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规范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工程总承包单位
单位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武汉动车段斜对面
2 设计单位 单位名称: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3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建武汉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钢结构构件采购
工程规模:5 万平米,钢结构总量约 6000 吨
4 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
5
工程招标承包范围及
供应方式
划份为两个包件:包件一,转向架检修库钢结构;包件二,两年检及部
件检修库、零部件配送中心钢结构。
承包范围包括:深化设计、原材料采购、制作、预拼装、喷砂除锈、运
输。
6 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7 工程质量等级及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投标单位应自报质量处罚承诺,若达不到质量要求,最
低按工程结算造价的 3%扣罚。
8 供应日期
按照工程总工期要求,2010 年 11 月 22 日承包范围内工作开始实施,2011
年 1 月 20 日前供应完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构件,并保证过程配送满足节
点工期要求。
9 投标人要求 通过招标人资格后审的钢结构构件供应单位。
10 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时间:2010 年 11 月 13 日~11 月 14 日上午 9:30 分至 12 时。
招标文件售价 3000 元。
领取地点:武汉大功率检修基地项目部。
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 踏勘现场 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新建武汉机车检修基地工地现场踏勘。
12 答疑时间、方式
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答疑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需在 2010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7:00 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提交电子文档)递交
招标人,过时不再受理。招标人将在 2010 年 11 月 17 日 18:00 前,拟
定书面答疑资料(补疑书)以传真形式告知投标人。
13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 时。
地点:武汉大功率检修基地项目部。
14 开标会
开标时间:2010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30
地点:武汉大功率检修基地项目部。
15 投标报价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法。
1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 60 个日历天内有效。
17 投标保证金缴纳 人民币:10, 元( 壹万元整)
18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投标文件 1 份“正本”和 2 份“副本”,提供电子版本 1 套。
19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十七条
20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历俊
联系电话:13871222939
传真:027-86476506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一条 项目说明
1. 项目名称: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3 项
2. 项目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
3. 项目规模: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3 项
4. 供应方式:本项目为包工包料方式
5. 质量等级: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6. 质量奖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第二条 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4 项。
第三条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通过招标人资格后审的钢结构构件供应单位。
第四条 资格审查:本次钢结构构件采购招标为资格后审。
第五条 投标费用
1.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不管投标结果
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须向招标单位交纳图纸押金 5000 元,
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人在图纸上除铅笔痕迹外,不得有任何的不可擦除痕迹及
其他污迹,否则发包人将将不会返还图纸押金。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为 8000 元,
此费用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不返还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接到中标结果通知
后 5 日内将图纸及图纸押金收据退还招标人,招标人同时将图纸押金退还投标人。
第六条 招标方式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以
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2. 本钢构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第七条 招标范围及工期
1. 招标范围:无站台柱雨棚钢结构和高架候车室钢结构构件采购。
2. 承包范围包括:深化设计、原材料采购、制作、预拼装、喷砂除锈、防腐涂
装、运输。
3. 招标范围工作内容: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钢结构的深化设计、加工制作、
预拼装、喷砂除锈、图纸规定底漆和中间漆、检测、试验、构件运输;免费提供
现场吊装安装配套的吊孔、吊耳、连接板、衬垫板(含管件内衬),免费提供现
场各种试验用试板、试件,免费提供现场补涂的油漆;为满足现场吊装的分段分
节要求而进行必要的现场组拼及焊接;竣工资料整理、移交,施工期间和质量保
修期内的质量缺陷修复等工作内容。详细工作内容见钢结构构件采购报价表。
4. 供应日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第八条 合同形式
1. 本钢构件采购招标的合同形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投标人的投标总价,
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工程结算以固定综合单价和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结算
依据。
2. 固定综合单价组成见钢结构构件采购报价表,该表中须明确深化设计、提
供主材、加工、预拼装、喷砂除锈、防腐涂装、运输等各项费用(见附表)。
第九条 工程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第十条 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相关的招标答疑及补遗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规范
第四章 投标文件
第五章 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和图
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本
须知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其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承担因泄密
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 为满足投标需要,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进行拓展。
第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第十二条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
做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做
出。
2.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
有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
第十三条 现场踏勘
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述,由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周围环
境进行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质疑以传真方式进行答疑,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
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进行现场踏勘后可能提出的对投标和招标文件(包括图纸)等
方面的问题。
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
人作参考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
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第十四条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文件、经济标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以上三部分
投标文件应分册装订。
第一部分 投标商务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A. 本须知附表三《商务评审表》中除报价书外所列项目
第二部分 投标经济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A. 投标报价
B. 投标书
C. 投标书附录
D. 钢结构构件采购报价表
E. 主要材料清单表
第三部分 投标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钢结构构件的加工制作方案
B. 钢结构构件运输方案
C.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D 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的措施
E.确保工期的措施
F.成品、半成品保证措施
G. 钢构件供货计划表
H.拟投入的主要加工、拼装、运输机械与设备清单表
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由招标人全部留存。
第十五条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2. 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有关投标内容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但应简洁、
明了,详略得当。
3. 投标文件除图纸须用 A3 纸装订外,其他内容必须用 A4 纸装订成册,并
应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
4. 投标文件正文一律使用宋体小四号字打印, 倍行距。
5. 投标文件应印刷或填写清晰整洁。
第十六条 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规定的方式。
2. 固定综合单价中已包含完成钢结构工程报价表中规定每个计量单位项目
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质量缺陷修复费、检测费、试验费、
风险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综合单价不
得调整。
3. 投标价格应包含深化设计而发生的费用。
4. 投标价格包含了设计要求、厂家品牌要求、材质特殊要求等费用。
5. 投标价格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发生的拼装临时支撑或胎架费用、赶工或
窝工费、安全文明生产及季节性气候影响所增加的相关费用。
6. 投标价格应包含相关运输保险、成品保护等费用。
7. 投标报价中材料价格要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性价格调整因素。
8. 构件的综合单价为单价包死,不因最终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中构件的板厚、
截面形式、尺寸、分段位置、焊接和栓接的改变而做调整,也不因施工期间人工、
机械、材料价格变化、施工条件变化、政府造价管理部门调整各项收费或法律法
规变化因素而调整。
9. 本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方案的改变而做调整。
10.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的全部工
作所需要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
