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关税与船舶吨税
第一节 关税概述
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
第三节 关税的申报与缴纳
第四节 船舶吨税
第四章 关税与船舶吨税
章前案例
离职空姐代购被判11年案.doc
%E7%A6%BB%E8%81%8C%E7%A9%BA%E5%A7%90%E4%BB%A3%E8%B4%AD%E8%A2%AB%E5%88%A411%E5%B9%B4%E6%A1%
%E7%A6%BB%E8%81%8C%E7%A9%BA%E5%A7%90%E4%BB%A3%E8%B4%AD%E8%A2%AB%E5%88%A411%E5%B9%B4%E6%A1%
%E7%A6%BB%E8%81%8C%E7%A9%BA%E5%A7%90%E4%BB%A3%E8%B4%AD%E8%A2%AB%E5%88%A411%E5%B9%B4%E6%A1%
%E7%A6%BB%E8%81%8C%E7%A9%BA%E5%A7%90%E4%BB%A3%E8%B4%AD%E8%A2%AB%E5%88%A411%E5%B9%B4%E6%A1%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与特点: P157
1、概念:是由国家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
收的一种税。Tariff
注意:关境与国境的区别
1980年恢复征收,海关征税占中央本级税收收入的30%左右
2、特点:
(1)过境征收(进与出);
(2)由海关征收。
(3)实行复式税则(多种税率): P159
(4)一次性:在货物进出关境时一次性征收。
(5)政策性与灵活性:较强烈、统一地体现政府的政策,
国家经常改变征收关税的范围和税率——变动不须经过相
应的立法程序。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二、关税的主要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修改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修改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每年变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
格办法》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
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出口税办法》1994年7月1日起
施行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三、关税的分类: P159
1、按照关税的计征方式不同,可分为:
(1)从量关税 (2)从价关税
(3)复合关税(从价+从量)
(4)选择性关税(从价或从量)
(5)滑动关税:对某种货物在税则中预先按该商品
的价格规定几档税率,价格高的适用较低税率,
价格低的适用较高税率 。(滑准税)
(目的是使该商品在国内市场上的价格保持稳定)
2、按照货物的流动方向不同,可分为:
(1)出口关税(2)进口关税(3)过境关税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三、关税的分类:
3、按照关税的差别,可分为:
(1)歧视关税:反补贴关税、反倾销关税、报复关税
(2)优惠关税:互惠、特惠、普惠、最惠国待遇
(3)保障性关税:保障相关产业(临时性)
四、关税的征税对象: P160
1、贸易性商品;
2、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
3、个人出递物品;
4、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
物品。
(具体征收范围由进出口税则详细列示)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五、关税的纳税人: P161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2、出口: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3、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为其所有
人、收件人或持有人。
六、关税的税则与税目:
1、税则:2013年海关进出口税则.mht(2)
(以进出口税率表为主体,还包括实施税则的法
令、使用税则的有关说明和附录)
2、我国的关税税目:22大类
2007年版税则税目总数为7646个,2009年
7868个,2010年7923个,2013年8238个。
2013年国务院关税税则.doc
2013%E5%B9%B4%E6%B5%B7%E5%85%B3%E8%BF%9B%E5%87%BA%E5%8F%A3%E7%A8%8E%E5%88%
2013%E5%B9%B4%E6%B5%B7%E5%85%B3%E8%BF%9B%E5%87%BA%E5%8F%A3%E7%A8%8E%E5%88%
2013%E5%B9%B4%E6%B5%B7%E5%85%B3%E8%BF%9B%E5%87%BA%E5%8F%A3%E7%A8%8E%E5%88%
2013%E5%B9%B4%E5%9B%BD%E5%8A%A1%E9%99%A2%E5%85%B3%E7%A8%8E%E7%A8%8E%E5%88%
2013%E5%B9%B4%E5%9B%BD%E5%8A%A1%E9%99%A2%E5%85%B3%E7%A8%8E%E7%A8%8E%E5%88%
2013%E5%B9%B4%E5%9B%BD%E5%8A%A1%E9%99%A2%E5%85%B3%E7%A8%8E%E7%A8%8E%E5%88%
第一节 关税概述
六、关税的税则与税目:
3、税则中有关原产地的规定:
(1)全部产地生产标准:P162
(2)实质性加工标准:
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doc
(3)其他:对机器、仪器、器材或车辆所用零件、
部件、配件、备件及工具如与主件同时进口且数
量合理的,其原产地按主件的原产地确定,分别
进口的则按各自原产地确定。
%E4%BC%98%E6%83%A0%E5%8E%9F%E4%BA%A7%E5%9C%B0%E8%AE%A4%E5%AE%9A%E6%A0%87%E5%87%
%E4%BC%98%E6%83%A0%E5%8E%9F%E4%BA%A7%E5%9C%B0%E8%AE%A4%E5%AE%9A%E6%A0%87%E5%87%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七、关税的税率: P161
1、进口税率:我国从2007年1月1日起调整进出口
关税税则,2007年我国关税总水平降低至%,
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工业品平均税
率为%。
2010年世贸承诺到期
2、出口税率:20-50%
2013年版进出口税则实际对36种商品计征出口
关税,主要为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需要
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如鳗鱼苗、部分有色
金属矿产品。(暂定税率为5-25%)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七、关税的税率:
3、暂定税率:关税暂定税率是根据我国经济贸易
政策的需要,按照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由国
