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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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279 公司简称:英利汽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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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林启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安宇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内容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
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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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2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
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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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英利汽车/公司/本公司/本
集团
指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曼英利 指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Cayman Engley Industrial Co.,
Ltd.)
英利工业 指 英利工业有限公司
英利部件 指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长沙英利 指 长沙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辽宁英利 指 辽宁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苏州英利 指 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都英利 指 成都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莱特维 指 长春莱特维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英利 指 青岛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宁波英利 指 宁波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佛山英利 指 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天津英利 指 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仪征英利 指 仪征英利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林德天津 指 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林德长春 指 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宁波茂祥 指 宁波茂祥金属有限公司
台州茂齐 指 台州茂齐金属有限公司
鸿运科技 指 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
Wiser Decision 指 Wiser Decision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浙江杉盛 指 浙江杉盛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友利 指 成都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吉林进利 指 吉林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宏利汽车 指 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崨科 指 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肯联英利 指 肯联英利(长春)汽车结构有限公司
重庆中利 指 重庆中利凯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L+W 指 Linde+Wiemann SE&Co. KG(原用名 Linde+Wiemann GmbH KG)
青岛友利 指 青岛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吉林昱光 指 吉林昱光涂装有限公司
佛山彰利 指 佛山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都瑞光 指 成都瑞光涂装有限公司
天津进利 指 天津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长沙彰利 指 长沙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苏州旭鸿 指 苏州旭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苏州佑强 指 苏州佑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中信投资 指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银河投资 指 吉林省银河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石智娱 指 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通投资 指 海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胡桐投资 指 上海胡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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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21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6月 30日
报告期末 指 2021年 6月 30日
VAVE 指
Value Analysis,Value Engineering的简称,通常指价值分
析与价值工程
CAE 指
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利用计算机辅助求解分析复杂
工程和产品的结构力学性能,以及优化结构性能
TRUMPF 指
德国通快集团,为工业用机床、激光技术和电子技术领域的世
界领先企业
SAP 指
System Applications and Products,企业管理解决方案的软
件
MES 指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系
统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英利汽车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angchun Engley Automobile Industr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林启彬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苗雨 /
联系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 2379号 /
电话 0431-85022771 /
传真 0431-85033777 /
电子信箱 IR@ /
注: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苗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顺达路88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1、2013年6月25日,公司注册地址由长春市高新开发区
震宇街36号变更为长春市高新开发区震宇街36号(住所
期限到2013年12月31日止)
2、2013年7月18日,公司注册地址由长春市高新开发区
震宇街36号(住所期限到2013年12月31日止)变更为长
春市高新区顺达路888号
公司办公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30021
公司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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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IR@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英利汽车 601279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244,549,032 2,031,287,8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062,752 25,427,3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34,781,529 29,626,1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5,735,171 454,348,33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543,346,551 3,250,219,975
总资产 6,838,090,857 7,022,803,64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增加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增加个百分
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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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5,0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9,310,07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益
5,678,42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367,59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29,357
所得税影响额 -3,010,544
合计 12,281,223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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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行业情况
1、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6 汽车制
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
造业(C36)下属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2、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1年 1-6月,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1, 万辆和 1,万
辆,同比分别增长 %和 %。
从上半年市场情况来看,乘用车在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影响下,销量依然
超过 1,000万辆;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已与 2019年全年水平持平,其中纯电动汽车超过 100万辆,
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也由今年年初的 %提高至今年上半年的 %,其中 6月的渗透率已超过 12%,
说明新兴动能逐步扩大。
展望未来,我国经济运行将继续保持稳定恢复,这对汽车消费的稳定起到良好支撑作用。但
全球经济复苏和疫情防控仍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国内不同行业间的发展也存在差异,经济持
续恢复基础仍需巩固,特别是芯片供应问题对企业生产的影响依然较为突出,原材料价格大幅上
涨进一步加大企业成本压力,这些问题也都将影响汽车行业,因此我们仍然需要审慎乐观地看待
行业发展。
(二)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专注于实现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
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除汽车零部件外,公
司也生产少量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模具。
1、公司金属零部件主要包括仪表板骨架、防撞梁、门槛、EV电池下壳体以及其他车身冲压
件等。金属零部件图示及主要用途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主要产品用途
仪表板骨架
仪表板骨架用于仪表台、转向柱、中控、手
套箱、空调、线控等的支撑和连接
防撞梁
防撞梁是用来减轻车辆受到外力撞击时产
生的二次伤害的震动力的一种装置,尽可能
减小撞击力对车身纵梁、水箱、人员的损害,
对车辆起到有效保护作用
门槛
位于车门正下方,固定车身
EV 电池下壳体
电池包分为电池上壳体、下壳体两部分,主
要用于安装电池模组,为整车提供电力保
障,材料分碳钢、铝合金两部分,涉及冲压、
焊接、涂胶等工序,对密封要求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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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主要产品用途
车身冲压件
构成汽车车身的金属冲压件,一部分经冲压
后直接成为汽车零部件;另一部分经冲压后
还需经过焊接、机械加工等工艺才能成为汽
车零部件
2、公司非金属零部件包括前端框架、车底护板、备胎仓、EV电池上壳体、电瓶托盘、轮罩
等。非金属零部件图示及主要用途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主要产品用途
前端框架
前端框架是汽车集成化设计的核心部件,是
汽车冷却系统、照明系统、导风系统以及前
罩锁及其附件等系统的承载结构
车底护板
降低风阻,保护底盘,防止行驶过程中由于
凹凸不平的路面或飞石和沙砾撞击对底盘
造成损坏
备胎仓
用来储存汽车备用轮胎
EV 电池上壳体
动力电池包的一部分,主要用于保护锂电池
免受碰撞和挤压,并起到隔绝密封的作用
电瓶托盘
用来固定和承托汽车电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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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主要产品用途
轮罩
装在车轮外侧,起到装饰和防泥水的作
用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铝材和热塑、热固类材料等。
对于钢材铝材类金属原材料,公司实际生产中会综合销售订单、销售预测信息、采购周期、
生产计划及库存等因素进行采购。因账期、服务、交付等原因,公司通过第三方经销商采购大部
分金属原材料。公司在每月进行询比议价,确定供应商,采用货到付款的付款方式。
热塑、热固类材料,如 PP玻纤增强材料,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采取年度
锁定价格,每年初根据项目整体情况,商定新一年度价格。通过逐月签订详细规格的采购合同或
采购订单进行采购。
公司主要采购流程图如下: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在取得产品订单并签署框架合同后将产品规格以及技术
参数提交研发部门按照下游整车制造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工艺设计和模具开发,在通过整车制造
商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生产批准程序(PPAP)后由生产部视订单的具体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
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区域性管理模式,实行大客户经理制。公司销售均为直销,不存在经销情况。
公司业务部主要负责客户新项目的议价、承接和量产产品的订单承接及销售服务。公司在与整车
制造商的合作过程中通常采用“一品一点”配套模式,即一款零件只由一个零部件厂商供应。
公司主要销售流程图如下:
(四)行业地位
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已掌握轻量化前沿技术,并成为专业的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材
料方面,经历了从高强钢、超高强钢、铝合金板材及型材到多种玻纤增强复合材料的单独及组合
应用;在工艺方面,具备冲压、辊压、液压成型、激光焊接到挤出、热压和注塑等多种生产工艺。
此外,公司拥有自主设计的研发体系,经历多年发展,已经为国内合资品牌及自主品牌的整车厂
设计开发一百多个轻量化零部件。核心重要客户主要为中高端车型的优质主机厂,与包括一汽大
众、北京奔驰、华晨宝马、沃尔沃亚太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也在逐步推广以新能源车
为主的新兴主机厂客户业务,客户结构不断丰富。公司凭借对轻量化材料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经
验,依靠良好的制造能力和设计能力,已经成为行业内完整的车身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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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我国汽车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交通、环保、能源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国家
越来越重视节约资源、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指引下,汽车轻量化以及新能源汽车成为了我
国汽车行业发展的新方向。
汽车车身约占汽车总重量的 30%,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空载情况下,约 70%的油耗用在
车身重量上,若汽车整车重量降低 10%,燃油效率可提高 6%-8%;整车重量每减少 100kg,其百公
里油耗可降低 ,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将相应减少
提高,车辆控制稳定性、噪音、振动方面也均有改善。因此,车身重量的降低将对整车的燃油经
济性、车辆控制稳定性、减少废气排放都有显著效果。随着汽车从传统燃油型向新能源转型,整
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又提出了技术创新及优化工艺的新要求。零部件行业的长期发展向好势头
不变,仍有较大的发展机遇。
公司将在轻量化方向上继续发力,利用公司的研发实力,将不同的轻量化产品组合,打造出
更轻量化的车身结构件和安全件。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客户资源优势
(1)公司多年给国内主流品牌供货,与一汽大众、北京奔驰、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吉利汽
车、沃尔沃亚太、华晨宝马、广汽菲克等优秀客户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从以往的单纯零件的过
程开发到前期参与零件设计结构开发,整车零件布局,后期过程开发直至批量供货。
(2)整车厂通常具备严格的外部采购管理体系,对于产品的交付期及质量要求非常高,进入
其采购供应链的厂商将面临较高标准的资格审核。同时整车厂每年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并开
发潜在供应商,保障生产供应的稳定性。优质客户的审核为公司带来以下优势:①客户高标准的
采购准入体系促使公司的技术创新水平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始终能够保持在行业前列;②一旦通
过供应商体系考核,通常会保持稳定的合作,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能够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
产品订单;③有助于公司开拓并获取新客户。
2、多样化的技术解决方案和完善的研发体系优势
公司的研发中心涵盖产品结构设计、CAE仿真模拟分析、模具工装设计、产品试制、过程开
发、质量控制、试验验证等一系列功能,可以为客户提供工程可行性分析、数据模型支持、轻量
化的设计服务,同时利用自身经验优势结合 CAE仿真软件完成产品的刚度、强度、振动耐久、碰
撞以及工艺成型等模拟分析,在缩短开发周期的同时提高了产品质量并利用拓扑优化降低了开发
成本。研发中心实验室是一个集物理、化学、环境可靠性、腐蚀、振动耐久、机械可靠性实验室
为一体的综合性实验室,已得到一汽大众、吉利 VOLVO、一汽红旗等多家汽车制造商的认可,为
公司的研发创新提供了有力的实验验证资源保障。
3、雄厚的生产制造实力优势
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奠定了公司雄厚的制造实力。公司拥有数条大型进口冲压生产线及全自
动热压生产线,数十台进口油压机、注塑机、多工位移送冲压机,数十台德国、日本、瑞典等进
口自动焊接、水切割、涂胶机器人,德国 TRUMPF激光焊接组,完整的产品性能试验设备,并且公
司拥有 SAP、MES等先进的管理软件,保证了公司可实现智能化的管控一体化生产,使公司拥有优
秀的生产制造能力。
4、生产基地布局优势
公司实施生产基地战略布局,迄今为止已经在国内主要客户周边建有二十余个生产基地,已
在华南、华中、华北、华东以及东北地区建立全面的生产配套网络,缩短了与整车厂的配套距离,
也缩短了对整车厂要求的反应时间。上述生产基地的建成表明公司全国布局已基本完成,未来将
能实现更加贴近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为提升市场开发提供了良好的竞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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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本优势
公司注重成本管理,在经营的各个领域一直在推进精益化生产思路,从采购、生产、物流等
方面建立了严格的成本管控体系和措施,尤其是公司在新产品的设计和模具的开发设计中,就开
始关注产品批量后的后期生产及制造成本,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一套有效的成本管理体系,与竞争
对手相比,公司具备了一定的成本优势。
6、产品质量优势
整车制造属于高度精细化产业,因此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产品的质量将直接决定其竞争地位和
盈利能力。公司设立以来一直对产品品质高度重视,公司通过了 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建立了包括新产品质量管理、过程质量管理、售后质量管理在内的一整套质量保证体系,
并依托该体系,使公司产品质量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同时关键总成产品采用在线自动尺寸检测,
有效监控过程波动,提高产品合格率。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面对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年初
制定的经营计划,以市场发展为导向,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管理水平及技术开发能力,提升
管理运营效率,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实现增长,不断探索新机会
在业务方面,公司继续保持现有整车客户配套优势,扩展其他客户零部件供货规模,并持续
增强国有自主品牌供货份额。公司紧跟发展理念,开发节能、环保、轻量化产品,不断对新工艺、
新材料、新产品方面进行研究学习,倾听客户声音改进提升质量,持续为客户提供质量可靠的产
品。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实现利润总额
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 万元,比
上年同期增长 %,较好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目标。
2、推进生产工序自动化,促进产业升级
公司通过设备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增强产品质量的稳定
性。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4, 万元,募集资金投向主要用于“设备
升级改造项目”、“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报告期内公司
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全面升级公司制造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全方位提升汽车零部件自动化产品
线。
3、持续优化内部运营能力,提升智能制造和精益生产水平
公司围绕保质保量,高效满足市场产品需求的目标,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通过工艺标准化
和持续改善,减少加工成本和材料消耗,降低产品成本。在产品设计和制造中,公司深入开展精
益制造改善 VAVE活动,运用系统的方法,进行工艺提升和材料优化,不断提高产品价值和竞争力。
上半年,公司通过投资评审投资优化节约 1,300 万元、新项目材料利用率提升节约产品生命周期
材料费 1,500余万元。
4、研发平台优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公司持续重点开发轻量化相关的汽车零部件,利用公司的研发实力,将不同的轻量化产品组
合,打造出更轻量化的车身结构件和安全件。报告期内,基于业务和市场趋势,打造和优化公司
研发体系,公司组建了内部开放式创新平台,加快营造充满生机活力的创新生态环境,培养和调
动公司全体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实现“员工与企业双赢”的管理。
5、加强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健全人力资源规划系统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按照提高效率、优化结构和保证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大人
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内部对各系统工作能力突出、德才兼备、忠诚度高、综合素质好的人员进