第十七条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 60 天。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
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
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
改他的投标文件。
第十八条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投标技术文件部分除外)均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
的蓝、黑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一个人或几个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
面委托的形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
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和增删。
第十九条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 投标文件要求内外包封。
内包封:将投标文件中商务标文件、经济标文件、技术标文件分别件作一个
内包封。并分别在内包封上,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标识:
投标人 名称:
地址:
邮编:
投标文件名称: (商务标文件、经济标文件、技术标文件)
外包封:将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经济标文件和技术文件内包封合并成一个
外包封。
投标人在外层封套上还应写明:
(1) 招标项目编号:WJJD2010-01
项目名称:新建武汉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钢结构构件采购
2. 外包封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印鉴。
第二十条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的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2. 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交易证原件、身份证、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原件、投
标保函以及投标文件。
第二十一条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或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十二条规定所延
长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第二十二条 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有权将在本须知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
标文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第二十三条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 投标人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提交投标文件,则其可在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人。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十九有关规定封装和标识,
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第二十四条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
评标:
(2) 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十九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3) 按本须知第十四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规定加盖投
标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
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4) 投标文件的关键字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 其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2. 招标人将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
第二十五条 投标文件的澄清
1. 开标后,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个别的要
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包括投标报价。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
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原则
1. 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2. 评标原则:
(1) 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2) 质量要求高,价格、工期合理,加工制作方法先进。
第二十七条 评标方法和标准
1.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 评标标准:本次评标采用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有效报价评审并通过商务评审、
技术评审的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报价评审、商务评审、技术
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修正后)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3. 评标程序:本次评标按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投标报价评审、商务评审、技
术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
4.评 审
(1)资格审查
根据招标人的相关要求,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文件及投保保函进行审查。评
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
的投标人将作废标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报价评审、商务评
审和技术评审。
(2)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
A.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a.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
修正数字表示的总价、合价和单价;
b.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的错误除外;
c.如果合价与总价不符,以合价为准,修正总价。
b.评标价的评定
a.本次评标价以投标合价总计金额予以评定。
b.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
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c.投标报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
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
d.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
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
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价。
(3)商务评审
A.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全部要求的文件, 审核投
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a.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投标书;
b.是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函;
c.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招标人要求的承诺书;
d.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
e.是否提供了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影印件)、企业资
质证书(影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影印件)、资信等级证书(影印件)、组织
机构代码证(影印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影印件)。
f.是否在近四年内承接过类似项目
g.是否对商务条款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技术评审
A.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
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a.方案是否满足设计、规范和施工技术要求。
b.施工总体布置统筹规划及施工组织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施工方案及
技术措施是否科学、合理。
c.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是否先进、可靠。
d.工程进度是否满足总工期和阶段工期的要求。
e.各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安排是否合理、可行。
f.机械设备及劳动力配置是否合理。
g.是否对技术条款或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h.技术评审必须在 85 分的投标人才能做为中标候选人。
(5)投 标 人 排 序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分析、评定后,对通过资格审查、报价评
审、商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总计金额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果通过
评审的投标人报价相等时,以技术评审的最高份排序。
(6)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A.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 5 条推荐排序前 1-3 名的投标人
为中标候选人。
B.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国家计委等七部委 2001 年第 12 号令的规
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
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及监督人共同签字确认。
C.中标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将确定排序第一者为
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
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授予
本招标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二十七条所确定的中标人。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的权利
1. 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
2. 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3. 招标人具有对招标文件的唯一解释权。
第三十条 中标通知书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三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签署、履约保证金
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
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 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
后立即生效,但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3. 在通知投标人中标后,中标通知书中将注明签约的时间、地点及有效期限。
4.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天内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10%的银
行保函,做为履约担保,并将正本提交给招标人。
5. 履约担保的退还期限:当工程质量、工期和文明施工等达到投标书承诺时,
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5 天内退还(不计息)。
6.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所有工作内容;未经招
