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税体制改革
经济管理系
2005年5月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
一、我国财税体制的历史沿革
二、我国现行财税体制的主要内容
三、我国现行财税体制的运行效果
四、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内容
一、我国财税体制的历史沿革
(一)统收统支体制
(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
(三)划分税种、分级包干体制
(四)分税制体制
(一)统收统支体制
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计划。
收入统一上交。
支出统一下拨。
宗旨:确保政令统一,政局稳定。
(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
在加强领导的前提下,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
由中央确定地方的收入指标;全部收入为固定收入和比例分成收入,由地方统一组织征收,分别入库。
由中央统一进行地区间的调剂,凡收大于支的地方上解收入,凡支大于收的地方由中央补助。
地方预算的收支平衡。
体制的有效期是“一年一定”或“几年不变”,不是长期相对稳定。
(三)划分税种、分级包干体制
1980年开始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并于1985年和1988年进行两次调整。
1.地方预算构成相对独立的一级预算。
2.在收入划分上引进分税制。
3.责、权、利进一步结合。
4.延长了体制的有效时间。
5.扩大了地方预算的职能。
6.初步形成激励机制与制约机制相结合的体制模式。
(四)分税制体制
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
机构分设,税种分征,各求平衡。
强化政府间转移支付。
二、我国现行财税体制的
主要内容
实行以分税为主要特征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
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各级预算相对独立,自求平衡。
以各级政府职能和事权为依据,划分财政支出范围。
以税种为主划分收入。
实行政府转移支付制度。
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权。
分税制的类型
世界各国的分税制为两类:彻底分税制和适度分税制。
n彻底分税制是指税种的彻底划分,即所有税种分别划归中央和地方,不设共享税。
n彻底分税制指税种划分后,各级财政完全自求平衡,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基本上不与补助(即基本上不依赖转移支付)
适度分税制是指存在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的分税制。
世界各国的共享税形式有三种:
n1.附加式:中央征正税,地方征附加税。
n2.分征式:中央和地方对同一课税对象分别按不同税率征税。
n3.比例分配式:对同一税收收入根据地方的需要情况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分配比例可以全国统一固定,也可以有弹性
分税制的类型
美国是属于“划分税种、分散立法、分别主管”的典型分税制。
n 美国的联邦税收、州税收、地方税收分别占国家税收总额的比重为:67%、20%、13%。
n 法国属于“统一立法、大权集中、只下放部分税种征收权”的中央集权型分税制。
n法国的国税和地方税分别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为%、%。
三、我国现行财税体制的
运行效果
进一步规范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
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确保了“两个比重”的稳步上升
强化了预算管理的硬约束
促进了税收的连年稳定增长
我国税收增长变化情况
1993年,4000亿元。
1994-1997年,年均增加1000亿元。
1998年,经各种努力,增加1000亿元。
1999年步入快车道,跨越10000亿元大关。
2001年,突破15000亿元。
2003年,突破20000亿元。
2004年,突破25000亿元。增长%,增收5000多亿元(超过1994年全年收入)。比2000年翻一番。
2004年主要税种的完成情况
国内增值税,比上年增收亿元,比预算超收亿元。
海关代征进口税收比上年增加亿元。
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增收亿元,比预算超收亿元。
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收亿元,比预算超收亿元。
国内消费税增收亿元,超收亿元。
营业税增收亿元,超收亿元。
六项主体税种共增收亿元,占增收的86%。
2004年税收特点
1、税收收入快速增长
2、税收增长呈现“四个均衡”---各季度收入增长均衡、各级次收入增长均衡、各主体税种增长均衡、各地区收入增长均衡。
3、增收结构发生显著变化---三大流转税完成14016亿元,占%;增加2621亿元,占%。三项所得税完成5811亿元,占%;增加1348亿元,占%。
4、税款入库情况好转,征收管理质量提高。
几项改革措施
在信息产业部等7部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在140个中央部门及所属26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目前已突破2000亿元。
从2004年7月1日起,在东北地区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
对农业实行“两减免三补贴”,即减免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13个粮食主产省的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实行粮种补贴,对中央直属垦区和66个粮食主产县购置大型农机具实施补贴。
2004年财政收支状况
财政收入亿元,增加亿元,增长%,完成%。
财政支出亿元,增加亿元,增长%,完成%。
其中:中央收入亿元,增加亿元,增长%。中央支出亿元,增加亿元,增长%。中央财政赤字亿元(减少亿元)。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增加亿元,增长%。地方财政支出亿元,增加亿元,增长18%。结余或结转亿元。
2005年国家预算情况
财政收入29255亿元,增长11%。
财政支出32255亿元,增长%。
中央财政收入16662亿元,增长%,中央支出19662亿元,增长%,赤字3000亿元。
国债发行7023亿元。其中,中央代发100亿元,中央债务收入6923亿元(用于债务还本付息3923亿元,弥补财政赤字3000亿元)。
四、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内容
(一)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实现税制创新
(二)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
(一)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实现税制创新
1、重新确立税制设计的指导思想
2、新一轮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重新确立税制设计的指导思想
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实行稳健的财政金融政策
按照市场经济要求科学确定税负水平
(2004年我国F/GDP为19%,加上社会保障收入为23%。若加上没有纳入预算的收入为30%。远高于某些发达国家。日本只有20%。)
鼓励创新,鼓励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的技术研发水平,实现税收的可持续发展
2、新一轮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增值税改革---转型
个人所得税改革---分类向综合转变
企业所得税改革---内外资企业税制的合并
消费税改革---税目与税率的调整
营业税改革---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强化
资源税改革---课征范围的调整与扩大
部分新税种的开征---燃油税、物业税、环保税、遗产和赠与税等
内外资企业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统一
(二)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
科学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范围
合理确定税收收入,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进一步规范政府转移支付制度建设
深化预算制度改革
科学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范围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
以事权为依据,确定支出范围
确保支出重点
强化支出管理,提高支出效益
合理确定税收收入,特别是
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根据税源分布、征收管理成本、资金需求等合理确定各级政府的收入。
强化营业税、财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地位。
赋予和扩大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的自主权。
待条件成熟,允许地方开征新税种。
进一步规范政府转移支付制度建设
明确转移支付的目标---各级政府提供最低标准的公共服务—经济欠发达地区、能源、交通、通讯、环保、教育科技、医疗保健、社保等。
改革现有的转移支付模式---以纵向为主、横向为辅、纵横交错的转移支付模式。
以“因素法”取代“基数法”。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
加强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制建设。
深化预算制度改革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非税收入管理
深化国库制度改革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