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采编播一体化实验室设备
招标文件编号:0613-096022111796
招 标 方: 东华大学
招标代理: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3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4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15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1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2
第六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5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东华大学的委托,在此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标的提交密
封投标。
一、标书编号:0613-096022111796
二、简要内容:
采编播一体化实验室设备 1 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交货。
三、招标文件将在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09 年 11 月 30 日起至投标截至 2009 年 12 月 22 日(节假日外)每日
9:00~16:00(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上海市长寿路 285 号 20 楼
联 系 人:张洁玮 金奇伟
联系电话:021-62271057
传 真:021-62273738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055504-00261036341
公 司: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电子信箱:clover_1226@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9 年 12 月 22 日 13:30 止(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址:上海市长寿路 285 号 20 楼
七、开标时间:2009 年 12 月 22 日 13:30(北京时间)
八.各投标商必须在开标前一周内在 网上以供应商身份注册(免费
注册),并将注册表打印完毕后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上海机电设
备招标公司,否则将可能导致丧失投标资格。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目录
投标方须知前附表 ―――――――――――――――――――――6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7
2. 定义 ――――――――――――――――――――――――7
3. 合格的投标方 ――――――――――――――――――――――7
4. 投标费用 ――――――――――――――――――――――――7
B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7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8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8
C 招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
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9
11. 投标文件格式 ――――――――――――――――――9
12. 投标报价 ――――――――――――――――――――――9
13. 投标货币 ――――――――――――――――――――――9
14. 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9
15.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0
16. 投标保证金 ―――――――――――――――――――10
17. 投标有效期 ―――――――――――――――――――11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1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2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12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2
E 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12
24. 评标委员会 ――――――――――――――――――――――12
25.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3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13
27. 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3
28. 评标原则及方法 ――――――――――――――――――――13
29. 保密 ――――――――――――――――――――――――14
F 授予合同
30. 定标准则 ――――――――――――――――――――――14
3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14
32. 中标通知 ――――――――――――――――――――――14
33.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14
34. 签订合同 ――――――――――――――――――――――14
35. 履约保证金 ――――――――――――――――――――――14
36. 中标服务费 ――――――――――――――――――――――14
投标方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 招标文件编号:0613-096022111796
2 招标方:东华大学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大学城人民北路 2999 号
邮政编码:
电话:021-67792465
联系人:沈秋仙
3 招标代理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长寿路 285 号 20 楼
邮政编码:200060
电话:021-62273736
联系人:张洁玮 金奇伟
4 12、13 投标报价:美元 CIP 东华大学
5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价 2%
6 投标文件的数量:正本贰套副本肆套
7 投标文件交递至: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8 投标有效期:90 天
9 开标日期:2009 年 12 月 22 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A.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采购及技术服务
2. 定义
“招标方”系指东华大学,招标方或招标方授权的进出口代理公司称“买
方”。
“招标代理”系指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
“卖方”。
“货物”系指招标文件中需要采购的,包括设备以及技术资料和相关备件、
软件等。
“技术服务”系指为招标方最终安装和使用上述设备所必需的伴随技术服
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以及合同中规定
的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支持服务和维护服
务)。
“天”指日历日。
3. 合格的投标方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
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的供货人。
具有投标货物原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具有中国境内本地区的技术支持能力。
投标方须具有一定的销售业绩,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 万。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和招标机构的供货
人才能参加投标。
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
全部费用。
B.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有下述部分组成:
(1) 投标邀请
(2) 投标方须知
(3) 合同格式
(4) 合同条款
(5) 投标文件格式
(6) 技术规格及要求
招标文件以中文或中英文编印。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
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
况。
不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任何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视为保密文件,不得
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有关资料。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购买标书后的 5 天内按投
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
招标代理。招标方和招标代理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
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招标方和招标代理将根据投标方的澄请要求决定是否召开答疑会,答疑会
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将另行通知。如召开答疑会,头标方将在前一天将
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在会上,招标方和招标代理只答复与招标
文件内容有关的问题,并有权对任何与招标文件无关的问题不作回答。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
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招标代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在两天内以电报或传
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为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
理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
件的每一投标方。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C.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
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和招标方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计量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方编写的投标书至少应包括下列部分:
A 按照投标方须知第 11 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
B 按照投标方须知第 14 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是合格