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三十二条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退还
1. 交纳截止时间:2010 年 11 月 18 日 15:30 时前交付到招标人帐户(以招
标人开具的收据为准)。
2. 收款单位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大功率检修
基地项目部(武汉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钢结构构件采购招标)
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青山支行
银行帐号:127905424710203
4. 交纳方式:银行汇款或现金交纳。
5.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
个工作日内退还。
附表一 资 格 审 查 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法人营业执照
(原件)
企业税
务登记
证(原件)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具有专业承包资质贰
级、注册资金壹仟万元
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
证(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
证(原件)
质量体系认证证
书(原件)
评审结论
附表二 商务评审表
招标人要求
序号
投标
单位
投标书
投标保
函
承诺书
法定代
表人身
份证
法定代
表人授
权书
法人营
业执照
企业税
务登记
证
企业资
质证书
安全生
产许可
证
资信等
级证书
组织机
构代码
证
质量体
系认证
证书
近四年
内承接
过类似
项目及
获奖情
况
评审
结论
附表三 技术评审表
序号 项 目 最高分 评分标准 分值 备注
1 钢结构深化设计 10
2 钢结构加工制作方案 10
3 钢结构预拼装方案 10
4 钢结构涂装方案 10
5 钢结构运输方案 10
6 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10
7 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的措施 5
8 确保工期的措施 10
9 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10
满足设计、规
范和施工技
术要求;施工
总体布置统
筹规划及施
工组织措施
针对性强、可
行施工方案
及技术措施
科学、合理施
工工艺及施
工方法先进
和可靠
10 钢构件供货计划表 10 合理
11 机械设备及劳动力配置 5 合理
12 工程进度计划 10
满足建议总
工期和阶段
工期的要求;
各分项工程
的施工作业
安排合理、可
行;有网络计
划图、横道图,
且关键线路
合理
13 总分值 100
附表四 报价评审表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有效报价 评审结论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协议书
采购方(全称):
供应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方和供应方双方就钢结
构构件采购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供应方安全及施工资质情况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发证机关: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二、 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地点:
项目承包范围:
三、 供应方式及合同价款
供应方式:包工包料(具体价格清单见附件 1)。
详细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承包范围内所有钢结构的深化设计、加工制
作、预拼装、喷砂除锈、检测、试验、构件运输;2、免费提供现场吊装安装配套的
吊孔、吊耳、连接板、衬垫板(含管件内衬);3、免费提供现场各种试验用试板、
试件,免费提供现场补涂的油漆;4、为满足现场吊装的分段分节要求而进行必要的
组拼及焊接;5、竣工资料整理、移交,施工期间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修复等
工作内容;6、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在包干单价中考虑(包括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
涨的风险费用);7、其他为完成本钢结构供应所必须附带工作内容的费用;8、详细
工作内容见钢结构构件采购报价表。
以上包干综合单价已包所有钢构件供应的全部内容(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
管理、保险、利润等)的费用,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实际环境和各种不可遇见因素,
所有费用已分别包括在包干综合单价内。
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 元(小写): 元。
四、 工期
按照工程总工期要求,2010 年 11 月 22 日承包内工作开始实施,2011 年 1 月 20 日前
供应完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构件,并保证过程配送满足节点工期要求。
五、 质量标准
钢构件供应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标准。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供应方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7、合同履行过程中,双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七、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
的定义相同。
八、 供应方向采购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二
条约定的项目(以下简称为“采购项目”),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九、 采购方向供应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完成相应的协调和配合工作。
十、 供应方向采购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采购项目有关的采购方的所有义务,
并与采购方承担履行采购项目合同以及确保采购项目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一、 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并盖章 后生效。
采购方:(公章) 供应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
构件采购项目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采购方与供应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
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
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采购方: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
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供应方:指在本采购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采购方接受的具有采购该工程
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采购方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
程。
采购项目:指由采购方和供应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钢结构构件承包范
围内的工程。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
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采购方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
中约定。
项目经理:指采购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钢结构工程施工管理、
履行总包合同(钢结构部分)及本合同的代表。
采购项目经理:指由供应方在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
履行采购合同的代表。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采购方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由协议书、通
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总包合同条款:指发包人和采购方协商一致的合同条款。
采购合同:指采购方和供应方之间签订的采购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
和专用条款组成。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采购方确认的,
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图纸:指由采购方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采购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
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报价书:指由供应方根据采购合同的规定,为完成采购项目,向采购方提
出的采购合同报价。在采购方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供应方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
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中标通知书:指由采购方发出的确定供应方中标的通知。
开工日期:指采购方和供应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供应方开始施工
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采购方和供应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供应方完成采购
项目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合同价款:指采购方与供应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采购方用以支付供
应方按照采购合同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
经采购方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施工场地:指由采购方提供的用于采购项目施工的场所, 以及采购方在现
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供应方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书面形式:指采购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可以有形
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
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
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 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
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
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 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
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 24 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
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供应方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方和供应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
况下,由供应方和采购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28 条关
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
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采购方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
间向供应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供应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采购
方确认后执行。
4. 图纸
采购方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供应方提供图纸。供应