行竞聘选拔晋升,外部引进行业内经验丰富的管理和技术人才来充实公司队伍。上半年,公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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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梳理了人力资源制度与流程,拟定了核心人才激励与保留计划。通过人力编制预算实现人力资
源规划与管理,达到人力与运营的合理配置,为公司未来的健康与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源泉。
6、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个方面层级分明、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
司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高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进一步加强对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完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确保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及时就投资者关注问题进行回复,树立了良好的
上市公司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
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244,549,032 2,031,287,867
营业成本 1,921,597,841 1,719,280,829
销售费用 10,284,296 28,073,437
管理费用 114,534,820 100,269,496
财务费用 14,632,865 31,962,114
研发费用 88,653,169 66,115,2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5,735,171 454,348,3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7,420,905 -186,992,643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018,292 -41,537,099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18,850,720 13,533,121
投资收益/(损失) 9,812,853 -6,861,787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主要客户产量减少,本期虽受到芯片短缺
的影响但整体销售仍较同期有所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当期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增加,此外,由于
会计准则变更,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前发生的运输费移至制造费用核算也导致营业成本的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会计准则变更,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前发生的运输费移至制造
费用核算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减少各项管理支出,而本期新增较多管
理人员导致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偿还较多借款,利息支出减少以及本期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收
益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部分研发费用调整至管理费用及本
期由于新车型、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增加,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受 2020 年末部分客户提前回款影响,致使
上半年部分回款减少,以及本期采购付款及各项费用支出增加以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构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偿还较多银行借款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较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联营企业盈利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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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
明
货币资金 977,872,030 1,150,776,040
应收款项 660,180,090 668,120,092
存货 1,091,813,296 981,745,572
长期股权投
资
306,200,895 317,425,749
固定资产 2,081,029,989 2,041,068,180
在建工程 341,007,949 304,554,546
使用权资产 60,484,047 注 1
短期借款 153,784,409 245,989,022 注 2
合同负债 12,253,097 17,065,547
长期借款 422,273,107 619,763,090 注 2
租赁负债 45,173,142 注 1
应收款项融
资
265,475,474 598,508,858 注 3
应交税费 9,409,637 31,479,462 注 4
长期应付款 20,550,757 68,541,869 注 5
其他综合损
失
-3,202,715 -5,865 不适用 注 6
其他说明
注 1: 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注 2: 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注 3: 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注 4: 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上缴增值税所致。
注 5: 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融资租赁陆续到期偿还所致。
注 6: 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损失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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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值 受限制原因
货币资金 135,966,965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应收款项融资 214,521,417 质押开票
固定资产 206,775,046 融资租赁抵押物
合计 557,263,428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 1月 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
资长沙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议案》,为配合公司战略发展,公司向子公司长沙英利汽车部件
有限公司增资 3,800万人民币。
2021年 4月 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
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以向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合计增资 10, 万元,其中向英利部
件增资 7, 万元,向佛山英利增资 3,000 万元。增资后,英利部件、佛山英利仍为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
主体
增资方式 增资金额
增资资金
来源
1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
司设备(非金属项目)升
级改造项目
英利部件
由公司向英利部
件增资
7, 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
资金
2
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
司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佛山英利
由公司向佛山英
利增资
3,
合计 1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
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9,713,167 89,713,167 5,678,420
应收款项融资 598,508,858 265,475,474 -333,033,384 1,36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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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22,624,188 22,398,770 -225,418 -
合计 621,133,046 377,587,411 -243,545,635 7,047,345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 司
名称
与 本
公 司
关系
主
要
业
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资产 净利润
长 春
英 利
汽 车
部 件
有 限
公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汽
车
零
部
件
136,655,700 791,446,630 253,477,523 18,949,397 605,873,232 17,264,859
成 都
英 利
汽 车
部 件
有 限
公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汽
车
零
部
件
33,420,000 543,066,442 178,055,896 12,119,046 407,561,651 10,958,828
天 津
英 利
模 具
制 造
有 限
公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汽
车
零
部
件
252,130,000 576,418,656 287,885,279 21,905,213 278,626,545 18,702,186
长 春
莱 特
维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汽
车
零
部
件
54,580,000 148,203,545 83,283,824 17,332,368 122,098,828 14,730,061
林 德
英 利
( 天
津)汽
车 部
件 有
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汽
车
零
部
件
36,000,000 985,246,375 575,945,286 64,522,919 622,637,382 53,476,043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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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发展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领域,公司业务
的发展与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如果未来汽车行业景气度出现明显下滑,可能导致
总需求下降和加剧行业竞争,从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专注于轻量化
等零部件的设计和开发,增强产品质量稳定性,巩固既有市场。
2、政策风险
受益于汽车行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及持续增长的国内经济,近年来国内汽车产销量均保持着较
快增速。但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亦造成了环境污染加剧、城市交通状况恶化、能源紧张等负
面影响。2016年 12月 23日,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
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自 2020年 7月 1日起实施。2018年 6月 22日,环境保护部、国家质
检总局发布《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自 2019年 7月 1日起
实施。新的排放标准对机动车排放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如果中央政府或各地方政府未来继续
推出更加严苛的调控措施并对汽车整体销量造成不利影响,将影响整个汽车零部件行业,进而将
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将不断的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新能源、新工艺、新技术、
新材料的前瞻性研发,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尽快实现新突破,确保产品质量,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
能力。
3、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2020 年和 2021年 1-6月,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
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和 %,其中,公司来源于第一大客户一汽集团各
子公司的收入分别为 253,万元和 108,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
和 %,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主要原因为:
(1)汽车零部件行业准入门槛较高,整车制造商甄选供应商是一个严格而又漫长的过程,而
正是因为这一过程的复杂性,整车制造商一旦确定其供应商,便形成了相互依赖、长期合作、共
同发展的战略格局;
(2)整车制造商通常一个零部件只由单一供应商生产供货。上述因素导致了汽车零部件需求
方对于与之配套的下级零部件供应商有着较高的规模、资金和技术要求。因此,公司一旦取得订
单,便需以有限的生产资源满足客户大批量稳定供货的需求,因而形成了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局面;
(3)公司主要客户均为知名汽车厂商,在国内具有较高市场地位,公司也会持续巩固与大客
户的合作关系,未来如果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或宏观经济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减少对公司产品
的需求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又不能及时拓展其他新的客户,将会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4、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车用钢材成本占产品总成本比重较高,其价格的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
大。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组织生产,即在取得整车制造商认证后,公司在参与客户投标
竞价时按照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产品单价,并在竞标成功后根据其订单进行原材料采购
并组织生产。 如果未来车用钢材价格快速上涨,公司将面临较大的成本上升压力。面对原材料价
格波动,公司通过精益生产、集中采购和战略合作等方式保持盈利水平。
5、新冠病毒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2020 年 1 月以来,国内外爆发了新冠病毒疫情,全球汽车销量明显下滑,随着各国管控力
度加强及疫苗的推出,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或缓解,汽车行业已恢复到 2019 年同期水平。
但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若将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反弹,加之后疫情时代全球
经济复苏还需要一个过程,汽车行业作为消费行业受供需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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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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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
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年第
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2021年 1月
7日
会议召开时
间属于公司
上市前,未
在任何网站
披露
不适用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长沙英利汽
车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0年年
度股东大
会
2021年 4月
14日
会议召开时
间属于公司
上市前,未
在任何网站
披露
不适用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4、《关于公司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5、《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6、《关于 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和津贴方
案的议案》
7、《关于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9、《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年 1月 7日上午 9:00在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
司 3层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344,827,8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启彬主
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如下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长沙英
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
2.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年 4月 14日上午 9: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344,827,841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启彬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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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股东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进行了表决,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如下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
于 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
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部议案均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 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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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主要生产环节包括冲压、
辊压、焊接、注塑、热压等,生产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
公司采取并有效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均达标排放,符合国家和
地方的环保法律规定和要求。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A、废水
废水主要包括少量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生产前处理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
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B、废气
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焊接烟尘、注塑废气、热压工艺废气、锅炉烟气、食堂油烟。
焊接烟尘经脉冲滤筒除尘装置和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 15米以上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限值要求;
注塑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后再通过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由 15
米以上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限值要求;
热压工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喷淋塔、脉冲反除尘装置、活性炭吸附后再通过光催
化氧化设备处理后由 1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的限值要求;
锅炉烟气按标准要求建立符合要求高度的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
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至楼顶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
准》(GB18483-2001)的限值要求。
C、噪声
噪声主要是各类生产设备运行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公司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优化
布局,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防震基础或安装减震垫等消声措施,减少噪声的产生。生产运营期间
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噪声,可降低噪声影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的限值要求,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D、固废
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废情况如下: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固废性质 主要处置方式
1 废液压油 设备维护保养 危险固废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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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废乳化液 设备维护保养 危险固废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 废包装物 设备维护保养 危险固废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 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 一般固废 环卫部门清运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均根据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建立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除尘系统、
废水处理系统,并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日常点检及维护保养,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相关
标准和环保要求排放标准。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已建项目、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均已履行必要的环评备案、验收程序,符合环境保护
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建立有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局备案。
公司定期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以演练发现为切入点充分研究评估,优化应
急预案,健全应急组织体系。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排污许可证要求,制订了环境监测方
案,并按照监测方案对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的最新环保政策,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开展清洁生产,节能
减排,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排放,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和政策,做到稳定达
标排放,积极承担并履行企业环保责任。公司根据 ISO14001:2015标准,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
制定了《环境管理手册》、环境管理程序文件等内控制度,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影响环境的因
素作评估分析,对废水、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固体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等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
