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待遇社保核心平台三版
需求说明书 V13_失业待遇
文档编号 B06-RM-C04-JB_HXPT-06
版本号
发放号 F01
受控状态 受控
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
需求规格说明书
失业待遇分册
编制部门: 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项目组
编制人: 需求编制组 编制日期: 2007-4-10
审核人: 魏文麟、华山 审核日期: 2007-5-30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北京利博赛社保信息技术某公司
文档修改历史
版本 修改记录 修改日期 修改人
文档编写 2007-04 陈飞雁
修改部分图片中的“失
业保险信息”为“失业
待遇申领信息”
2007-6-11 陈飞雁
修改部分流程图和文字
错误
2008-04 周明庆、刘志伟
目录
. 失业保险待遇核定 (J1) .....................................4
......................................失业待遇申请 (J1-01)
4
...................................失业登记 (J1-01-01)
6
..................................失业待遇资格认定 (J1-02)
14
...........................失业待遇资格审批 (J1-02-01)
15
......................................失业待遇核定 (J1-03)
21
...............................失业待遇核定 (J1-03-01)
23
.......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 (J1-03-02)
30
.....................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核定 (J1-03-03)
37
...................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核定 (J1-03-04)
47
......................................失业待遇管理 (J1-04)
62
...................................失业报到 (J1-04-01)
67
......................失业待遇社会化发放登记(J1-04-02)
72
...........................失业待遇政策调资 (J1-04-03)
79
...........................失业待遇零星调整 (J1-04-04)
84
...............................失业待遇停发 (J1-04-05)
89
.失业待遇续发 (J1-04-06)............................94
...............................失业待遇补发 (J1-04-07)
102
...............................失业待遇扣发 (J1-04-08)
109
...............................失业待遇终止 (J1-04-09)
116
..........................失业死亡待遇核定 (J1-04-10)
122
..............................失业待遇转出 (J1-04-11)
133
..............................失业待遇转入 (J1-04-12)
140
. 失业待遇支付 (J2) .......................................146
..............................失业待遇拨付计划描述 (J2-01)
147
.....................失业待遇月拨付计划核定 (J2-01-01)
148
..............................失业待遇拨付通知描述 (J2-02)
156
...........................失业待遇拨付通知 (J2-02-01)
157
..............................失业待遇实付确认描述 (J2-03)
164
...........................失业待遇实付确认 (J2-03-01)
165
.......................失业待遇零星拨付描述 (J2-03-02)
169
. 失业保险待遇核定 (J1)
域的业务组分解图
业务域内业务组列表
业务域名称 失业保险待遇核定
业务域概述 受理人员失业信息登记和变更,核定失业待遇等,
业务组 业务组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申请 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交必要的申报资料,提出失业待遇申请。
2
失业待遇资格
认定
根据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认定是否属于失业,
是否能够享受失业待遇。
3 失业待遇核定
根据缴费情况和享受待遇历史情况,核定失业人员本次失业
可享受待遇;根据政策规定核定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
间就业培训、求职、就医等能够享受的补贴。
4 失业待遇管理
对已经核定待遇的待遇享受人员的待遇享受和变更等情况
进行管理,包括失业待遇社会化发放登记、失业报到、调整
待遇、停续发、补退发、终止发放、转入转出管理等。
. 失业待遇申请 (J1-01)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图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列表
业务组名称 失业待遇申请
业务组概述 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交必要的申报资料,提出失业待遇申请。
业务单元 内容叙述
1 失业登记 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且将失业人员的
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凭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以及省级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 60日内
到受理其失业业务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申请享受失业待遇。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
的证明和资料登记参保人的失业情况。社会保障机构中劳动
就业部门受理失业登记的,劳动就业部门将登记的失业情况
批量提供给社保部门。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失业登记 (J1-01-01)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登记
业务单
元概述
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
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凭单
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和本人身份
证明以及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终止或解除劳动
合同之日起 60日内到受理其失业业务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失业保险
金申领表》登记失业情况。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的
证明和资料登记参保人的失业情况。劳动就业部门受理失业登记的,
劳动就业部门将登记的失业情况批量提供给社保部门。
相关政
策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号)
前提 在劳动就业部门已办理退工登记
接收信
息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求职证明、本人身份证明以及省级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登记受
理
接收申请人提交证明和材料以及《失业保险金申领表》,检查
失业人员是否符合失业登记条件,检查证明、资料和表格是否
齐全和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则予以登记。劳动就业部门提交
失业人员失业情况信息无此业务环节。
2
失业登记处
理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登记失业人员的失业情况信息和家
庭状况信息。劳动就业部门提交的失业人员的失业情况信息和
家庭状况信息则使用数据传输或报盘方式予以接收。
3
失业登记确
认
确认失业登记业务,无误则予以生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登记受理
接收申请人提交证明和材料以及《失业
保险金申领表》,检查失业人员是否符
合失业登记条件,检查证明、资料和表
格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则
予以登记【引用<规则 1><规则 2>】。劳
动就业部门提交失业人员失业情况信息
无此业务环节。
2 失业登记处理
1.查询出失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缴
费信息且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表
中填的不一致的的确认后予以修改;
2.输入失业情况信息和家庭状况信息
(社保经办机构要求填写家庭状况的话
需录入),如失业原因、失业时间、失
业登记时间、是否有求职要求等;劳动
就业部门提供的失业人员失业情况信息
以数据传输或报盘导入数据方式提供时
无需手工输入,批量接收或导入失业人
员失业情况信息数据即可;
3.保存失业人员失业情况信息和家庭状
况信息。
3 失业登记确认 确认失业登记业务,无误则予以生效。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且按要求提供终止或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 60日内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
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
险金。
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1、2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业务表单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此纸质表单由申请人填写,业务经办人员根据此表单
和系统查询里查询出来的失业人员的基本信息、缴费
信息对比,不一致的予以确认且修改,且录入此表单
中的失业信息且保存(1-18项可由由系统查询出来核
对,不一致的确认后能够修改,19-22项录入)。
序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证件类型 是 输入
2 证件号码 是 输入
3 姓名 是 输入
4 性别 是 可选择的项,输入
5 人员类别 是 可选择的项(1城镇职工、2 农民合同制
工人),输入
6 民族 是 可选择的项,输入
7 婚姻状况 是 可选择的项,输入
8 文化程度 是 可选择的项,输入
9 职业资格等级 否 可选择的项,输入
10 家庭住址 是 输入
11 联系电话 是 输入
12 邮政编码 是 输入
13 变更地址 否 输入
14 变更联系电话 否 输入
15 变更邮政编码 否 输入
16 原工作单位 是 输入
17
原工作单位性质
及经济类型
是 可选择的项,输入
18
单位(个人)缴
纳失业保险费时
间
是 输入
19 参加工作时间 是 输入
20 失业时间 是 可选择的项,输入
21 失业原因 是 可选择的项,输入
22 有无求职要求 是 可选择的项,输入
23
是否已进行求职
登记
是 可选择的项,输入
24 审核意见 否 输出
25 审核人 否 输出
26 审核时间 否 输出
27 待遇享受月数 否 输出
28 月待遇金额 否 输出
29 待遇核定人 否 输出
30 待遇核定时间 否 输出
31 填表日期 是 输出,视为申领时间
32 备注 否 输出
家庭状况
业务表单名称 家庭状况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此表是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的一部分,如果社保经办机
构要求申请人必须填写则 1-3项均需录入,家庭有多
位成员时需填写多行,否则全部项均不用录入。
序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姓名 是 输入
2 关系 是 输入
3 工作或学习单位 是 输入
4 备注 否 输入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情况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情况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人员失业情况信息的数据集
序
号
数据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个人编号 是
2 单位编号 是
3 原工作单位名称 是
4
原工作单位性质及
经济类型
是 代码项
5 失业时间 是
6 工资发放至年月 是
7 本次参加工作日期 是
8 失业原因 是 代码项
9 有无求职要求 是 代码项
10 失业登记时间 是
11 特长和爱好 否
12 经办人 是
13 经办日期 是
家庭状况信息
数据集名称 家庭状况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家庭状况信息的数据集,数据项参见《家庭状况》
. 失业待遇资格认定 (J1-02)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图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列表
业务组名称 失业待遇资格认定
业务组概述
根据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认定是否属于失业,
是否能够享受失业待遇。
业务单元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资格
审批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才能领取一
次城镇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
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
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才能享受失业待遇。
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 1年,所在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
险费,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社保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
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内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结合失业人员的信息资料和相关证明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
核认定。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失业待遇资格审批 (J1-02-01)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失业待遇资格审批
业务单
元名称
业务单
元概述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
缴费义务满 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
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 1年,所在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可
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社保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请之日起 10内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结合失业人员的信息资料
和相关证明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相关政
策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号)
前提 已登记失业信息
接收信
息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求职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以及省级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资
格审批处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结合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参保
缴费信息、失业情况信息审核失业人员是否具备享受失业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失业待遇。
2
失业待遇资
格审批复核
对失业待遇资格审批业务予以复核,无问题则予以生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待遇资格审批 1.分析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
处理 息记录本次缴费月数到失业人员的失
业待遇申领信息中;
2.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结
合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申领信息、失
业情况信息审核失业人员能否享受失
业保险待遇【引用<规则1><规则 2><
规则 3>】;
填写或打印《失业保险金申请表》中
审批意见、审批人和审批日期。
2
失业待遇资格审批
复核
对失业待遇资格审批业务予以复核,
无问题则予以生效。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
(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和用人单位解除劳
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参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号))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4. 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 1年,所在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
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才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参见《失业
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1、2、3、4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业务表单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填写或打印 23-25项,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保险金
申领表》。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分析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汇总数据保
存到此数据集,本业务填写 1-5项
序
号
业务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个人编号 是
2 视同缴费月数 否
3
结转未计发待遇的
累计缴费月数
是