方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采购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供应方承担;如
根据总包合同,采购方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供应方应负责采购项目范围内
图纸的保密工作,供应方的保密义务在采购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如采购项目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采购方委托供应方进行深化
施工图设计的,供应方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采购项目图
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供应方的深化设计须经过
采购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应方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或深化设计能力不足,
应由采购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费用由供应方承担,但无论采
用何种方式,供应方都应对深化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采购方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采购项目施工需要时,采购方承担复制、重新绘
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总包合同
供应方对总包工程的了解
采购方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供应方查阅。当供应方
要求时,采购方应向供应方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
或复印件。供应方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供应方对有关采购项目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供应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采购项目有关的采
购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供应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采购方违反总包
合同中约定的采购方义务的情况发生。
供应方与发包人的关系
供应方须服从采购方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指令。未经采购
方允许,供应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供应方不得
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供应方与发
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 指令和决定
采购方指令
就采购项目范围内的有关工作,采购方随时可以向供应方发出合理指令,供应
方应执行采购方根据采购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供应方拒不执行指令,采购方可
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供应方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7.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
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授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方,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采购合
同的附件。
采购方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
交给供应方,采购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
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未予书面确认的,供应
方应于采购方发出口头指令后 7 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供应方认为采购方指令不
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采购方在收到供应方申告后作出修
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方。紧急情况下,项目经
理可发出要求供应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供应方必须立即执行。
采购方如更换项目经理,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 采购项目经理
采购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供应方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采购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采购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采购合同
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采购项目经理应
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48 小时内向项目
经理送交报告。否则,由供应方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供应方如需更换采购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并
征得采购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采购方可与供应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采购项目经理。
9. 采购方的工作
采购方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供应方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各种证件、批
件、各种相关资料,向供应方提供运输通道和拼装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供应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
供应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随时为供应方提供确保采购项目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
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供应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供应方之
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供应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5)采购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采购方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的,顺延延误的工期。
10. 供应方的工作
供应方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供应方应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采购项目进行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制作 、
防腐、运输、按采购方提供的方案进行拼装和保修。供应方在审阅采购合同时,或
在采购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采购项目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
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采购方。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深化设计内容,报采购方确认
后在采购项目中使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采购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
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供应方不能按采购方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采购方
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采购项目如期竣工。
(4)供应方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采购方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
采购方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供应方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劳动保障以及环境保护
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遵守采购方关于现场管理的
相关规定和办法。
(6)供应方应允许采购方、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
作时间内,合理进入采购项目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采
购合同有关的供应方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供应方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采购方之前,供应方应负责已完采购项目的成品保护工作,
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供应方自费予以修复;采购方要求供应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
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供应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供应方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采购方损失的,供应方赔偿采购方有关
损失。
11. 总包合同解除
如在供应方没有全面履行采购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采购方应
及时通知供应方解除采购合同,供应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因本合同第 款原因终止采购合同,供应方可以得到:已竣工程价款、
二次搬运费的补偿。如本合同第 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供应方的严重违
约,则供应方赔偿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在本合同第 款解除采购合同的情况下,供应方经采购方同意为采购项
目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由采购方接收,由采购方按本合同专用
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供应方。
12. 转包与再采购
未经采购方同意,供应方不得将其承包的采购项目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
其承包的采购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再采购给他人。否则将被视为供应方违约,并承担
违约责任。
三、工期
13. 开工与延期开工
供应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供应方不能按时开工,
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5 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延期开
工的理由。采购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方。
采购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供应方要求,工期相应顺
延。采购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供应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
顺延。
因采购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
书面形式通知供应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
14. 工期延误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采购项目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
延:
(1)采购方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采购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采购方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