污染物进行检测和管理,以实现对环境保护的有效控制。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护环境、降消耗为方针,推行清洁生产,减少生产运营过程中对能源和资源的消耗。
公司通过选用节能生产设备、设备升级改造和完善能源管理制度等措施,持续降低能源消耗,减
少碳排放。1、选用节能设备:加热炉设备由原热辐射式升温方式的加热炉改选为热风对流式升温
方式的加热炉,能有效减少能耗;电阻焊接设备由工频电阻焊接改选为中频电阻焊接,三相平衡输
入,减少次级回路能量损失,节约能量对比 30%以上;工厂照明采用 LED形式,光照的效率更高,
较一般照明更加节能。2、设备升级改造:主要设备油压机、注塑机异步电机改伺服电机,电机运
转效率提升,能节电约 20%~30%,能耗大幅降低;通过对空压机变频改造,使空压机电机频率随
着系统压力的变化而变化,空压机在空转时能耗大幅下降;通过对注塑机设备炮筒增加保温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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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避免热量过快散热,达到节能效果。3、公司完善能源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开展节能工作,
以达到合理用能、节能的预期效果。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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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股份限售 备注一 备注一 备注一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二 备注二 备注二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三 备注三 备注三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 备注四 备注四 备注四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 备注五 备注五 备注五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六 备注六 备注六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七 备注七 备注七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八 备注八 备注八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九 备注九 备注九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备注一: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承诺方:公司控股股东开曼英利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鸿运科技
承诺内容: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或现金红利、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本单位自公司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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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本单位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
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
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5)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届时本单位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转让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
(6)在本单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须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通知本单位并予以公告,并应符合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若本单位违反本部分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
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
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
有的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或现金红利、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本人自公司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或以股权激励形式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4)在前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届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但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0股时不受前述转让比例限制;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本人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人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
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公
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人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
3、承诺方:股东银河投资、中信投资、金石智娱、海通投资、胡桐投资
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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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本单位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基准日)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上述股份。
(2)本单位自公司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3)如本单位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
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
位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承诺期限: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基准日)36个月内,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
备注二: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1、承诺方:公司
承诺内容:
根据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导致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上一会计年度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 5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公司按照各方协商确定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可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a)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当在 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
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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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
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如在一年内两次以上采取启动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则该年度内用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b)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 30个交易
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
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10个交
易日内,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而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累计不低于 500万元。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
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c)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 5个
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
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 3 个交易日后,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实际控制人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而购买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低于 50万。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
合上市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方式的股价稳定措施,公司时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
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 10个交易日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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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为稳定股价而购买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
不低于本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津贴总额的 %,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税后薪酬及津
贴总额的 %。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
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3)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a)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可暂扣控股股东现金分红,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c)如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可暂扣实际控制人现金分红,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
毕。
d)如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
司可将该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后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 70%予以扣留,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
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e)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年内,若公司新聘任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领取薪酬的非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2、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1)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在预
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决定采取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本单位将在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 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
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在公司披露本单位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个交
易日后,本单位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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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本单位为稳定股价而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累计不低于 500万元。
(3)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单位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
市条件。
(4)本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
(5)若本单位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本单位承诺:
a)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b)公司可暂扣本单位当年现金分红,直至本单位履行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承诺期限:上市后三年内
3、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在预
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决定采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本人将在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 3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
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在公司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10个交易
日内,本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本人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本人为稳定股价而购买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低于 50万元。
(3)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
件。
(4)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
(5)若本人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本人承诺:
a)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公司可暂扣本人当年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承诺期限:上市后三年内
4、承诺方:公司全体领薪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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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在预
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决定采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
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 90个交易日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2)本人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本人为稳定股价而购买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津
贴总额的 %,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税后薪酬及津贴总额的 %。
(3)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
件。
(4)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入公司股份,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
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承诺。
(5)若本人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本人承诺:
a)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在本人未履行承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司可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后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
的 70%予以扣留,直至本人按本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承诺期限:上市后三年内
备注三:关于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承诺方:公司
承诺内容: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
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等有
权机关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天内,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
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本公司招股说
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
法事实后 30天内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届时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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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5)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应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函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
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单位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本单位同意公司自
本单位违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留应向本单位发放的现金红利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单位履行上述承诺或支付应由本单位承担的投资者损
失为止。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期间,本单位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不得转让。
(4)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单位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函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
监督,如有违反,本单位将按照本承诺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
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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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本人同意公司自本人违
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留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或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投资
者损失为止。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期间,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不得转让。
(4)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股份变动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
承诺函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如有违反,本人将按照本承诺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4、承诺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
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本人同意公司自本人违
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留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或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投资
者损失为止。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期间,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不得转让。
(4)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股份变动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
承诺函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如有违反,本人将按照本承诺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5、承诺方: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承诺内容:
本单位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单位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6、承诺方:公司律师
承诺内容:
本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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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境内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律师,本所及本所律师与公司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及本所与公司签署的律师聘用协议所约
束。本承诺所述本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证据审查、过错认定、因果关系及相关程序等均适用本承诺作出之日有效的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
解释的规定。如果投资者依据本承诺起诉本所,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由被告所在地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交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7、承诺方:公司审计机构
承诺内容: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有关经审
计的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申报财务报表、经审核的 2020年度盈利预测、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所针对的
