民间放贷人法律地位的表态。这些均有助
于规范非正规金融,对于非正规金融的合法化进程具有积极意
义。
开始于 2005年 5月的小额信贷试点,从最初的山西、贵
州、陕西、四川和内蒙古,扩大到其他省份。以浙江为例,2008年
7月 14日,浙江省金融办、工商局、银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联合发布了《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这是浙
江成为全国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省份之后,全国首部规范小
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及管理制度的法规。
2008年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
制办,一旦通过就意味着“民间借贷阳光化”在国家立法层面得
金融与投资
NORTHERN ECONOMY
到确认。
(二 ) 非正规金融转换为正规金融的形
式———中小银行
随着我国金融业逐步深化和开放,金融抑
制将逐步放松,原先由于金融抑制而产生的体
制外市场将因合法金融机构的进入而加剧竞
争。这时,主要依靠这部分市场的非正规金融的
组织者或组织机构必将面临合法化或从市场中
退出的选择。从业务的角度考虑,合法后的非正
规金融机构的最佳存在形式就是中小银行,即
各地的社区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区域性银行。
对我国非正规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
调查结果显示,全国 17省平均融资支持指数为
,这表明非正规金融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
中小企业的融资。而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正与
中小银行的市场定位不谋而合。可以设想,一旦
非正规金融以中小银行的形式合法存在,凭借
原有的良好的客户群以及恰到好处的经营理
念,它们必将迅速站稳脚跟并获得发展。
(三)非正规金融应逐步转化为中小银行
2004年 12月,中央财经大学地下金融课题
组对全国 17个省份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表明:
在当地经济的影响方面,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
浙江、江苏等,地下金融的正面影响比较大,影
响指数达到 20%以上;而在东北地区,以辽宁为
例,地下金融对当地经济最具危害性,影响指数
接近 30%。可以看出,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地
下金融对经济的正面影响程度高,其存在的合
理性不容忽视,且已颇具民营银行的特点。因
此,首先发展为中小银行更为有利。由此,中小
银行首先应在经济发达、资金雄厚的地区搞试
点,初步摸索成本较小,还能够建立示范效应;
其次,通过示范和辐射影响,在经济相对发达、
私营经济需求资金缺口较大,或已建中小银行
的周边地区,允许建立中小银行;最后,待中小
银行制度建设相对完善,全国性推广条件比较
成熟后,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作者单位:浙江海洋学院管理学院)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