4 本次缴费月数 否
5 本次累计缴费月数 否
6
本次未记发待遇的
累计缴费月数
否
7
结转剩余可享受待
遇月数
否
8
本次失业可享受待
遇月数
否
9
本次失业应享受待
遇总月数
否
10
本次失业已享受待
遇月数
否
11 待遇享受状态 是
代码项(正常发放、停止发放、终止发放),
默认值是“正常发放”
. 失业待遇核定 (J1-03)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图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列表
业务组名称 失业待遇核定
业务组概述
根据缴费情况和享受待遇历史情况,核定失业人员本次失业
可享受待遇;根据政策规定核定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
间就业培训、求职、就医等能够享受的补贴。
业务单元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核定 当失业人员获得享受待遇资格后,根据该失业人员参加失业
保险的缴费情况以及是否多次失业情况,依据相关规定,核
定其具体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且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证》。
2 农民合同制工
人失业一次性
生活补助核定
当原来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失业人员获得享受待遇资格后,
根据该失业人员原工作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情况,依据
相关规定,核定其具体应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3 失业人员医疗
补助金核定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患病、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做绝育手
术或分娩等原而住院的失业人员,因按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
定允许享受住院医疗补助金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
人员住院医疗补助金。对于没有定额医疗补助金包干门诊费
用的且按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允许享受门诊医疗补助金
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人员门诊医疗补助金。
4 职业培训职业
介绍补贴核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接受劳动保障部门认
定的职业培训及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
等项服务。失业人员自费通过职业培训或自费接受职业介绍
成功的或通过职业资格认证的,由失业人员对应填写《职业
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或《职业介绍补贴个人申请表》向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失业人员通
过由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的职业培训或由指定机构介绍就业
成功的,由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机构对应填写《职业培训机
构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或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职业介绍补贴人
员花名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
核后发给职业培训补贴费和职业介绍补贴费。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失业待遇核定 (J1-03-01)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待遇核定
业务单
元概述
当失业人员(不含农民合同制工人)获得享受待遇资格后,根据该失业
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情况以及是否多次失业情况,依据相关规定,
核定其具体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且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证》。
相关政
策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号)
《关于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原有缴费时间的处理意见》
(劳社厅发[2004]11号)
前提 享受失业待遇资格审批通过
接收信
息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产生信
息
《失业保险待遇证》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核
定处理
根据该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情况及是原来是否失业
过且有待遇未领完等信息核定其应享受的失业待遇。
2
失业待遇核
定复核
对失业待遇核定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
3
发放失业待
遇证
填写或打印《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中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待遇期
限(月数)和月发金额,填写或打印且发放《失业待遇证》给失
业人员。
4
失业待遇核
定归档备案
将失业待遇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复印件和《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予以归档保存以备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待遇核定处理
1.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情况以及是否原
来失业过仍有待遇未领完计算其应享
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引用<规则 1、2、
3、4、5、6、8、9>】;
2.设置待遇享受状态为正常发放,冲
减个人缴费记录中的未计发待遇的累
计缴费月数,保存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失业保险待遇信息。
2 失业待遇核定复核
对失业待遇核定业务予以复核,无误
则予以生效。
3 发放失业待遇证
1. 填写或打印《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中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待遇期限(月数)
和月发金额、待遇核定人和核定日期;
2.填写或打印且发放《失业待遇证》
给失业人员。
4
失业待遇核定归档
备案
将失业待遇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复印件
和《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予以归档保
存以备案。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1.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2. 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
和《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且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
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能够和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
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且计算,可是最长不得超过 24个月。失业人
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能够继续
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号)
3. 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因参保缴费时间不足一年,自愿辞职、没有求职
要求或不进行失业登记以及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等原因不符合领取失
业保险金条件的,该失业人员原有缴费时间应当予以保留,待其重新就业且
再次参保后,将其前后缴费时间合且计算。(参见《关于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
险金条件人员原有缴费时间的处理意见》(劳社厅发[2004]11号))
4.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之上的,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
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能够和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
险金的期限合且计算,可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参见《失业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5.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参见《失业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失业保险金一般的算法是:
失业保险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X (X是地方经办机构规定的比例)
6. 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一般包括定额医疗补助金和住院医疗补助金,定额医疗
补助金按月发放,由失业人员本人包干使用,包括门诊诊疗、购药等所有费
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住院治疗、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做绝育手术或
分娩的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住院医疗补助。
定额医疗补助金一般的算法是:
(1) 定额医疗补助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固定值
(2) 定额医疗补助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X (X是地方经办机构规定的比例)
(参见《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安徽省失
业保险规定》、《南京市失业保险办法》、合肥劳动保障网《失业保险待遇的申
领和享受》等)
7. 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待遇。(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1、2、3、4、5、6
. 其他规则说明
8.本次累计缴费月数=本次缴费月数+结转未记发待遇的累计缴费月数+视同缴
费月数(多次就业失业人员,视同缴费月数只能计算一次)。
9.本次失业应享受待遇总月数=本次失业可享受待遇月数+结转剩余可享受待遇
月数
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8、9
. 业务表单说明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业务表单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填写或打印 26-31项,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保险金
申领表》。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情况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情况信息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读取失业人员失业情况信息,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情
况信息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先入后出
说明
读取失业人员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1-5项,本业务填写
6-9、11项且保存,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待遇申领信
息
失业待遇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保险金、定额失业医疗补助金等失业待遇信
息
序
号
业务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个人编号 是
2
待遇项目
是
失业保险金、失业医疗补助金、失业住院
医疗补助金、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
贴、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
3 开始年月 是
4 终止年月 否
5 待遇金额 是
. 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 (J1-03-02)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
业务单
元概述
当原来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失业人员获得享受待遇资格后,根据该失
业人员原工作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情况,依据相关规定,核定其
具体应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相关政
策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号)
《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劳社厅发[2006]24号)
前提 享受失业待遇资格审批通过
接收信
息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农民合同制工人
一次性生活补助
核定处理
根据该失业人员原工作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情况核
定其应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需直接发放补助的仍需
产生个人失业待遇应付信息、个人失业待遇应付明细信
息。
2
农民合同制工人
一次性生活补助
核定复核
对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
3
农民合同制工人
一次性生活补助
核定归档备案
将相关证件复印件和《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予以归档保
存以备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
次性生活补助核定
处理
1.根据失业人员原工作单位失业保险
缴费情况计算其应享受的一次性生活
补助【引用<规则 1><规则 2>】;
2.录入待遇代发机构编号,冲减失业
待遇申领信息中的未计发待遇的累计
缴费月数为0。保存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一次性生活补助待遇信息;
3. 需直接发放待遇的仍需产生个人
失业待遇应付信息、个人失业待遇应
付明细信息。
2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
次性生活补助核定
复核
对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业务予以复核,
无误则予以生效。
3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
次性生活补助核定
归档备案
将相关证件复印件和《失业保险金申
领表》予以归档保存以备案。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1.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 1年,本单位且已缴纳失业保险费,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
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 第 258号))
2. 每满 1年,发给 1个月生活补助金 M元(M值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最
多不超过 N月(N值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M值可能的算法有:
(1)M=城镇职工失业保险金*X(X是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比例值)
(2)M=个人失业保险平均缴费基数*X(X是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比例值)
(3)M=当地职工最低工资*X(X是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比例值)
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1、2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业务表单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填写或打印 26-31项,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保险金
申领表》。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情况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情况信息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读取失业人员失业情况信息,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情
况信息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先入后出
说明
读取失业人员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1-5项,本业务填写
6-9、11项且保存,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待遇申领信
息
失业待遇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一次性生活补助失业待遇信息,具体数据项参见
失业待遇信息
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
数据集名称 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人员待遇应付明细信息到此数据集,具体数
据项参见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
个人待遇应付信息
数据集名称 个人待遇应付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人员待遇应付信息到此数据集,具体数据项
参见个人待遇应付信息。
. 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核定 (J1-03-03)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核定
业务单
元概述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患病、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做绝育手术或分娩
