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合并报表—比例合并法
现有A公司、B公司与C公司
准备在生产经营上进行平等性合
作,以实现“双赢”,它们之间
可以建立怎样的架构来实现?
思路一:利用各自优势分工
A公司生产某特定产品指定
部分;B公司生产该特定产品
其余部分;C公司组装并负责
销售。
思路二:建立共用服务平台
A公司、B公司与C公司联合
控制某特定资产,按协议服
务于各自企业产品及分担该
特定资产费用。
思路三:共用服务平台实体化
A公司、B公司与C公司按协
议共同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
人地位的经济实体,与之发
生经济交易行为,共同管理。
本章主要内容:
(1)比例合并法适用主体的
基本特征
(2)比例合并法基本方法
(3)与全面合并法的联系
第一节 合营企业概述
一、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与附属企业的区
别
1.合营企业
— 由投资者共同建立、共同控制的企业
2.联营企业
— 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
3.附属企业
—即子公司
二、企业合营的形式及其会计问题
1.合营形式
● 共同控制经营
合营者按照合约规定利用自己的资源来完
成各自承诺的义务,并享有相应权利。因
而,不会出现新的会计问题。
● 共同控制资产
合营者对于共同拥有的一项或若干项资产
共同使用,并为此享有此资产带来的收入
及承担相应资产耗费。这也不会出现新的
会计问题。
●共同控制实体
以合约为基础由合营者共同出资组建的经济实体,
合营各方共同控制该实体—合营企业。合营企业
是一个独立的经营主体,保持自己的会计记录并
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
产生的会计问题:
① 合营者对合营企业的投资的特殊性:不管持
有多大比例表决权资本,合营各方都是共同控制,
因而《投资》准则的不完全适用性。
② 任何一方的合营者对合营企业财务报告的合
并都不适宜全面合并法。
三、比例合并法及其运用
1.比例合并法的基本原理
● 比例合并法的含义
● 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的规定
— 我国规定用权益法核算,但不对
合营
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合并
— 国际会计准则推荐使用比例合并
法
三、比例合并法及其运用
● 比例合并法与全面合并法的比较
—合并报表的编制程序相同
—比例合并法不确认‘少数股权”
—合营者与合营企业间内部业务抵消的金额不同
● 我国运用比例合并法应注意的问题
— 用于对合营企业会计报表的合并
— 合营者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
— 采用比例合并法的特定要求
2、比例合并法的基本程序
① 比例合并法的两种报表格式
● 合并报表中,合营者所占合营企业报表
项目的金额与合营者个别报表项目金额逐
项合并
● 合并报表中,合营者将所占合营企业资
产、 负债、收入、费用的份额单设项目
反映
② 基本程序
—与全面合并法基本相同。只是对合
营企业的报表项目金额只按合营者所占比
例计算
3 合并报表时,合营者与合营企业之
间有关业务的抵销
抵销内容与全面合并法相同
抵销金额需按合营者占合营企业的
投资比例计算确定
① 合营者对合营企业股权投资额的抵销
借:股本
资本公积 合营企业的金额
盈余公积 ×合营者投资比例
未分配利润
贷:长期股权投资—合营企业
借或贷:合并价差
② 合营者的投资收益与合营企业有关
利润分配项目的抵销
借:投资收益 合营者的投资收益
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提取盈余公积 合营企业的金额
应付利润 合营者的投资比例
年末未分配利润
③ 调整合并报表中的盈余公积
借:提取盈余公积 合营企业的金额
贷:盈余公积 合营者的投资比例
④ 内部存货交易的抵销
●首期合并报表时,
抵销分录1:
—抵销合营企业本期内部购进、本期销售
的存货中合营者所占的份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抵销分录2:对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利润,
按合营者所占的份额抵销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存货
● 以后各期编制合并报表时的抵销业务:
—调整上期末内部未实现利润对本期合
并报表的影响。按合营者所占份额: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对本期新增的内部购销业务,抵消分
录同首期1
—对期末存货中的未实现内部利润,抵
消分录同首期2
对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
本章小结:
比例合并法在现实中处于
两难选择,不同国家对其看
法存在一定差异。
本章思考题:
从技术角度来看,比例合并
法有哪些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