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程序,把公司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保证公司承包工程的全面履约,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劳务)分包的确定与审批
工程(劳务)分包条件
工程分包条件
根据建设部规定主体工程一律不准分包,其它工程在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后可实行分包:
本单位工程任务确已饱满或受技术、设备、工期等条件的限制,自身无力量完成的工程项目。
专业不对口的工程项目。
投标时对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承诺的分包工程项目。
劳务分包条件
公司承担的所有项目。
2、申请、审批
单位工程如需对外实施分包,由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预结算科审核、报公司经理批准后,由公司、项目部按公司规定选择合格分包商实施分包。未经公司预结算科审核、公司经理批准同意的工程一律不准分包。《分包工程审批表》见附件1《工程劳务分包审批表》见附表2。
二、分包商的选择原则、评审、确定
选择原则
公司建档中的合格分包商
有良好社会信誉和业绩的分包商
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法人施工企业。
评审
工程(劳务)分包商的评审由公司预结算科及实施分包的项目部共同进行。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工程分包商的评审:
营业执照:验原件的真实性、有效期,并保留复印件备案。
资质证书:验原件的真实性、有效期。资质等级范围满足该工程的需要,并保留复印件备案。
安全资质:验原件的真实性、有效期,并保留复印件备案。
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与委托书内容一致,并留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备案。
项目经理证:拟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书,验其真实性、年检纪录,并留项目经理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备案。
其他证明资料:企业简介、近三年所承建同类工程的业绩证明(合同或竣工资料),企业的社会信誉等有关的证明资料。
拟投入该工程的企业资源,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工人数量及构成、施工机具设备和物料等。
劳务分包商的评审:劳务分包商的评审同工程分包。
工程(劳务)分包的招、投标及评标
工程(劳务)分包的招标、投标
工程(劳务)分包的招标由公司预结算科负责,公司预结算科负责编制《北京天润建设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范本,结合各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具体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概述、招标原则、投标须知、结算时进行调整的价款及调整工期的范围、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等主要内容。
工程(劳务)分包的招标文件略。
工程(劳务)分包评标
公司组成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组长:刘福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陈学军、李文君、王淑莉、李文良、张海英、李东明、及所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经济师。
根据评标办法,获得前三名的投标单位为拟定入围单位,经公司经理同意后确定中标单位。
工程、劳务分包评标委员会应依法按照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科学、合理评标的原则;
(3)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
工程(劳务)分包招标不设标底价。
评标程序、方法及说明
评标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及实力、对招标书响应程度、投标报价的评分和现场实地考察的评定。上述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规定及程序
投标单位投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
(1)凡投标的内容属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按规定予以拒绝;
(2)投标单位的投标行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
(3)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投标单位质询并要求该投标单位作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质询工作应当由全体评委参加。对于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委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质询工作应作书面记录,招标单位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单位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当投标单位按招标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报送投标文件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计算出各有效标得分的平均数,即为投标单位的得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报送公司经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及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定量评分并进行排序,从中评选出合格的有序的综合得分前3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公司经理确认。确认后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安全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评标办法及说明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企业信誉及实力”评分方法及有关说明。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评分及有关说明: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投标单位所报项目经理资质必须与所报项目经理相一致。
“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评分及有关说明:“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是指投标单位是否承建过与招标工程规模(指建筑面积、层高及檐高)、结构形式及功能相类似的工程。
投标报价评分的方法及有关说明
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出“基准价”,以投标价格与基准价的差额比例设定为评分标准。
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价格在剔除其中最高和最低的投标价格各一家以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的家数小于或等于4时,则不剔除其中最高和最低的投标价格,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
按投标报价评分表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该项得分。
见附表
1.技术标评分表:
附表一、对招标书响应程度(4分)