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规定的商品制定的临时性
关税税率(一般按照年度制定),包括进口商品暂
定税率和出口商品暂定税率2个部分。
出口关税的适用税率为“暂定税率+特别出口
税率”(特别出口税率分为淡季、旺季,淡季适
用“暂定税率”,旺季为75%)
进口税率分为“最惠国税率”和“建议暂定税
率“。
附:我国的保税制度
( 包括: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区、保税集
团、保税转口、免税商店 )
1、保税仓库:是经海关批准,进口货物可以不办
理进口手续和较长时间(一般在一年内)储存的
场所。
(进口货物再出口而不必纳税,便于货主把握交
易时机出售货物,有利于业务的顺利进行和转口
贸易的发展 )
2、保税区:是经海关批准专门划定的实行保税制
度的特定地区。
(进口货物进入保税区内可以免征关税,如复出
口也免纳出口税)
附:我国的保税制度
3、保税工厂:是经海关批准对专为生产出口而进口
的物料进行保税加工、装配的工厂或企业。
(这些进口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
辅料和包装物料等在进口 加工期间免征进口税,
加工成品必须返销境外)
4、保税集团:是经海关批准由多数企业组成承接
进口保税的料件进行多次保税加工生产的保税管
理形式。
(对每一次的加工和转厂深加工,海关均予保税
)
附:我国的保税制度
5、保税转口:是指通过保税区的转口贸易。
6、免税商店:是指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经海
关总署备案,在境内向有关符合海关免税验放规
定的旅客提供免税物品的商店。
(供应对象主要是符合规定的因公出国人员、远洋
海员、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出国探亲
的中国公民及在国内的外国专家等,免税总值限
完税价格人民币2000元 ——单件超额的可只购一
件)
上海自贸区正式成立.mht
%E4%B8%8A%E6%B5%B7%E8%87%AA%E8%B4%B8%E5%8C%BA%E6%AD%A3%E5%BC%8F%E6%88%90%E7%AB%
%E4%B8%8A%E6%B5%B7%E8%87%AA%E8%B4%B8%E5%8C%BA%E6%AD%A3%E5%BC%8F%E6%88%90%E7%AB%
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
一、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的计算
(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
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
(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包装、
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
1.下列费用或者价值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者
应付价格中,应当计入完税价格:P164
共6点
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
一、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的计算
(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
2、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者应付价格区
分,不计入完税价格: P164
共3点
3、进口货物的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或者成交
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应当依下列顺序估定完税
价格: 倒扣价格法.doc
%E5%80%92%E6%89%A3%E4%BB%B7%E6%A0%BC%E6%B3%
%E5%80%92%E6%89%A3%E4%BB%B7%E6%A0%BC%E6%B3%
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
一、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的计算
(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
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 P165
共6种情况
2、保税区或出口加工区销往区外、保税仓库出库
内销的进口货物(不含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
成品),以海关审定的价格估定。
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
一、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的计算
(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
3. 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
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料件费、复运进境运
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价格。
4.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
费、料件费、复运进境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估定价格。
5. 暂时进境的货物,按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
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
一、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的计算
(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
6、 租赁方式进口货物: P156
7、留购进口货样,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
8、 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原进口时价格扣除折
旧,即原进口价格×(1-实际使用时间÷监管时
间)
9、其他方式进口货物,按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
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
一、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的计算
(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
算:P166
(四)完税价格的审定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进出口货
物的成交价格,提供包括发票、合同、装箱清单及其他证
明申报价格真实、完整的单证、书面资料和电子数据。