地;
(3)非供应方原因的采购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4)不可抗力的原因;
(5)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供应方应在 款约定情况发生后 14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方提出报告。
15. 暂停施工
采购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应方发出暂停施工指
令,并在提出要求后 48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供应方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
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 工程竣工
供应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采购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供应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采购方同意顺延的
工期竣工的,供应方承担违约责任。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 质量检查与验收
采购项目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
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供应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
的质量标准,供应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
约定。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采购项目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供
应方应就采购项目向采购方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采购方应承担的义务,承担由于自
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供应方应允许并配合采购方或工程师进入供应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 安全施工
供应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
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承担由于自
身劳动保障措施不完备而造成的罚款和支出的费用。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供应方应提出安全
防护措施,经采购方批准后实施。
供应方应严格服从采购方的统一指挥,遵守采购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
供应方应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并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全员。
供应方应按照规范要求搭设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若防护设施搭设不能满足
施工生产和规范要求,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 合同价款及调整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采购方与供应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
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采购方与供应方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
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采购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
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当月完成工程量以每月供应方相关人员(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商务人员、
主管工长)审核签字后的工程量为准。
采购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关系。
20. 工程量的确认
供应方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采购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采
购方接到报告后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采购方在自行计量或由工
程师计量前应通知供应方,供应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供应方收到通
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供应方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采购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
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方要求且未做整改的,采购方不予计量。
对供应方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供应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采购
方不予计量。
21. 合同价款的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采购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供应方支
付工程款(进度款)。
采购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供应方可向采购方发出要
求付款的通知。
六、工程变更
22. 工程变更
供应方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采购项目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采购方
确认后通知供应方;
(2)除上述(1)项以外的采购方作出的变更指令。
供应方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采购方确认的有关采购
项目变更的指令。如供应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
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等待项目经理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采购项目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供应方应在工
程变更确定后 10 天内向采购方提出变更采购项目价款的报告,经采购方确认后调整
合同价款。
供应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10 天内不向采购方提出变更采购项目价款的报告,
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 竣工验收
采购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供应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
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供应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
数。
采购方应在收到供应方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 3 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
验收,供应方应配合采购方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采
购方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
采购项目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供应方原因的,供应方负责修复相应缺
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采购项目竣工日期为供应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
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 竣工结算
采购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经采购方认可后 14 天内,供应方向采购方递交采购项
目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
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采购方收到供应方递交的采购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28 天内进行
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采购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供应方支
付采购项目竣工结算价款。
25. 质量保修
在包括采购项目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供应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
采购项目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同发包人与采购方签订的总包合同及
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 违约
当采购方不履行采购合同义务或不按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时,视
为采购方违约。
采购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供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
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购方赔偿供应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采购方应当
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供应方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款提到的如供应方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
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款提到的未经采购方同意,供应方将其承包的采购项
目转包或再采购;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款提到的因供应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
竣工日期或采购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款提到的因供应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
标准;
(5)供应方不执行采购方的指令或违反采购方关于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办法的;
(6)供应方不履行采购合同义务或不按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7)供应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采购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
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供应方赔偿采购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供应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
额。
供应方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供应方有违反采购合同的行为,供应方应保障采购方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
的工期延误、质量缺陷、安全责任等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采购方将负责的任何
赔偿费,在此情况下,采购方可从本应支付供应方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
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 索赔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
的有效证据。
采购方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
要求供应方协助时,供应方应就采购项目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发出相