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C 按照投标方须知第 11、12 和 13 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
D 按照投标方须知第 16 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E 投标方应对本招标文件作逐条响应;
F 投标方申明接受招标书中所提供的“合同条款”的书面申明。
11.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及投
标价格表,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货物简介、原产地和价格等。
12.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 5 章中所附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
报价表,说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原产地、数量、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报价表中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的货物报所供货物的 EXW 价;
2、 从国外提供的货物报 CIP 上海港或上海机场价(含货到现场后的安装
调试及培训服务费);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条的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买方
和招标代理评标。在任何情况下,分类报价方式并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
签订合同的权利。
13. 投标货币
投标方一律用美元报价。
14. 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
标文件的一部分。
(1) 若投标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方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
制造商和/或技术拥有者提供该种货物的正式授权;
(2) 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a. 公司简介;
b. 公司投资组成和组织结构及员工人数;
c. 公司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专用);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d. 银行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
前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e. 参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项目清单、原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
f. 相关的资质复印件;
g. 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简介
列出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的姓名和资历。参与本项目的主
要人员必须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当或更大的此类项目的工作经历和
相关知识。
(3) 投标方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
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义务。
15.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投标方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A 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及所提供技术服务的详细说 明;
B 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 具的详细
清单,包括供货来源资料;
C 设备简要说明一览表(见第五部分);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投标方应向招标代理提交不少于投标价 2%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不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投标保证金币种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可以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1) 由下列银行开具的保函:
A. 中国银行总行或其分行;
B. 中国银行在海外的来往行通过中国银行;
C.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的任何其他中国或外国银行;
D. 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其他银行。
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应按招标文件附件提供,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 30
天内继续有效。
(2) 银行本票、汇票、支票。(在投标有效期满前,因票据即将到期,招标
代理有权暂时行使票据权利。)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投标无效。
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投标方须知 款的规定予以无息退
还。
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方签订合同后予以无息退还。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
A.按本须知第 34 条规定签订合同;
B.按本须知第 35 条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17.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期限为 90 天。
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方同意延长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方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
被没收。对于同意要求的投标方,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
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
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投标方应准备二份正本和肆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另附一套投标文件
的电子文档。)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
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须在投标书中加附“法人代表授权书”。
除投标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加行、涂抹或改写。若
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
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方应将正本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保
函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正本招标文
件密封袋中。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
字样。
如投标文件有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 中的规定进行密
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代理。
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
(1) 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 规定。
(2) 外层信封装入 及 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货物
名称、招标代理名称、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方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
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招标方不承担因邮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一切责任。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
不负责任。
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根据规定,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招标
代理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代理。
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代理修改通知规
定的时间递交。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须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在通知须有经正式授
权的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
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方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
标代理将按 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招标代理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方派代表参加。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开标一览
表”内容,以及招标代理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24. 评标委员会
招标代理将按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
方面的专家和招标方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
评估和比较,向招标方提交评审结果。
25.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
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
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方拒绝接受上
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