于 2020 年 6月 30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经核对的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 年度及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
容,与本所出具的上述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
完整准确地引用上述报告而导致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备注四:关于解决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1)为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本单位已真实、完整地披露了本单位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且已通过退股等方式转让本单位持有权益的此类企业中
与公司业务(包括主营业务及非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企业(即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本单位确认此类处理措施已充分、有效解决并避
免了既存的同业竞争。本单位确认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投资之公司 Engley Holding (Samoa) Limited、Engley Precision Industry 、Kranendonk
Beheersmaatschappij .和英利工业有限公司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之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公司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外,本单位未通过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或委托持股方式投资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相同或者类似
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今后的任何时间内,本单位及本
单位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亦不生产任何与公司主要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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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公司认为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单位将及时转让或终止、或促成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
或终止该等业务。若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单位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
先转让给公司。
(4)若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单位或本单位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从事与公司新的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5)本单位将合法、合理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
(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对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除法律另有规定,以上承诺和保证在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单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承诺期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单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为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本人已真实、完整地披露了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本人确认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
曾间接投资 Chi Rui (Cayman) Holding Limited,该公司对外投资企业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之情形,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已将其在 Chi Rui (Cayman)
Holding Limited 的权益转让给公司,已充分、有效解决并避免了既存的同业竞争。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其他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以下企
业:苏州旭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福州宏铭机械有限公司、贸鸿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寓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祥勋金属有限公司、福州彦坤贸易
有限公司、Glory Achieve Corp.和 Asia Star International Ltd 施加控制或重大影响,本人特此确认此类企业与公司完全独立运作和经营,此类企
业与公司在资产、人员、业务、机构、财务方面相互独立,且彼此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无任何形式的共同采购、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协
议安排,不存在彼此利用土地、厂房、设备、商标、专利、渠道、品牌等资产资源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资金或业务往来,亦不存在任何利用家族
关系或其他控制关系控制或影响彼此正常商贸活动的情形,此类企业与集团公司不存在实质的竞争关系。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公司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外,本人未通过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或委托持股方式投资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
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今后的任何时间内,本人及本人届
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
生产任何与公司主要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4)若公司认为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或终止
该等业务。若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公
司。
(5)若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或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从事与公司新的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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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将敦促公司控股股东和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合法、合理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
(7)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除法律另有规定,以上承诺和保证在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承诺期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备注五: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1)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履
行相应审议程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及时予以披露。
(3)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
不得要求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承诺期限: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本人、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
关联交易。
(2)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与本人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履行相应
审议程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及时予以披露。
(3)本人、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公司的
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人及本人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承诺期限:本人及本人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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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六: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本单位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公司或者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单位若违
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本人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
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本人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进行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备注七: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的约束措施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鸿运科技
承诺内容: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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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本单位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
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
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2)若本单位违反本部分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
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
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如本人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人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
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公司的
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人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上述承诺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免除履行。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方:股东银河投资、中信投资、金石智娱、海通投资、胡桐投资、鸿运科技
承诺内容:
如本单位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
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
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二)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的约束措施
1、承诺方:公司
承诺内容: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
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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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可暂扣控股股东现金分红,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可暂扣实际控制人现金分红,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
毕。
(4)如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司可将该等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后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 80%予以扣留,直至该等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
措施并实施完毕。
(5)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年内,若公司新聘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公司上市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若本单位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本单位承诺:
(1)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2)公司可暂扣本单位当年现金分红,直至本单位履行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若本人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本人承诺: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可暂扣本人当年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4、承诺方:公司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若本人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本人承诺: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本人未履行承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同时暂扣本人当年的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按本承诺采
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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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的约束措施
1、承诺方:公司
承诺内容:
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应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如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本单位同意公司自本单
位违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留应向本单位发放的现金红利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单位履行上述承诺或支付应由本单位承担的投资者损失为
止。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期间,本单位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不得转让。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本人同意公司自本人违反承
诺之日起有权扣留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或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投资者损
失为止。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期间,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不得转让。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4、承诺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
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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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本人同意公司自本人违
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留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或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投资
者损失为止。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期间,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不得转让。
(4)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股份变动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
承诺函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如有违反,本人将按照本承诺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备注八:关于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若公司在任何时候因发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的事项,而被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补
缴有关费用、滞纳金等所有款项,或被要求补偿相关员工所欠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被有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因该等事项所引致的所
有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将由本人承担全部该等费用,或即时足额补偿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且毋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备注九:关于房屋租赁事项承诺
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因租赁厂房、仓库涉及未能取得房屋产权证书需重新租赁并受到任何经济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向公司予以全额补偿。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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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
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
易方
关联关
系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关联
交易
价格
关联交易金
额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
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
市场
价格
交易价格
与市场参
考价格差
异较大的
原因
长春崨
科
联营公
司
购买商
品
购买零
部件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83,836,208
银行转账
及银行承
兑汇票
/ 不适用
重庆中
利
其他
购买商
品
购买零
部件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29,515,609 银行转账 / 不适用
L+W
合营公
司
购买商
品
购买零
部件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24,721,231 银行转账 / 不适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42 / 169
青岛友
利
其他
购买商
品
购买零
部件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15,122,902
银行转账
及银行承
兑汇票
/ 不适用
吉林进
利
联营公
司
购买商
品
购买零
部件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14,713,000
银行转账
及银行承
兑汇票
/ 不适用
成都友
利
联营公
司
购买商
品
购买零
部件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13,951,498 银行转账 / 不适用
佛山彰
利
其他
购买商
品
购买零
部件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6,631,122
银行转账
及银行承
兑汇票
/ 不适用
天津进
利
其他
购买商
品
购买零
部件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2,150,593
银行转账
及银行承
兑汇票
/ 不适用
长沙彰
利
其他
购买商
品
购买零
部件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2,043,548
银行转账
及银行承
兑汇票
/ 不适用
苏州旭
鸿
其他
购买商
品
购买零
部件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1,527,110
银行转账
及银行承
兑汇票
/ 不适用
苏州佑
强
其他
购买商
品
购买零
部件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681,284
银行承兑
汇票
/ 不适用
成都瑞
光
其他
购买商
品
购买零
部件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328,962 银行转账 / 不适用
吉林昱
光
其他
接受劳
务
委外加
工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12,279,753
银行转账
及银行承
兑汇票
/ 不适用
成都瑞
光
其他
接受劳
务
委外加
工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3,659,948 银行转账 / 不适用
L+W 其他
接受劳
务
委外加
工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3,216,827 银行转账 / 不适用
天津进
利
其他
接受劳
务
委外加
工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3,072,066
银行转账
及银行承
兑汇票
/ 不适用
吉林进
利
联营公
司
接受劳
务
委外加
工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2,129,435
银行转账
及银行承
兑汇票
/ 不适用
青岛友
利
其他
接受劳
务
委外加
工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547,370
银行转账
及银行承
兑汇票
/ 不适用
长春崨
科
联营公
司
接受劳
务
委外加
工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定价
/ 15,206
银行转账
及银行承
兑汇票
/ 不适用
长春崨
科
联营公
司
销售商
品
销售原
材料
参考市场
价格协商
/ 148,000
银行转账
及银行承
/ 不适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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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兑汇票
佛山彰
利
其他
销售商
品
销售原
材料
市参考市
场价格协
商定价
/ 1,550
银行转账
及银行承
兑汇票
/ 不适用
合计 / / 220,293,222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
1、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
司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和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购买商品年初预计389,000,000元,2021年1-6月实
际发生195,223,067元;接受劳务年初预计50,800,000
元,2021年1-6月实际发生24,920,605元;销售商品年初