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采购方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
索赔的约定。
供应方未积极配合,使得采购方涉及到采购项目的索赔未获成功,则采购方可
在按采购合同约定应支付给供应方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
例的部分。
28. 争议
采购方供应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采购项目施
工连续,保护好已竣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 保障
除应由采购方承担的风险外,供应方应保障采购方免于承受在采购项目施工
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采购项目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 保险
供应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
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供应方应承担钢构件运
输保险。
保险事故发生时,采购方供应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
减少损失。
31. 担保
如采购合同要求采购方向供应方提供支付担保时,采购方应与供应方协商
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如采购合同要求供应方向采购方提供履约担保时,供应方应与采购方协商
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十、其他
32. 材料设备供应
总包合同约定就采购项目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采购方供应的
材料设备。
供应方自行采购的各类物资和设备在使用前应向采购方提供物资生产厂家
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并征得采购方的许可。因供应方使用自行采购物资
造成质量不合格的,采购方将不予返还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供应方负责返工直至
达到采购方的要求,并赔偿采购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采购方对供应方自行采购的物资有权进行抽样调查,若质量达不到合格要
求,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方停止使用不合格物资,采购方将不予返还质量安全履约
保证金,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方承担并赔偿采购方所受的一切损失。
33. 文物
供应方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
的时间和程序报告采购方。
34.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供应方的,供应方应立即通知采购方,在力所能及
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供应方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
责任。
35. 采购合同解除
采购方和供应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采购合同。
未经采购方同意,供应方再采购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采购方有权解除合
同。
如供应方违反 32 条约定且拒绝更换或返工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供应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采购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采购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 合同生效与终止
采购方供应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采购方供应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供应方向采购
方交付竣工的采购项目后,本合同保修条款继续有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
采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采购方、供应方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
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采购方、供应方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
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协议书;(2)专用条款;(3)通用条款 ;(4)
供应方的报价书;(5)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6)中标通知
书;(7)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8)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9)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方和供应方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3.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采购项目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国家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行业标
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以上标准都以最新版本为准。采购方不提供以
上标准规范。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工程
标准均适用于本采购项目。
4.图纸
采购方向供应方提供图纸的日期:2010 年 11 月 23 日;采购方向供应方提
供图纸的套数:1 套,供应方需要的其它图纸供应方自行复制。
采购方委托供应方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均由供应方承
担;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均由供应方承担;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若发生另行协商。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项目经理 。
6.采购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项目经理 (任命书作为采购合同附件)。
7.采购方的工作
采购方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供应方提供拼装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采购方负责提供构件进场场
地,并配合供应方完成构件卸车。
(2)组织供应方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2010 年 11 月 23 日;向供应方进行设
计图纸交底的时间:2010 年 11 月 24 日。
(3)双方约定采购方应做的其他工作:若发生,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8.供应方的工作
供应方应完成下列工作:
(1)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本采购项目施工深化设计及相关审批 ,并承担
相关费用。
(2)供应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3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采购项目总体进度计划。
供应方向采购方提交年度、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
间为: 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3)向采购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2 天内。
(4)已竣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供应方承担。
(5)双方约定供应方应做的其它工作:以现场钢结构安装进度为主导,钢构件的供
应不得延误现场安装施工。
(6)将构件运输到采购人现场构件指定堆放场地。
三、工期
一般情况下钢结构构件采购完工日期不变,特殊情况经发包人同意可推迟完工
日期,但不计工期调整所发生的费用。如建设工期需要提前竣工时,采购方应采取
积极的赶工措施,满足工期提前的要求,且不计赶工措施费用。
9.工期延误
9.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供应方原因造成各阶段性的工期延误,采
购方有权立即采取措施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采购方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供应方
承担。
四、质量与安全
10.质量检查与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1 双方关于采购项目质量标准的约定: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1.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最终结算按经采购方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不可抗力。
12、工程量确认
供应方向采购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 20 日,供应方向采购方提
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完工后 10 天内,供应方向采购方报送全部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方式:钢结构工程量参照审批后的深化设计图纸,按湖北省 2008
定额计算。
13、合同价款的支付
合同价款支付原则:采购方收到发包人支付的款额后七天内,采购方按照供应
方实际完成的相应比例支付给供应方。
进度款
采购方向供应方支付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按月支付经采购方确认后的工
程进度款。
采购方在收到供应方进度款申请及规定文件后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应
按期支付给供应方的款额,核定到期结算的价款及需要扣留的款额。
采购方应在给供应方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百分之五(5%)的金额作为质量
保证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五(5%)为止。
如果该月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后的款额少于 30 万元人民币,则采购方应通
知供应方,并可不予支付,上述款额将按月结转,直至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壹佰
万为止。
每次付款前,供应方须向采购方开具等额税务发票。
如果施工过程中,由于非采购方的原因造成资金暂时不到位,供应方应确
保连续正常的施工并给予采购方理解和配合。
采购方在给供应方的进度付款中扣留一部分价款作为下阶段备料款,确保专
款专用,并按报价中安全措施费的比例扣留安全措施费纳入采购方管理,供应方发
生此笔费用时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后支付。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14、竣工验收
供应方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2011 年 3 月 30 日。
供应方提供竣工图的份数暂定 5 套,最终以档案馆要求为准,同时提供电子版
本。
15、结算
工程项目结算原则:在采购方与供应方办理包括本工程项目的总包工程竣工结
算后 30 天内,采购方与供应方办理最终结算。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16、违约
本合同关于采购方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款约定的采购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
条款。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款约定的采购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
条款。
(3)双方约定的采购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无。
16.2 本合同关于供应方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款约定的供应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若发生一次
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并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造成采购方其它损失的,
供应方应赔偿。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款约定的供应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若发生,