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
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
或不规则的地方。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2)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不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4) 未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人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 无银行资信证明(银行的资信证明应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
前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 投标方无制造商授权委托证书;
7)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 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11) 不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合同条款;
12)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有权向
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和招标
代理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所有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7. 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8. 评标原则及方法
招标方和招标代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
比较。
对所有投标方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按综合评估法(专
家排序法)评标。
各评委独立推荐中标人,填写不中标人并说明理由(见“评委意见表”);评标
委员会根据各评委推荐的中标人,汇总后得票数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
人(见“评标记录汇总”)。详细的评标办法见附件。
29. 保密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
情况都不得透漏给任一投标方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和招标代理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F.授予合同
30. 定标准则
合同将授予评标记录汇总表中推荐的中标人。
3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
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32. 中标通知
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代理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发
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标代理将向落标的投标方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3.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数量和服务等予以增加或减少。
34. 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 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中标方需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36. 中标服务费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投标方向招标代理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金额为中
标价的 %。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买方:进出口代理公司(待定)
卖方:(中标单位)
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的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合同条款
2.双方商定的附件
附件 1 产品清单及价格
附件 2 技术规格及技术标准
附件 3 服务条款
附件 4 预付款银行保函
附件 5 履约保证金保函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
6.其他构成本合同的文件
一旦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意思含混或矛盾之处,上述合同文件以自上而下为优先解释顺
序。
二、 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价为: 美元(大写: ),合同价格明
细表详见附件 1。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除不可抗力外,合同总价将不再作任何调整。
三、 支付条款
1、 支付货币为美元。
2、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四、 交货时间与地点
设备必须于 年 月 日前交至买方指定地点,具体发货时间由买方另行通知。
五、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六、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 卖方:(中标单位)
买方授权代表: 卖方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目 录
合同条款前附表-----------------------------------------------------------------------------19
合同条款
1 定义 ------------------------------------------------------------------------------------20
2 适用性 ---------------------------------------------------------------------------------20
3 原产地 ---------------------------------------------------------------------------------20
4 标准 ---------------------------------------------------------------------------------20
5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20
6 专利权 ---------------------------------------------------------------------------------21
7 履约保证金------------------------------------------------------------------------------21
8 检验和测试------------------------------------------------------------------------------21
9 包装---------------------------------------------------------------------------------------22
10 装运标记---------------------------------------------------------------------------------22
11 装运条件---------------------------------------------------------------------------------23
12 装运通知---------------------------------------------------------------------------------23
13 交货和单据------------------------------------------------------------------------------25
14 保险 ------------------------------------------------------------------------------------25
15 运输--------------------------------------------------------------------------------------25
16 伴随服务--------------------------------------------------------------------------------26
17 备件--------------------------------------------------------------------------------------26
18 保证--------------------------------------------------------------------------------------26
19 索赔--------------------------------------------------------------------------------------27
20 付款--------------------------------------------------------------------------------------27
21 价格--------------------------------------------------------------------------------------28
22 变更指令--------------------------------------------------------------------------------28
23 合同修改--------------------------------------------------------------------------------28
24 转让--------------------------------------------------------------------------------------28
25 分包--------------------------------------------------------------------------------------28
26 卖方履约延误--------------------------------------------------------------------------28
27 误期赔偿费-----------------------------------------------------------------------------29
28 违约终止合同--------------------------------------------------------------------------29
29 不可抗力--------------------------------------------------------------------------------29
30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30
31 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30
32 争端的解决 -----------------------------------------------------------------------30