预计4,000,000元,2021年1-6月实际发生149,550元。上
述关联交易未超过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
2、上述表格中“关联关系”填写“其他”部分,详见“第
十节 财务报告”中“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4)其他
关联方情况”。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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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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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
与上市
公司的
关系
被担保
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
生日期
(协议签
署日)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类型
主债务
情况
担保物
(如有)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毕
担保是
否逾期
担保逾期
金额
反担保
情况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5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956,694,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956,694,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
金额(D)
51,621,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51,621,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无
担保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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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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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44,827,841 0 0 0 0 0 1,344,827,84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46,123,469 0 0 0 0 0 46,123,469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46,123,469 0 0 0 0 0 46,123,469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1,298,704,372 0 0 0 0 0 1,298,704,372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1,298,704,372 0 0 0 0 0 1,298,704,372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149,425,316 0 0 0 149,425,316 149,425,316
1、人民币普通股 0 0 149,425,316 0 0 0 149,425,316 149,425,31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344,827,841 149,425,316 0 0 0 149,425,316 1,494,253,157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48 / 169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2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149,425,316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494,253,157股,公司股票于 2021年 4
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报告期
解除限
售股数
报告期
增加限
售股数
报告期末限售股
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开曼英利 1,298,704,372 0 0 1,298,704,372 首发限售
2024年 4月 15
日
银河投资 11,132,683 0 0 11,132,683 首发限售
2022年 4月 15
日
中信投资 9,277,126 0 0 9,277,126 首发限售
2022年 4月 15
日
金石智娱 9,277,126 0 0 9,277,126 首发限售
2022年 4月 15
日
海通投资 8,906,146 0 0 8,906,146 首发限售
2022年 4月 15
日
胡桐投资 7,421,788 0 0 7,421,788 首发限售
2022年 4月 15
日
鸿运科技 108,600 0 0 108,600 首发限售
2024年 4月 15
日
合计 1,344,827,841 0 0 1,344,827,841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66,13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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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
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
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
量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
1,298,704,372 1,298,704,372 无
境外
法人
吉林省银河生物产
业创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11,132,683 11,132,683 无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
公司
9,277,126 9,277,126 无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金石智娱股权投资
(杭州)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9,277,126 9,277,126 无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海通吉禾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海通(吉
林)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8,906,146 8,906,146 无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上海昂巨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上海胡
桐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7,421,788 7,421,788 无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陈根朱 1,800,400 0 无
境内
自然
人
李祥云 850,000 0 无
境内
自然
人
刘姝怡 493,600 0 无
境内
自然
人
刘康 349,900 0 无
境内
自然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陈根朱 1,800,400
人民币
普通股
1,800,400
李祥云 850,000
人民币
普通股
850,000
刘姝怡 493,600
人民币
普通股
493,600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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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康 349,900
人民币
普通股
349,900
孙华 346,000
人民币
普通股
346,000
许志勇 320,000
人民币
普通股
320,000
葛开艺 308,956
人民币
普通股
308,956
胡昌辉 304,000
人民币
普通股
304,000
王学军 300,000
人民币
普通股
300,000
徐云艳 299,800
人民币
普通股
299,800
前十名股东
中回购专户
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
托表决权、
受托表决
权、放弃表
决权的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
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
明
1、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企业;公司股东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设立的证券公司直投基金,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金石智娱股权投资
(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
的优先股股
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
交易情况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
时间
新增可上
市交易股
份数量
1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
1,298,704,372
2024年 4月
15日
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锁
定 36 个月
2
吉林省银河生物产业创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1,132,683
2022年 4月
15日
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3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9,277,126
2022年 4月
15日
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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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277,126
2022年 4月
15日
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5
海通吉禾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
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8,906,146
2022年 4月
15日
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6
上海昂巨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胡桐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7,421,788
2022年 4月
15日
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7
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
司
108,600
2024年 4月
15日
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锁
定 36 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1、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
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股东中信证券投资
有限公司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石智
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设立的证券公司直投基金,中信
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均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注:报告期末,开曼英利因登记原因未完成外国战略投资者证券账户开立手续,股份托管于公司
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2021年 8月 18日公司收到开曼英利通知,其已完成向中登公司补
登记申请业务,将其托管在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转登记到开曼英利开设的证券账
户名下。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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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 6月 30日
编制单位: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 年 6月 30日 2020 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977,872,030 1,150,776,04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七、2 89,713,167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七、5 660,180,090 668,120,092
应收款项融资 七、6 265,475,474 598,508,858
预付款项 七、7 203,522,531 176,600,60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七、8 16,696,161 13,434,98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9 1,091,813,296 981,745,57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13 58,459,559 60,532,011
流动资产合计 3,363,732,308 3,649,718,162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53 / 16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七、17 306,200,895 317,425,74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七、18 22,398,770 22,624,18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21 2,081,029,989 2,041,068,180
在建工程 七、22 341,007,949 304,554,54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七、25 60,484,047
无形资产 七、26 342,804,242 321,797,521
开发支出
商誉 七、28 33,144,415 33,144,415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30 65,257,453 62,174,6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31 222,030,789 270,296,19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74,358,549 3,373,085,485
资产总计 6,838,090,857 7,022,803,64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32 153,784,409 245,989,022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七、35 650,590,893 521,594,332
应付账款 七、36 1,031,645,485 1,292,792,93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七、38 12,253,097 17,065,54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七、39 50,413,749 57,472,519
应交税费 七、40 9,409,637 31,479,462
其他应付款 七、41 157,211,247 192,655,272
其中:应付利息 932,485 1,619,139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七、43 225,647,012 229,544,39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290,955,529 2,588,593,476
非流动负债: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54 / 169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七、45 422,273,107 619,763,09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七、47 45,173,142
长期应付款 七、48 20,550,757 68,541,86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七、50 219,951 404,014
递延收益 七、51 45,815,524 46,356,182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七、30 34,023,552 35,384,68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68,056,033 770,449,843
负债合计 2,859,011,562 3,359,043,31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53 1,494,253,157 1,344,827,841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55 762,764,155 662,928,79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七、57 -3,202,715 -5,86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七、59 33,325,409 33,325,40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60 1,256,206,545 1,209,143,7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3,543,346,551 3,250,219,975
少数股东权益 435,732,744 413,540,35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3,979,079,295 3,663,760,3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6,838,090,857 7,022,803,647
公司负责人:林启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年 6月 30日
编制单位: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 年 6月 30日 2020 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06,224,320 397,287,87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七、1 167,406,959 135,809,733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55 / 169
应收款项融资 76,173,073 298,608,056
预付款项 52,140,441 61,489,881
其他应收款 十七、2 142,755,567 163,344,96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249,980,585 228,243,45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271,471 17,392,760
流动资产合计 1,096,952,416 1,302,176,72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七、3 1,887,315,736 1,754,582,79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00,602,855 397,980,202
在建工程 16,753,333 17,610,28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753,219
无形资产 54,034,546 54,975,16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945,323 13,152,5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62,925,374 66,826,6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37,330,386 2,305,127,716
资产总计 3,534,282,802 3,607,304,43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8,9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00,587,199 255,417,437
应付账款 345,592,161 523,403,62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934,922 1,886,029
应付职工薪酬 12,600,024 12,916,103
应交税费 843,668 12,741,676
其他应付款 18,054,290 34,594,30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6,459,479 36,514,524
其他流动负债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56 / 169
流动负债合计 836,071,743 916,373,6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08,375,000 423,462,5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266,299
长期应付款 457,150 21,005,82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59,438 123,745
递延收益 11,870,917 12,014,4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2,028,804 456,606,488
负债合计 1,058,100,547 1,372,980,18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494,253,157 1,344,827,841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86,307,929 586,472,57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276,127 1,292,637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3,325,409 33,325,409
未分配利润 263,571,887 268,405,7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2,476,182,255 2,234,324,2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3,534,282,802 3,607,304,437
公司负责人:林启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合并利润表
2021年 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年半年度 2020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七、61 2,244,549,032 2,031,287,867
其中:营业收入 2,244,549,032 2,031,287,86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161,061,968 -1,957,150,391
其中:营业成本 七、61 -1,921,597,841 -1,719,280,82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57 / 169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七、62 -11,358,977 -11,449,313
销售费用 七、63 -10,284,296 -28,073,437
管理费用 七、64 -114,534,820 -100,269,496
研发费用 七、65 -88,653,169 -66,115,202
财务费用 七、66 -14,632,865 -31,962,114
其中:利息费用 -19,248,284 -27,789,554
利息收入 2,510,832 1,046,648
加:其他收益 七、67 9,310,070 7,244,89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七、68 9,812,853 -6,861,78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4,200,979 -10,281,18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七、71 1,739,846 -3,287,64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七、72 -18,850,720 -13,533,12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七、73 65,035 -135,00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5,564,148 57,564,815
加:营业外收入 七、74 1,203,635 330,208
减:营业外支出 七、75 -836,036 -108,66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85,931,747 57,786,363
