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际金融组织
第一节 国际清算银行
一、宗旨:
促进各国中央银行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业务提供便利,作为有关各方协议下国际清算的代理人或受托人。
二、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董事会:英、法、比、意、德、美及其他不超过9名选举董事
管理当局
三、资金来源:
股本金:80%为各国央行持有,20%为私人持有
一些中央银行存款
借款
四、业务活动
是“中央银行的银行”:处理国际清算事务,办理或代理有关银行业务;
是商讨国际间货币与金融合作的场所
是货币与经济研究的中心
是协助执行各种金融协议的受托人和代理人
协调国际银行监管——《巴塞尔协议》十国银行集团
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一、宗旨:
为国际货币问题的商讨与协作提供便利,促进国际货币合作;
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与平衡发展,以提高和维持高水平就业和实际收入,以及开发会员国的生产资源;
促进汇率的稳定,维持会员国正常的汇兑关系,避免竞争性货币贬值;
协助建立会员国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并消除阻碍国际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
在有充分保障的条件下,对会员国提供资金,使其增强信心纠正国际收支失衡,而不致采取有损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
根据以上目标,缩短会员国国际收支失衡的时间,减轻其失衡的程度。
二、组织结构:
创始成员国与其他会员国
理事会:各会员国委派理事和副理事各一人组成,由各国财政部长或央行行长担任。
最高权力机构,副理事只有在理事缺席的情况下才有投票权。
执行董事会:24名执行董事,美、日、法、德、英、中国、俄、沙特及其他16名选举董 事。常设决策机构
总裁、临时委员会、发展委员会、16个业务部门
投票权:主要取决于它们的份额。每个会员国有基本票数250票,每10万美元份额加一票;IMF贷出的会员国的货币,每达40万美元,给该货币发行国增加1票;会员国从IMF每借款40万美元,则该会员国的投票权减少1票。IMF的一切重大问题要有80%的票数,有些特别重大的问题要有85%的多数票才能通过。
三、资金来源:
份额
主要资金来源,以基金组织所创设的记账单位特别提款权(SDR)表示。份额作用:决定会员国从IMF借款的额度;决定会员国投票权的多少;决定从IMF分得的SDR的多少。
持有的黄金
借款
信托基金
四、业务活动
汇率监督与政策协调
创造储备资产
SDR的分配是与会员国在IMF的份额成正比的,分配给会员国的特别提款权即成为该国的储备资产。当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动用SDR弥补国际收支逆差,也可用于偿还IMF的贷款,但不能用于贸易和非贸易支付。
贷款业务
五、贷款业务
(一)特点
贷款对象限于会员国政府
贷款主要用于会员国国际收支的调整,但也有经济结构调整与经济改革的贷款
贷款必须同提高国际收支调节能力相结合,或必须与可行的国际收支前景相结合
贷款的规模与会员国向IMF缴纳的份额成正比
借款和还款分别采用“购买”和“购回”方式
(二)贷款种类
普通贷款
扩展贷款:支持“综合计划”,旨在纠正生产、贸易和价格结构性不平衡的政策
出口波动补偿贷款、缓冲库存贷款、石油贷款、信托基金贷款、补充贷款、扩大贷款
制度转型贷款(结构调整贷款)
贫困削减与增长贷款:給低收入发展中成员方提供优惠贷款……提高生活水平,减少贫困
紧急援助:补充储备贷款,期限1年,成员方遭受市场信心突发性的崩溃,导致短期巨额融资需求
(三)贷款的指导原则
实行双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
私有化
建立稳健的金融体系
加快实现对外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进程
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面临的问题
贷款资金有限
资金分配不合理
通过贷款时附加限制性条件
第三节 世界银行集团
一、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
(一)宗旨:
对用于生产目的的投资提供便利,以协助会员国的复兴与开发,并鼓励不发达国家的生产与资源开发;以保证或参加私人贷款和私人投资的方式,促进私人的对外投资;用鼓励国际投资一开发会员国生产资源的方法,促进国际贸易的长期平衡发展,以维持国际收支的平衡;在提供贷款保证时,应与其他方面的国际贷款相配合。
(二)组织机构:与IMF类似