33 合同语言 --------------------------------------------------------------------30
34 适用法律 --------------------------------------------------------------------31
35 通知 -----------------------------------------------------------------------------31
36 税和关税 --------------------------------------------------------------------------31
37 合同生效及其他-----------------------------------------------------------------------31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买方名称:
买方地址:
买方联系人:
买方联系人电话:
买方传真:
邮政编码:
2 卖方名称:
卖方地址:
卖方联系人:
卖方联系人电话:
卖方传真:
邮政编码:
3 项目现场:东华大学指定校区
4 合同生效:本合同于双方合同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5 合同价: 美元($ )
6 交货日期:
7
付款计划:买方开出 100%不可撤销信用证,其中 90%装船后付,10%安
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
8 售后服务的内容:按照“合同附件 3”中的服务条款。
9
质量保证期:1 年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 “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
方的价款。
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他材料。
4)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
其他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
承担的其他义务。
5) “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 “买方”系指东华大学委托的进出口代理公司。
7) “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
实体。
8) “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
指明。
9) “天”指日历天数。
2. 适用性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 原产地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
本条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
“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功能
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 标准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
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
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 条所列
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
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6. 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
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7. 履约保证金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所规定金
额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它货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1) 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由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外国银行通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提交。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
格式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或
2) 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或现金。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
还卖方。
8. 检验和测试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
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
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买方测试代表
的身份通知卖方。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
不应承担费用。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
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
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
到限制或放弃。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
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
预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最
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货物抵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
下简称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
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地方,
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 18 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
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
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合同条款第 8 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 包装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
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
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卖方应
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
费用。
10. 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
做出以下标记:
1) 收货人
2) 合同号
3) 发货标记(唛头)
4) 收货人编号
5) 目的港
6) 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
7) 毛重/净重(用 kg 表示)
8) 尺寸(长×宽×高 用 cm 表示)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
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
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
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记。
11. 装运条件
如果是 CIF/CIP 合同:
1) 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2) 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3) 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4) 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5) 目的港/项目现场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如果是 EXW 合同:
1) 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2) 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如果是 FOB/FCA 合同:
1) 卖方可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2) 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3) 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4) 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5) 目的港/项目现场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
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 装运通知
如果是 CIF/CIP 合同
1) 卖方应在预计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30)天或空运前七(7)天内
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3 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
货物清单一式五(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用 m3
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
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2) 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
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用 m3 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
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 20 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 12
米(m)、宽 米(m)和高 3 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
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如果是 EXW 合同
1) 卖方应在预计的装运日期之前,即铁路/公路/水运前二十一(21)天内或空运
前七(7)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