减:所得税费用 七、76 -16,634,654 -5,803,70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9,297,093 51,982,65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47,062,752 25,427,37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22,234,341 26,555,28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238,800 596,063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3,196,850 570,334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58 / 169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682,731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1,682,731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
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3,196,850 2,253,065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625,833 2,166,107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1,326,975 -266,587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44,042 353,545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41,950 25,729
七、综合收益总额 66,058,293 52,578,71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43,865,902 25,997,70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22,192,391 26,581,01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林启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母公司利润表
2021年 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年半年度 2020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 十一、4 657,222,324 545,927,384
减:营业成本 十一、4 -600,976,989 -492,302,628
税金及附加 -1,971,193 -2,025,279
销售费用 -2,101,239 -5,404,818
管理费用 -25,353,632 -23,464,807
研发费用 -23,103,141 -18,567,404
财务费用 -5,463,688 -13,462,705
其中:利息费用 -6,141,263 -11,163,143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59 / 169
利息收入 2,911,930 1,706,247
加:其他收益 十一、5 3,143,500 1,447,80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5,920,715 -16,301,24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8,446,923 -18,664,92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186,594 89,71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2,045,256 -10,716,62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309,629 -99,21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693,064 -34,879,816
加:营业外收入 748,023 22,053
减:营业外支出 -515,20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6,460,245 -34,857,763
减:所得税费用 1,626,338 3,190,64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33,907 -31,667,11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568,764 1,878,95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2,568,764 1,878,952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625,833 2,166,107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942,931 -287,155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60 / 169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7,402,671 -29,788,16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林启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 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年半年度 2020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2,341,234,073 2,226,823,61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
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726,432 245,2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七、78 11,722,314 8,081,0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53,682,819 2,235,149,9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1,527,807,233 -1,344,863,97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
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61 / 16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254,757,040 -207,150,68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0,795,470 -84,716,7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七、78 -174,587,905 -144,070,1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57,947,648 -1,780,801,5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95,735,171 454,348,3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910,156,833 1,62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478,420 4,742,88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513,402 4,772,72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34,148,655 1,629,515,61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41,699,560 -165,615,857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30,892,4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七、78 -1,999,870,000 -1,62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41,569,560 -1,816,508,2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307,420,905 -186,992,64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2,210,40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3,706,789 320,423,21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七、78 86,87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5,917,193 407,293,21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39,330,322 -352,150,51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23,499,233 -31,964,42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七、78 -79,105,930 -64,715,3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1,935,485 -448,830,3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16,018,292 -41,537,0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24,440 93,722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62 / 16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7,728,466 225,912,3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七、79 969,633,531 479,786,94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七、79 841,905,065 705,699,258
公司负责人:林启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 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年半年度 2020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919,080,574 668,474,327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4,076,769 1,589,0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3,157,343 670,063,3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634,219,014 -427,840,66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46,652,129 -40,393,27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476,480 -12,444,75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62,083,094 -41,291,7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9,430,717 -521,970,4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63,726,626 148,092,87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6,807 1,441,84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933,544,623 803,787,34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3,621,430 805,229,1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9,147,533 -23,094,482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142,805,700 -61,735,86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890,000,000 -82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1,953,233 -910,830,3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38,331,803 -105,601,16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63 / 169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2,210,40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2,000,000 111,5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4,210,404 111,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88,412,500 -122,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6,356,325 -11,267,1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29,218,761 -23,432,1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3,987,586 -157,199,2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22,818 -45,699,24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148 -7,82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617,493 -3,215,3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303,387,424 191,856,8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9,004,917 188,641,474
公司负责人:林启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64 / 169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 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
计 实收资本 (或
股本)
其他权益工
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综合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其
他
小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
期末余额
1,344,827,841 662,928,797 (5,865) 33,325,409 1,209,143,793 3,250,219,975 413,540,353 3,663,760,328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
期差错更
正
同
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其
他
二、本年
期初余额
1,344,827,841 662,928,797 (5,865) 33,325,409 1,209,143,793 3,250,219,975 413,540,353 3,663,760,328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金额(减
少以
“-”号
填列)
149,425,316 99,835,358 -3,196,850 47,062,752 293,126,576 22,192,391 315,318,967
(一)综
合收益总
额
-3,196,850 47,062,752 43,865,902 22,192,391 66,058,293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65 / 169
(二)所
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
本
149,425,316 99,835,358 249,260,674 249,260,674
1.所有者
投入的普
通股
149,425,316 99,835,358 249,260,674 249,260,674
2.其他权
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
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
润分配
1.提取盈
余公积
2.提取一
般风险准
备
3.对所有
者(或股
东)的分
配
4.其他
(四)所
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
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2.盈余公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66 / 169
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3.盈余公
积弥补亏
损
4.设定受
益计划变
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
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
项储备
1.本期提
取
2.本期使
用
(六)其
他
四、本期
期末余额
1,494,253,157 762,764,155 -3,202,715 33,325,409 1,256,206,545 3,543,346,551 435,732,744 3,979,079,295
项目
2020 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
计 实收资本(或股
本)
其他权益工
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其
他
小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 1,344,827,841 662,928,797 757,192 21,183,577 1,056,066,798 3,085,764,205 372,401,139 3,458,165,344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67 / 169
末余额
加:会计政
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同一
控制下企
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
初余额
1,344,827,841 662,928,797 757,192 21,183,577 1,056,066,798 3,085,764,205 372,401,139 3,458,165,344
三、本期增
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
“-”号
填列)
570,334 25,427,370 25,997,704 26,581,015 52,578,719
(一)综合
收益总额
570,334 25,427,370 25,997,704 26,581,015 52,578,719
(二)所有
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
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
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
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
分配
1.提取盈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68 / 169
余公积
2.提取一
般风险准
备
3.对所有
者(或股
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
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
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2.盈余公
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3.盈余公
积弥补亏
损
4.设定受
益计划变
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
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
储备
1.本期提
取
2.本期使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69 / 169
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
末余额
1,344,827,841 662,928,797 1,327,526 21,183,577 1,081,494,168 3,111,761,909 398,982,154 3,510,744,063
公司负责人:林启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 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收
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计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344,827,841 586,472,571 1,292,637 33,325,409 268,405,794 2,234,324,25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344,827,841 586,472,571 1,292,637 33,325,409 268,405,794 2,234,324,25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
列)
149,425,316 99,835,358 -2,568,764 -4,833,907 241,858,003
(一)综合收益总额 -2,568,764 -4,833,907 -7,402,67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149,425,316 99,835,358 249,260,67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149,425,316 99,835,358 249,260,674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70 / 169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494,253,157 686,307,929 -1,276,127 33,325,409 263,571,887 2,476,182,255
项目
2020 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收
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计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344,827,841 586,472,571 -209,265 21,183,577 159,129,305 2,111,404,02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344,827,841 586,472,571 -209,265 21,183,577 159,129,305 2,111,404,02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
列)
1,878,952 -31,667,116 -29,788,164
(一)综合收益总额 1,878,952 -31,667,116 -29,788,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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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44,827,841 586,472,571 1,669,687 21,183,577 127,462,189 2,081,615,865
公司负责人:林启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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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 2018年 12月 19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股本人民币 46,014,869元,
由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投入人民币 24,999,999元、金石智娱股权投资
(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金石智娱”)投入人民币 24,999,999元、海通(吉林)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海通基金”)投入人民币 24,000,000 元、上海胡桐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胡桐投资”)投入人民币 20,000,000元、吉林省银河生物产业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银河生物”)投入人民币 30,000,000元。于 2018
年 12月 27日,本公司收到中证投资、金石智娱、海通基金、胡桐投资以及银河生物投入的增资
款人民币 123,999,998 元。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1,344,827,841 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年 3月 29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
第 014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1月 26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7 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A股 149,425,31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309,310,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60,0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为 249,260,元,于 2021年 4月 9日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385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为人民币 1,494,253,157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生产汽车零部件、冲压产品、热压成型产品、模
