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法(出口退税)
出口退(免)税的基本政策
出口免税并退税
鼓励出口的应税货物
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免税货物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限制或禁止出口的应税货物
出口货物退(免)税
出口退(免)税的适用范围
属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报关离境的货物
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出口收汇已核销的货物
注意: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
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
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有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是出
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
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免税并退税的企业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
产货物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
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特定出口的货物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
物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
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出口免税不退税的企业
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
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
物出口
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出口
出口免税不退税的货物
来料加工复出的货物——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
也免税
出口卷烟
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
———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不退
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不免不退
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
部门调拨的货物
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的货物和企业
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货易外,下列出口
货物不免不退。
原油
计划内出口原油退税
援外出口货物
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货
物退税
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
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等
出口电解铜退税
出口货物退税率
定义: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
比例
现行退税率
17%、15%、14%、13%、11%、9%、
8%、6%、5%
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适用范围: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收购货物出口的外贸企业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
基本原理
“免”——自产货物出口部分在出口环节(生
产销售环节)免税
“抵”——出口货物应退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
货物应纳税额
“退”——出口货物应抵顶进项税额大于内销
货物应纳税额时,即未抵顶完的部分退税。
第一种情况
内销
出口
=
-250万
免 510-260
抵
退
第二种情况:退税吗?
内销
出口
=
170万
(一)出口生产企业全部原材料无免税购进
免抵退计算步骤
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格×外汇牌价
×(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①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销项-(进项-免抵退不得免抵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
计算标准:计算免抵退税额②
免抵退税额=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出口退税率
比较确定应退税额:①②二者取其小
确定免抵税额:出口抵顶内销应纳税额的大小
例题一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一般纳税人,出口
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2010年4月的有关经济业务为:
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
万,增值税为34万,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
上月末留抵税款为3万元。
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收款117
万存入银行。
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要求: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200*(17%-13%)=8万
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
12万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
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6-12=14万
例题二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一般纳税人,出口
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2010年6月的有关经济业务为:
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
万,增值税68万,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
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
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收款117万存
入银行。
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要求: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
答案
当期免抵退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200*(17%
-13%)=8万
当期应纳税额=100*17%-(68-8)-5=-48万
出口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
按规定,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
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即
当期应退税额=26万。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6-
26=0
6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22(48-26)万
元。
(二)出口生产企业全部原材料含部分免税购进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
额
第二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第三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第四步——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第五步——计算标准:计算免抵退税额
第六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七步——确定免抵税额
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增值税
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①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销项-(进项-免抵退不得免抵税额)-上期
留抵税额
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退税率
计算标准:计算免抵退税额②
免抵退税额=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抵减额
比较确定应退税额:①②二者取其小
确定免抵税额:出口抵顶内销应纳税额的大小
例题三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
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0年1月的生产经
营情况如下:
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
万,增值税额34万,发票已通过认证。
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
上期留抵税额6万
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收款117存入
银行。
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
要求: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
答案:(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
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100×(17%-13%)=
4(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
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额抵减额=200×(17%-13%)-4=8-4=4(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7-30-6=-19(万
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的退税税率=
100×13%=13(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13=13(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应退税=13(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该企业免抵税额=13-13=0(万元)
(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万元(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