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计免各类制度
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制度
1、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使用合格疫苗于实施规范接种过程
中或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关联
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2、于卫生行政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开展疑似预防
接种异常反应的方案和调查处理。
3、接种门诊的工作人员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责任方案
人;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和其他知情的社会自然人也能够方案疑
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4、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工作规范及时
处理,且立即方案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免疫服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免疫服务工作人员要达到中专之上学历,且持有行医职业
证书、免疫服务上岗证书。从事免疫服务工作时随时佩戴上岗证,
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2、每年制定人员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选择培训方法,
确保培训计划的实施。
3、免疫服务人员每年须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新上
岗人员须接受岗前培训,取得免疫服务上岗证前不可独立从事免
疫服务工作,无免疫服务上岗证的人员不可从事免疫服务工作,
调离免疫预防工作岗位时免疫服务上岗证须及时上交、注销,上
岗过期、遗失或损坏的,应立即申请补办。
4、预防免疫专业人员定期参加区疾控中心、卫生局组织的业
务培训,注意更新知识,学习计划免疫基础理论,熟练基本技能
操作,掌握工作程序,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工作质量。
5、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进行系统性、灵活性、参和性的培
训,学用结合,提高人员的工作能力。
6、根据免疫预防工作目标要求,进行业务工作指导性培训。
7、对新上岗人员首先要进行免疫预防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
能的培训,培养专业素质,使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尽快适应
工作需要。
8、单位领导要重视免疫预防工作人员的应用和队伍建设,保
证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任意更换,更换人员时要告知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
9、新接任免疫工作人员,前任人员于交接工作时必须要全面
负责的、认真细致的、清楚彻底的时行交接,不得出现随意隐瞒
或交接不到位现象。
预防接种预检登记制度
壹、接种工作人员应当热情接待儿童家长,向家长告知接种
疫苗的目的,接种后注意事项和可能出现的副反应,回答家长提
出的有关问题。
二、回收接种通知单,检查儿童预防接种证、卡,核对接种
对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
接种对象,接种何种疫苗。发现原始记录中接种对象姓名,出生
年、月、日有误,应及时更正。对不属于本次接种的对象,向儿
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三、接种单位及其医疗卫生人员,于进行接种前,应当告知
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的疫苗的种类、作用、适应症、禁忌、
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情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
忌等情况,必要时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且如实记录告知询
问情况。对有禁忌者不得接种。
四、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有权了解预防接种的关联知识,且应当
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等信息。
五、核实接种对象,确定无接种禁忌症后,进行儿童登记,发放
接种凭证;和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
间和地点。
伤口等级划分及预防方法
I度:触摸或动物舔及完整皮肤,此类可接种狂犬疫苗或不作
处理。
II度:皮肤被咬,无流血的轻度擦伤或抓伤,破损皮肤被舔及,
此类应该立即处理伤口且全程接种狂犬疫苗。
III度:壹处或多处皮肤的穿透性咬伤或抓伤,被抓伤出血,
动物唾液污染黏膜此类应立即对伤口进行处理,应用抗狂犬病免
疫球蛋白同时接种狂犬疫苗。
动物致伤伤口处理原则
1、尽早对伤口进行清洗消毒;可用 20%肥皂水或 %新洁尔
灭充分洗涤 5—10分钟,再用清水充分冲洗,较深伤口冲洗时,
用注射器深入伤口深部进行灌注清洗,做到全面彻底再用 75%酒
精消毒,继之用 3%—5%碘酊涂擦。
2、伤口不宜包扎、缝合,开放性伤口应尽可能暴露,如果伤
口必须包扎缝合(如伤及血管),则应保证伤口已彻底清洗消毒。
3、对重度咬伤者,除局部清洗消毒外,伤口周围应用抗狂犬
疫球蛋白浸润注射,随后再接种疫苗。
冷链管理制度
壹、疫苗的运输必须用冷藏箱,领取疫苗时必须配置相应的
冷藏设备。
二、疫苗于运输过程中,疫苗发放、运送、接收人员要进行
温度监测记录。
三、冷链设备必须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四、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卡,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