等原因住院的失业人员,因按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允许享受住院医
疗补助金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人员住院医疗补助金。对于没
有定额医疗补助金包干门诊费用的且按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允许享
受门诊医疗补助金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人员门诊医疗补助金。
相关政
策
前提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
接收信
息
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专用发票、病历、门诊或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
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材料和证件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人员医疗补
助金核定受理
接收申领人提交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专用发票、病
历、门诊或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交
的材料和证件,审核能否申领医疗补助金,能申领的予
以办理。
2
失业人员医疗补
助金核定处理
根据实际的医疗费用和医疗费用报销办法的核定其应享
受的医疗补助金。需直接发放补助的仍需产生个人失业
待遇应付信息、个人失业待遇应付明细信息。
3
失业人员医疗补
助金核定复核
对医疗补助金核定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
4
失业人员医疗补
助金核定归档备
案
将相关单据、材料、证件复印件等予以归档保存以备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人员医疗补助
金核定受理
接收申领人提交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
疗费专用发票、病历、门诊或住院费
用结算清单等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交
的材料和证件,审核能否申领住院医
疗补助金,能申领的予以办理。
2
失业人员医疗补助
金核定处理
1. 输入失业人员就医信息;
2. 根据实际的医疗费用和医疗费用
报销办法的计算其应享受的住院
医疗补助金。【引用<规则 1><规则
2><规则 3><规则 4><规则 5><规则
6>】;
3. 保存失业人员就医信息和失业医
疗补助待遇信息。
4. 需直接发放待遇的仍需产生个人
失业待遇应付信息、个人失业待遇
应付明细信息。
3
失业人员医疗补助
金核定复核
对医疗补助金核定业务予以复核,无
误则予以生效。
4
失业人员医疗补助
金核定归档备案
将相关单据、材料、证件复印件等予
以归档保存以备案。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能够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领医疗补
助金。(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2.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且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能享受失业医疗补助金。
(参见《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南京市失业保险办法》)
3.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的支付对象: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治疗、符合计
划生育规定做绝育手术或分娩的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医疗补助。
4.已享受每月随同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定额医疗补助金待遇(包干了门诊、购药等
费用)的不能再报销门诊费用。
5.医疗补助金的支付范围,按照本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
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标准执行。
6.失业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失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治疗的;
(2)非急诊未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或者未经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
自行转院就医的;
(3)使用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标
准的费用(分娩的除外);
(4)由于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致伤、致病或者酗酒、自杀、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失业人员在申领医疗补助金时弄虚作假、涂改票据、处方的。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治疗的,能够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申请失业住院医疗补助金,失业医疗补助金的算法一般有:
(1)失业医疗补助金=Min(治疗费用*X,M),X是一个固定比例值,M是当地社
保经办机构规定的的最高限额值,一般地,M为指定的值或者 M=失业保险
金*K,K是固定系数。
(2)失业医疗补助金=Min(治疗费用*X,M),X是一个跟累计缴费年限有关的
比例值,M是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最高限额,一般地,M为指定的值
或 M=失业保险金*K,K是跟累计缴费年限有关的系数(K和累计缴费年限
的关系参见下面的示例表),如果是因分娩而住院的的失业人员,参照生
育保险规定,按顺产、助娩产、剖腹产三种情况 M为不同的指定值。
缴费时间 享受比例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
治疗费用的 60%;一个失业期内最高不超过本市 24个
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 5年不足 10
年
治疗费用的 60%;一个失业期内最高不超过本市 36个
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 10年之上
治疗费用的 70%;一个失业期内最高不超过本市 48个
月失业保险金
(之上参见《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安徽省
失业保险规定》、《南京市失业保险办法》、合肥劳动保障网《失业保险待遇的
申领和享受》、《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等)
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1、2、3、4、5、6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人员就医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人员就医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人员的住院信息保存到此数据集
序
号
业务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个人编号 是
2 就诊类别 是 代码项(门诊、住院)
3 就诊日期 是
4 住院开始时间 否
5 住院结束时间 否
6 医院名称 是
7 住院科室 是
8 就诊原因 是
代码项(患病、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绝育
手术、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分娩)
9 病情概述 是
10 疾病名称 是
11 实际医疗费用 是
12 报销医疗费用 是
13 经办人 是
14 经办日期 是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读取失业人员失业待遇申领信息中的“待遇享受状
态”,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失业待遇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住院医疗补助金待遇信息,具体数据项参见
失业待遇信息
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
数据集名称 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人员待遇应付明细信息到此数据集,具体数
据项参见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
个人待遇应付信息
数据集名称 个人待遇应付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人员待遇应付信息到此数据集,具体数据项
参见个人待遇应付信息。
. 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核定 (J1-03-04)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核定
业务单
元概述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接受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培
训及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项服务。失业人员自
费通过职业培训或自费接受职业介绍成功的或通过职业资格认证的,
由失业人员对应填写《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或《职业介绍补贴
个人申请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失
业人员通过由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的职业培训或由指定机构介绍就业成
功的,由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机构对应填写《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
补贴申请表》、《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或《职业介绍机构职业
介绍补贴申请表》、《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申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职业培训补贴费和职业介绍补
贴费。
相关政
策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号)
《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劳社厅发[2006]24号)
前提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接收信 失业人员填写的《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或《职业介绍补贴个人
息 申请表》;职业培训机构填写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或职业介绍机构填写的《职业介绍机构
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
失业人员提供的经经办机构批准的本人参加职业培训的申请报告、培
训结构颁发的结(毕)业证明和本人支付培训费用的有效票据。
职业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失业证件复印件等相关材
料(可选);
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记录、失业证件复印件、用人
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可选);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职业培训职
业介绍补贴
核定受理
接收申领人提交的申领补贴应提交的表单、材料和证明,审核
能否申领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能申领补贴的予以办理。
2
职业培训职
业介绍补贴
核定处理
根据当地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核定应补贴金额。
3
职业培训职
业介绍补贴
核定复核
对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核定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
予以生效。
4
职业培训职
业介绍补贴
核定归档备
案
将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复印
件和表格予以归档备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补贴核定受理
接收申领人提交的申领补贴应提交的
表单、材料和证明,审核能否申领职
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能申领补贴
的予以办理。
2
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补贴核定处理
1.录入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申领
信息;
2.根据当地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标准和申报的失业培训、职业介绍人
数、培训费、介绍费等信息计算应领
取的补贴金额【引用<规则 1><规则 2><
规则 3><规则 4><规则 5>】;
3.保存补贴申领信息和待遇信息。
3
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补贴核定复核
对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核
定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
4
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补贴核定归档备案
将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申请人提交
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复印件和表格予以
归档备案。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1.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
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能够按照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2. 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再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按相关规定对失业人员
开展职业培训后,由培训机构提出申请,且提供培训方案、教学计划、失业
证件复印件、培训合格失业人员花名册等相关材料。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后,
按规定向培训结构拨付职业培训补贴。
3. 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介绍机构按相关规定对失业人员开展免费职业介绍
后,由职业介绍机构提出申请,且提供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记录、事业证件复
印件、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介绍就业人员花名册等相关材料。经办机
构进行审核后,按规定向职业介绍机构拨付职业介绍补贴。
4.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业培训的,能够按规定申领职业培训
补贴。失业人员应提供经经办机构批准的本人参加职业培训的申请报告、培
训结构颁发的结(毕)业证明和本人支付培训费用的有效票据。经办机构进
行审核后,按规定计算应予报销的数额,予以报销。
5. 职业培训补贴 M、职业介绍补贴 N一般有下列算法:
(1)M=实际培训费用*X(X是指定的比例), N=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Y(Y
是指定的比例)
(2)M、N是指定的某个值
(之上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失业保险金
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号)《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
南》(劳社厅发[2006]24 号)《广东省失业人员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办法》、
《湖北省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使用管
理试行办法》、湖南省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省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办法》《湖
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办法》等)
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1、2、3、4、5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
业务表单名称 职业介绍补贴个人申请表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此表单先由申领职业介绍补贴申请人填写,再由社保
经办机构相关部门填写
序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姓名 是 输入
2 性别 是 值是可选项,输入
3 失业待遇证编号 是 输入
4 联系电话 否 输入
5 邮政编码 是 输入
6 家庭住址 是 输入
7 证件类型 是 输入
8 证件号码 是 输入
9 培训职业(工种) 是 输入
10 培训机构 是 输入
11 培训开始时间 是 输入
12 培训结束时间 是 输入
13 实际支付培训费 是 输入
14 培训证书编号 是 输入
15 申领人 是 输入
16 申领日期 是 输入
17
经办机构支付培
训补贴
是 输出
18 经办人 是 输出
19 经办日期 是 输出
20
劳动保障部门审
核人
是 输出
21 审核日期 是 输出
职业介绍补贴个人申请表
业务表单名称 职业介绍补贴个人申请表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此表单先由申领职业介绍补贴申请人填写,再由社保
经办机构相关部门填写
序号 业务指标项 序号 业务指标项
1 姓名 是 输入
2 性别 是 值是可选项,输入
3 失业待遇证编号 是 输入
4 联系电话 否 输入
5 邮政编码 是 输入
6 家庭住址 是 输入
7 证件类型 是 输入
8 证件号码 是 输入
9 职业介绍机构 是 输入
10 职业介绍日期 是 输入
11 重新就业日期 是 输入
12
重新就业单位名
称
是 输入
13
签订劳动合同日
期
是 输入
14 实际支付介绍费 是 输入
15 申领人 是 输入
16 申领日期 是 输入
17
经办机构支付职
业介绍补贴
是 输入
18 经办人 是 输出
19 经办日期 是 输出
20
劳动保障部门审
核人
是 输出
21 审核日期 是 输出
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业务表单名称 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此表单由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机构填写,再由社
保经办机构相关部门填写