供应方须承担由此行为带来的一切损失,并同时向采购方支付 100000 元违约金,情
节严重的,采购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由此造成采购方的一切损失,由供应方承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款约定的供应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延期一
天扣除人民币 10000 元,并赔偿采购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方并须按照供
应方和采购方共同确认的进度计划完成其采购内容,延期一日须向采购方支付
10000 元的违约金,供应方未完成供应方和采购方共同确认的月进度计划须向采购
方支付 50000 元的违约金,待进度计划按时完成采购方再返还月进度计划违约金。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款约定的供应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供应方
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要求,供应方须承担采购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5)供应方确保采购方免于承担供应方导致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
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6)其他违约责任:供应方发生其他违约行为,须赔偿由此造成的采购方的损失。
17、争议
1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工程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
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18、保险
采购方投保内容和责任:无。
供应方投保内容和责任:无。
19、担保
供应方向采购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合同总价 10%的银行保函,收到
中标通知书 14 天内提供。
十、其 他
19、材料设备供应:
(1)供应方负责采购的材料,须向采购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2)供应方在材料到货前 24 小时通知采购方,由采购方驻厂代表检验。供应方
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不符时,供应方应按采购方驻厂代表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
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供应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应按采购方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
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供应方承担;
(4)采购方驻厂代表发现供应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
时,应要求由供应方负责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供应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采购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由此增减
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证后作为结算依据。
(6)供应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材料。
20、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两份,采购方供应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其中,采
购方二份,供应方一份。
21、补充条款:
本工程采购方不向供应方收取总包管理费,供应方需自行承担加工构件采购
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拼装费、拼装措施费、运
输等各项费用。
合同形式与承包范围: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由供应方包深化
设计、包工、包料、包运输、包税金、包质量、包资料、包承包范围内安全文明施
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的验收(包括工厂内验收及现场验收 )、服从采购方组
织和协调、包承包范围内交工资料。供应方的固定包干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期间人工、
机械及材料价格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等调整各项收费而调整。
钢结构深化设计工作范围如下:
成立专门的深化设计工作机构,配合采购方进行设计管理;对工作范围内钢结
构施工图进行深化、施工详图设计;负责工作范围内钢结构施工详图设计和相关专
业设计配合;配合其他构件采购单位及其他专业进行相关钢结构设计;按经采购方
批准的详图出图计划,按时提交施工详图(含安装详图图纸、杆件与节点的验收图及
测量方法)以及相关技术文件给设计单位审批;参加与钢结构相关的设计联络会、技
术协调会、方案研讨论证会、技术考察、科研课题攻关研究、技术交流会等;对焊
接、拼装、安装及施工后续工作等过程中属于供应方原因出现的问题,必须向采购
方提供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等,并承担有关责任;根据钢结构设计施工相关规范要
求,对节点及其连接形式进行合理的深化设计,钢结构节点及其连接形式应相应统
一,螺栓类型相应统一,构件坡口及吊耳等应充分考虑,以满足规范要求,并方便
现场安装施工,提高安装工效,加快施工进度;根据业主要求调整设计的内容进行
相应的施工详图设计变更,并完成竣工图;供应方应负责对钢结构节点进行深化设
计;深化设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制图规范、规程;供应方必
须提交 10 份经原设计单位和业主盖章确认的深化设计图及电子版图给采购方;深化
设计图的图幅必须符合制图规范的要求,图纸采用蓝图;电子版施工图和电子版竣
工图的知识产权归属发包人及采购方所有,未经发包人及采购方允许,供应方不得
以任何方式复制、备份、转让和利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供应方负
责。
钢结构材料采购、制作、运输范围如下:
(1)材料采购:根据钢结构施工图纸,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方承包范
围内的钢材、连接件、其他辅助材料、焊材等。材料性能复验和相关试验,包括但
不限于:钢材、其他辅助材料、焊材、栓钉等的检验和相关测试;连接件等其它材
料的检验;供应方工作范围内的焊接工艺试验和工艺评定;供应方工作范围内的钢
构件焊接按规范要求的检测;成品构件的有关性能检验;供应方工作范围内的钢结
构试验、监测和检测。
(2)加工制作、运输:按采购方指定的工期节点要求进行构件的加工、校验、
焊接、检验、检测、探伤、除锈、验收;构件的必要预拼装、包装和保护、进场运
输及现场安装的相应措施;工作范围内的构件制作、预拼装所需的平台及各种资源
投入;提供出厂标识、标志和编号,提供构件测量基准线和监测基准点的标识等;
承包范围内半成品保护及缺陷修复;按合同规定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各种措施;按
采购方确认的构件进场计划配套供应构件;构件进场必须随车提供原材料、成品质
量合格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构件清单、质量管理检查和验收记录、性能检测复
验报告和相关实验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交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中相应的技术文
件;合同规定的其它工作。
工程量变更价款按照供应方投标时的让利比例进行结算。
本工程待发包人与采购方结算完毕后 30 天内,采购方再与供应方办理结算。
本合同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 5%,待保修期满,发包人将保修金支付给采购方
后 28 天内,采购方再支付给供应方。
工程竣工后,由于供应方的原因,导致工程返修,供应方必须无偿提供维修,
若供应方不及时维修,采购方可以指定相关专业队伍进行修理,费用由供应方承担,
且采购方有权将剩余 5%保修金扣除。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供应方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因供应方
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期限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供应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接
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采购方将派驻厂代表行使对构件加工进行监造的权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采购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原则,另行协商确
定。
另由采购方代扣代缴的费用:无。
第三章 工程技术规范
工程技术规范
本工程为国家铁路重点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其重要性。
除非设计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
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它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
组成部分。对于涉及的新技术和新材料,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内容或适
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文件中规定的供应方应予遵照执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均为它们各自的
最新版本。如果在任何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相互矛盾或存在任何疑问之处,
供应方应向采购方书面澄清;本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均应按照相关规范、规程和标
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作为对供应方工作的最基本要求而执行。招标
文件内提供的设计图纸、资料和相关信息,是本技术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单
位应做出判断和复核,负责可能的深化设计及承担相应费用(包括招标图纸与施工
图纸的差异造成的费用,但设计变更除外)。深化设计须经原设计单位与采购方批准。
主要技术规范目录:
序号 名 称 编 号
一 规 范
1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2003
2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26-93
3 钢拉杆 GB/T 20934-2007
4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CECS 200:2006
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6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二 规 程
1 网壳结构技术规程 JGJ-61-2003
2 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CECS 159:2004
3 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CECS 28:90
4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 7-91
5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工艺规程 JB/T 9186-1999
三 标 准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
2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3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 82-91
四 原材料
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591-94
2 桥梁用结构钢 GB/T 714-2000
3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GB 5313-85
4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GB/T 3632~3633-1995
5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 GB/T 3633-1995
6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GB/T 1228-2006
7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
圈技术条件
GB/T 1231-2006
8 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 GB/T 10433-2002
五 无损检测
1 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 第 1 部分:总则 GB/T -2005/ISO9934-1 :
