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组织的含义
“组织”在一般的词义上指人们围绕一定目标联合起来进行有序活动的群体。英文中
“组织”(organization)则源于“器官”(organ),意思是自成系统的、具有特定功能
的细胞结构。这个概念被引申到社会群体以后,就得到了新的含义,即组织就是两个以上
的人、目标和特定的人际关系这三种要素构成的一种特殊的人群体系。在构成组织的三个
要素中,人是最重要的主体,一般来说,进入组织的人都是有特殊要求或有特殊共性的;
目标是构成组织的基本依据,或者说组织的必要性就在于要实现特定的目标;特定的人际
关系是由于组织的产生而形成的,即在组织内部为实现目标的需要进行分工,由于分工而
在纵向上形成隶属或管理关系,在横向上形成合作或配合关系。
在人类社会里,组织是广泛存在的,按照组织活动的领域,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组织类
型。行政组织,就是在行政领域活动的组织,旨在推行政务,是各类社会组织中极为重要
的一种。
行政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组织泛指一切具有执行性管理职能的组织系
统,既包括整个国家机关中的行政机关,也包括国家机关中的立法、司法系统中具有执行
性职能的各单位,在我国,甚至还包括党委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这些具有管理职能
的组织系统。狭义的行政组织则仅指国家的行政机关。本书从狭义上探讨行政组织,即指
根据宪法和法律组建的执行国家行政权力的机关。
(二)行政组织的特点
行政组织是社会组织中规模最大、结构最严密的机关体系。较之于社会一般组织,行
政组织有政治性、权威性、法制性、系统性、社会性的特点。
1.政治性是一切国家行政组织的共同属性,政治性源于国家的本质,是国家政权组织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主要工具。
2.权威性是由行政组织在国家权力机关中的地位决定的,行政组织是国家权力机关的
执行机关,是国家权力的具体执行者,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是行政权力和国家强制力的
象征与代表。
3.法制性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包括行政组织自身建设的法制性和行政组织对社会
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法制性两个方面。
4.系统性是指行政组织依法设置的具有特定的目标结构、部门结构、权力结构、人员
结构,职责分明、分工合理、运转协调的有机整体。系统性体现在行政组织的整体性、严
密性和有序性等方面。
5.社会性是由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所决定的,主要表现为管理性和服务性两个方面。
行政组织的管理性主要表现为对广泛社会生活的有效领导和管理。同时,国家为了维护阶
级的利益,维持在社会上的权威地位,就必须服务于社会。这种服务性首先是为执行宪法
和法律服务,其次是为一定的公共利益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