序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机构名称 是 输入
2 机构性质 是 值是可选项(事业、民办),输入
3 机构地址 是 输入
4 联系电话 是 输入
5 联系人 是 输入
6
职业培训许可证
号
是 输入
7 开户银行 是 输入
8 银行基本账号 是 输入
9 培训开始时间 是 输入
10 培训结束时间 是 输入
11 培训专业 是 输入
12 培训人数 是 输入
13 培训合格人数 是 输入
14 培训不合格人数 是 输入
15 人均培训费用 是 输入
16 单位申领人 是 输入
17 申领日期 是 输入
18 补贴人数 是 输出
19 补贴金额 是 输出
20
劳动保障部门审
核人
是 输出
21
劳动保障部门审
核日期
是 输出
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业务表单名称 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此表单由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机构填写
序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姓名 是 输入
2 证件类型 是 输入
3 证件号码 是 输入
4 失业待遇证编号 是 输入
5 性别 是 输入
6 出生年月 是 输入
7 培训职业(工种) 是 输入
8 培训证书编号 是 输入
9
职业资格证书编
号
否 输入
10 备注 否 输入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业务表单名称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此表单由申领职业介绍补贴的职业介绍机构填写,再
由社保经办机构相关部门填写
序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单位名称 是 输入
2 单位性质 是
值是可选项(公共职介服务机构、诚信民
办职介机构),输入
3 单位地址 是 输入
4 联系电话 是 输入
5 联系人 是 输入
6
职业介绍许可证
号
是 输入
7 开户银行 是 输入
8 银行基本账号 是 输入
9 开始时间 是 输入
10 结束时间 是 输入
11 介绍人数 是 输入
12 申领金额 是 输入
13 单位申领人 是 输入
14 申领日期 是 输入
15
劳动保障部门审
核人
是 输出
16 审核日期 是 输出
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
业务表单名称 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此表单由申领职业介绍补贴的职业介绍机构填写
序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姓名 是 输入
2 性别 是 输入
3 证件类型 是 输入
4 证件号码 是 输入
5 失业待遇证编号 是 输入
6 性别 是 输入
7 出生年月 是 输入
8
享受免费职业介
绍日期
是 输入
9 重新就业日期 是 输入
10
重新就业单位名
称
是 输入
11
签订劳动合同日
期
是 输入
12 补贴标准 是 输入
13 备注 否 输入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职业培训补贴申领信息
序
号
业务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职业培训机构 是
2. 培训失业人员人数 是
3. 培训后再就业人数 是
4. 再就业率 是
5. 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否
6. 职业培训补贴金额 是
7. 申领人 是
8. 经办人 是
9. 经办日期 是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职业介绍补贴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职业介绍补贴申领信息
序
号
业务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职业介绍机构 是
2 录用失业人员人数 是
3 职业介绍补贴标准 否
4 职业介绍补贴金额 是
5 申领人 是
6 经办人 是
7 经办日期 是
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领信息
序
号
业务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个人编号 是
2 实际支付培训费用 是
3 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否
4 职业培训补贴金额 是
5 申领人 是
6 经办人 是
7 经办日期 是
职业介绍补贴个人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职业介绍补贴个人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职业介绍补贴个人申领信息
序
号
业务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个人编号 是
2 实际支付介绍费用 是
3 职业介绍补贴标准 否
4 职业介绍补贴金额 是
5 申领人 是
6 经办人 是
7 经办日期 是
失业待遇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待遇信息,具体数据项
参见失业待遇信息
. 失业待遇管理 (J1-04)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图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列表
业务组名称 失业待遇管理
业务组概述
对已经核定待遇的待遇享受人员的待遇享受和变更
等情况进行管理,包括失业待遇社会化发放登记、
失业报到、调整待遇、停续发、补退发、终止发放、
转入转出管理等。
业务单元 内容叙述
1 失业报到 失业人员本人应按月到经办机构进行享受失业待遇
的资格验证,同时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
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失业人员凭身份证及其
他当地社会保障机构规定的有关证件(如《失业待遇
证》等)等每月到经办机构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
的,不发放当月失业保险金,无正当理由连续不报
到超过当地社会保障机构规定次数(一般 2-3次)的
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享受失业待遇;遇特殊情况
需委托他人代其报到的,须出具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要求的有关证明。
2 失业待遇社会化发
放登记
当失业人员办理失业待遇核定业务时,或者失业人
员的失业待遇社会化发放信息发生变更时,到社保
相关部门领取《社会化发放信息登记表》,填写表
单且交付至社保业务经办部门。社保业务经办部门
登记相关信息,以便保证失业待遇社会化准确发放
到位。
业务经办部门按期将需要进行社会化发放开户申请
人员清单(包含新增失业人员、更改社会化委托发
放机构、挂失且要求重新申请发放帐户的失业人员)
提交到委托发放失业待遇的银行办理发放存折,再
接收委托发放机构反馈的开户帐号信息。交互方式
一般包括纸质交互或者磁盘数据文件交互。社保业
务经办部门仍需要接收由银行反馈的社会化发放存
折挂失信息。
3 失业待遇政策调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提高失
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促进失业人员积极就
业和稳定就业,统筹地区劳动保障相关部门一般定
期颁布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失业保险经办机
构按政策进行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调整处理。
4 失业待遇零星调整 因失业人员政策调资后发现单个待遇有误、服刑人
员服刑结束后依据相关规定允许其在服刑期间享受
待遇调整等原因,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其失业待
遇。
5 失业待遇停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或劳动
教养的、连续不到经办机构报到次数超过 当地社会
保障机构规定的次数的或有其他有规定应停发待遇
的情形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且同时停止享受
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6 失业待遇续发 对于已经停发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本次失
业期间提出正当理由要求继续领取其未领取完的失
业保险待遇的,经社会保障机构审查情况属实且能
够继续发放的,继续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7 失业待遇补发 失业待遇续发、失业待遇调整等业务因经办时间晚
于实际应享受待遇时间或其他需补发待遇情况下需
补发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
8 失业待遇扣发 失业待遇停发、失业待遇终止、失业死亡待遇核定
等业务因经办时间晚于实际应停止享受待遇时间或
其他需扣发待遇情况下需扣发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
9 失业待遇终止 当失业人员待遇享受期满或《失业保险条例》第十
五条说明的情形发生后,经失业人员申请或社保经
办机构稽查核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其待遇关系,
停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和停止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
遇。
10 失业死亡待遇核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待遇期间死亡的(因参和犯罪
活动死亡的除外),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
领取人身份证明、和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以及经办
机构要求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如死者生前领取失
业保险金的《失业待遇证》等证明材料且填写《失
业死亡待遇申领表》,向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丧葬
补助金和抚恤金(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失业
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且领
取。
11 失业待遇转出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
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
险关系转迁手续,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
迁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失业人员本人。
12 失业待遇转入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
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人员失
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他迁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待
遇转入业务,以后在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待遇。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失业报到 (J1-04-01)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报到
业务单
元概述
失业人员本人应按月到经办机构进行享受失业待遇的资格验证,同时
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失业人员
凭身份证及其他当地社会保障机构规定的有关证件(如《失业待遇证》
等)等每月到经办机构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不发放当月失业保
险金,无正当理由连续不报到超过当地社会保障机构规定次数(一般
2-3次)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享受失业待遇;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
人代其报到的,须出具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要求的有关证明。
相关政
策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号)
《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劳社厅发[2006]24号)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137号))
前提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
接收信 身份证等当地社会保障机构规定的失业报到需出具的有关证件
息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报到受
理
检查失业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和失业人员的情况报告等是否
齐全和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
2
失业报到处
理
根据失业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和失业人员的情况报告对照已
登记的失业人员信息进行验证,且登记本次报到情况,出现《失
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应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
则通过失业待遇停发流程停止其失业待遇。
存在的问题 建议
1.《失业保险条例》中且未规定失业
报到制度,《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
法》、《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
南》也没有明确这一业务的具体操作办
法,但实际上广东、浙江等地都已开展
了此项业务;
2.失业报到必须的证件各地不一样
规范失业报到制度和业务办理流程,
统一失业报到证件名称和必须内容,建
议以身份证和《失业待遇证》为准,《失
业待遇证》内能够登记失业报到信息。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报到受理
检查失业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和失业
人员的情况报告等是否齐全和符合要
求,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
2 失业报到处理
1. 根据失业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和
情况报告对照已登记的失业人员
信息进行验证,出现《失业保险条
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应停止享受失
业保险待遇情形的则通过失业待
遇停发流程停止其失业待遇,且记
录失业报到信息【引用<规则 1><规
则 2>】;
2. 保存失业报到信息。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1. 失业人员出现《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应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
形的需停止其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2.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未报到超过当地社会保障机构规定的上限次数(一般
是 2次或 3次)时视同已重新就业,系统自动停止其次月失业保险金待遇。
(参见《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37号)))
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1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报到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报到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报到信息到此数据集
序
号
业务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个人编号 是
2 姓名 是
3 失业待遇证编号 是
4 报到时间 是
5 是否参加职业介绍 是
6 是否参加职业培训 是
7 验证结果 是 代码项(通过、不通过)
8 验证不通过原因 否
9 经办人 是
10 经办日期 是
11 备注 否
. 失业待遇社会化发放登记(J1-04-02)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待遇社会化发放登记
业务单
元概述
当失业人员办理失业待遇核定业务时,或者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社会
化发放信息发生变更时,到社保相关部门领取《社会化发放信息登记
表》,填写表单且交付至社保业务经办部门。社保业务经办部门登记
相关信息,以便保证失业待遇社会化准确发放到位。
业务经办部门按期将需要进行社会化发放开户申请人员清单(包含新
增失业人员、更改社会化委托发放机构、挂失且要求重新申请发放帐
户的失业人员)提交到委托发放失业待遇的银行办理发放存折,再接
收委托发放机构反馈的开户帐号信息。交互方式一般包括纸质交互或
者磁盘数据文件交互。社保业务经办部门仍需要接收由银行反馈的社
会化发放存折挂失信息。
相关政
策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号)
《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劳社厅发[2006]24号)
前提 失业人员已核定失业待遇
接收信
息
社会化发放信息登记表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人员待
遇社会化发
放登记受理
接收失业人员提交的《社会化发放信息登记表》,审核是否符
合要求,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
如果属于制订社会化发放开户申请人员清单、接收银行反馈信
息,则不需要本业务活动。
2
失业人员待
遇社会化发
放登记处理
登记社会化发放信息、制作新增失业人员的社会化发放申请开
户清单、接收银行反馈的开户或挂失信息。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人员待遇社会
化发放登记受理
接收失业人员提交的《社会化发放信
息登记表》,审核是否符合要求,符
合要求的予以办理。
【引用<前置业务规则>,输入《社会
化发放信息登记表》】。
如果属于制订
社会化发放开
户申请人员清
单、接收银行
反馈信息,则
不需要本业务
活动。
2
失业人员待遇社会
化发放登记处理
办理此业务的原因分为:社会化发放
登记信息或变更、制定新增失业人员
社会化发放申请开户清单、接收收银
行反馈信息。
如果是社会化发放申请或变更登记
则:
登记失业人员社会化发放信息且保
存。
如果是制定新增失业人员社会化发
放制卡清单则:
确定新增失业人员,根据其社会化
发放信息,生成申请开户的人员清
单(生成报盘信息)。
如果是接收收银行反馈信息则:
保存银行反馈的开户或挂失信息(以
读盘形式完成)。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社会化发放信息登记表
表单名称 社会化发放信息登记表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社会化发放信息登记或变更时需填写此表单
序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证件类型 是 代码项,输入
2. 证件号码 是 允许重复,重复时系统提示--输入
3. 姓名 是 输入
4. 发放类型 是
代码项(包括银行代发、邮政代发、单位
代发、邮政汇款、直接领取、异地发放),
输入
5. 代发机构 否 代码项,输入
6. 银行名称 否 输入
7. 银行帐号 否 输入
8.
