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一 考勤管理
第一条 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第二条 考勤管理:
(一)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公司总监级以上管理人
员不需打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含销售人员)不需打卡。营业
部外勤人员、司机可不每日打卡。
(二) 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每月26日以前报人力资源
部。
(三) 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
次罚款20元,连续出现三次错误给予一定的处罚。
(四) 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否则委托人和被委
托人均给予一定的处罚。
(五) 不准刁难考勤人员,否则视情节给予处罚。
(六) 私自涂改考勤记录者视视情节给予处罚。
(七) 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
、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
(八) 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连续三次不
按时出勤者给予一定的处罚。迟到、早退达2小时以半天旷工论
处,超过4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
者,按一天旷工论处。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月20%的基本工资和
奖金。
18
(九) 当月累计旷工5天者,予以辞退。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予以除
名。
(十) 员工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脱岗、串岗。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
脱岗、串岗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
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十一) 公司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
给予适当的奖励。
二 休假种类、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
第三条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病、事假、探亲假
、婚、丧、产假。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一) 每周公休假日:每周休息两天。
(二) 每年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五一国际
劳动节、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假日
,顺延补假。
(三) 病假: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住院者以6个月为限。但患重大疾
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者不在此限。特准病假以一
年为限。工伤除外。
(四) 事假原则上年不得超过7天(外地员工的路途时间不计在内),
续假不得超过3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
(五) 探亲假:
1 享受条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且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
公休假日团聚的员工享受探亲假。
19
2 假期规定:
(1) 已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期,假期为30天;
(2) 未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期,假期为20天;
(3)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 路途另计路程假。
(六) 婚假:
1 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享受3天婚假;
2 员工如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上条规定外另给予1
0天婚假。再婚人员不享受晚婚待遇。
(七) 丧假:
1 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丧假;旁
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1天。
2 路途时间另计。
(八) 产假:
1 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
5天。
2 晚育者(女方年龄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可享受105天产假
;难产或剖腹产者可享受10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者在90天的基础上
,每胎多加15天的产假。
3 男员工享受7天的护理假。
4 有不满18个月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
,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
5 女员工怀孕不满3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3个月至4个月流
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至7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的产假
;怀孕7个月以上流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第四条 请假规定:
(一) 除每周公休假和每年法定节假日外,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
20
假单”向批准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
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
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办请假手续者视为
旷工。
(二) 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总经理、总监外出
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办公室备案。
(三) 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存查,请假人所在部门负责考勤人员须据实
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
(四) 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两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
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五) 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论处。
(六) 请病假必须出具县(区)级以上或公司指定医院的证明。无医院
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七) 住院或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病假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能上班
者,应由就医医院开具证明,并经原所在部门或上级部门进行三
个月的试工考评,试工期间待遇按原工资标准计发。对达到要求
者留职。达不到要求者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员工对另行安排的工
作拒不服从者,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 异地员工请病假,原则上不许回家休养。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报
请总监批准。
第五条 请假批准权限:
(一) 事假:1天到3天(含)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到7天(
含)以内,员工级职工须经分部主管同意,由部门经理批准;7
天到10天(含)以内由系统总监批准;10天以上须由总经理批准
,但限15天以内。
21
(二) 病假:请假一周(含)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一周以上两周(含
)以内,员工级职工须经分部主管同意,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周
以上三周(含)以内,由总监批准;三周以上,须由总经理批准
,但限一年。工伤除外。
(三) 探亲假由其隔级上级批准。总经理、董事长由董事会批准。
三 休假期间待遇
第六条 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工资、福利照发。
第七条 病假期间待遇:
(一) 病假期间,凡在公司工龄满三年(含)以上的职工,享受60%的
基本工资,工龄不满三年的职工享受50%的基本工资。
(二) 请病假30天(含)以上直至一年,只发本市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
。
(三) 病假期间的医疗费按公司规定执行。
(四) 工伤期间待遇见《安全生产制度》有关规定。
第八条
事假期间待遇:事假期间的工资不予计发。年累计事假10天(含),扣发一个
月奖金,于累计数当月执行;年累计事假10天以上15天(含)以内,扣发两个
月奖金,奖金基数以累计数当月为准,并于当月起执行。
第九条
探亲假期间待遇:工资、福利照发。员工探望配偶及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
路费公司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
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公司负担。
第十条 婚、丧、产假期间待遇:工资、福利照发。
第十一条 休职。以下情况之一须办理休职:请事假连续15天以上;其它
22
公司认可的情况。
休职前必须提交休职申请报告,经所属部门经理、系统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方
可休职。休职期满如需继续休职的,必须提前三天提交休职延续申请,经批准
后方可延续。休职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休职期满须提前三天申请复职,经批准后方可复职。
因公司原因休职者,公司每月支付60%的基本工资;因个人原因休职者,
公司不支付工资。休职期满不能复职或不按规定申请复职者,公司予以解除劳
动合同。
23
天津春发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请假单
姓 名 部 门 职 务
请假类别 事假□ 病假□ 丧假□ 婚假□ 产假□ 护理假□ 探亲假□
事 由
请假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年 月 日 时止,共计 天。
分部主管意见 部门经理意见
系统总监意见 总经理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我于 年 月 日到岗上班,特此销假。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