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流程
说明(按照贷款类别说明):
二手房贷款
个人在购买他人的的房产,在过户前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在过户后,办理贷款的方式。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
购房人(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欲购房原《房产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房屋交易合同》或议向书,收入证明;
3、 首付款凭证或证明。
4、填写借款申请表、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二)、贷款程序:
贷款银行与房产中介签订合作协议;
客户申请贷款,提交上述资料;
贷前调查、审查、审批。主要调查所购房屋状况和借款申请人的收入、信用情况,核定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取得《房产证》、进行房产评估;
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借款凭证、交保险费;
到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
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发放的次月,借款人开始使用存折(或卡)于每月分期还款;
贷款本息还清后,注销抵押登记。
纯抵押贷款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
1、购房人(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评估报告》、收入证明、;
3、是房该房的,应有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材料。
借款人是法人的应提供:
法人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贷款证;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个人简历;
近期的完税票据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贷款程序同二手房贷款程序
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贷款人夫妻公积金帐号,单位公积金帐号,单位全称,公积金缴存额度, (2)夫妻双方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欲购房原《房产证》、《房产评估报告》、《房屋交易合同》或议向书、收入证明、首付款凭证或证明。
8、客户贷款流程:
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提出书面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格和贷款额度。
(2)签订合同、开立存款账户。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领证单。 (3)办理抵押登记、投保住房保险。 (4)银行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将贷款资金直接转入约定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 (6)贷款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建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建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建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一、所需要的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贷款人夫妻公积金帐号,单位公积金帐号,单位全称,公积金缴存额度,
2、原银行借款协议、还款清单、3、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二、借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提出书面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格和贷款额度。
(2)签订合同、开立存款账户。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
(3)偿还原借款余额,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 (3)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投保住房保险。 (4)银行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将贷款资金直接转入约定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 (6)贷款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建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建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建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