海关为审查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以查阅、
复制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各项书面资料和电子数据,并可
以查验货物、收发货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向金融、税务等
有关部门查询了解情况等。
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
一、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的计算
(五)应纳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
1.从价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税率
2.从量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完税价格×税率
4.滑准税的计算公式:
应税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
一、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的计算
(五)应纳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 例题 P167
二、出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
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
装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保险费。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成交价格中包含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若单独列
明,可据实扣除)
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
二、出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2、计算程序:P168
依四个顺序计算关税税款 。
例题 P168
三、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课税对象:入境旅客、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
的应税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馈赠物品以及
以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等。
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
三、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2、税率:50%,20%,10% 共三档。
入境旅客税则归类表.doc (b)
3、计算:
行邮税实行从价计征,完税价格参照该物品的
境外正常零售平均价格确定。
应纳税额=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4、缴纳时间:海关放行应税物品之前缴清税款。
例题P170
%E5%85%A5%E5%A2%83%E6%97%85%E5%AE%A2%E7%A8%8E%E5%88%99%E5%BD%92%E7%B1%BB%E8%A1%
%E5%85%A5%E5%A2%83%E6%97%85%E5%AE%A2%E7%A8%8E%E5%88%99%E5%BD%92%E7%B1%BB%E8%A1%
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
三、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进口税:
5、行邮物品的限额:
(1)个人携带行李物品: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
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
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
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
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
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
行邮税.doc
%E8%A1%8C%E9%82%AE%E7%A8%
%E8%A1%8C%E9%82%AE%E7%A8%
三、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进口税:
5、行邮物品的限额:
(2)邮递物品: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
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
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
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
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
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
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
定办理通关手续。” 境外买东西.doc
%E5%A2%83%E5%A4%96%E4%B9%B0%E4%B8%9C%E8%A5%
%E5%A2%83%E5%A4%96%E4%B9%B0%E4%B8%9C%E8%A5%
第三节 关税的申报与缴纳
一、关税的减免:
1、法定减免:P171
2、特定减免:
3、临时减免
二、申报与缴纳
(一)申报时间
1、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
2、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督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二)纳税期限
应在海关填写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
三、纳税地点:
1、口岸海关征收:
2、主管地海关征收:
第三节 关税的申报与缴纳
四、强制执行
1、征收滞纳金
滞纳金=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比率(‰)×滞纳天数
2、强制扣缴、变价抵缴
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缴纳税款,
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
抵缴等强制措
五、关税的追补与退还: P172
1、补征:非纳税人违反相关规定—1年内补征
第三节 关税的申报与缴纳
五、关税的追补与退还:
2、追征:因纳税人违反相关规定—3年内追征,