(三)资金来源:
会员国缴纳的股金
通过发行债券取得借款
业务净收益
债权转让
(四)贷款业务
1、贷款原则
只向会员国政府以及政府担保的公私机构提供贷款
贷款目的是推动会员国生产性资源的利用
借款国必须信誉良好
借款国确实不能从其他方面获得融资时,IBRD从考虑发放贷款、参加贷款或提供担保
IBRD监督贷款的使用过程以保证贷款资金专款专用
2、贷款特点:
贷款期限一般为15-20年,通常有3-7年的宽限期
贷款实现浮动利率,但一般低于市场利率,杂费较少,收年率为0..75%的承担费
贷款一般与特定项目相结合
贷款程序复杂,审批时间长(年)
通常只向项目的货物和服务提供所需的外汇资金,一般为项目总额的30-40%,个别可达50%
3、贷款种类
(1)项目贷款: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
(2)非项目贷款:与进口物资、设备或应付紧急情况、调整经济结构有关
(3)技术援助贷款:与项目相结合;不与特定项目相结合
(4)联合贷款:由世行牵头,联合其他贷款机构一同提供的项目贷款
(5)“第三窗口”贷款:中间型贷款,贷款条件比普通世行贷款优惠,但不如国际开发协会贷款优惠,期限长达25年,主要贷给低收入发展中国家
1984年后的新分类:特定投资贷款;部门贷款;结构调整贷款;技术援助贷款;紧急复兴贷款;联合贷款。其中,特定投资贷款的全部与部门贷款的部分属于项目贷款,其他均为非项目贷款
二、国际开发协会IDA
(一)宗旨:
对欠发达国家提供比IBRD条件优惠、期限较长、负担较轻、并可部分用当地货币偿还的贷款,以促进它们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补充IBRD的活动,促成IBRD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与IBRD相同
(三)资金来源:
会员国认缴的股本
会员国提供的补充资金
IBRD的拨款
(四)贷款业务
1、只提供给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人均GNP不超过885美元,2000),贷款对象为会员国政府;
2、主要用于发展初级教育、基本健康服务、基本卫生设施及保护环境、必要的基础设施等
3、期限一般为35-40年,宽限期为10年
4、贷款可部分或全部使用本国货币偿还
5、贷款只收%的手续费
三、国际金融公司IFC
(一)宗旨:
提高鼓励会员国特别是不发达地区会员国的生产性私营企业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并以此补充IBRD的各项活动。
(二)组织机构:与国际开发协会类似
(三)资金来源
会员国缴纳的股金
借入资金:80%源自发行债券和私人投资,20%源自IBRD贷款
公司盈利
(四)业务活动
贷款和投资:自有资金贷款(A类贷款)、股本投资(C类贷款)、准股本投资、银团贷款(B类贷款)、风险管理和中介融资等
帮助发展中国家的私营公司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资
提供咨询服务
四、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
宗旨:通过向投资者和贷款人提供政治风险担保,帮助发展中国家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减少贫困
业务活动:
对向发展中会员国提供投资的合格的外国投资者提供担保
对会员国提供技术援助服务
五、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
宗旨:为解决会员国和外国投资者之间的争端提供便利,促进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从而鼓励国际私人资本向发展中国家流动。
第四节 亚洲开发银行
一、宗旨:
通过向会员国(或地区)发放贷款、进行投资、提供技术援助等加快本地区发展中会员国经济增长与合作,以及亚太地区经济增长与合作,并协助本地区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
二、组织机构
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负责亚行的日常经营管理
投票权:
基本投票权:778
比例投票权:每认股1万美元增加1票
三、资金来源
普通资金
会员国认缴的股本、储备资金、国际金融市场融资、累计的保留收益
特殊资金
亚洲开发基金:发达会员国的定期捐赠(日、美)
技术援助特别基金
日本特别基金
四、业务活动
提供贷款
普通贷款:硬贷款,以外汇或当地货币提供,期限最长30年,2-8年宽限期,利率低于国际市场利率
特别贷款:软贷款,10年宽限期,期限为35-40年,不收利息,宽限期收1%的手续费,偿还期收%的手续费
联合融资
股本投资
技术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