重、总体积(用 m3 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
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
积(用 m3 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
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2)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
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用 m3 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
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 20 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 12 米
(m)、宽 米(m)和高 3 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
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3) 在 EXW 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上述
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如果是 FOB/FCA 合同:
1) 卖方应在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30)天或空运前七(7)天内以电报
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3 表
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
清单一式五(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用 m3 表
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
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2)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
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用 m3 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
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 20 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 12 米
(m)、宽 米(m)和高 3 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
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3) 在 FOB/FCA 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
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
负责。
13. 交货和单据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
据见合同条款第 9、10、11、12 条规定。
EXW、FOB、FCA、CIF、CIP 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责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
商会现行版本《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来解释。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传真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
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
和保险公司。为合同支付的需要,卖方还应根据合同条款第 20 条的规定,向买方寄
交或通过卖方银行转交该条款规定的相关“支付单据”。
14. 保险
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
按本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如果买方要求按 CIF/CIP 价格条件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卖方应
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和战争险。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 FOB/FCA 价格条件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
任。
如果是 EXW 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
15. 运输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 FOB 价格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
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
FCA 价格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地点或其他同意的地
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 CIF/CIP 价格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
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 CIF/CIP 价格条件交货,所选择承运人实现应获买方同意。如
果合同要求以 FOB/FCA 价格条件交货,卖方应使用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挂中国国旗
的船只(如果合同要求的话),代表买方并由买方负担费用来安排国际运输,如果买
方指定的承运人或挂中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
可安排别的承运人或船只运输货物。
16. 伴随服务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
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1) 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 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 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修手册;
4)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修或修理,但前提条
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提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修和/或
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
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卖方应提供安装调试、技术咨询、备品备件以及检验培训等伴随服务。为履行要求
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 备件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
承担的义务;
2)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
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 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
和规格。
卖方应提供货物验收合格后运行二年所需的备件,并列出备件清单包括各项单价、
数量和总价,买方保留按此单价增减的权利。
18. 保证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
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近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
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
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
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时期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
达目的港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条款资料表),以先发生的为准。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用
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
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9. 索赔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 18 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验收、
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
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 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
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
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
降低货物的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
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
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 18 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
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
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
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
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20. 付款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规定。
21. 价格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
22. 变更指令
根据合同条款第 35 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
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 交货地点;
4) 卖方提供的服务。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