异地银行或邮局
名称
否 输入
9. 异地发放帐号 否 输入
10. 汇款地址 否
汇款具体项目依照邮局汇款单相关项目
填写,输入
11. 汇款邮政编码 否 输入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社会化发放信息
数据集名称 社会化发放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社会化发放信息到此数据集
序号 数据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个人编号 是
2 发放类型 是
代码项(包括银行代发、邮政代发、单位
代发、邮政汇款、直接领取、异地发放)
3 代发机构 否 代码项
4 银行名称 否
5 银行帐号 否
6
异地银行或邮局
名称
否
7 异地发放帐号 否
8 汇款地址 否
汇款具体项目依照邮局汇款单相关项目
填写
9 汇款邮政编码 否 只允许输入数字
申请开户人员清单
数据集名称 申请开户人员清单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申请开户人员的清单到此数据集
序号 数据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个人编号 是
2 姓名 是
3 银行名称 是
银行反馈的开户或挂失信息
数据集名称 银行反馈的开户或挂失信息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保存银行反馈的开户或挂失信息到此数据集
序号 数据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4 个人编号 是
5 姓名 是
6 银行名称 是
7 银行帐号 是
8 业务类别 是 代码项(开户、挂失)
. 失业待遇政策调资 (J1-04-03)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待遇政策调资
业务单
元概述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提高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保障水平,促进失业人员积极就业和稳定就业,统筹地区劳动保障相
关部门一般定期颁布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
政策进行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调整处理。
相关政
策
前提
接收信
息
失业待遇调整政策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政
策调资计划
制定
根据政策确定需要调整待遇的人员范围和要调整的待遇项目
和调整方式,制定失业待遇政策调资计划。
2
失业待遇政
策调资处理
确认待遇政策调资计划无误后则予以执行。
3
失业待遇政
策调资确认
对调整结果进行抽样检查核对,确认调整正确后予以生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待遇政策调资
计划制定
根据政策确定需要调整待遇的人员范
围和要调整的待遇项目和调整方式,
制定失业待遇政策调资计划。
2
失业待遇政策调资
处理
1. 确认待遇政策调资计划,无误
则予以生效且执行;
2. 调整过程中记录待遇变更信息,
需补发待遇的仍需记录失业待
遇补发信息。
3
失业待遇政策调资
确认
对调整结果进行抽样检查核对,确认
调整正确后予以生效。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 其他规则说明
1.调整待遇的失业人员处于正常享受(定期)失业待遇状态。
2.调整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在原有每项待遇的基础上调整具体金额;
(2)在原有每项待遇的基础上调整不同百分比;
3.调整时间晚于规定执行调整时间,应补发失业待遇。
. 业务表单说明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待遇变更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变更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待遇因调整而引起的变更信息
序号 数据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9 个人编号 是
10 调整待遇项目 是 代码项
11 调整前待遇数额 是
12 调整后待遇数额 是
13 变更时间 是
14 文号 是
15 享受开始年月 是
16 享受终止年月 否
失业待遇补发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补发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需补发的失业待遇的信息,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
待遇补发信息
. 失业待遇零星调整 (J1-04-04)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待遇零星调整
业务单
元概述
因失业人员政策调资后发现单个待遇有误、服刑人员服刑结束后依据
相关规定允许其在服刑期间享受待遇调整等原因,根据相关政策规定
调整其失业待遇。
相关政
策
前提 失业人员处于正常享受失业待遇状态
接收信
息
《失业待遇变更申请表》和待遇调整相关材料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人员待
遇零星调整
受理
接收失业待遇变更申请表和待遇调整相关材料,审核能否调整
待遇,能够调整的予以办理。
2
失业人员待
遇零星调整
处理
根据调资材料和地方政策,确定失业人员应调整的待遇项目和
调整方式且进行调整。若经办时间晚于实际应调整时间,则补
发待遇。
3
失业人员待
遇零星调整
复核
复核失业人员待遇零星调整业务,无误则予以生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人员待遇零星
调整受理
接收失业待遇变更申请表和待遇调整
相关材料,审核能否调整待遇,能够
调整的予以办理。
2
失业人员待遇零星
调整处理
1.根据调资材料和地方政策,确定失
业人员应调整的待遇项目和调整方式
且进行调整,经办时间晚于实际应调
整时间的需核定补发待遇;
2.记录待遇变更信息,需补发待遇的
仍需记录失业待遇补发信息。
3
失业人员待遇零星
调整复核
复核失业人员待遇零星调整业务,无
误则予以生效。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 其他规则说明
1 调整待遇的失业人员处于正常享受(定期)失业待遇状态。
2 调整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在原有每项待遇的基础上调整具体金额;
(2)在原有每项待遇的基础上调整不同百分比;
3 调整时间晚于规定执行调整时间,应补发失业待遇。
. 业务表单说明
失业待遇变更申请表
业务表单名称 失业待遇变更申请表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零星调整待遇需填此申请表
序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单位名称 否 输入
2. 证件类型 是 代码项--输入
3. 证件号码 是 允许重复,重复时系统提示--输入
4. 姓名 是 输入
5. 调整待遇项目 是 若有多项需分别列出 --输入
6. 调整前待遇数额 是
需要分别列出各项待遇名称及其金额和
待遇总额--输入
7. 调整后待遇数额 是
需要分别列出各项待遇名称及其金额和
待遇总额。--输入
8. 调整原因 是 备注方式记录文号或原因 --输入
9. 变更时间 是 输入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待遇变更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变更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待遇因调整而引起的变更信息,具体数据项
参见失业待遇变更信息
失业待遇补发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补发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需补发的失业待遇的信息,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
待遇补发信息
. 失业待遇停发 (J1-04-05)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待遇停发
业务单
元概述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或劳动教养的、连续
不到经办机构报到次数超过 当地社会保障机构规定的次数的或有其
他有规定应停发待遇的情形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且同时停止享
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相关政
策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137号))
前提 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失业待遇
接收信
息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停
发处理
当应停止失业人员享受失业待遇的情形出现后,停止发放其享
受的失业保险待遇,记录本次失业待遇停发相关信息且修改失
业人员的待遇享受状态为停止发放。如果待遇停发起始时间早
于经办时间,则需扣发失业待遇,参见失业待遇扣发流程。
2
失业待遇停
发复核
对失业待遇停发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列出了应
停止享受失业待遇情形,但条例里没有
对暂停待遇和终止待遇情形区分开,
对暂停待遇在哪些情况下能够恢复予
区分待遇停发(暂停)和待遇终止情况,
没有说对于暂停待遇哪些情形下能够
恢复发放待遇。
以说明。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待遇停发处理
1. 记录失业待遇停发的相关信息,包
括失业人员的个人编号、待遇停发原
因、停发时间等;
2. 计算剩余的待遇享受月数信息;修
改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申领信息的待
遇享受状态(状态改为停止发放)等;
3. 如果待遇停发起始时间早于经办
时间,则需经待遇扣发流程扣发失业
待遇。
2 失业待遇停发复核
对失业待遇停发业务予以复核,无误
则予以生效。【引用<规则 1><规则
2>】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停止领取
失业保险金,且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2.无正当理由连续俩个月不按规定办理领取资格验证手续的,视同已重新就业。
《参见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37号))
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1、2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待遇停发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停发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待遇信息到此数据集
序
号
业务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个人编号 是
2 待遇停发原因 是
3 待遇停发时间 是
4 经办日期 是
5 经办人 是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修改失业待遇申领信息中“待遇享受状态”为停止发
放,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 失业待遇续发 (J1-04-06)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待遇续发
业务单
元概述
对于已经停发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本次失业期间提出正当理
由要求继续领取其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待遇的,经社会保障机构审查
情况属实且能够继续发放的,继续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相关政
策
关于对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
复函劳社厅函[2000]108号
前提 失业人员已停发失业待遇
接收信
息
申请人提交的续发失业待遇的申请和相关证明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
续发受理
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续发失业待遇的申请和相关证明结合失业人
员的失业待遇信息,审核能否为其续发失业待遇,符合条件且
有失业待遇未领完的允许继续发放。
2
失业待遇
续发处理
恢复其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记录本次失业待遇恢复相关信息,
且修改失业人员的待遇享受状态为正常发放。如果应恢复享受
待遇的起始时间早于经办时间,则需经失业待遇补发流程补发
失业待遇,参见失业待遇补发流程。
3
失业待遇
续发复核
对失业待遇续发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
4
失业待遇
续发归档
备案
将提交的续发待遇的申请和相关证明及批准材料归档备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1.《失业保险条例》没有说明哪些情 全面地界定 哪些情形下能够续发待遇,
形下能够续发待遇,续发失业待遇的申
请和相关证明且无成文规定
统一续发失业待遇的申请的名称为《失
业待遇续发申请》且列出必须内容以及
规定必须提交的相关证明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待遇续发受理
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续发失业待遇的申
请和相关证明,审核是否允许为其续
发失业待遇,符合条件且有失业待遇
未领完的允许续发失业待遇。【引用<
规则 1><规则 2>】
2 失业待遇续发处理
1. 记录失业待遇续发的相关信息,包
括失业人员的个人编号、待遇续发原
因、续发时间等;
2.修改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的待遇享受状态为正常发放;
3.如果应恢复享受待遇的起始时间早
于经办时间,则需补发失业待遇,参
见失业待遇补发流程。
3 失业待遇续发复核
对失业待遇续发业务予以复核,无误
则予以生效。
4
失业待遇续发归档
备案
将提交的续发失业待遇的申请和相关
证明和批准材料归档备案。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1.有正当原因而未能及时验证领取失业待遇资格的允许申请续发。
2.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能够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被判
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能够在其刑满、假释、劳
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恢复领取失业保险金。(参见关于对刑满释放或者
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108号)
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1、2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待遇续发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续发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待遇续发信息到此数据集
序
号
业务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个人编号 是
2 待遇续发原因 是
3 待遇续发时间 是
4 经办日期 是
5 经办人 是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修改失业待遇申领信息中“待遇享受状态”为正常发
放,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 失业待遇补发 (J1-04-07)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待遇补发
业务单
元概述
失业待遇续发时因经办时间晚于实际应开始续发待遇的时间、失业待
遇调整或其他需补发待遇情况下需补发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
相关政
策
前提
接收信
息
《待遇补发申请表》(对待遇续发、待遇调整等业务引起的待遇补发能
够没有)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补
发受理
接收失业人员或代办人提交的《待遇补发申请表》,审核能否
补发待遇,能补发的予以办理。对待遇续发、待遇调整等业务
引起的待遇补发能够没有这个业务环节。
2
失业待遇补
发处理
记录需补发待遇的失业人员和需补发的失业待遇金额、费款所
属期,补发待遇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3
失业待遇补
发复核
复核失业待遇补发业务,无误则予以生效。对待遇续发、待遇
调整等业务引起的待遇补发能够没有这个业务环节。
4
打印待遇补
发通知单
打印《待遇补发通知单》且发给失业人员。
存在的问题 建议
1.《待遇补发申请表》、《待遇补发
通知单等》没有统一表样
定义统一表名、列出必需内容,允许地
方扩展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待遇补发受理
接收失业人员或代办人提交的《待遇
补发申请表》,审核能否补发待遇,
能补发的予以办理。对待遇续发、待
遇调整等业务引起的待遇补发能够没
有这个业务环节。
2 失业待遇补发处理
记录需补发待遇的失业人员和需补发
的失业待遇金额、费款所属期,补发
待遇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引用<
规则 1>】
3 失业待遇补发复核
复核失业待遇补发业务,无误则予以
生效。对待遇续发、待遇调整等业务
引起的待遇补发能够没有这个业务环
节,默认生效。
4
打印待遇补发通知
单
打印《待遇补发通知单》且发给失业
人员。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 其他规则说明
1.不能补发已经发过的待遇。
. 业务表单说明
待遇补发申请表
业务表单名称 待遇补发申请表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对独立的非相关业务关联引起的待遇补发业务需填