序号
项 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备注
1
质量标准
2分
承诺建设单位质量要求
2分
不承诺建设单位质量要求
废标
2
投标工期
2分
承诺建设单位工期要求
2分
不承诺建设单位工期要求
废标
附表二、企业信誉及实力综合评分表(11分)
序号
项 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分 值
得分
备 注
1
近2年内企业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2分
有
2
见说明
无
0
2
项目经理资质
等级
1分
二级(含二级)
1
见说明
二级以下
0
3
企业资质等级
1分
二级(含二级)
1
二级以下
0
4
近两年同类工程业绩
3分
长城杯
每一项一分
最多三分
5
近三年荣誉证书
4分
北京市级
每一项一分
最多四分
附表三、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10分)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分 值
得 分
备 注
1
施工方案
4分
先进合理
4分
可 行
2-3分
欠合理
1-2分
2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2分
保证体系完整、措施有力
2分
保证体系较完整、措施一般
1分
3
安全措施
2分
完善、可靠
2分
欠完善
1分
4
劳动力计划及主要设备材料、构件的用量计划
2分
合理
2分
欠合理
1分
5
文明施工措施
1分
合理
1分
欠合理
0分
经济标评分表
附表四、评标报价评分(60分)
项 目
标准分
与基准价比较
分 值
得 分
备 注
投标报价
60分
5以外(含5)
36
3~5(含3)
42
1~3(含1)
48
0-1
54
-2~0(含-2,0)
60
-4~-2(含-4)
55
-6~-4(含-6)
50
-6以外
45
现场考察评分表(15分)
附表五: 近期同类工程施工现场考察评分
序号
项 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分 值
得分
备 注
1
标准化管理
3分
先进、合理
3分
一般
1-2分
2
现场标识
2分
好
2分
一般
1分
3
安全防护
2分
好
2分
一般
1分
4
产品防护
2分
有效
2分
一般
1分
5
实体观感
6分
良好
5-6分
一般
3分
差
2分
三、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合同条款有关要求
价款采用预算定额单价、建筑平米单价或其他形式。
税金必须统一代扣、代缴。
分包工程的范围要清晰,避免交叉。分包形式要有利于施工管理和竣工结算。
合同签订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由项目部经济负责人提出分包申请,项目经理签字报公司预结算科核准,由公司予结算科根据统一合同文本起草合同,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预结算科审核经公司经理同意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分包合同报预结算科并存档一份。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补充条款由项目部提出,公司预结算科认可、公司经理同意后作为合同条款进入合同中。
建设单位指定分包,但不参与工程招标、合同签订的工程,由项目部提出申请项目经理签字报公司预结算科同意后,由公司和项目部根据分包商的选择原则进行招投标择优选择,项目部根据统一合同文本起草合同。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预结算科审核经公司经理同意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公司预结算科存档一份。
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并参与工程招标,合同签订的工程,由项目部提出申请项目经理签字,报公司预结算科审核经公司经理同意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公司预结算科存档一份。
工程分包合同必须采用公司工程分包合同标准文本。
四、工程的考核
对已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分包商,纳入所在工程项目管理范畴,严格执行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服从各部门的具体管理。
公司、项目部实施分包的工程,由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商实施考核。
项目部各部门依据分包合同约定及项目部有关管理办法,分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管理、财务管理、预结算管理等内容按月对分包商进行考核。并填写《月分包工程考核表》(见附件3)一份,《月分包工程考核表》作为分包商月工程进度款拨付的依据之一。
《月分包工程考核表》由项目部预算部门在每月最后一次工程例会上组织各部门填写,项目部各职能部门依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及项目部有关管理办法认真考核,根据情况认真签署意见,不得无故拒签或缓签。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在签署《月分包工程考核表》意见时,应注明分包商拨付工程款有关的经济事项,并将相关原凭随考核表一同报送项目部合同预算部门,由合同预算部门汇总后随《已完工程月报》、《月分包工程考核表》转项目部财务部门。
《月分包工程考核表》作为对分包商付款的依据,项目部财务应将此表装订于付款凭证之中。
五、计划、预结算管理
项目部合同预算部门负责分包工程的计划、预结算管理工作。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计划、预结算管理人员,服从项目部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按时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工作。
月结算管理
建立分包工程月报制度。分包单位编制《已完工程月报表》,与《分包工程拨款申请表》同时作为分包工程月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依据。无《已完工程月报表》的分包单位,不得拨款。
分包商于每月按规定时间,将由项目部工程部门确认月形象进度、质量部门确认施工质量后的《已完工程月报表》,报项目部合同预算部门,合同预算部门审核月结算值。
分包商编制的《已完工程月报表》必须有“封面(见附件4)”、“工程形象进度表(见附件5)”、“工程分包月工程施工产值汇总表(见附件6)”、“工程预算书”。
公司预结算科将不定期检查分包工程月结算及分包工程考核表的执行情况。
竣工结算管理
分包商在完成以下工作并经项目部各部门汇签“《分包工程竣工结算申请表》(见附件7)”后,才可办理结算。
工程竣工并经业主签字验收合格。
交工资料经业主签字接收。
分包商与项目部物供部门办理完材料结算。
完成与项目部其他部门交接工作。
满足分包合同规定的其它条款。
分包工程必须在总包工程结算结束后才能与分包商结算。
与分包商的结算文件包括:《工程分包合同书》、《分包工程竣工结算申请表》、工程结算书、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代用及其它有关的经济文件原件。
六、管理职责
项目部和公司预结算科分包工程管理职责
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分包工程的管理工作,项目部经济负责人组织实施,其他部门配合管理。
项目部经济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的结算工作,各专业主管预算员负责审批,项目部经济负责人复核,公司预结算科组织审计,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
公司预结算科负责检查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对工程(劳务)分包进行招、投标,合同签订、备案工作。
七、其它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
本办法发布之前已分包工程的管理、结算、付款均按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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