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
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3. 合同修改
除了合同条款第 22 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
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4. 转让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 分包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
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 3 条的规定。
26. 卖方履约延误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
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
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除了合同条款第 29 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式根据合同条款第 条的规定取得同
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 27 条的规定被收取误
期赔偿费。
27. 误期赔偿费
除合同条款第 29 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
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
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
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
(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 28 条的规定
终止合同。
28. 违约终止合同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
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 26 条的规定同意延
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
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
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
买方利益的行为。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
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
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 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
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
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
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
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
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
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30.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
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
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 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
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
效日期。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
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1) 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2) 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
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分的费用。
32. 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
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北京或中
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33. 合同语言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应用合同语
言书写。
34.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 通知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
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36. 税和关税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
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
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
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
自理。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2) 技术规格
3) 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4) 信用证(格式)
5) 履约保函(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1.投标书 ――――――――――――――――――――――――――33
2.开标一览表 ――――――――――――――――――――――――34
3.投标价格表 ――――――――――――――――――――――――35
4.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36
5.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37
6.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 ――――――――――――――――――――38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39
8.资格证明文件 ――――――――――――――――――――――――40
9.预付款保函格式 ――――――――――――――――――――――50
10.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51
11.营业执照(复印件)
12.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1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 投标书(格式)
致: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
方 (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二
份和副本一式肆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价格表
3 按投标方须知第 15 条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4 由 (银行名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价为
(注明币种),即 (文字表述)。
2. 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
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投标方同意在“投标方须知”第 23 条所述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的规定,
并在“投标方须知”第 17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而且有可能中标。
5. 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个日历日。
6.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
被贵方没收。
7. 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
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 编:
电话: 传 真:
投标方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方名称: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方代表签字:
2、 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方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美元
序 号 货物名称规格 数 量 投标总价 交货期 交 货 地 点
投标方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注:1、此表与投标书正本和投标保证金保函一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
2、此表“序号”栏应根据“投标货物一览表”该货物的序号填写。
3、 投标价格表(格式)
投标方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 单位:美元
1 货物名称
2 原产地
3 数量
4 设备价格
5 备品备件价
6 安装调试费
7 技术服务费
8 检验验收费
9 其他
10 投标价格
投标方代表签名:
注:1、投标价格=栏 4 至 9 的各项费用。
2、技术服务费(上表中的第 7 项)可另列详细分项价格。
3、如有其他费用(上表中的第 9 项),请说明具体内容。
4、 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格式)
投标方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及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性能说明 备注
投标方代表签字:
5、 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
投标方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投标方代表签字:
6、 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
开具日期:
致: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为招标编号为 的 货物的投标
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本保函作为 (以下简称“投标方”)对
的招标编号为 的投标邀请提供
