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安 市 经 济 委 员 会
西 安 市 财 政 局 文件
市经发〔2008〕51 号
西安市经济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市国资委、市信息办,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安
阎良航空基地管委会、西安国家民用航天基地管委会,市级各国
有资产管理公司、市工业资产公司,各区县经贸局(乡镇企业局、
非公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验收管
理,强化责任机制,保证资金使用效果,根据《西安市工业发展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财发〔2006〕197 号),市经委、
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管理办
法(暂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 ○ 八 年 五 月 三 十 日
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验收管理办法(暂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
验收管理,强化责任机制,保证资金使用效果,根据《西安市工
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财发〔2006〕197 号),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列入我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并组织实施
的项目,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均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验收。
第三条 验收工作以勤俭节约、不增加企业负担,分散审查、
集中验收为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
效,积极引入科学的评估机制,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保
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二、组织管理
第四条 西安市经济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负责指导、组织、
管理和监督我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五条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分为工业投资项目
验收、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和其他项目验收三种类型,并采取不同
的组织管理方式。
第六条 工业投资项目验收由市经委、市财政局组织并主持,
采取分散单元验收和综合验收相结合方式进行,并出具验收意见。
第七条 简化技术创新项目和其他项目验收程序,采取文件
审查方式,由市经委、市财政局审查验收材料,并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现场抽验。
三、 验收时间、程序与内容
第八条 项目应在合同书规定的时间内竣工,验收工作一般
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进行。
如不能按规定时间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应按项目申报程序向
市经委和市财政局提出延迟验收申请,说明延迟验收的理由,经
市经委批准后方可延期,并按批准时限进行竣工验收。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市场及技术等原因的影响,并已
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调整的,按批准调整后所确定的建设内
容、目标和完成时间进行验收。涉及重大调整由市经委和市财政
局视调整情况决定是否收回工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第九条 工业投资项目验收程序:
(一)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向主管部门(或直接向
市经委)提出验收申请,填写《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
目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如下验收资料:
1.项目验收申请文件;
2.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含环保、
消防、劳动安全、档案、建筑工程质量等各单项验收报告);
3.有资质并经市经委和财政局认可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
审计报告;
4.项目所获成果、专利等材料。已通过技术、成果鉴定或委
托中介机构对研发成果进行客观评价的项目,提供有关测试或检
测报告、成果鉴定证书或评价报告;
5.项目验收绩效自评报告;
6.验收工作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主管部门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后,将项目验
收申请文件及验收资料报送市经委审核,同时抄送市财政局;
(三)市经委收到验收申请文件及验收资料后,书面答复其
验收申请,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作。
(四)验收工作根据项目的实际,采取现场验收或材料审查、
现场抽查方式进行,并出具验收意见,报市经委、市财政局。
(五)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后,市经委、市财政局于 15 个工
作日内书面批复验收结果。
第十条 创新项目和其它项目验收程序:
(一)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向主管部门(或直接向
市经委)上报如下验收资料:
1.项目验收申请文件;
2.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
项目所获成果、专利等材料。已通过技术、成果鉴定或委
托中介机构对研发成果进行客观评价的项目,提供有关测试或检
测报告、成果鉴定证书或评价报告;
4.项目验收绩效自评报告;
5.验收工作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主管部门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后,将项目验
收申请文件及验收资料报送市经委审核,同时抄送市财政局。
(三)由市经委、市财政局审查验收材料,并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现场抽验。
(四)市经委、市财政局对验收材料予以备案,并于 15 个
工作日内书面批复验收结果。
第十一条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所
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目标为基本依据,参考项目其他有关材料
(有从国外引进技术或进口成套设备的项目,还应参照签订的合
同和国外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等作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验
收结论。
第十二条 验收成员应在认真审阅项目全部验收资料的基础
上,独立、负责地提出审查意见。以会议审查方式进行验收的,
可通过评议和现场考察等方式,收集和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必要
时核实或复测相关数据,综合形成验收意见。
第十三条 参与项目验收工作的中介机构,应严格遵照国家
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被验收单位应对所有提供验收的报告、资料和相
关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验收组织或中介机构应对验收结论与评价的准确性负责,并
应保守与验收项目有关的技术秘密。
四、 验收结论与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 验收结论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
第十六条 按期完成合同书约定的各项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
资金使用合理,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为验收