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退还:下列情况之一,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
年内,书面申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
请退税: P173
六、申报要求
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报关单、批准进出口的证件和货运、商业单据。
2、对邮递物品的报关:由邮局向海关申报。
附:关税的账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
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进
口关税”和“应交出口关税”两个明细科目,分
别用来核算企业发生的和实际缴纳的进出口关税,
其贷方反映企业在进出口报关时经海关核准应缴
纳的进出口关税,其借方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进
出口关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纳而未缴纳
的进出口关税。
二、基本会计处理
1、进口关税的会计处理
(1)自营进口:关税计入采购成本。
附:关税的账务处理
1、进口关税的会计处理:
(2)代理进口:代理方—记入应收账款;
委托代理方—计入采购成本
2、出口关税的会计处理:
(1)自营出口: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2)代理出口: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交税
费—应交出口关税”。
3、易货贸易关税的会计处理:
进口方—计入采购成本
出口方—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第四节 船舶吨税
一、船舶吨税的概念与主要法规:
1、概念: P173
是对进出我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税。
2、主要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第610号令)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船舶吨税暂行条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废止
%E8%88%B9%E8%88%B6%E5%90%A8%E7%A8%8E%E6%9A%82%E8%A1%8C%E6%9D%A1%E4%BE%
%E8%88%B9%E8%88%B6%E5%90%A8%E7%A8%8E%E6%9A%82%E8%A1%8C%E6%9D%A1%E4%BE%
第四节 船舶吨税
二、船舶吨税的纳税人:
拥有或租用进出我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的单
位和个人。
三、船舶吨税的征税对象:
行驶于我国港口的外籍船舶或行驶在境外的船舶,
具体包括:
(1)在我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2)外商租用的
中国籍船舶。(3)中外合营的海运企业自有或租用
的中、 外籍船舶。 (4)我国租用 (包括国外华商
所有的和租用的)航行国外及兼营国内沿海贸易
的外国籍船舶。(原)
第四节 船舶吨税
四、船舶吨税的免征: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
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驳 船.doc
5、捕捞、养殖渔船;
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终止运营或者拆解,
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E9%A9%B3%20%E8%88%
%E9%A9%B3%20%E8%88%
%E9%A9%B3%20%E8%88%
%E9%A9%B3%20%E8%88%
第四节 船舶吨税
四、船舶吨税的免征: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
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9、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台湾)
第四节 船舶吨税
五、船舶吨税的计税依据与税额:
1、计税依据:注册净吨位和吨税执照期限。
2、税额:分为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无论是哪种
税率,又分别按1年、90天、30天期制定吨税税
额。 吨税税目税率表.doc
(优惠税率适用同中国签有条约或协定,规定对船
舶税费相互给予优惠国待遇的国家或地区的船舶;
对于没有与我国签订互惠条约或协定的国家或地
区的船舶适用普通税率征税。)
%E5%90%A8%E7%A8%8E%E7%A8%8E%E7%9B%AE%E7%A8%8E%E7%8E%87%E8%A1%
%E5%90%A8%E7%A8%8E%E7%A8%8E%E7%9B%AE%E7%A8%8E%E7%8E%87%E8%A1%
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国家和地区名单
——海关总署2003年3月27日(共56个)
芬兰、瑞典、丹麦、也门、俄罗斯、突尼斯、
德国、阿尔巴尼亚、苏丹共和国、朝鲜、越南、
加纳、斯里兰卡、刚果、巴基斯坦、挪威、古巴、
智利、缅甸、秘鲁、墨西哥、希腊、塞浦路斯、
保加利亚、波兰、日本、菲律宾、新西兰、荷兰、
阿尔及利亚、扎伊尔、埃塞俄比亚、罗马尼亚、
肯尼亚、阿根廷、泰国、新加坡、孟加拉、比利
时、南斯拉夫、阿曼苏丹国、巴西、意大利、马
来西亚、韩国、克罗地亚、老挝、乌克兰、大不
列颠及北爱尔兰(包括泽西岛、百慕大、根西岛、
开曼群岛、马恩岛和直布罗陀附属地)、加拿大、
马耳他、法国、以色列、香港、格鲁吉亚、澳门。
船舶吨税税率
机动船按净吨位从不超过2千吨以下至5万吨以上
划分为四级(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减半征收):
1、1年期:
(1)普通税率:税率标准为元~元;
(2)优惠税率:税率标准为~元。
2、90天期:
(1)普通税率:税率标准为元~元;
(2)优惠税率:税率标准为~元。
3、30天期:
(1)普通税率;税率标准为~元
(2)优惠税率:税率标准为~元。
第四节 船舶吨税
六、船舶吨税的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净吨位×适用税率
例:某俄罗斯籍净吨位3000吨的一艘轮船,驶入
大连港停留30天,计算其应缴船舶吨税。
( 适用税额为:元/吨)
应纳税额 = 3000 × = 8700(元)
七、船舶吨税的征管:
1、征税机关:海关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
第四节 船舶吨税
七、船舶吨税的征管:
应税船舶在进入港口办理入境手续时,应当向
海关申报纳税领取吨税执照,或者交验吨税执照;
在离开港口办理出境手续时,应当交验吨税执照。
应税船舶负责人申领吨税执照时,应当向海关
提供下列文件:
(一)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海事部门签发的船舶
国籍证书收存证明;
(二)船舶吨位证明。
3、缴纳期限:纳税人应于向海关填发吨税缴款
书之日起15日内缴清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