(货物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开具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或其后继者和其受让人,一旦收到
贵 方 提 出 的 下 述 任 何 一 种 事 实 的 书 面 通 知 , 立 即 无 追 索 地 向 贵 方 支 付 总 额 为
保证金:
a. 从开标的日期和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投标方撤回投标;或
b.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投标方未能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c.投标商中标后,未履行向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递交中标服务费的规定。
本保函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内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如贵方和
投标方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方须通知本行。
出证银行名称:
签 字:
(印刷字体姓名和职务)
公 章: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
字的 (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的在下面
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 合同投标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并以本公司
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
地址:
8、 关于投标方为 项目
提供货物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目 录
须 知…………………………………………………………40
8--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1
8--2 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42
8--3 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46
8--4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49
须 知
制造商本人投标时,应填写和提交此后规定的 8—1、8—2,以及提供其它有关资
料。贸易公司(或代理)投标时,应填写并提交下面规定的全部表格以及其它有关资料。
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作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投标方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招标方及买方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
标方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投标方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全部文件应以中文书写,正本二份,副本肆份,按投标方须知第 19 条规定封装。
8—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第 (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
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 (序号)
(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
实的。
1.由供应 (货物名称)的制造商
(制造商名称)出具的授权我方代表该制造商的授权书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当投标方式作为代理的贸易公司时)。
2.我方和制造商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3.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并附有我方银行(银行名称)
出具的资信函附后。
制造商或贸易公司的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名称和地址 签字:
名称: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传真:
8—2 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1.制造商名称及概况:
A.制造商名称:
B.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
C.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D.实收资本:
E.最近资产平衡表(到 时为止)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产:
(3)长期债务:
(4)流动债务:
(5)净值:
F.主要负责人姓名:
G.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如有的话):
2.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
A.关于制造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和厂址
正在生产的货物
年生产能力
职工(雇员)人数
B.制造商不生产而从其它生产厂得到的主要零部件:
外购零、部件名称 生产厂名称和地址、邮编
C.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历(包括:年限、项目所有人、额定能力、商业营运起始
日期等)。
D.最近三年该类货物在国内外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用户名称和地址、邮编 销售货物名称
3.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
年度 国内 出口 总额
4.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邮编:
易损零、部件名称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
5.近三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向中国提供的投标书中所提供的货物(如有的话):
用户名称 签约日期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6.征信银行名称和地址:
7.所属财团(如有的话):
8.其它情况(年表、组织、机构等):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
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制造商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
传真/电话:
日期:
8—3 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和概况:
A.投标方名称:
B.总部地址: 邮编:
传真/电话:
C.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D.实收资本:
E.最近资产平衡表(到 时为止)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产:
(3)长期债务:
(4)流动债务:
(5)净值:
F.主要负责人姓名:
G.投标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如有的话):
2.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
年度 国内 出口 总额
3.近三年国内外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用户名称和地址、邮编 货物名称
a.出口销售
b.国内销售
4.同意为投标方制造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并附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邮编 货物名称和数量
5.需要其它制造商供应和制造的零部件(如有的话):
零部件名称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邮编
6.近三年与中国成交的此次投标货物(如有的话):
用户名称 签约日期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7.征信银行名称和地址:
8.所属财团(如有的话):
9.其它情况(年表、组织、机构等):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
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
传真/电话:
日期:
8—4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我们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名称)法
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
按 (合同货物货源国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贸易公司地址)的
(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
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 号招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
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
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贸易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
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招标而提交的货物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和部门: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姓名、职
务和部门:
注:贸易公司与制造商的经销协议,符合法律手续,在其有效期内可代替此授权函。
9、 预付款保函(格式)
开具日期:
致: (买方名称)
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
方”)要得到预付款,必须向买方提交总额为 (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证
金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其正确和忠实地履行合同条款所作的规定。
我们 (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
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主要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书面要求
后,就支付给买方不超过 (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证金
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也无需先向卖方提出索赔。
我行进而同意,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甲、乙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文件的变更、补充或