具设计、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
之前不得经营)业务。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年 8月 27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截至 2021年 6 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
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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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
计量(附注五、10)、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15)、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摊销(附
注五(23)、(29))、收入的确认时点和计量(附注五(38))、商誉减值的计量(附注五(30))、长期资
产减值的计量(附注五(30))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1年 6月 30日的合并及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
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
位币。Wiser Decision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Wiser Decision”)的记账本位币
为美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
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
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
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
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
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
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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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
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
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
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
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
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
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
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
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
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
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
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
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
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
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中
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
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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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
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
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 金融资产
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 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
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
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
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
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
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
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
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
产。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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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
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
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
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
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
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
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
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
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
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
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一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二 商业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
组合三 其他应收关联方客户
组合四 押金和保证金
组合五 员工备用金
组合六 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
融资,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的应收款项融资和划分
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
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
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
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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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
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
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
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
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a) 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发出商品等,按成本与可变
现净值孰低计量。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
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d)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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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
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
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
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 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
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
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
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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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
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
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
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
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
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
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
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
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
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
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计算机及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
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 %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 %%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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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 %%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2-5 %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28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
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
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
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
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
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
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
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
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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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办公软件、专利权、专有技术及技术使用费,以成本计量。
(a)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50年平均摊销。
(b) 办公软件
办公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 10 年平均摊销。
(c) 专利权
专利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11年平均摊销。
(d) 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按预计使用年限 5年平均摊销。
(e) 技术使用费
技术使用费按预计使用年限 10年平均摊销。
(f)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
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
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
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
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
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
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
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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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
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
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
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38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
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
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
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
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
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
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
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
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
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
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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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42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
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
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
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
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a) 向汽车整车制造厂商等客户销售
本集团生产汽车零部件产品及模具类产品并销售予各地汽车整车制造厂商等客户。本集团根据销
售合同的相关条款,以按照约定发出货物,客户在收到货物或者上线使用后予以验收,客户验收
合格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本集团给予客户的信用期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与行业
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为汽车零部件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并确认相应的预
计负债。本集团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b) 提供加工劳务
本集团对外提供加工劳务,于完工且将货物发出后确认收入。
(c) 让渡资产使用权
利息收入以时间比例为基础,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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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为提供加工劳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
合同履约成本,于完工且将货物发出后确认收入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如果合同履约
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对
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合同履约成本
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分别列示为存货
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
分摊计入损益。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
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
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
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
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
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
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
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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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
相关;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集团
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
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相关资产。本集团将应收
融资租赁款列示为长期应收款,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收取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
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
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及办公设备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
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
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
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
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
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
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
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
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
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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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
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a) 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i)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
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
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
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
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
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ii)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
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
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
著下降等。
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进行
其他债务重组或很可能破产等。
(b)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
要风险:
(i)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
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
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2020年度,“基准”、“不利”及“有
利”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 60%、20%和 20%。用于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
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国内生产总值和消费者物价
指数等,其中,最主要使用的国内生产总值指标在“基准”、“不利”及“有利”情景下的数值
分别为 %,%及 %。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于 2021
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本集团已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不确定性,并相应的更新了相关假
设和参数。
(ii) 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组和资产
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计
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附注四(15))。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增长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增长率
低于目前采用的增长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
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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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
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增长率高于或实际税前折现率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商
誉减值损失。
(iii) 存货可变现净值
本集团主要经营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存货价值受需求市场波动及技术快速变化影响,存货
价值下跌或过时陈旧的风险较高。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
关税费后金额确定。该等估计系按照现时市场条件以及以往售出类似商品的经验作出。
(iv)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计使用寿命是
