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房运行管理制度
1、 工程主管的,非工作人员进入风机房。
2、 风机房钥匙由工程维修工负责管理,交接班时做好钥匙交接。
3、 风机房内各设备标识清晰,处于维修过程中的相关设备应悬挂警示标识。
4、 室内至少应配备 2 具 2 公斤手提式 ABC 灭火器,灭火器压力正常。
5、 工程维修工应熟悉风机房内所有配电设备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设备运行状态。
非工程维修工,任何人不得触碰、操作室内任何设备。
6、 工程维修工应对日常运行的风机房做到每一次,检查风机的振动、声音有无异常,
管道软连接头有无破损,风机控制柜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巡视过程中需手动开启
试机一次,运行 15 分钟,确保风机能正常起动运行。对风机控制柜转换开关进行检
查,每机“手动”或“自动”转换一次。保证消防联动、手动操作正常运转,应认真填
写《风机房巡视记录表》。
7、 风机房地面及设备外表保持清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堆放、与管理无关的物品。
8、 室内禁止吸烟、吃饭、休息或用作留宿场所。
9、 在风机房内动火,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报请工程主管的同意,并做好防火措施。
10、 风机房内应配置干湿,对环境的温、湿度进行检测,机房内环境保持在 40 摄氏度
以下,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80%以下。
11、 机房门应有“XX 风机房”“机房重地,非请勿进”或类似的标识,并符合集团之 CI
手册的要求。
12、 风机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定期保养检修。保养后,应认真填写《弱电设备保养记录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