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
山东经济学院 程燕婷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2007年12月6日公布。税法和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企业所得税法产生的背景
在上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吸引外资的方针政策,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实施了内资、外资有别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外资企业适用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内资企业适用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实行内、外有别的企业税收政策是非常必要的,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批准外资企业万户,实际使用外资6919亿美元。就2006年外资企业缴纳各类税款7950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量的%。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逐渐形成,再实行内外有别的企业税收政策已不适应。
内、外资所得税占总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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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外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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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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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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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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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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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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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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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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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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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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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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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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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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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外企所得税占
税收总额的比重
内企所得税占
税收总额的比重
内企所得税
税收收入总额
年度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比的重大变化:
一是法律层次得到提升;
二是制度体系更加完整,充实了反避税等内容;
三是制度规定更加科学,体现了国际惯例和前瞻性;
四是更加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建立了税收优惠政策新体系。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一)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二)征税对象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四)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办法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制度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向我国政府缴税
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向我国政府缴税
所得来源的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三种情况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是( )。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例题·判断题】我国对跨国纳税人所得的征税管辖权,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双重管辖权标准。
三、税率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0%(实际征税时适用l0%税率)
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减按l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减按20%
两档优惠税率
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5%
基本税率
适用范围
税率
种类
四、税收优惠
(一)免税收入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二)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特殊项目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民族自治地区的特殊优惠政策
(五)加计扣除优惠
1.研究开发费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六)创投企业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七)加速折旧优惠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八)减计收入优惠
减计收入优惠,是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综合利用资源,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九)税额抵免优惠
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l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十)国务院指定的专项优惠政策
(十一)过渡税收优惠政策
【例题·多选题】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企业购置并使用规定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设备投资额的40%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 B.创投企业从事国家需要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70%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 C.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减计收入10% D.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按照残疾人工资的50%,加计扣除
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一、收入总额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一)一般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
2.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二)特殊收入的确认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l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一)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二)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该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例题·单选题】下列项目收入中,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B.居民企业之间股息收益 C.债务重组收入 D.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价值
【例题·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非金融企业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收入 B.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C.出口货物退还的增值税 D.将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三、各项扣除
1.成本:指生产经营成本
2.费用:指三项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1)销售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广告费、运输费、销售佣金等费用。 (2)管理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等。 (3)财务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利息支出、借款费用等。
3.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税金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是( )。 A.土地增值税 B.增值税 C.消费税 D.营业税
【例题·计算题】某市区汽车轮胎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年实现轮胎不含税销售额9000万元,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万元;购进各种料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购货金额2400万元、进项税额408万元;支付购货的运输费5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3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及其他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7月1日将房产原值200万元的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出租期限2年,共计租金48万元。签订合同时预收半年租金12万元,其余的在租用期的当月收取。消费税税率3%。
要求:计算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税金及附加。
4.损失: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损失和其他损失 (1)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2)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为净损失。即企业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 (3)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5.扣除的其他支出 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一)不得扣除的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有( )。 A.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 B.行政性罚款 C.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D.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二)扣除项目的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工资、薪金支出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资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是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规定标准以内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标准为: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规定标准以内按实际数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工资总额×%
职工教育经费
规定标准以内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工资总额×14% (新会计准则不采用计提方法)
职工福利费
规定标准以内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工资总额×2%
职工工会经费
税法规定
会计计提
三项经费
3.各种保险费 (1)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利息费用 (1)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例题·单选题】某公司2008年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25万元。经某注册会计师审核,“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有两笔利息费用:向银行借入生产用资金200万元,借用期限6个月,支付借款利息5万元;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借入生产用资金60万元,借用期限10个月,支付借款利息万元。该公司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3)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4)企业为购置、建造同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l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1年,当年向银行支付了3个季度的借款利息万元,该厂房于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万元。
5.汇兑损失
汇率折算形成的汇兑损失,准予扣除。
6.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发生15万元:15×60%=9万元;税前可扣除9万元
(1)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发生40万元:40×60%=24万元;税前可扣除10万元
扣除最高限额与实际发生数额的60%孰低原则。 例如:纳税人销售收入2000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2000×5‰=10万元。分两种情况:
实际扣除数额
实际发生额×60%;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
扣除最高限额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能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计提依据的是( )。 A.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B.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C.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入 D.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税前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2)广告费条件: ①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②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③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3)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
(2)广告费发生350万元:税前可扣除300万元
实际扣除数额
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1)广告费发生200万元:税前可扣除200万元
扣除最高限额与实际发生数额孰低原则。 例如:纳税人销售收入2000万元,广告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2000×15%=300万元。
超标准处理
销售(营业)收入×15%
扣除最高限额
【例题·计算题】某制药厂2008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转让技术使用权收入200万元,广告费支出600万元,业务宣传费40万元,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调整所得是多少?
8.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9.固定资产租赁费
租入固定资产的方式分为两种:经营性租赁是指所有权不转移的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属于经营性租赁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根据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属于融资性租赁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租赁费支出不得扣除。
【例题·单选题】某贸易公司2008年3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使用,租期1年,按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支付租金万元;6月1日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机器设备一台,租期2年,当年支付租金万元。计算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的租赁费用为(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0.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11.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相关费用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12.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13.公益性捐赠支出
(1)公益性捐赠含义: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2)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3)公益性杜会团体确认条件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应作纳税调整
不得扣除
非公益性捐赠
① 限额比例: 12%; ② 限额标准:年度利润总额×12%; ③ 扣除方法:扣除限额与实际发生额中的较小者; ④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限额比例扣除
公益性捐赠
要点
税前扣除方法
捐赠项目
【例题·单选题】某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40万元,未调整捐赠前的所得额为50万元。当年“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了通过当地教育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5万元。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四、亏损弥补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举例】某公司08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是320万,没有其它调整事项,经税务机关核实07年的亏损额为300万,弥补后还剩下20万所得,但需注意20万所得乘税率时不能轻易的用20%的税率。20%的税率是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没有小型微利企业所具备的要求,即使所得额很低,也需按企业所得额的税率乘以25%来进行操作。
五、特别纳税调整
关联方的认定:
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具体指: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税法规定对关联企业所得不实的,调整方法如下: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2.再销售价格法 3.成本加成法 4.交易净利润法 5.利润分割法 6.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资产是由于资本投资而形成的资产,对于资本性支出以及无形资产受让、开办、开发费用,不允许作为成本、费用从纳税人的收入总额中做一次性扣除,只能采取分次计提折旧或分次摊销的方式予以扣除。
第五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减免税额一抵免税额
(一)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二)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例题·计算题】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 (2)销售成本ll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l60万元(含增值税l20万元)。 (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例题·计算题】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假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产品销售收入为56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4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6万;固定资产出租收入为6万元;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万元;当期发生的管理费用86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30万元;财务费用20万元;权益性投资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营业外收入10万元,营业外支出25万元(其中含公益捐赠18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二、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为: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总额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200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 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上述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上述所称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三、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节 企业所得税的
征收管理
一、纳税方法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二、源泉扣缴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三、纳税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