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短期理财产品三大误区 误区之一:“预期收益”等于“实际收益” 张小姐看到某银行在销售某起购点为10 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 天期的短 期理财产品。张小姐心想:“短短10 天居然就有2500 块钱的利息,简直太划算了。”于是, 她买了10 万元这款理财产品。可是,让张小姐意外的是,理财产品到期后,张小姐的银行 账户里面只有有 元,而并非自己以为的102500 元。 【解读】收益率是投资理财的首要关键词,人们总喜欢把投资收益率视为选择投资产 品的“刚性指标”。然而,如果盲目听信了“预期收益率”的预测,恐怕你在投资中难免会 栽跟头。年化收益率是把理财产品的当前收益率换算成以年为单位的收益率来计算的,而且 它是理论值,并非真正的已取得的收益率。如张小姐购买的理财产品,10 天的年化收益率 为%,那张小姐购买了10 万元,实际上她能收到的利息是10 万元×%×10 天/365 天 = 元,绝对不是2500 元。
误区之二:产品“到期日”即“到账日” 刘先生1 日拿了10 万元的销售提成,但是当月15 日他又 要还房贷。刘先生不愿意10 万元在15 天内被闲置,于是购买 了某银行正在销售的10 天期理财产品。然而让刘先生难以理解 的是,10 日到期日的时候,刘先生的账户里却没有预想的本金 和利息。银行理财经理告诉刘先生,他的本金和利息要16 日才 能到账。 【解读】一般银行的理财产品不像银行定期那样当天存款当天即开始计息,到期就返 还本金及利息。理财产品一般都有募集期、起息日(收益起算日)、到期日和清算日及支付 日几个关键日期。这期间的本金是不计算利息或只计算活期利息的,只有从起息日开始,才 真正计算产品收益率,这对超短期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影响较大,摊薄资金收益率。比如刘先 生购买的10 天期理财产品,认购期有3 天,到期日到还本清算期之间又是3 天,那么你实 际的资金占用就是16 天,且期间刘先生不可提前终止合同,账户内的资金不可随意取出。
误区之三:购买理财产品等于“存钱” 陈女士在今年过年前购买了一款为期30 天的理财产品。可是,因为临近过年,陈女士 手头紧,需要将已经购买理财产品的5 万元赎回救急。陈女士到银行,无论怎样给银行工作 人员解释,也无法提前支取这5 万元。 【解读】银行存款,储户可随时支取,定期转活期,储户也只是损失部分利息收益。 而银行理财产品不同于存款,与其流动性有着一定的关系。理财产品提前赎回一般有三种情 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可赎回时间内,可免费赎回;二是在合同约定时间范围之外,但合同 中规定可以通过缴纳一定手续费赎回;三则是不允许提前赎回的产品。短期理财产品一般都 不允许提前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