写此申请表,经过经办机构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才
能办理补发待遇的业务。
序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单位名称 是 输入
2. 证件类型 是 代码项,输入
3. 证件号码 是 输入
4. 姓名 是 输入
5. 补发月数 是
6. 补发待遇名称 是 多项待遇则分别列出待遇名称,输入
7. 补发待遇金额 是 多项待遇则分别列出补发待遇金额,输入
待遇补发通知单
业务表单名称 待遇补发通知单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打印此通知单给补发其待遇的失业人员
序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单位名称 是 输出
2. 证件类型 是 代码项,输出
3. 证件号码 是 允许重复,重复时系统提示,输出
4. 姓名 是 输出
5. 补发开始年月 是 输出
6. 补发结束年月 否 输出
7. 业务经办所属期 是 输出
8. 补发总月数 是 输出
9. 补发总额 是 输出
10. 补发原因 是 代码项,输出
11. 发放类型 是 代码项,输出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待遇补发信息
数据集名称 待遇补发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补发待遇汇总信息到此数据集
序号 数据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单位编号 是
2. 个人编号 是
3. 补发开始年月 是
4. 补发结束年月 否
5. 业务经办所属期 是
6. 补发月数 是
7. 补发总额 是
8. 补发原因 是 代码项
9. 发放类型 是 代码项
待遇补发明细信息
数据集名称 待遇补发明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补发待遇明细信息到此数据集
序号 数据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单位编号 是
2. 个人编号 是
3. 补发项目 是
4. 补发前金额 是
5. 补发金额 是
6. 补发后金额 是
7. 补发年月 是
. 失业待遇扣发 (J1-04-08)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待遇扣发
业务单
元概述
失业待遇停发、失业待遇终止、失业死亡待遇核定等业务因经办时间
晚于实际应停止享受待遇时间或其他需扣发待遇情况下需扣发失业人
员的失业待遇。
相关政
策
前提
接收信
息
《待遇扣发申请表》(对失业待遇停发、失业待遇终止、失业死亡待遇
核定等业务引起的待遇扣发能够没有)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扣
发受理
接收经办机构内部业务经办人员提交的《待遇扣发申请表》,
审核能否扣发失业人员的待遇,能扣发的予以办理。对失业待
遇停发、失业待遇终止、失业死亡待遇核定等业务引起的待遇
扣发能够没有这个业务环节。
2
失业待遇扣
发处理
记录需扣发待遇的失业人员和需扣发的失业待遇金额、费款所
属期,扣发待遇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3
失业待遇扣
发复核
复核失业待遇扣发业务,无误则予以生效。对失业待遇停发、
失业待遇终止、失业死亡待遇核定等业务引起的待遇扣发能够
没有这个业务环节。
4
打印待遇扣
发通知单
打印《待遇扣发通知单》且发给失业人员。
存在的问题 建议
1.《待遇扣发申请表》、《待遇扣发
通知单》没有统一表样
定义统一表名、列出必需内容,允许地
方扩展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待遇扣发受理
接收经办机构内部业务经办人员提交
的《待遇扣发申请表》,审核能否扣
发失业人员的待遇,能扣发的予以办
理。对失业待遇停发、失业待遇终止、
失业死亡待遇核定等业务引起的待遇
扣发能够没有这个业务环节。
2 失业待遇扣发处理
记录需扣发待遇的失业人员和需扣发
的失业待遇金额、费款所属期,扣发
待遇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引用<
规则 1>】
3 失业待遇扣发复核
复核失业待遇扣发业务,无误则予以
生效。对失业待遇停发、失业待遇终
止、失业死亡待遇核定等业务引起的
待遇扣发能够没有这个业务环节。
4
打印待遇扣发通知
单
打印《待遇扣发通知单》且发给失业
人员。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 其他规则说明
1. 不能对仍未发放的待遇进行扣发
. 业务表单说明
待遇扣发申请表
业务表单名称 待遇扣发申请表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对独立的非相关业务关联引起的待遇扣发业务需填
写此申请表,经过经办机构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才
能办理扣发待遇的业务。
序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单位名称 是 输入
2 证件类型 是 代码项,输入
3 证件号码 是 输入
4 姓名 是 输入
5 扣发月数 是
6 扣发待遇名称 是 多项待遇则分别列出待遇名称,输入
7 扣发待遇金额 是 多项待遇则分别列出扣发待遇金额,输入
待遇扣发通知单
业务表单名称 待遇扣发通知单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打印此通知单给扣发其待遇的失业人员
序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单位名称 是 输出
2 证件类型 是 代码项,输出
3 证件号码 是 允许重复,重复时系统提示,输出
4 姓名 是 输出
5 扣发开始年月 是 输出
6 扣发结束年月 否 输出
7 扣务经办所属期 是 输出
8 扣发月数 是 输出
9 扣发总额 是 输出
10 扣发原因 是 代码项,输出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待遇扣发信息
数据集名称 待遇扣发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扣发待遇信息到此数据集
序号 数据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单位编号 是
2 个人编号 是
3 扣发开始年月 是
4 扣发结束年月 否
5 业务经办所属期 是
6 扣发总月数 是
7 扣发总额 是
8 扣发原因 是 代码项
待遇扣发明细信息
数据集名称 待遇扣发明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扣发待遇明细信息到此数据集
序号 数据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单位编号 是
2 个人编号 是
3 扣发项目 是
4 扣发前金额 是
5 扣发金额 是
6 扣发后金额 是
7 扣发年月 是
. 失业待遇终止 (J1-04-09)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待遇终止
业务单
元概述
当失业人员待遇享受期满或《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说明的情形发
生后,经失业人员申请或社保经办机构稽查核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
止其待遇关系,停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和停止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相关政
策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关于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的通知》(劳社部函〔2002〕69号)
前提 失业人员正享受或已暂停享受失业待遇
接收信
息
失业人员提交的终止待遇的申请或社保经办机构稽查核实结果相关资
料和记录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
终止受理
接收失业人员提交的终止待遇的申请或稽查核实结果相关资料
和记录,审核能否终止其失业待遇。
2
失业待遇
终止处理
终止其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修改失业人员的待遇享受状态为
终止发放,个人缴费记录保留俩年后予以注销。如果实际应终
止待遇的时间早于经办时间仍需经失业待遇扣发流程扣发失业
待遇。
3
失业待遇
终止复核
对失业待遇终止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
4
失业待遇
终止归档
备案
将提交的终止待遇的申请或稽查核实结果相关资料和记录归档
备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待遇
终止受理
接收失业人员提交的终止待遇的申请或稽查核实
结果相关资料和记录,审核能否终止其失业待遇
【引用<规则 1>】。
2
失业待遇
终止处理
1.记录终止失业待遇的原因、终止时间等失业待遇
终止信息;
2.修改失业人员的待遇享受状态为终止发放,个人
缴费记录保留俩年后予以注销(由公共业务处理)
【引用<规则 2>】;
3.如果实际应终止待遇的时间早于经办时间仍需
经失业待遇扣发流程扣发失业待遇。
3
失业待遇
终止复核
对失业待遇终止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
4
失业待遇
终止归档
备案
将提交的终止待遇的申请或稽查核实结果相关资
料和记录归档备案。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且
同时终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
的;
(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终止失业待遇的。
(之上参见《失业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第十五条)
2.待遇终止后其个人缴费记录保留俩年后方可予以注销 (参见《关于建立失业保
险个人缴费记录的通知》(劳社部函〔2002〕69号))。
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1、2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待遇终止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终止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待遇终止信息到此数据集
序
号
业务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个人编号 是
2 待遇终止原因 是 代码项
3 待遇终止时间 是
4 经办日期 是
5 经办人 是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修改失业待遇申领信息中“待遇享受状态”为终止发
放,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 失业死亡待遇核定 (J1-04-10)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死亡待遇核定
业务单
元概述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待遇期间死亡的(因参和犯罪活动死亡的除外),
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和失业人员的关系
证明以及经办机构要求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如死者生前领取失业保
险金的《失业待遇证》等证明材料且填写《失业死亡待遇申领表》,
向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
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且领取。
相关政
策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号)
《关于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的通知》(劳社部函〔2002〕69号)
前提
接收信
息
《失业死亡待遇申领表》、申领人身份证证明、失业人员死亡证明、
和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以及经办机构要求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如死
者生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待遇证》等)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死亡待
遇核定受理
接收申领人填写的《失业死亡待遇申领表》、申领人身份证证
明、失业人员死亡证明、和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以及经办机
构要求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审核能否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符
合要求的予以办理。
2
失业死亡待
遇核定
记录失业人员死亡信息,失业人员原来失业登记时没有填写家
庭状况信息的仍需登记供养遗属信息,计算失业死亡待遇且产
生失业待遇应付信息,修改死亡失业人员的待遇享受状态为终
止发放,缴费信息保留俩年后予以注销。
3
失业死亡待
遇核定复核
对失业死亡待遇核定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
4
失业死亡待
遇核定归档
备案
将提交的申请失业死亡待遇的相关证件资料归档备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死亡
待遇核定
受理
接收申领人填写的《失业死亡待遇申领表》、申领
人身份证证明、失业人员死亡证明、和失业人员的
关系证明、以及其他经办机构要求出具的有关证明,
审核能否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
2
失业死亡
待遇核定
1. 登记失业死亡人员的死亡信息、失业人员原来
失业登记时没有填写家庭状况信息的仍需登记
供养遗属信息,登记失业待遇发放信息;
2. 按规定计算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引用<
规则 1><规则 2><规则 3><规则 4>】,如果实际
死亡时间早于经办时间,则需经失业待遇扣发
流程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减去应扣发
的金额之后发放给死亡人员亲属;
3. 需直接发放待遇的仍需产生个人失业待遇应付
信息、个人失业待遇应付明细信息;
4. 修改死亡人员的失业待遇申领信息中待遇享受
状态为终止发放,个人缴费记录保留俩年后予
以注销(由公共业务处理)【引用<规则 5>】。
3
失业死亡
待遇核定
复核
对失业死亡待遇核定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
效。
4
失业死亡
待遇核定
归档备案
将提交的申请失业死亡待遇的相关证件资料归档
备案。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1.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
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2. 失业人员死亡待遇标准核定方法:
丧葬补助金的算法一般有下列几种:
(1)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N个月 (N值由地方失业保险政策规定)
(2)失业保险金N个月 (N值由地方失业保险政策规定)
(3)定额值
抚恤金的算法一般有下面几种:
(1)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N个月 (N值由地地方失业保险政策规定)
(2)失业保险金N个月 (N值由地方失业保险政策规定)
(3)定额值
(4)失业保险金N个月,N值跟死亡的失业人员供养的直系亲属的人数有关,
供养一人的,给付 X个月;供养俩人的,给付 Y个月;供养三人或三人
之上的,给付 Z个月。
3. 死者生前没有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只计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不计发。(参
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号))
4. 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且领取。(参见《失业保险
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号))
5. 待遇终止后其个人缴费记录保留俩年后方可予以注销 (参见《关于建立失业
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的通知》(劳社部函〔2002〕69号))。
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1、2、3、4、5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失业死亡待遇申领表
业务表单名称 失业死亡待遇申领表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此纸质表单由申领人填写,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录入此
表单中的失业人员死亡信息和申领人信息且审批和
核定应付待遇。
序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姓名 是 输入
2 死亡时间 是 可选择的项,输入
3 死亡原因 是 可选择的项,输入
4 申领人姓名 是
5
申领人和死者关
系
是
6 申领人证件类型 是
7 申领人证件号码 是
8 申领人联系电话 否
9 申领人联系地址 否
10 申领时间 是
11 发放方式 是 代码项(社会化发放、直接发放)
12 发放机构 是 社会化发放待遇时需填写
13 发放账号 是 直接发放待遇时需填写
14 审核意见 是 输出
15 审核人 是 输出
16 审核时间 是 输出
17
当月尚未领取的
失业保险金
否 输出
18 丧葬补助金 是 输出
19 抚恤金 是 输出
20 待遇核定人 是 输出
21 待遇核定时间 是 输出
22 填表日期 是 输出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人员死亡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人员死亡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将失业死亡信息保存到此数据集
序
号
业务指标项
非空
值
备注
1 个人编号 是
2 死亡时间 是
3 死亡原因 是
4
是否有供养直系亲
属,
是 代码项
5 经办日期 是
6 经办人 是
家庭状况信息
数据集名称 家庭状况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未登记的遗属信息到此数据集,具体数据项参见
