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讲 : 巫建国 教授
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干;
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汉。
— 陶行知
第八章 税收制度
第一节 流转课税
第二节 所得课税
第三节 资源课税与财产课税
第一节 流转课税
税收制度是国家按一定政策原则组成的税收体系,其核心是税种的优化配置及税收功能的完善。
一、流转税概括
二、主要的流转税
一、流转税概括
流转税是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课税体系,国际上也为“商品税”,它主要设置在生产、流通等初次分配环节,用以调节产品价格及社会平均利润率。
第一节 流转课税
一是课税普遍;
二是以商品和非商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
三是实行比例税率,税负具有累退性;
四是计征简便,课税隐蔽。
流转税的功能及特征
因此,流转税主要发挥着及时稳定的取得财政收入,配合价格机制调节社会总供需以及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的作用。
流转税系及划分
它作为对流转价值课税的税收行为,一般是根据价值实现环节建立税收关系及设置税种。
按课税阶梯分
多阶课税
单阶课税
多阶课税即对流转交易按交易环节分层课税,一般分层设关税、增值税与销售税(营业税)、消费税(特定消费税),形成分层系统调节。
单层课税即尽可能少设层,通过一个层次对所有流转交易进行税收调节。
按课征对象性质分
交易性税收
增值性税收
交易性税收主要有关税、零售税、批发税、周转税和销售税等;增值性税收则主要指的是增值税。
二、主要的流转税
流转税作为政府取得财政收入,实施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它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或称销售税)、消费税和关税等。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1917年(美)亚当士在其发表的“商业税”一文中提出了增值税;1954年法国首先试行增值税,后以其具有税基宽、避免重复课税、兼备内在制约机制而得到普及。目前世界上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增值税。
我国于1979年引进增值税并试点,1994年税制改革后开始全面推广,它与营业税、消费税构成我国的流转税体系,并成为流转税中的骨干税种。
增值税的特征与优点
(1)它仅就增值额课税,因此避免了重复课税,较好的体现税收的中性原则,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化大生产;
(2)它能够随着经济增长、效益提高而增长,税基较宽,有利于稳定及时的取得财政收入。
(3)它有利资本形成和简便退税,特别是消费型增值税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投资与技术进步。
(4)它形成环环抵扣、自动稽核的功能。从宏观上发挥着促进社会化大生产,鼓励出口,稳定财政收入的作用。
(1)增值税的纳税人
※一般按生产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将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的计算
(2)增值的类型
增值税按税基有三种类型:
一是生产型增值税。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抵扣任何购进固定资产价款。
二是收入型增值税。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将当前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一次全部扣除,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部分。
三是消费型增值税。计算增值税时,准许一次全部抵扣当前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一次全部扣除。
(3)增值税税率
按照应税商品的整体税负和本环节的销售额来设计,一般设基本税率、低档税、零税率(仅限出口)和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我国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置了两档税率,基本税率为17%、抵税率为13%(主要是涉及农产品、自来水、煤气、图书等纳税行为);对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设置4%的征收率、其它企业设置6%的征收率。
(4)增值税的计算
增值税的计征理论上有四种计算方式:直接相加法、间接相加法、直接减除法和间接减除法。我国实现的是间接减除法(税不重征、环环抵扣)增值税按纳税人有两种计算:
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是不含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的抵扣:
予抵扣的进项税主要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等。
不准抵扣的进项税包括:购进固定资产所纳的增值税、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纳增值税。实行消费性增值税,则其进项税包括购入固定资产所缴纳的增值税。
营业税是以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额(销售额)为课征对象的税种。它与增值税在同一个层面但不交叉,形成优势互补的态势。
我国营业税共设置了9个征税项目:
(二)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
(2)建筑业
(3)邮电通信业
(4)文化体育业
(5)金融保险业
(6)服务业
(7)转让无形资产
(8)销售不动产
(9)娱乐业
营业税根据不同行业设置了三档税率: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
金融保险、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
娱乐业税率为20%。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三)消费税
消费税的课税对象是消费品的销售额。
凡从事生产和进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消费品的纳税人。它是对商品普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的税收行为,主要是为了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我国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开征的消费税。)
消费税考虑四因素设置:
一是流转税调整后税收负担仍较轻的产品;
二是非生活必需品中的高档、奢侈品;
三是从保护身体健康、生态环境等因素出发,不提倡也不宜过度消费的消费品;
四是一些不可再生性消费品。
我国在《消费税暂行条例》中,确定征收消费品的品目有11个个,包括: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烟花炮竹等。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收方法,从价定率是指根据商品销售价格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征,从量定额则是根据商品销售数量和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征税。