合格。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验收不合格,不予通过
验收:未按合同书要求完成预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且差距
较大;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擅自修改合同书中
的目标和内容;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但未能解决和作出说
明,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单位进行整改后,按照验收程
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十七条 通过验收的项目,市经委、市财政局统一下达《西
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意见书》。按规定拨付剩余
专项资金。
第十八条 同时列入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计划的项目,按照
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的要求验收,由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验收,
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拨付剩余专项资金。
第十九条 对未通过验收或经整改仍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以
及应进行验收而无故不进行验收的项目,市经委、市财政局将视
情况,统一下达《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回通知书》,项目
单位于收到通知书十五日内退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第二十条 每年初,市经委对上年度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按合同书约定的项目进度要求制定年
度资金项目结转计划,作为对项目执行情况评估、以及对项目承
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配合市经
委、市财政局对验收项目进行后续跟踪调查和统计,并按要求填
报项目报表。
五、责 任
第二十二条 对未通过验收的和应进行验收而无故不进行验
收的项目承担单位,两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
申请。
第二十三条 在验收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验收成员和中
介机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行为的,予以通报,
同时,对项目承担单位收回已拨付资金,并于之后五年内不予受
理该企业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对验收成员和中介机构,中
止或取消其参与项目验收工作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参加项目验收的有关人员,擅自披露、使用或
者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被评价技术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如果在项目验收审查中发现有挪用、虚报、冒
领等违法使用资金的情况,依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
条例》进行处理。
六、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经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项目单位: (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企业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职务
报告日期:
西安市经济委员会制发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
(参考格式)
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
企业注册时间、地点、归口行业、上年销售收入、生产设备
水平、近年生产经营情况等。
二、项目依据
说明本次项目实施依据的项目核准、备案材料及批复文件的
批准文号、日期。
三、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的目标和主要内容,实施过程中有变更的,要说明
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和批准机关。
四、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说明项目的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至报告期止设备、土建、
公用设施、安装工程完成情况、形成的固定资产情况(以审计报
告数据为准),实际财务支出及投资节约或超支情况及原因分析。
五、生产组织、准备情况
说明项目完成投入生产前的各项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提高企
业管理水平及产品质量等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
六、技术经济效益情况
说明产品升级换代及新产品开发情况,项目实施前后产品新
增生产能力的变化情况,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变化情况,新工艺、
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情况,项目前后的企业经济效益,改造
后的环境、社会效益。
七、项目的经验和存在问题
八、总体评价
附件:项目竣工验收综合情况表
附件:
项目竣工验收综合情况表
单位:万元、万美元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实际开工时间
项目批准文号 固定资产投资
实际投产时间
批准时间
计划下
达情况
铺底流动 试生产时间
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生产运行情况
贷款 铺底流动
企业自有资金 其中:贷款
项目
批复
情况
其它资金
投资完
成情况
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
内容
项目
完成
情况
新增效益指标
产品名称
销售收入 利润 税金 创汇
工艺水平 产品水平 节能降耗指标 劳动生产率
批准
项目
目标
达到
存在
问题
附:项目单位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资料。
编号:工业投资[年度] 号
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意见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计划编号 支持方式
支持金额
(万元)
验收小组
意 见
验收小组组长(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西安市经济委员
会西安市财政局
验收意见
根据验收小组意见和对验收材料的审查与研究,验收意见如下:
( )验收合格;( )验收不合格。
西安市经济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盖章(公章) 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小组成员名单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签 字
编号:创新及其他项目[年度] 号
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意见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计划编号 支持方式
支持金额
(万元)
西安市经济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验收意见
经过对验收材料的审查与研究,验收意见如下:
( )验收合格;( )验收不合格。
西安市经济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盖章(公章) 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 验收 办法 通知
西安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08 年 5 月 3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