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 ,男,汉族,,住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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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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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不服南京市玄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号不予受理通知书,现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支付原告 年11月至2011年3月期间的提成和未发放的工资合计在 元。
2、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相当于4个月工资(共计:8800元)的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3、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在职期间受伤住院所产生医疗费22000元,补交原告在职期间的医保。
4、要求被告给付原告在职期间已经办好的市民卡(社保卡)。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 年底在 (以下称:公司)就职,负责公司的电购购物渠道开发与销售,是公司的销售骨干,曾为公司带来巨大的收益。
年月日原告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导致脾脏破裂构成八级伤残,花费元余的医疗费。因为原告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帮原告及其他员工交医疗保险,公司为了逃避没交医保的责任曾向原告支付元的经济补偿并逼迫原告打下收条,要求原告私了此事。
年月原告康复出院正式上班,而公司确无任何理由发函单方面终止与原告的劳动关系,要求原告立即交接离职并不给原告任何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截止公司无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至今,公司仍拖欠原告年月至年月期间的提成和未发放的工资合计在 元。
综上所述,基于以上事实,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做出公正裁决,以维护打工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南京市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