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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
劳仲案字〔20 〕 号
申 请 人:
住 址:
委托代理人:
被 申请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案由及处理过程
申请人诉称:
被申请人辩称:
本委查明:
在本委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本调解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 裁 员:
年 月 日
书 记 员:
排版说明:页面设置:上,下,左,右;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或43个字符). 标
题中仲裁委员会名称使用二号楷体字,文书名称使用小一宋体加黑,正文字体使用3号仿宋字。
使用说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被申请人辩称”及“本委查明”的部分可省略,
在写明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及金额后,直接列明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即可。