做到账,物相符。
五、疫苗进、出必须建立专账,做到账、苗相符。
六、疫苗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且由专人负责保管,根据疫
苗要求的条件进行贮存。
七、疫苗保存期间要进行温度监测,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各测
量 1次疫苗温度,且如实记录监测结果,同时录入儿童信息管理
系统做好停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
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八、贮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和箱壁,疫苗和疫苗间应
留有 1-2cm的空隙,疫苗要按品名的失效期分类摆放。
九、冷链设备要经常进行保养,经常保持电冰箱的清洁,做
到无灰尘、无污迹,电冰箱蒸发器结霜温度超过 4小时要及时化
霜和除霜,长期停止使用时,应将箱内外擦净,每周开机 2小时,
冷藏箱和冷藏背包使用过擦净水迹,保持箱内干燥和清洁。
十、冷链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方案,由专业人员进行检
查和修理,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随便拆卸。
工作制度
为提高计免工作的质量,增强责任心,发挥社会效益,特制定接
种门诊工作制度
壹、熟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掌握预防接种的程序、途径、
部位、剂量。
二、严格掌握接种适应证和禁忌症,接种前必须对接种对象进
行全面查体,保证接种安全。
三、保管好各种疫苗,保证疫苗效价,做好疫苗领发登记。
四、管理和使用好冷链器材,冰箱内按规定存放疫苗,经常保
持清洁,严禁存放食品和其它物品。
五、儿童接种后要嘱咐留观 15—30分钟,再行离开。壹旦发
生接种反应要及时处理,如果发生意外情况应和临床科联系,会
诊救治,杜绝接种事故发生。
六、工作人员衣帽整洁,佩带标志上岗。
七、遵守院内目标管理,按时作息。
预防接种禁忌症
预防接种遵循安全、有效的原则。为减少和避免接种副反应的发
生,孩子出现下列情况时,暂缓预防接种。
1、发烧、患皮肤感染、湿疹、急性传染病发病期、急性疾病(如
急性扁桃体炎、支气管肺炎等)、活动性结核、慢性疾病急性发
作期、中重度腹泻。
2、当孩子出现下列情况时,禁止进行所有疫苗的预防接种:
过敏性体质、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史。
3、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禁止部分疫苗的预防接种,免疫缺陷
病、白血病、淋巴瘤、恶性肿瘤者、免疫功能受抑制者、孕妇不
宜接种活疫苗、脑炎后遗症、颠痫等精神神经系统疾患者,不宜
注射乙脑疫苗和百白破三联制剂、A群流脑多糖体疫苗、肾炎恢
复或慢性肾炎患者禁用白喉类毒素及其混合制剂。
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程序
壹、接种单位于每次预防接种后应及时了解接种反应和事故的
发生,壹旦发生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接种单位应及时作登记
逐级上报。如为壹般的异常反应(如晕厥、寻麻疹等)可于基层
医疗机构或县级医院就诊且报县卫生防疫站。
二、各级医疗单位于诊治过程中凡遇和预防接种有关的病例,,
诊断必须慎重。如认为可能是预防接种反应,应先和县卫生防疫
站联系,共同研究分析反应情况或通过县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
小组诊断后,再向家属说明,于未明确之前,不得于口头上或病
史上向家属说明是接种反应。
三、凡属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或事故,各级医疗单位必须立即
组织抢救,且上报县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小组,以确定性质后
加以妥善处理。
四、接种后发生原因不明的死亡病例,应立即报请县卫生局,
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研究。
预防接种操作规范
壹、于接种前应作壹般的问诊、视诊、触诊及测量体温等检查,
以排除禁忌证。
二、按规定的接种途径和剂量接种各种疫苗,使用经安全处理
的无菌注射和针头进行注射。必须做到“壹人壹针壹管壹用壹消
毒”或“壹人壹针壹用壹销毁”,局部用 75%的酒精作消毒剂。
三、预防接种前应严格检查疫苗,凡过期、变色、发霉、有摇
不散的的凝块和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壹律不
得使用。
四、含吸附剂疫苗使用前要充分摇匀,防止吸附下沉,否则注
射后可引起局部严重红肿或无菌化脓。
五、疫苗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临用时方可从冷藏容器中取出。
已启开的生物制品必须于 1小时内用完,活疫苗最好不于超过半
小时,用不完的应立即废弃。
六、接种过程中必须预备有1:1000肾上腺素及其他急救药品,
以备急用。接种后应观察半小时方可离开。
七、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说明预防接种的目的和意义和接
种后应注意的事项。
接种注意事项
1、 服糖丸后半小时内不要喂奶和热饮,如吐出应补服。糖丸疫
苗需冷藏,切忌带回家喂服。
2、 接种疫苗后,应于接种点观察休息 15-30分钟。
3、 提前接种、超期接种均会影响疫苗效果,建议家长按时携带
儿童接种。
4、 如不能于预约日期接种,应向医生咨询补种时间。
5、 如遇发烧、急性疾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期不能接种,腹泻时
不能服糖丸,于接种前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医生。
6、 疫苗接种是安会的,但个别儿童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不同程
度的接种反应,如低热(℃以下)、局部红肿、硬结等
症状,壹般 3-5天即消失,家长不必担心。偶发其它异常
反应者请及时和接种医生联系且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