家庭状况信息
失业待遇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待遇信息到此数据集,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
待遇信息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修改失业待遇申领信息中的待遇享受状态值为终止
发放,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失业待遇发放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发放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待遇发放信息到此数据集
序
号
业务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死者个人编号 是
2 申领人姓名 是
3 申领人和死者关系 是
4 申领人证件类型 是
5 申领人证件号码 是
6 申领人联系电话 否
7 申领人联系地址 否
8 申领时间 是
9 发放方式 是 代码项
10 发放机构 是
11 发放账号 是
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
数据集名称 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人员待遇应付明细信息到此数据集,具体数
据项参见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
个人待遇应付信息
数据集名称 个人待遇应付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人员待遇应付信息到此数据集,具体数据项
参见个人待遇应付信息。
. 失业待遇转出 (J1-04-11)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待遇转出
业务单
元概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
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开具《失业人员失
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失业人员本人。
相关政
策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号)
《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劳社厅发[2006]24号)
前提 已办理保险关系的转出统筹范围外业务
接收信
息
经办机构规定转出失业待遇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产生信
息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转
出受理
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经办机构规定转出失业待遇应提交的相关
证件和资料,审核是否符合经办条件,符合的予以办理。
2
失业待遇转
出处理
核定失业人员能够转移的失业保险金、失业医疗补助金、职业
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待遇,修改失业人员的待遇享受状
态为终止发放。
3
失业待遇转
出复核
对失业待遇转出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
4
失业待遇转
出发证
打印或填写《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他相关证
明材料交予申请人。
5
失业待遇转
出归档备案
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和转迁证明存根归档备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待遇转
出受理
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经办机构规定转出失业
待遇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审核是否符
合经办条件,符合的予以办理。
2
失业待遇转
出处理
1. 核定失业人员能够转移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医疗补助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
补贴等失业待遇【引用<规则 1><规则
2>】;
2. 统计失业人员缴费月数,缴费信息保留
俩年后才能注销,修改待遇享受状态为
终止发放 (失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的
封存由公共业务中的参保人员转出统筹
范围外业务处理),对缴费情况和转出的
待遇予以记录。
3
失业待遇转
出复核
对失业待遇转出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
生效。
4
失业待遇转
出发证
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情况和转出的待遇打印
或填写《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予申请人。
5
失业待遇转
出归档备案
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和转迁证明
存根归档备案。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1.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
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
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
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
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2.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
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之上参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号))
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1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业务表单名称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出入 出
说明 打印或填写此表单交转移待遇的失业人员
序
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姓名 是 输出
2 证件类型 是 输出
3 证件号码 是 输出
4 户籍地 是 输出
5 迁入地经办机构 是 输出
6 开始参保时间 是 输出
7 终止参保时间 是 输出
8 缴费截至时间 是 输出
9 失业登记时间 是 输出
10 失业原因 是 输出
11 失业待遇已享受月数 是 输出
12 失业待遇剩余享受月数 是 输出
13 已计发缴费月数 是 输出
14 最近一次就业缴费月数 是 输出
15
最近一次就业已计发缴
费月数
是 输出
16 转出失业保险金 是 输出
17 转出失业医疗补助金 是 输出
18 转出职业培训介绍补贴 是 输出
19 转出失业待遇总金额 是 输出
20 经办人 是 输出
21 转迁人 是 转迁人签字
22 经办机构 是 输出
23 经办日期 是 输出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修改失业待遇申领信息中的待遇享受状态值为终止
发放,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失业待遇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信息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读取此数据集,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待遇信息
. 失业待遇转入 (J1-04-12)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待遇转入
业务单
元概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
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他迁入地
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待遇转
入业务,以后在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待遇。
相关政
策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号)
《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劳社厅发[2006]24号)
前提 已办理保险关系的统筹范围外转入业务
接收信
息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以及经办机构规定转入失业待遇
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资料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转
入受理
接收申请人提交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以及经
办机构规定转入失业待遇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资料,审核
是否符合经办条件,符合的予以办理。
2
失业待遇转
入处理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记录失业人员转入的
失业保险金、失业医疗补助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失
业登记时间、可享受失业待遇的月数、缴费月数等信息,建立
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申领信息和待遇信息。
3
失业待遇转
入复核
对失业待遇转入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
4
发放失业待
遇证
填写或打印且发放《失业待遇证》给失业人员。
5
失业待遇转
入归档备案
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和转迁证明存根归档备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待遇转
入受理
接收申请人提交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
转迁证明》以及经办机构规定转入失业待遇
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资料,审核是否符
合经办条件,符合的予以办理。
2
失业待遇转
入处理
1.根据《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录入失业人员转入的失业保险金、失业医疗
补助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建立失
业待遇信息,录入失业登记时间、可享受失
业待遇的月数、缴费月数等建立失业待遇申
领信息;
2.保存失业保险和失业待遇信息。
3
失业待遇转
入复核
对失业待遇转入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
生效。
4
发放失业待
遇证
填写或打印且发放《失业待遇证》给失业人
员。
5
失业待遇转
入归档备案
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和转迁证明
归档备案。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业务表单名称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出入 入
说明
根据此表单录入转移待遇的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
申领信息和失业待遇信息,参见失业人员失业保
险关系转迁证明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待遇申领信息到此数据集,具体数据项参见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失业待遇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待遇信息到此数据集,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
待遇信息
. 失业待遇支付 (J2)
域的业务组分解图
业务域内业务组列表
业务域名称 失业待遇支付
业务域概述
负责制定失业待遇拨付计划,且通过各种途径将待遇发放到
待遇享受对象。
业务组 业务组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拨付
计划
根据待遇享受人员状态、待遇享受标准,产生人员应付明细,
制定月拨付计划。
2
失业待遇拨付
通知
将产生的应付计划通过委托第三方(银行/邮政/单位)或由
财务部门直接发放到待遇享受对象。
3
失业待遇实付
确认
财务部门确认第三方委托发放到位情况和直接发放到位情
况,通知业务部门,由业务部门进行实付登记处理。
. 失业待遇拨付计划描述 (J2-01)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图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列表
业务组名称 失业待遇拨付计划
业务组概述
根据待遇享受人员状态、待遇享受标准,产生人员应付明细,
制定月拨付计划。
业务单元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
月拨付计
划核定
社保失业经办机构每月根据根据享受失业待遇人员待遇享受
状态变更情况、待遇信息以及待遇补发扣发信息确定本月应
支付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且以发放机构为单位对本期的失业
待遇支付明细进行汇总。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失业待遇月拨付计划核定 (J2-01-01)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待遇月拨付计划核定
业务单 社保失业经办机构每月根据根据享受失业待遇人员待遇享受状态变更
元概述 情况、待遇信息以及待遇补发扣发信息确定本月应支付失业人员的失
业待遇且以发放机构为单位对本期的失业待遇支付明细进行汇总。
相关政
策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8号)
《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劳社厅发[2006]24号)
前提 本月人员变更和失业人员失业待遇核定完毕
接收信
息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月
拨付计划核
定处理
社保部门根据本月失业人员待遇信息、失业待遇补发扣发信息,
结合失业人员的待遇享受状态和社会化发放信息生成待遇应
付信息,且累计已发失业待遇的月数和金额;以发放机构为单
位,对本期的失业待遇支付明细进行汇总。
2
失业待遇月
拨付计划核
定确认
确认失业待遇月拨付计划无误后予以生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待遇月拨付计
划核定处理
1.以经办机构或单位或发放机构为分
组单位,进行以下处理:
1)根据失业待遇申领信息和失
业待遇享受状态确定本期应支
付待遇的失业人员,循环对每
个本期享受失业待遇的失业人
员;
2)根据本期应享受的失业待遇
和应补发补扣的失业待遇生成
失业人员的本期个人待遇应付
明细信息;
3)根据失业人员的社会化发放
信息和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
生成失业人员的本期待遇应付
信息。
2.以发放机构为单位汇总本期失业待
遇拨付计划。
2
失业待遇月拨付计
划核定确认
确认失业待遇月拨付计划无误后予以
生效。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读取失业人员失业情况信息中的“待遇享受状态”,
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失业待遇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信息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读取失业待遇信息,根据失业待遇信息生成失业待遇
应付明细信息,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待遇信息
社会化发放信息
数据集名称 社会化发放信息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读取社会化发放信息填入对应的失业待遇应付信息
中,具体数据项参见社会化发放信息
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
数据集名称 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人员待遇应付明细信息到此数据集
序号 数据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个人编号 是
2 待遇项目 是 代码项
3 费款所属期 是
4 发放金额 是
个人待遇应付信息
数据集名称 个人待遇应付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保存失业人员待遇应付信息到此数据集,填写第 1-12
项数据。
序号 数据指标项 非空值 备注
1 个人编号 是
2 发放渠道 是
3 发放机构编码 是
4 费款所属期 是
5 发放总额 是
6 银行帐号 否
7 邮寄邮政编码 否
8 邮寄地址 否
9 邮寄收款人 否 默认为失业人员的姓名
10 邮寄收款人电话 否
11 拨付原因 否 代码项
12 发放状态 是
代码项(未发放、已发放、发放失败),默
认为“未发放”
13 发放失败原因 否
失业待遇拨付计划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拨付计划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按发放机构汇总失业待遇拨付计划到此数据集
序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发放机构代码 是
2. 发放机构名称 是
3. 费款所属期 是
4. 应发失业待遇总额 是
5. 拨付原因 否
6. 失业保险金 是
7.