管理层基于对同类资产历史经验并结合预期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
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
(v)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及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
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值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该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
如果对资产和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或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
行重新修订,则本集团需对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重新估计,以判断是否需要计提或调整减
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原先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
损失。
(vi)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
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
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
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
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
该等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认为该等子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
而按照 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部分子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
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 25%的法定税率计算所得税,进而将影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负债金额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
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
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
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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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
经营租赁合同,本集团及本公司按照
剩余租赁期区分不同的衔接方法:
剩余租赁期超过 12个月的,本集团及
本公司根据 2021年 1月 1日的剩余租
赁付款额和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负
债,并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
租赁准则,并根据 2021 年 1月 1日增
量借款利率确定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
值。
剩余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本集团
及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
著影响。
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
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合同,本集团
及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
著影响。
本集团:
使用权资产 68,417,956
预付账款 (3,456,934)
租赁负债 (49,543,3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417,721)
母公司:
使用权资产 1,136,077
预付账款 -
租赁负债 (371,7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64,365)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本集团及本公司
将原计入固定资产的融资租入固定资
产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项目,并将原
计入长期应付款的应付融资租赁款重
分类至租赁负债。
本集团:
长期应付款 1,828,600
租赁负债 (1,828,600)
母公司:
长期应付款 1,828,600
租赁负债 (1,828,600)
于 2021年 1月 1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
折现率,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区间为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 2021年 1月 1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规定,本集团及本公司对于首
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再重新评估。本集团及本公司对于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20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于 2021年 1月 1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将原租赁准则下披露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调整
为新租赁准则下确认的租赁负债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集团 本公司
于 2020年 12月 31日披露未来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 93,747,373 1,486,151
按增量借款利率折现计算的上述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的现
值
75,634,908 1,351,530
加:2020年 12月 31日应付融资租赁款 1,828,600 1,82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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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不超过 12个月的租赁合同付款额的现值 9,489,366 215,453
减:单项租赁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合同付款额的现
值
1,184,520
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确认的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66,789,622 2,964,677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年 12月 31 日 2021年 1月 1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50,776,040 1,150,776,04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668,120,092 668,120,092
应收款项融资 598,508,858 598,508,858
预付款项 176,600,605 173,143,671 -3,456,93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3,434,984 13,434,98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981,745,572 981,745,57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0,532,011 60,532,011
流动资产合计 3,649,718,162 3,646,261,228 -3,456,93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90 / 169
长期股权投资 317,425,749 317,425,74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2,624,188 22,624,18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041,068,180 2,041,068,180
在建工程 304,554,546 304,554,54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68,417,956 68,417,956
无形资产 321,797,521 321,797,521
开发支出
商誉 33,144,415 33,144,415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174,694 62,174,6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0,296,192 270,296,19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73,085,485 3,441,503,441 68,417,956
资产总计 7,022,803,647 7,087,764,669 64,961,02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5,989,022 245,989,022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21,594,332 521,594,332
应付账款 1,292,792,930 1,292,792,93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7,065,547 17,065,54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57,472,519 57,472,519
应交税费 31,479,462 31,479,462
其他应付款 192,655,272 192,655,27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9,544,392 244,962,113 15,417,721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588,593,476 2,604,011,197 15,417,721
非流动负债: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91 / 169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619,763,090 619,763,09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51,371,901 51,371,901
长期应付款 68,541,869 66,713,269 -1,828,6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404,014 404,014
递延收益 46,356,182 46,356,182
递延所得税负债 35,384,688 35,384,68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70,449,843 819,993,144 49,543,301
负债合计 3,359,043,319 3,424,004,341 64,961,02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44,827,841 1,344,827,841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62,928,797 662,928,79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5,865) (5,86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3,325,409 33,325,40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209,143,793 1,209,143,7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合计
3,250,219,975 3,250,219,975
少数股东权益 413,540,353 413,540,35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3,663,760,328 3,663,760,3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总计
7,022,803,647 7,087,764,669 64,961,022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请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的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年 12月 31 日 2021年 1月 1日 调整数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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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7,287,879 397,287,87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35,809,733 135,809,733
应收款项融资 298,608,056 298,608,056
预付款项 61,489,881 61,489,881
其他应收款 163,344,961 163,344,96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228,243,451 228,243,45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7,392,760 17,392,760
流动资产合计 1,302,176,721 1,302,176,72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754,582,792 1,754,582,79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97,980,202 397,980,202
在建工程 17,610,280 17,610,28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1,136,077 1,136,077
无形资产 54,975,166 54,975,16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152,585 13,152,5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66,826,691 66,826,6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05,127,716 2,306,263,793 1,136,077
资产总计 3,607,304,437 3,608,440,514 1,136,07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8,900,000 38,9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55,417,437 255,417,437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93 / 169
应付账款 523,403,622 523,403,62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886,029 1,886,029
应付职工薪酬 12,916,103 12,916,103
应交税费 12,741,676 12,741,676
其他应付款 34,594,306 34,594,30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514,524 37,278,889 764,365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16,373,697 917,138,062 764,36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23,462,500 423,462,5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2,200,312 2,200,312
长期应付款 21,005,826 19,177,226 -1,828,6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123,745 123,745
递延收益 12,014,417 12,014,4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6,606,488 456,978,200 371,712
负债合计 1,372,980,185 1,374,116,262 1,136,07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44,827,841 1,344,827,841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86,472,571 586,472,57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292,637 1,292,637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3,325,409 33,325,409
未分配利润 268,405,794 268,405,7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2,234,324,252 2,234,324,2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总计
3,607,304,437 3,608,440,514 1,136,077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94 / 169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请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的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
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
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
计算)
13%、6%及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7%及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0%、25%及 15%
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
英利部件 25
青岛英利 25
苏州英利 15
天津英利 15
佛山英利 25
莱特维 15
仪征英利 25
成都英利 15
长沙英利 25
宁波英利 25
宁波茂祥 25
台州茂齐 25
辽宁英利 25
林德天津 15
林德长春 25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95 / 169
Wiser Decision 0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a) 2020年 9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长春莱特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维”)被认定为高新
技术企业,取得编号 GR20202200068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莱特
维适用的所得税率为 15%。
(b) 2018年 11月,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 GR201822000490 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于 2021年 6月申请更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本公司适用的所
得税率为 15%。
(c) 2018年 11月, 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英利”)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 GR20181200130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于
2021年 6月申请更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
关规定,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天津英利适用的所得税率为 15%。
(d) 2016年 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德天津”)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 GR201612001231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
三年。2019年 10月,林德天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 GR201912000374 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
规定,截至 2021年 6 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林德天津适用的所得税率为 15%。
(e) 2016年 1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州英利”)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 GR20163200222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9
年 11月,苏州英利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 GR20193200450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苏州英利适用的所得税率为 15%。
(f) 2014年 3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成都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英利”)被四川省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川经信产业函[2014]176号,核准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适用设在西部地
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优惠政策,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成都英利适用的所得税率为
1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211,236 243,730
银行存款 841,693,829 969,389,801
其他货币资金 135,966,965 181,142,509
合计 977,872,030 1,150,776,040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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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
项总额
1,857,109 1,874,786
其他说明:
于2021年6月30日,其他货币资金人民币135,966,965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81,142,509
元)为本集团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银行的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理财产品 89,713,167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 89,713,16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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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 659,273,055
1至 2年 12,624,707
2至 3年 7,774,967
3年以上 5,071,589
3至 4年
4至 5年
5年以上
合计 684,744,318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
提
比
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
提
比
例
(%)
按单项计
提坏账准
备
9,795,282 9,795,282 100 - 9,795,282 9,795,282 100 -
其中:
按单项计
提坏账准
备
9,795,282 9,795,282 100 9,795,282 9,795,282 100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98 / 169
按组合计
提坏账准
备
674,949,036 14,768,946 660,180,090 682,920,367 14,800,275 668,120,092
其中:
其他应收
款项组合
674,949,036 14,768,946 660,180,090 682,920,367 14,800,275 668,120,092
合计 684,744,318 / 24,564,228 / 660,180,090 692,715,649 / 24,595,557 / 668,120,09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东风裕隆汽车有限
公司
2,528,805 2,528,805 100 公司目前经营困
难,本集团认为该
应收款项难以收
回
东风裕隆汽车销售
有限公司
25,200 25,200 100 公司目前经营困
难,本集团认为该
应收款项难以收
回
杭州益维汽车工业
有限公司
1,802,045 1,802,045 100 公司目前经营困
难,本集团认为该
应收款项难以收
回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