2001
2 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 第 2 部分:检测介质 GB/T -2002/ISO9934-2 :
2002
3 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 第 3 部分:设备 GB/T -2005/ISO9934-3 :
2002
4
钢制管道对接环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检验结果
的分级
GB/T 15830-1995
5 铸钢件磁粉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 GB 9444-88
6 铸钢件超声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 GB 7233-87
7 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 JG/T -1996
8 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 JG/T -1996
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 11345-89
六 力学性能试验
1 焊接接头及堆焊金属硬度试验方法 GB 2654-89
2 焊接接头弯曲及压扁试验方法 GB 2653-89
3 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 GB 2650-89
4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 GB 2651-89
5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 226-91
6 金属熔化焊接头缺欠分类及说明 GB/T -2005/ISO 6520-01:
1998
7 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焊后热处理方法 JB/T 6046-92
8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 JB/T 7949-1991
9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
形式与尺寸
GB 985-88
七 涂装、除锈
1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 8923-88
2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1031-1995
3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 1720-79
4 钢结构防火涂料 GB 14907
5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CESE200:2006
八 焊接
1 碳钢焊条 GB/T5117
2 低合金钢焊条 GB/T5118
3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 GB/T5293
4 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 GB/T12740
5 熔化焊用焊丝 GB/T14957
6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焊丝 GB/T8110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文件
投标商务标文件封面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承诺书
投标保函复印件
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税务登记证
企业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信等级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近四年承接类似项目及获奖情况
正本/副本
新建武汉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工程
钢结构构件采购
投标文件
(商务标文件)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二○一○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特此证明。
附: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致: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大功率检修基地项目部
本授权书声明,在下面签字的(单位名称)、(职务)、(姓名)以法定代表人
身份合法代表本单位(经下简称“投标人”)授权:(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本
单位的合法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 的招标活动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
表本人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的一切
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代理人行为
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承诺书
致: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大功率检修基地项目部
感谢贵公司允许我方参与新建武汉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工程钢结构构
件采购项目投标活动,如果我方有幸与贵公司合作,我方将对该工程的施工质量、
工期、商务、人员、资金等郑重承诺如下:
一、质量: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
法规,有效运行我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程序文件。按贵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组织强干的项目班子,精良的制作队伍,打造出建筑精品。
确保钢结构合格的质量标准。
二、工期: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内合理有效的完成该工程的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
进一步优化管理结构,科学组织,利用网络计划控制形象进度,合理的组织人力、
物力努力地创造良好环境,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各项合同内容。按照贵公司
现场实施进度计划要求,确保工期。
三、商务:
在确保项目质量、工期的前提下,发挥我方的成本管理优势,以合理的价格
中标。在本项目施工期内我方保证材料价格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四、钢结构工程报价表中的分部子目或分项报价中的工作内容,可由贵公司
根据工期或其他需要进行调整,我方可承担全部或只承担其中几项工作,但单项
报价不变。
五、如我方中标,我方保障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费的全额投入,并在签订合
同 15 天内内将安全生产费 元纳入招标方管理。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经济标文件
投标经济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报价
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
钢结构构件采购报价表
主要材料清单表
正本/副本
新建武汉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工程
钢结构构件采购
投标文件
(经济标文件)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二○一○年 月 日
一、投标报价
招标人: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
二、投 标 书
致: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大功率检修基地项目部
1.根据你方的新建武汉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工程钢结构构件采购招标文
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
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规范、工程量统计表及其他有关
文件后,我方愿以 数字大写 元(RMB 小写 )人民币的投标报价并按
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规范和工程量统计表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钢结
构构件供应,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承诺:由我方提供的投标金额不低于制作成本价。
3.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如有)及相关附件。
4.本项目计划开、竣工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5.本项目质量标准: 。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
移交全部工程。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10 %的履约保函。
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的投标有效
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
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书附录
序号 事 项 要 求
1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 1 万元
2 履约担保金额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 32 条规定
3 开 工 日 期 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 3 天内
4 拟定工期 2010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1 年 1 月 20 日
5 拖延工期损失赔偿金 合同总价的 ‰/天
6 保修期 自竣工日期起满 5 年
7 保留金 合同总价的 5%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钢结构构件采购报价表
项目名称:新建武汉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工程
分项报价
防腐涂装(按设
计要求)
深化
设计
主料费
(含损
耗)
加
工
费
预
拼
装
喷砂
除锈
底漆 中间漆
运
输
费
序号
分部
工程
子目名称
单
位
暂定
数量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综合单价
①+…+①
合
价
1
2
3
4
5
6
合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五、主要材料清单表
项目名称:新建武汉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工程
序
号
材料
名称
规格
型号
商标
品牌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技术标文件
投标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表
劳动力计划表
拟采购的主要材料表
正本/副本
新建武汉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工程
钢结构构件采购
投标文件
(技术标文件)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二○一○年 月 日
一、 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
项目名称:新建武汉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工程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额定功率(kg)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
部位
备注
二、劳动力计划表
项目名称:新建武汉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工程
按项目制作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单位:人
项目名称:
第一个 10 天 第二个 10 天 …… …… …… …… ……
注:1、投标人应该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 8 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三、拟采购的主要材料表
项目名称:新建武汉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工程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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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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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图纸及设计说明书(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