失业保险金发放人
数
是
8.
定额失业医疗补助
金
是
9.
定额失业医疗补助
金发放人数
是
10.
失业住院医疗补助
金
是
11.
失业住院医疗补助
金发放人数
是
12.
失业死亡丧葬补助
金
是
13.
失业死亡丧葬补助
金发放人数
是
14. 失业死亡抚恤金 是
15.
失业死亡抚恤金发
放人数
是
16. 职业介绍补贴 是
17.
职业介绍补贴发放
人数
是
18. 职业培训补贴 是
19.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
人数
是
20.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
次性生活补助
是
21.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
次性生活补助发放
人数
是
22.
发放状态
是
代码项(未发放、已发放、发放失败),
默认为“未发放”
. 失业待遇拨付通知描述 (J2-02)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图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列表
业务组名称 失业待遇拨付通知
业务组概述
将产生的应付计划通过委托第三方(银行/邮政/单位)或由
财务部门直接发放到待遇享受对象。
业务单元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拨付
通知
制作失业待遇拨付通知且报批后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收到
失业待遇拨付通知后通过银行等发放机构途径实现失业待遇
的社会化发放。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失业待遇拨付通知 (J2-02-01)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待遇拨付通知
业务单
元概述
制作失业待遇拨付通知且报批后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收到失业待遇
拨付通知后通过银行等发放机构途径实现失业待遇的社会化发放。
相关政
策
前提 失业待遇月拨付计划完成。
接收信
息
产生信
息
《失业待遇拨付通知》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拨
付审批和通
知
以发放机构为单位打印《失业待遇拨付通知》交经办机构相关
负责人员审核签字,然后将《失业待遇拨付通知》交予财务部
门通知其拨付失业待遇。
2 财务报盘
财务部门收到通知后生成失业待遇拨付报盘信息且通过实时
联网或文件报盘方式交给发放机构。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待遇拨
付审批和通
知
1. 以发放机构为单位打印《失业待遇
拨付通知》;
2. 将《失业待遇拨付通知》送交待遇
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交予财
务部门通知其拨付失业待遇。
2 财务报盘
1.财务部门收到通知后生成失业待遇拨
付的机构代发、邮寄发放等报盘信息【输
入《失业待遇拨付通知》】;
2.财务部门通过实时联网或文件报盘方
式交给发放机构。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失业待遇拨付通知
业务表单名称 失业待遇拨付通知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打印此单据交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序号 业务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23. 社保经办机构 是 输出
24. 发放机构代码 是 输出
25. 发放机构名称 是 输出
26. 费款所属期 是 输出
27. 应发失业待遇总额 是 输出
28. 拨付原因 否 输出
29. 失业保险金 是 输出
30.
失业保险金发放人
数
是 输出
31.
定额失业医疗补助
金
是 输出
32. 定额失业医疗补助 是 输出
金发放人数
33.
失业住院医疗补助
金
是 输出
34.
失业住院医疗补助
金发放人数
是 输出
35.
失业死亡丧葬补助
金
是 输出
36.
失业死亡丧葬补助
金发放人数
是 输出
37. 失业死亡抚恤金 是 输出
38.
失业死亡抚恤金发
放人数
是 输出
39. 职业介绍补贴 是 输出
40.
职业介绍补贴发放
人数
是 输出
41. 职业培训补贴 是 输出
42.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
人数
是 输出
43.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
次性生活补助
是 输出
44.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
次性生活补助发放
人数
是 输出
45. 备注 否 输出
46. 经办人 是 输出
47. 审批人 是 输出
48. 财务复核人 是 输出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待遇拨付计划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拨付计划
出入方向 入
说明
读取失业待遇拨付计划打印待遇拨付通知单以及
根据此计划生成支付报盘信息,具体数据项参见
失业待遇拨付计划
机构代发支付报盘信息
数据集名称 机构代发支付报盘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交给银行等代发机构
序号 数据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代发机构编码 是
2. 代发机构帐号 否
3. 个人编号 是
4. 姓名 是
5. 银行账号 是
6. 费款所属期 是
7. 发放总额 是
邮寄发放支付报盘信息
数据集名称 邮寄发放支付报盘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交给邮局等代发机构
序号 数据指标项 是否必录 备注
1. 个人编号 是
2. 姓名 是
3. 费款所属期 是
4. 发放总额 是
5. 邮寄地址 是
6. 邮寄邮政编码 是 只允许输入数字
7. 邮寄收款人姓名 是 默认为待遇享受对象
8. 邮寄收款人电话 是
. 失业待遇实付确认描述 (J2-03)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图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列表
业务组名称 失业待遇实付确认
业务组概述
财务部门确认第三方委托发放到位情况和直接发放到位情况,
通知业务部门,由业务部门进行实付登记处理。
业务单元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实付
确认
根据财务部门反馈的实付信息,对待遇发放成功的失业人员
更新其待遇享受情况和待遇发放状态,对待遇发放失败的登
记失败原因。
2 零星拨付 如果失业待遇支付的方式是直接发放的,失业待遇的领取人
员须持《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失业死亡待遇申领表》等
待遇申领表到财务部门领取,财务部门开具应发失业待遇的
现金支票且更新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享受情况、设置其个人
待遇应付明细信息的发放状态为已发放。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失业待遇实付确认 (J2-03-01)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
元名称
失业待遇实付确认
业务单
元概述
根据财务部门反馈的实付信息,对待遇发放成功的失业人员更新其待
遇享受情况和待遇发放状态,对待遇发放失败的登记失败原因。
相关政
策
前提 财务部门返回了失业待遇实付信息
接收信
息
财务部门返回的失业待遇实付信息
产生信
息
流程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实
付处理
根据反馈的实付信息对待遇发放成功的失业人员更新其待遇
享受情况和待遇发放状态,对待遇发放失败的登记失败原因。
2
失业待遇实
付处理确认
确认失业待遇实付处理无误则予以生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
号
活动 活动的描述
备注
1 失业待遇实付处理
1.对待遇发放成功的失业人员更新其
待遇享受情况且保存失业待遇申领信
息:
本次失业已享受待遇月数=本次失业
已享受待遇月数+1;
2.修改失业待遇拨付计划和个人应付
信息中的待遇发放状态(发放成功/发
放不成功),对待遇发放失败的仍须登
记失败原因,保存失业待遇拨付计划
和失业人员待遇支付信息。
2
失业待遇实付处理
确认
确认失业待遇实付处理无误则予以生
效。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本业务更新第 10项且保存,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待
遇申领信息
个人待遇应付信息
数据集名称 个人待遇应付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本业务填写第 12、13项数据,具体数据项参见个人
待遇应付信息
失业待遇拨付计划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拨付计划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更新失业待遇拨付计划数据集第 22项,具体指标
项参见失业待遇拨付计划
. 失业待遇零星拨付描述 (J2-03-02)
.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
.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
业务单元名称 失业待遇零星拨付
业务单元概述
如果失业待遇支付的方式是直接发放的,失业待遇的领
取人员须持《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失业死亡待遇申
领表》等待遇申领表到财务部门领取,财务部门开具应
发失业待遇的现金支票且更新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享
受情况、设置其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的发放状态为已
发放。
相关政策
前提 经办机构已进行失业待遇的核定或变更
接收信息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失业死亡待遇申领表》等待
遇申领表
产生信息 现金支票
业务活动 内容叙述
1.
失业待遇零星拨付
受理
接收待遇申领人提交的《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失业
死亡待遇申领表》等待遇申领表,确认资料齐全和手续
完备。
2.
失业待遇零星拨付
处理
更新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享受情况,设置其个人待遇应
付明细信息的发放状态为已发放。
3.
失业待遇零星拨付
确认
确认失业待遇零星拨付无误则予以生效。
4. 待遇发放 开具现金支票交失业待遇申领人。
5.
失业待遇零星拨付
归档备案
将相关材料归档备案。
存在的问题 建议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
.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
序号 活动 步骤描述 备注
1.
失业待遇零星拨付
受理
接收待遇申领人提交的《失业保险金申领
表》、《失业死亡待遇申领表》等待遇申
领表,确认资料齐全和手续完备。
2.
失业待遇零星拨付
处理
1. 更新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享受情
况:本次失业已享受待遇月数=本
次失业已享受待遇月数+1;
2. 设置其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的
发放状态为已发放。
3.
失业待遇零星拨付
确认
确认失业待遇零星拨付无误则予以生效。
4.
待遇发放 开具现金支票交失业待遇申领人。
5.
失业待遇零星拨付
归档备案
将相关材料归档备案。
. 业务规则说明
. 政策规则说明
. 其他规则说明
. 业务表单说明
.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数据集名称 失业待遇申领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本业务更新第 10项且保存,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待
遇申领信息
个人待遇应付信息
数据集名称 个人待遇应付信息
出入方向 出
说明
本业务填写第 12项数据,具体数据项参见个人待遇
应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