修改,无论如何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不要求接到上述变
更、补充或修改的通知。
当卖方实际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供货的价格能与预付款金额抵扣,且买方出具了相关证
明后,预付款保函即告失效。
银行授权代表(打印):
银行授权代表(签字):
银行名称:
银行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地址:
注:本预付款保函为投标人在中标后要求业主方支付预付款时须开具的银行保函,在
投标时或在中标后放弃预付要求时无需提供。
10、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中标后开具)
开具日期:
致: (买方名称)
鉴于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已收到
了贵方 (货物名称)采购招标(招标编号为 )的中标通
知书。
根据贵方在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应向贵方提交由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出具的百分之十
(10%)合同价的银行保函作为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金。
我行同意为卖方出具此保函:
我行特此承诺,我行作为保证人并以卖方的名义向贵方出具总额为
(以大写和数字表示的保证金金额)的保函。我行在第一次收到贵方
提出的卖方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书面通告后,就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保函限额之内的一笔或
数笔款项,而贵方无需证明或说明要求的原因和理由。
本保函在 年 月 日前一直有效。
银行授权代表(打印):
银行授权代表(签字):
银行名称:
银行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地址:
第六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东华大学人文学院传播学专业实验室建设需要建立一个采编播一体化的系统教学实验
室,其基本功能要实现:信号收录、节目演播编辑制作、影像信息上下载、节目配音和文
稿编辑、媒资编目为一体的智能化媒体传播教学实验系统。本次招标设备的具体技术要求
如下:
一、技术参数要求
1、系统总体需求
1)产品的生产、维护厂商必须有计算机系统一级资质。
2)系统采用 CPU+GPU+I/O 的软编码视音频技术,节目制作处理能力应完全依赖于计算机
基础硬件平台的配置,不须任何硬件加速器,日后可通过进一步提高硬件配置来直接
提高系统节目制作处理能力
3)系统中的全部服务器、工作站、网络设备要求全部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的原装机,推荐
品牌如下:
①服务器:HP 、DELL
①工作站:HP 、DELL
①网络交换机:CISCO、H3C
4)系统中教师用机要求必须配备多功能全信号视音频接口箱,为减小接口箱给工作站主
机造成的资源占用,要求接口箱供电系统与非编主机机箱相互独立,为便于连线接口
箱应可上标准机架
5)要求教师用机配备的视音频通道板卡的输入输出指标超过国家制定的广播甲级标准,
要求提供相关板卡的检测报告
6)为保证系统的高安全性和高稳定性,系统应采用成熟稳定的 NAS 结构,运行于 TCP/IP
网络协议;为了避免发生严重问题的隐患,采用 iSCSI 协议的网络和核心设备不予考虑
7)中心存储要求:CPU 为 PowerPC 600MHz RISC 结构,内存 256MB(可扩充),双冗余
电源、双动态温控变速涡轮风扇、机架式中心存储。要求提供双服务器控制单阵列的
存储硬件结构,存储总容量不得小型 9TB
8)要求提供专业化、模块化的中心设备集成系统,系统应将数据库服务器、文件存储服
务器、中心存储硬盘阵列和千兆以太网交换机等设备集成在一起,并提供一体化的
KVM 切换与操作。中心模块需要提供温度、风扇转速等实时监控信息。集成系统与外
界(学生机站点、网关站点)仅有以太网接口相连接;
2、 非编软件主要功能性能要求
1)应为广播级节目编辑工具(时间线编辑、字幕编辑、音频编辑工具)
2)实现对时间线节目的远程剪切传送,要求可以将时间线的全部素材进行超实时的全部
或剪切打包导出,可在其他非编站点中引入。
3)实时多格式混编(DV、MPEG-2 I、MPEG-2 IBP、MPEG4)
4)实时二维和三维数字特技,二、三维划像,过渡,变形,三维窗口、卷页、边框、模
糊、粒子系统、凹凸贴图、模糊划像等十二类近千种实时的特技模板
5)支持第三方软件特技(BORIS 和 AE 插件)在时间线上的素材中直接调用,使用非编
软件直接生成
6)用户可自行调整特技关键帧参数,自行保存特技模板
7)实时快慢动作、实时色彩校正
8)广播级实时多层动态图文字幕
9)支持标准的 BVE 标准的 EDL 导入和导出,可以与 sony 的编辑控制器或第三方非编软
件进行节目工程文件交换
10)支持 SONY XDCAM 专业光盘,通过 1394 接口和以太网接口进行高速素材上下载(超
实时)
11)强大的网络化后台优化生成能力,当时间线上都是同一种编码格式的文件,并且生成
目标格式也是该种文件时,可以使用优化生成技术,达到超实时的节目生成
3、教学网络系统软件要求
应提供全流程化的网络教学管理软件,必须包含有目前电视台使用的新闻节目文
稿流程软件的教学版软件。可以完全模拟电视台非编网络的工作状态。
4、素材分类管理要求
素材分类管理提供更加高效的编辑素材查询,按照栏目、节目对编辑素材的分类
管理上,常用素材的分类管理,在时间线上已使用素材和未使用素材的区分管理,通
过这些对编辑素材更加细致的管理,减少了素材的查询时间,进而提高了节目编辑的
效率。
5、文稿串联单直接读取要求
由于在网络系统中文稿和编辑软件的有机结合,使得在新闻节目制作中的串联单
编辑已经在文稿编辑系统中完成,完成的串联单中的所有文稿均自动和所编辑的节目
自动进行关联。因而在节目制作系统中系统实现了直接使用文稿编辑串联单进行节目
自动串联的任务。
6、图像转场关键帧识别要求
由于在进行编辑节目素材上载时,在上载素材中包含多个镜头,因而在进行节目
编辑时,编辑人员大量的时间花费在所需图像镜头的选择上,在非线性编辑网络系统
编辑软件中提供的图像转场关键帧识别技术能够快速的将某断素材中的所有镜头分离
出来,并以关键帧图标的方式显示该镜头的实际内容;这样,编辑通过这些关键帧图
标可以快速的选取所需要的图像镜头,并将需要的图像镜头直接添加到时间线使用。
通过使用图像转场关键帧识别技术,节目编辑人员花费在头选取上的时间大幅度的减
少,节目编辑制作的总体效率得以提高。
二、配置清单
序
号
产品名称 参考规格 数量
机柜
定制 22U 机柜
尺寸规格:高 1320cm 宽 660cm 长 1180cm
支持标准 19 英寸机架式设备
1 套
KVM
集成一体化 8 路 KVM(包含一体标准键盘、鼠标和 17 寸液
晶 LCD 显示器)
1 套
DFT
存储一体机
设备型号:SD-16S
主机配置:3U 机架式,16 个热插拔 SATA/SAS 磁盘位,
64 位存储处理器(),缓存:2GB,双 10/100/1000MB 自
适应以太网口,
冗余电源,冗余风扇,含 DFT-NAS 存储系统软件
1 台
数据硬盘
1T 希捷 Seagate 高速 SATA II 数据硬盘(含两块冷备份硬
盘)
18 块
数据库管理服
务器
设备主机:2U 机架式 服务器
设备配置:
CPU:Intel 2*Quad-Core Intel Xeon Pro E5504 2GHz,12MB
Cache, 1333MHz
内存:4GB (2x2GB),667MHz 服务器专用内存
2*146GB,",15Krpm,SAS 系统硬盘、8X DVD-ROM、冗
余电源
网络管理软件包-客户端
1 台
H3C 千兆以太
网交换机
24 个 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2 个 1000Base-X
SFP 千兆以太网端口(Combo)
3 台
全
台
一
体
化
系
统
中
央
单
元
视频素材库
12 张 DVD-ROM 光盘
总量超过 60GB 的视频素材,包含上百种过渡转场效果、
字幕动态图标等常用动态图文/视频元素
1 套
序
号
产品名称 参考规格 数量
编辑上下载
工作站
(教师用机)
设备主机:国际知名品牌高端图形工作站
设备配置:
2*Intel 四核至强 E5504 CPU、4GB DDR2 667MHz
ECC 内存、160GB 高速 SATA 素材硬盘、NVIDIA 260+
(896M)专业级 PCI-E 高性能图形处理卡、2*22 寸 LCD
液晶显示器、USB 标准键盘、光电鼠标、监听音箱、
IEEE1394 接口
MG—1500 PCI-E 接口广播级数字/模拟输入输出接口卡
Microsoft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P2(预装)
网络管理软件包-客户端
网络 VTR 上下载编辑制作软件
网络专业蓝光/P2 输入接口软件
网络文稿系统软件
网络字幕系统软件
1 台
网络编辑工作
站
(学生工作站)
设备主机:国际知名品牌 PC 工作站
设备配置:
Intel Core 2 Duo E8400 CPU/ 2G 内存/系统盘 160G/Nvidia
GF9800GT(512M) PCI-E 高级图形显示卡/22"液晶显
示器/光电键鼠/千兆网络接口/立体声耳机/IEEE1394 卡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P2
教 学 网 络 系 统 教 学 软 件 包 ( 学 生 机 客 户 端 )
网络文稿系统软件
15 台
新
闻
生
产
子
系
统
工
作
站
点
系统集成 系统集成网络施工所需运输、耗材、工具、人工等费用 1 套
如果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商的投标价格均超过业主对本项目的预算,业主
将保留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投标方应考虑高校为特殊采购方,给
予最大的优惠。
附件
东华大学采编播一体化实验室设备评标办法
(招标编号:0613-096022111796)
一、评标依据和原则:
1、本评标办法作为本项目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依据,在评标全过程中应遵照执行。
2、评委共 5 名,其中由 4 名外聘专家,业主 1 名。
3、各评委独立推荐中标人,填写不中标人并说明理由(见“评委意见表”)
4、评标委员会根据各评委推荐的中标人,汇总后得票数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人(见“评标
记录汇总”)。
二、评标细则
各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的响应程度,结合投标人投标价格,推选出
一位建议中标人,5 位评委意见汇总后以得票最高者推荐为中标人。
三、评标决标程序
1、综合评价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在讨论评议的基础上确定
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售后服务及其他因素得票最高的为中标单位,并提交评标综合
报告。
2、其他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并依法重新招标。
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的投票权利,评委意见表要保存备查。投票结束,要填写专
家意见汇总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在汇总表上签字。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本人参加评标会。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意见表
招标编号:
0613- 096022111796
项目名称:东华大学采编播一体化实验室设备
评委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称: 所从事行业:
联系电话: 传真:
审核的产品清单:
推荐中标人
及主要理由
其他投标人
不中标的主
要理由
评委签字: 签字日期:
东华大学
采编播一体化实验室设备评标记录汇总表
招标编号:0613-096022111796
投标单位
得票数
推荐
中标单位
评委意见汇总:
推荐理由
其 他 投 标
人 不 中 标
的 主 要 理
由
记录人: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