(四)关税
关税是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关税主要发挥着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保护生产、调节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
关税是国际贸易与公共财政相交叉的分配环节,从国际贸易角度:关税与进出口补贴是政府对贸易活动进行干预的主要政策手段;从财政角度看关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收入。
关税种类与关税制度
关税是国家关税政策的制度化、法律化。
它由关税征管、减免、退补、复议和处罚等制度构成。
关税、进出境、进出口许可制和进出口商品检疫管理共同构成海关职能。
关税划分方法:
一是按流向划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进口关税是海关对境外进口货物所征收的税。主要为保护国内市场与民族工业,及时取得财政收入;出口关税则是海关对出口货物征收的税。主要为限制稀缺商品出口,保护国家利益而设。
二是按课税标准划分,分为从价税、从量税、混合税和滑准税。
三是按课征目的划分,分为财政关税、保护关税。
关税制度
根据国际惯例,关税制度由以下基本制度构成:
根据《进出口关税税则》规范进出口税收行为;
2. 采用国家公约《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规范税则商品分类;
3,采用国际通行的原产地原则实行税率适用政策(按普通税率征税);
4.实行普通和优惠两栏的复式税则制;
5.实行国际通行的成交价格计税制。
1789年英国首相皮特创立了一种“三部合成捐”的新税,它就是现在盛行的所得税的雏形。所得税系是对以所得为课税对象,向取得所得的纳税人课征的税系。
第二节 所得课税
一、 所得税概括
二、 主要的所得税
一、 所得税概括
所得课税理论
(1)国家利益说。
(2)社会成本分摊说。
(3)量能负担说。
(4)公平与效率兼顾说。
所得税的特征:
(1) 所得税以纯收入或净所得为计征依据。
(2) 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
(3) 所得税以人为课税主体。
所得课税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目前,所得税已成为各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
二、 主要的所得税
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现以我国为例做一简单介绍。
(一)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起始于英国,兴盛于欧美,侧重发挥着筹措财政收入、公平分配等作用。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的课征对象是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包括来自境内外的所得。在我国境内实现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国有、私营、股份制企业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的其它组织。
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的余额。
企业应税率按应纳税额划定,应纳税额达到10万以上的税率为33%,应纳税额为3万-10万元之间的税率暂减按27%税率征收所得税,应纳税额为3万以下的暂减按18%税率征收所得税。
在我国外资企业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最早于1799年在英国创立,目前世界上有140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种,它是发达国家最主要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收的课税对象和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个人所得,按税收法规定有纳税义务的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目前,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我国应纳税个人所得包括11类: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征管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定率、分项扣除、分项征收。
(三)社会保障税
社会保障税是为筹集社会性保障资金而设置的一个税种,它以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所得作为课税对象。发达国家已普遍推开。
社会保障税的课征范围。
只要在本国有工资、薪金收入者都视为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对于不存在雇佣关系的自由职业者,虽然没有确定的工资、薪金所得,也必须依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障税。
社会保障税实行雇者与被雇佣者共同担负的原则,即其税负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
社会保障税的课税对象。
其课税对象是在职职工的工资、薪金以及自由职业者的事业纯收入,值得注意的是
(1)通常附有最高应税限额;
(2)不允许有宽免或费用扣除;
(3)不包括纳税人除工薪收入以外的其它 收入(如股息、利息等)。
社会保障税的税率及征管。
社会保障税大多采用比例税率,鉴于其实行“专款专用”,往往随着社会保障水平调整税率及雇佣双方的担负比例,例如目前美国为%(雇主与雇员各缴%),瑞典为%(雇主缴%,雇员缴1%),英国为%(雇主缴%,雇员缴12%)。
社会保障税一般实行源泉扣税,由雇主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扣缴,最后连同雇主所应负担的税款一并缴纳。
第三节 资源课税与财产课税
一、资源税与财产税的课税依据
二、资源税概括
三、财产税概况
一、资源税与财产税的课税依据
支付能力说。
调节社会公平。
优化资源配置。
二、资源税概括
资源课税主要在于促进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调节资源极差,促进资源合理继承,鼓励社会勤奋精神,一般资源课税主要包括:资源税、遗产税和赠与税。
资源税
资源税的课税对象是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收益,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它的作用在于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调节资源极差收入。我国于1984年开征资源税,1994年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征税范围包括所有矿产品资源,征税品目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
遗产税
遗产税是最死亡者留下的遗产征税。
三、财产税概况
财产课税是最为悠久的税收行为,最早的税收形式就是土地税与人头税。
房产税
车船使用税
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